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集》 南宋 宋慈著 看过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的观众无不为剧中主人公宋慈清廉刚正,任何疑难案件经过他深入调查、缜密推理都能真相大白的本领所折服。殊不知这部电视连续剧,正是根据南宋人宋慈的事迹及其传世的法医学著作《洗冤录集》改编而成的。 宋慈(公元1186—1249年),福建建阳人,南宋宁宗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进士,历任郡县官。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后,先后提点广东、江西、湖南刑狱。宋慈居官清廉刚正,体恤民情,不畏权豪,决事果断。在20余年官宦生涯中,他大部分时间与刑狱工作有关,深知亲临现场检验对于判刑的重要性,认为勘验乃是整个案件中决定犯罪嫌疑人的生死,为其洗雪冤屈或让其认罪伏法的关键因素,因而对于狱案总是慎之又慎,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他发现案情勘验人员奸巧欺侮,则及时驳正;若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决不率然而行。认真审慎的实践,使他得出一条重要经验:判案出错多是由于最初勘验的偏差,勘验出现错误是因为检验人员阅历浅、类似案例知识缺乏导致的。于是他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荟萃厘正,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总编成为《洗冤录集》,刊于湖南宪治,供辖区内检验官吏参考,以指导狱事的检验,达到“洗冤泽物”的目的。《洗冤录集》是中国古代法医学方面的名著,它比意大利人菲德里于公元1602年编写的西方国家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早三百多年。 《洗冤录集》全书五卷、五十三条目,约七万余字。卷一包括条令、检覆总说、疑难杂说等条目;卷二至卷五分列各种尸伤的检验区别等项。条令项目下汇辑有宋代历年公布的条令二十九则,都是对检验官员规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其余五十二条目,排列分卷顺序不是很严格,各条目下内容也有穿插交错,但细加缕析,其内容大致可分三方面:1.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2.各种尸伤的检验和区分方法;3.保护和各种救急处理。《洗冤录集》对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检查、尸体检查等方面都有比较科学的观察和归纳,有的达到相当精细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尸斑的发生与分布;尸体腐败的表现和影响条件;尸体现象与死后经过时间的关系;棺内分娩的发现;缢死的绳套分类;缢沟的特征及影响的条件;自缢、勒死与死后假作自缢的鉴别;溺死与外物压塞口鼻而死的尸体所见;窒息性玫瑰齿的发现;骨折的生前死后鉴别;各种刃伤的损伤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杀、他杀的鉴别;致命伤的确定;焚死与焚尸的区别;各种死亡情况下的现场勘验方法等。第五十二条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缢、水溺、暍死、冻死、杀伤及胎动等抢救办法及单方数十则,都是通过经验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