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读书网] 简介 近代早期,随着以王室财政转化为公共财政为发端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野,以及印刷书写文化的普及,一个个人化的隐私世界得以形成,而所谓的宗教自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私人自律领域。这个以礼仪、规范、隐私、品位等组构而成的私人世界,是近代西方“公与私分权而立”的公民社会赖以形成的基础。 本书由世界著名历史学家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主编,是一个国际合作项目的最终成果,共有包括法国、美国、英国、德国等国的72位著名史学家参与,被称为二十世纪下叶史学界一项“革命性的成果”,革新了历史的观念,丰富了历史研究的方法与内容。译书具有很高的学术性,且文字富有激情,颇具震撼力,加上富有史学价值的三千余幅珍贵插图,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其影响已远远超越史学界,被广大历史研究爱好者所推崇。该书出版后,已译成20余种语言,在国际上广为传播。 私人生活史III:激情 作 者: 阿利埃斯 出 版: 北方文艺出版社 定 价: 68元 ISBN: 9787531722366 出版日期: 2008-03 序言 荣格·夏蒂埃 为了掌握界定16、17、18世纪私人领域和集体范围及社区领导权威的新办法,菲利普·阿列埃斯建议我们从西方社会当时所发生的三个基本变化来入手:政府新职能,越来越多地插手于长期以来属于它权限以外的事务;新教徒的改革和天主教派的反改革,要求信仰者更多的内心虔诚,和更多形式的个人信仰;文化的传播,这使得个体能从社区的演讲说教文化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这一节里,我采取了阿列埃斯的建议,试着去理解现代政府、改革后的宗教及文化的传播在这三个世纪里是如何影响公与私的重新划分。这样得涉及许多其他正在进行的历史研究课题,并与它们进行对话。 人们普遍认为私人领域的划分主要依赖于公众权威在理论上或在事实上的界定办法,特别是政府所宣称和执行的权威。(不论这社会生活在本质上完全是私人或是发生在家庭里的私人领域里,都得依据这一点。)因此缓慢建立起来的代政府--不必是专制主义但通常是行政的和官僚的--是给与集体领域截然不同的私人领域下定义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可从几个不同的方面来理解政府权威的逐步巩固与私人化进程之间的联系。诺贝尔·埃利亚斯在他的杰作《文明化进程》一书中认为,主要在路易十四时期完成的专制主义政府和各种情感及心理变化有密切的联系,后者把曾属于集体性的行为归为私人领域的。在中世纪末到17世纪欧洲建立起来的新型政府,力图实现社会和平并惩罚违法暴力行为;它强化并规范个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产生了新的政府组成形式--宫廷--以一系列行为准则为特征,且随着其他社会阶层的效仿而更具有强制性。由于这些原因,新型政府制定了个体在社会中的新准则,要求个体必须严格控制自己的本能,坚决地把握自己的情感并增强自己的节制感。 社会领域内的变化首先影响的是宫廷,然后通过宣传或教育逐渐传播到全社会,因此也影响了私人领域。此后,两种行为被严格区分:一种是可在公众场合进行而不会引起尴尬或不被认为丑恶的行为;一种是必须在私下里进行的,包括(对不同阶层来说,时间上和程度上会有所差别)展示裸露的或睡着的身体、本能的行为及性行为。禁忌不仅指行为方面也指语言方面,如那些不宜公开的行为或身体某部位的名称。这些外在的关于哪些行为在公开场合适合、哪些行为只适合私下里进行的区分,个体自己也牢记着。心理调节通过使个体内化社会准则来约束个体,要求他控制本能,并掌握公开场合和私下里的合适行为。政府权威或社区所强加的外来限制转化为个体内在的抑制心理。 埃利亚斯认为,政府的变化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是解释新的行为举止划分的决定性因素。政府或多或少以强制的方式规定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可公开的,哪些是该隐蔽的,哪些是集体行为,哪些是私人的行为。他也提醒我们注意人的心理状态发展,他认为这不是普遍的或不可更改的。因此他把私人化的发展和人的个性结构变化联系起来,前者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影响着人们的一系列行为和社会阶层的形成,后者在新时代里由于本能和社会控制,情感与压抑势力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而呈现新的特点。 根据埃利亚斯对西方社会和文明演变的解释,以法国为例,法国的历史可看做是从相对软弱的政府过渡到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君主制政府,这个政府利用以前为家庭和个人所占有的资源来重新界定私人生活的领域。集体权威提议要规范,和使用有必要的能保持这些私有利益的自我发展方式来保护个体利益。这些私有利益(地方政府、职业群体、家庭)关系如果联合起来足以和至高无上的王权相抗衡,然而他们又相互依赖,任何一个都不足以单独威胁到社会平衡。 然而,如果"个人"是现代政府的产物,那么集体绝不是垄断政府。在17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在政府之外开始形成了一块集体空间,它产生于个人生活领域,即是尤伦·哈伯马斯所谓的个人使用集体性理智的一个结果。启蒙运动的集体社会生活呈现出多种形式,只有一部分是有组织的。讨论和批评逐渐集中在政府本身的权威上。在文化界、共济会分会、俱乐部、咖啡厅里,人们学会了知识分子的交往方式,认为所有的参与者,不论社会地位如何一律平等。理智批判的需求波及到迄今公开辩论尚未企及的领域,知识分子要求有权以公众的名义批判君王的政策。 这导致了集体与个人这两个词义的惊人的颠倒,康特在1784年由贝林斯基莫纳特斯克里夫特出版的名为《什么是启蒙运动》一书中是这样解释的:"在集体中利用我们的理智必须总是自由的,它可使人得到启发,但个人使用的理智可能被严格地限制,没有明显的启蒙运动效果。我所谓的集体意义的理智,指的是以一个读者面前的学者身份去理解的理智;我所谓的个人意义的理智,指的是以普通民众个人或官员身份所有的理智。"康特引用了一个军官或教堂里的牧师作为个人意义上的理智的例子。他认为,为了严格纪律和培养服从的精神,这种个人使用的理智可能也应该有所限制。但个人对公众意义上的权利的享有是不可剥夺的。公众领域是私人个体向其他个人自由地以自己的名义讲话的地方;然而私人领域,以康特的观点,与世俗的或牧师的办公室是相关的。这种语义颠倒说明了一个新的划分法,集体的和个人的不再像17世纪那样对立。相反,曾被形容为个人的行为被用来界定公众的反思和政治决策领域的范畴。 基督教改革运动中新确定的个人虔诚可能经历了类似的定义过程,一种类似的强调个人服从集体--在这种情况下,宗教的--权威约束性。个人的虔诚并不仅指新教徒,也不仅限于个人事务。在天主教堂里,个人的宗教实践融入了由牧师所主持的集体信仰之中。在弥撒中用方言祈祷,复活节时进行个体忏悔的义务,以及朝圣者的誓愿等都是鼓励个体进行内省并和上帝交流的方法。与之相反,家庭虔诚是在这个神圣地方以外进行的,没有牧师的指导,很有可能变成为异教徒。以各种形式出现的个人虔诚,无论是在内心里的信仰者的虔诚还是以小集体形式祈祷的信仰者的虔诚都成为推动天主教(词源意义上指普遍的和共有的)成立的重要部分。与之有类似的经历的新教教会则以个体的忠诚和对《圣经》阅读为基础,它通过讲经和指导正确阅读《圣经》、精神信仰、集体合作精神等等方法很快吸引了个体信仰者。尽管它们有分歧和对抗,基督教一分为二的两个分支都追求同样的目标:在新生的基督教环境里,阐明信仰者必须尊奉的纪律和总是用第一人称单数表达的信条。 现代政府的发展与更为个人的宗教发展一样,主要依赖于书面印刷的字词。面对着抵制势力,政府日益以书面形式传达旨意,也就是这些书面材料促进了更为个人形式的虔诚的发展。对那些没有过至高体验--绝对心灵祈祷,和上帝直接对话--的人来说,《圣经》这本书是必备的。特丽萨·艾维利亚在《完美法》一书中指出:"14年中,没有这本书,我就无法进行反省,无疑许多人仍处于那种状态中。"她又补充说:"还有一些人甚至不会反思他们所读的东西,他们只能大声祈祷。"这表明了精神练习的层次性,其中虔诚的阅读(当然也预示了阅读的能力)是通向和上帝交流之路的一个必备阶段。在新教派别中,(尽管发展比通常认为的可能要晚)每一个成员一生中都要通读《圣经》数遍。阅读是新的信仰的垫脚石,它在宗教和文化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产生于中世纪末期,并在新时代的前两个世纪里得到巩固的政府及其法庭和财政部,也要求越来越多的人能阅读和写字。各种形式的书写(司法的、行政的、辩论的等等)对削弱旧阅读价值观起了很大作用,它们长期以来曾一直被用于解说法律、宣布审判、发布命令等,一句话,是使用权力的基本方式。毫无疑问,这些变化并非没有遭遇抵抗和反对,但最终完全改变了个人和当时政府之间的关系,同时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个体和上帝的关系。因此文化的传播很重要,不仅因为它为越来越多的人开辟了新的独处、交际和家庭活动的可能性,更是因为它是1500至1800年间发生在西方的主要政治和宗教变化里的一个基本因素,它重新定义了一个和公众领域并行甚至包容在其中的、被认为属于私人的存在领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