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辉 历史是由多数人的社会活动构成的,历史的书写理应书写历史上的多数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年3 月推出的“世界史学术书系”中的许洁明教授专著《十七世纪的英国社会》实现了这一要求。为达到这一目标,作者在这部著作的书写上如下三个鲜明的特征,或可称作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充分利用英国社会史研究的新成果。传统的十七世纪英国历史研究多是“革命源流派”。这一流派的研究新成果都是由深有影响的学者开启的,从而形成“托尼———斯通———希尔”学术传统。但正如作者所声称的那样“, 结果,一方面,越来越开阔的视野、不断转换的视角和层出不穷的阐释,都与这个不断丰富人类思想的泉眼(革命———笔者注) 有关;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也因革命研究的张力太大而遮蔽了17 世纪英国历史的其他方面,使人们至今对17 世纪的英国社会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图景,更不要说全面的界定。”(许洁明《, 十七世纪的英国社》,第5 页。以下仅标页码) 革命源流派的不足在于他们书写的历史只是少数人的历史,较多的是保守性与革命性的斗争史。20 世纪70 年代,英国历史学开始关注普通人的生活(即文化人类学角度的考察) ,这是一种“眼光向下”的研究态势,微观考察是其主要的方法。微观社会史研究的结论是,17 世纪英国社会未发生革命性的突变,而是延续的发展,主要代表人物有阿伦·麦克法兰等。 这是本书作者所依从的观点。如何论证这一主张呢? 作者并未受麦克法兰方法所左右(从普通人生活入手) ,而是采用了基思·赖特森《1580 - 1680 年的英国社会》一书整体性断代史书写的方法。即对上至贵族、下至穷人诸阶层进行考察,也包括宏观上政府单元和微观上家庭关系的考察,贯穿其中的一条红线是社会结构。而这如作者在结语中所言:“从细胞到纽带,从纽带到管理机制,从管理机制到社会共同体,以及共同体的文化认同意识,无不处在‘社会结构’这个大的构架内”。(第216 页) 社会结构表现了人的差异性。在近代早期的17 世纪,社会结构的影响力是无处不在,因此作者把社会分层置于社会管理、 社会细胞、社会纽带和社会观念中去理解,从而认为17 世纪英国是一个高度分层的等级制农业社会。这样,历史研究的对象便由少数人扩展至多数人。对包括社会各阶层的横剖面历史的分析使历史的书写更芜杂,但却使历史更有血有肉。这可说是新兴的“纯社会史派”的魅力所在,并历久弥新。作者不畏艰辛,走纯社会史派的研究之路,这是应当首肯的。 二、积极创建新的解析历史框架。如果史学工作者死抱他人的解析历史模式,显然是不能对历史认识有所突破,而本书作者的历史解析有如下两大创新。首先在全书的布局书写上,与当代17 世纪英国社会史有影响的著作相比,作者在内容的构筑上则更符合中国读者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全书辟有社会结构、社会管理、社会细胞、社会纽带和社会观念六个专题。在“社会结构”一章 中,作者分析了十七世纪英国社会的分层状况和社会流动的趋势。“社会管理”一章则论述了此时英国中央、郡和基层实施社会控制的状况和治安法官的人员变动。在“社会细胞”一章里,作者从婚姻和家庭两个内容来解析。择偶的标准和婚姻的三大特征说明了婚姻的物质性。“家庭”一节则主要叙及家庭结构和家长制。“社会纽带”一章中包括着亲属、邻里和庇护三种关系的论述。前两者是横向纽带,后者是垂直纽带。最后一章“社会观念” 包括教育和宗教两部分。前者说明十七世纪英国教育有大的发展,但教育机会是不均衡的。后者则包括清教影响的衍变和民众信仰与风俗改革的对立。基于上述各章的论述,作者在文尾总结道:“倘若取一种社会史学的横向为纬,纵向为经的综合的观察角度,倘若从社会中下层面和大多数人的生活出发,从社会的分层结构、管理体系、纽带细胞与文化传承看17 世纪,那么,它显然是延续的而不是断裂的”。(第217 页) 而上述五个专题内容又与 社会结构联系了起来,可谓条分缕析,浑然一体。 其次,作者创设了新的解析模式。共同体是一个人类社会学的概念,本书作者却以之解析十七世纪社会史。在社会管理的分析上,作者以“共同体”作为研究视角。她认为在英国有三级共同体:王国、郡级和村社级,它们的管理机制不一样,管理形式因此也不一样。(第100 页)特别是村社共同体影响了整个社会管理的效果,而非下层只执行上层的法律指令。为保持村社共同体的秩序,民警和牧师主要工作是救济贫民和防范流民。在基层的社会控制中,作者指出,“民警在协助治安法官执法时,亲属纽带、朋友关系都有一定的影响,但村社共同体的利益最重要。人们随时关注的是保持地方社会的和谐,而不是与伦敦政府的法律保持一致”。(第105 页) 而基于社会分层,相同的阶层之间有一种共同体感,这使他们在择偶、认亲上的地理范围有较大的差异。贵族共同体的活动是跨郡进行,绅士共同体在郡内,农民则是村社和教区一级的共同体。(第144 页) 邻里关系是社会纽带中最重要的一环正是基于这一共同体原则。同时,共同体感也说明十七世纪的英国社会是一个“地方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历史的发展更多是延续,而不是突变。作者以它学科的知识来构建、解析历史模式不仅给人耳目一新之感,而且使历史认识更深入和更科学。 三、尝试采用整体分析与个案研究相结合。对多数 人历史的书写不能对每分层各相关内容面面俱到。如果 只作概述,则有只见森林,不见树木之憾。同时,全国性 整体资料也相对缺乏,因此个案研究是必要的。而采用 点面结合则两相得宜。本书整体分析与个案研究相结合 在社会史学中并不多见,因此可谓本书的一大特色。因 为往往不少社会史家将专题史或地方史与整体史书写分 开,从而使人只知一端,无从全然把握。因此可说本书开 创一种有效地整体性断代史写法———整体分析和个案研 究相结合。 在本书的第二章中,作者在每一节下都辟有一个个 案小节。如在第一节“早期斯图亚特社会的分层”中,作 者以绅士阶层作个案研究为一小节,在其中分析了绅士 阶级构成的复杂性和变化及有上、中、下三个类别,从中 我们也就明晓社会各层均可能有亚层。社会就这样从低 级向高级垒起的,而实现一层向另一层的上升之难是因 为其中有若干亚层。英国十七世纪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层 的等级制农业社会之说也就不言自明了。在第二节“社 会流动与社会变化”的分析中亦是如此书写。在总体分 析后,作者以约曼农作个案研究为一小节,从中分析约曼 农的消失来说明社会流动的存在。这样,历史的动感也 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我们也就知晓17 世纪末英国走 向三层社会结构的原因。上述两个个案研究是作者充分 利用英国十七世纪专题史的研究成果,而当它们与整体 分析相结合时,它们在历史中的意义也就被拓宽了。同 时,作者也利用了英国十七世纪地方史的研究成果。在 第六章第二节“宗教生活与风俗改革”的第二小节中,作 者以埃塞克斯郡特林村的宗教信仰为个案研究,分析了 清教在十七世纪英国的衍变,从而指出:“宗教信仰与经 济地位和社会分层并没有明显的固化的关联,即不存在 个人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决定其宗教信仰取向的定 式”。(第199 页) 即使在整体分析上,作者也不吝例证,具 体入微。如牧师拉尔夫·乔塞林的家庭生活、认亲和社会 生活,特林村的教区公职人员构成、居民间亲属关系和邻 里关系。在家庭的结构特征和中上层家族亲属关系的论 述中也都专门给予了两个个案说明。概览全书,引证个 人、地方和专题等事例多达100 多处。 基于个案研究和充分的例证,作者在具体问题的论 述上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第二章社会结构的分 析上,作者既不采用劳伦斯·斯通的六级分层结构和四种 职业等级体系共存的方法,也不采用基思·赖特森把富商 与专业人士单独列为一个等级的五层社会结构范式。而 是主张一种把绅士与贵族分开和把半独立职业集团纳入 等级结构中的五级塔式社会分层的构成方法。五层塔式 等级结构是以农业社会的价值观念构建而成的。从而作 者得出自己的结论:十七世纪的英国是一个高度分层的 等级制农业社会,尽管其中孕育了新变化。又如,一般论 者认为社会上下流动是保持一定社会的活力所在,形成 了英国社会的动态均衡。但作者还认为,“垂直流动引起 社会分层的变化,使某些分层的构成从量的变化发展为 质的变化,甚至会引起某些旧有分层的消失和新分层的 出现”。(第44 页) 约曼农的消失正说明了这一论点:富有 的约曼农步入绅士阶层行列,不幸的约曼农一步步地沦 为工资劳动者。从而到17 世纪末,两极化和三等人的英 国社会结构初现端倪。而作者的这一客观论断也为我们 提供了理解其他社会、其他国家社会结构变化的一把钥 匙。诸如此类的由整体分析与个案研究相结合得出的科 学性历史认识在全书中还不少,此外不一一列举。 17 世纪是英国向近代过渡的重要时期,然而从社会 大多数人的历史来看,这只是一个延续大于变革的时期, 因此其传统性较浓厚。作者撇开“革命源流派”学术传 统,立足个案研究和具体史实佐证,得出十七世纪英国社 会是一个高度分层的等级制农业社会的结论因此是客观 的、公正的。作者在本书中所作研究的突破和创新是我 们进行历史书写应高度关注的,因它已成为学术研究上 的一种趋向:眼光向下,书写多数人的历史。 《十七世纪的英国社会》是国内第一部以“十七世纪” 为向量书写英国社会史的著作,作者力图以纯社会史派 思考范式来构架全书,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不足总会有 的。如文中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社会细胞和社会关系总 共只写了52 页,这与本书其它章节相比,篇幅布局较为单 薄。我们期望作者能紧步新家庭史和新社会史成果在两 方面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另外,笔者也认为书中的一些 例证资料的脚注参考书目应完全补上,以供国内研究者 查阅、借鉴之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