三、“非遗”语境下皇会保护之路 “在全球化时代社会转型是不可抗拒的,文化必然会随之改变”[7](368)。皇会虽然已被列入非遗名录,但仍旧面临传承后继乏人、文化空间被破坏和自身生命力不强等问题,其传承现状依旧不容乐观。对于皇会的保护,目前所面临的瓶颈问题在于:在非遗保护的过程中,如何找寻恪守传统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平衡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获得传统文化优秀的品质,获得让当代人领悟和鼓舞的人文精神,更重要的是在此项工作的开展中唤起全民对本民族优秀文化的自豪和认同感,唤起公众对我们伟大传统的热爱和尊重,认识到真正文化遗产的价值。[8]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说到:在坚定了皇会保护的目的之后,对其具体的实施细则方面也应该有较为科学客观的态度实行。民俗学家刘铁梁所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分类和价值判断的概念”观点分析,皇会保护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主位视角”、“客位视角”及“空间视角”三个方面来理解。如果说,主位视角被称为“局内人”视角,那客位视角可被称为“局外人”视角,而“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可被称为“空间视角”。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解决“非遗”保护实践中所面临的根本矛盾。 主位视角主要是指在传承中作为局内的传承人和所认可、受益的民众在生活中对非遗态度、感受及期望。虽然皇会是一项集体传承项目,但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民间花会的表演形式,花会表演中涉及到传承人的主观意向,且在文化传承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换而言之,只有从主位视角出发才能了解文化传承人的想法、愿望和传承中遇到的问题,而花会传承至今正是依托于传承人本身,以言传身授方式将身体的技艺和脑中的记忆进行传承。因此,基于“非遗”视角下对于皇会的保护问题,应以传承者的角度切入,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 ,即“传承主体”的因素。深究传承群体的存在现状及传承困境,才可有的放矢谈保护之法。此外,民间信仰还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和功利性,其中所涉及的事象大都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或生活共同体的局部利益密切有关。在传承的过程中,受不同时期自然和社会条件以及这种条件下所形成的独特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皇会也必然会通过自身调节以适应时代变化。虽然,对于过分的产业化开发,我们所持有的是否定态度。但在保持本真性的前提下,合理增加传承人的收入,改善生存环境,建立行之有效的内循环良性竞争机制才是“非遗”项目传承下去的重要方式。在此基础上,也应认识到民俗中所存在的两重性——相对的稳定性及历史流变性。在保护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对遗产本身稳定性的延续和保护,而忽略遗产本身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发生变化。须以发展眼光看待问题,注意保护对象的双重属性。科学的态度关注皇会不同阶段的传承和变化是相当必要的。民间信仰生发、传播、活跃于民间,是构成民众精神生活及民俗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广大心怀善愿、祈福平安的民众,是皇会传承的主体人群,也是文化薪火传递的内因。只有将立足点和着眼点聚焦于此,才能在文化保护与开发中不会偏离方向。 客位视角指包括政府、专家学者、文化产业人士等人群附加给文化的观念、评论或商品化包装后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态度。这是以外部世界的眼光进行研究、解释文化事项的方式。根据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的“文化的功能主义”特征不难发现,文化的主要功能是对人们的“实用性满足”。就目前“非遗”的传承状况分析,传承较有活力、未来较为乐观的项目多是同民众生活密切,且能够带来一定收益的种类。因而,只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改变为民众服务的功能,那么百姓对其的依赖性依然具有持续性。皇会从一种民众自发的民间纯粹组织,到今日发展为政府与民间合作,其内容、形式及内涵都在发生变化。毋庸置疑,政府在非遗未来的发展与引导上已经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政府应在皇会的发展中体现出何种作用呢?舒乙先生讲到,所谓“政府行为”,说穿了就是两个字——“组织”,组织工作的实质就是服务大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变为全民共享的文化盛宴,制定出合理的决策、唤醒民众对皇会文化自觉感是政府最应发挥的作用。政府为皇会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工作职能,遵循民俗文化中的内在发展规律及汲取部分成功会展中的开发规律,对民众心理进行普遍意义上文化内涵的引领,建立行之有效的抢救性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打造具体的成功模式,最终实现人们对皇会文化的回归感与认同感。科学保护“非遗”的关键点是必须还原民俗,而皇会的兴衰可以说是妈祖信仰生存下去的必要条件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