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展示优势。目前我国的博物馆,大都有固定的陈列展览场所,也有相关的陈列设计展览人才队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保护和抢救的各种资料不是为抢救而抢救的,而是需要向民众宣传,为民众解读,让他们理解、熟悉、认同自己的民族和文化,使之缩短历史与现实、人文和自然间的距离,达到文化与文化、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多方面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和谐,以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传承人类的文明。所以,它还必须展示出来。可是,亦由于前述的原因,目前从事“非遗”抢救工作的一些单位尚不具备展示的条件。就前不久(2006年2—3月)在北京展出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为什么牵头单位是文化部、发改委、教育部、民委、财政部、旅游局等九部委,而展出地点却选择在国家博物馆,我想,这是否与国家博物馆空旷的展示空间和国家博物馆高水平的陈列展览设计水平有关。在地方上,目前从事“非遗”工作的不少单位也同样存在着缺少或根本没有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场所的情况。与其舍近求远,不如将博物馆很好地利用起来,将节省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 第四,坚实的群众或观众基础。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必须提高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鉴赏的重要性的意识”(11)。《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白皮书也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为了“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了解,提高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交流合作,保护人类的共同文化财产”。为此,我们保护和抢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首先展示给公众或观众,让更多的群众认识、了解和熟悉自己身边的文化,并让这些文化伴随着他们的发展、进步,进而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为国际交流合作和保护人类的共同文化财产做贡献。但是,这一工作在我们国家刚刚起步,还有不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尚不知晓,因此,更需要大力宣传。而对于博物馆来说,在多年与观众的接触和交往中,已与各种各样的观众建立起了广泛的联系,在观众中形成了良好的印象,因此有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的展示工作由博物馆来承担,不愁没有观众源,这项工作及其意义会迅速宣传到社会的多个角落,由此亦为人类文化多做贡献。 由于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如此多的优势,对于我们国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种要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强调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博物馆是完全能够胜任的。全国各类博物馆应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力军。在国际上,保护、管理、展示“非遗”,也多是由博物馆来完成的。 著名的德国文学家歌德说过:“博物馆者,非古董者之墓地,乃活思想之育种场”(12)。博物馆通过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结合,会真正达到“活思想之育种场”和保存文化多样性的目的。 如果博物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自己的工作体系,不但会使国家节约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且会使我们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保存更加科学化,同时,也会使博物馆的工作领域更加拓宽,对文化的研究更加深入,对文化的展示更加丰富多彩…… 然而,目前,属遗产范畴的文物保护归口国家文物局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归口建设部,自然遗产归口地质、农业、林业等部门,无形文化遗产归口文化部。这种管理体制在现实中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仍以前面容美土司文化所在的屏山村为例,按照这种管理,其遗址、遗迹、遗物应归文物部门管理;因这里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以,应由建设单位管理;屏山村因有很多森林、植被(包括原始森林)和多种珍稀动物资源等自然遗产,所以,地质、农业、林业等部门也可以管理;这里还有不少无形文化遗产,所以,文化部及其所属的相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管理。在这样一个面积只有100平方公里、人口1300多人的村寨有如此多的部门管理,按理是管理得很不错的,但事实上,这里无论是有形、无形文化遗产还是自然遗产都在风雨剥蚀中逐渐被破坏,这与管理体制是否有一定的关系呢?在《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应划定保护范围和有包括自然环境在内的保护环境等自然遗产的内容,而作为具有保护和抢救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能力的博物馆,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面显得无所适从,这应是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和研究的问题。相信随着文化多元性的不断出现和文化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各种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会走向一个健康理性的轨道…… 注释: ①②马自树《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见《中国博物馆》2004年第3期,第3页,第5页。 ③《辞海》1936年版。 ④加藤有次郎《博物馆学序论》,1980年雄山阁出版。 ⑤《南通博物院文献集》,1985年10月版,第55页。 ⑥⑦⑩王宏钧主编《中国博物馆学基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4月版,第41页,第182页。 ⑧钟以耘、龚光美主编《鹤峰县民族志》第50页,国际文化出版社公司 2001年出版。 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94—195页,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 (1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12)君实译《博物馆之历史》,《东方杂志》第15卷,第2号。 (本文原载《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2期,第198~204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