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功能和两种话语——纪念胡适先生诞辰124周年 12月17日是胡适先生诞辰124周年,今年也是新文化运动100周年,这里写文章纪念新文化的旗手胡适先生。 五四运动爆发前后的新文化运动,为中国掀开了崭新的一页,胡适、李大钊等先辈们倡议:由科学来主导我们的思想;由民主来确定我们的制度。而随后的历史进程并不是这样,甚至近百年之后依然迷信“人治”;对民主制度疑心重重,阻扰、否定民主宪政。如果我们认真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走上这样一条路,会发现当时缺少接受“民主”与“科学”的文化基础,应当是先注意引进“科学”,而随后才会有“民主”的跟进。而实际的历史是我们引入“科学”的过程中,只是对科学带来的技术感兴趣,而忽视了科学的思维方式。这样引入的“科学”对自然科学在中国发展有作用,而对如何认识社会问题,如何认识“政治”问题,并没有任何帮助。 “科学”是西方提倡的以形式逻辑作为辩论问题的基础而形成的理论方法,物理学是科学的基础也是范本。五四以来,无论革命的践行者和推崇为思想的引领者鲜有对物理学科感兴趣的,对这一点有认识的是胡适先生,他对自己学生中最感到骄傲是成为物理学家的两个。他的思想也是将科学方法运用到社会问题的典范,胡适先生的思想长时间得不到应有的认可,也是科学思想并没有被真正普及的例证。科学方法最重要的是思维,而思维的后续是“交流”,“交流”的工具是“语言”,引入“科学”首要是将语言文字进行“科学化”,新文化运动就是从这里开始,可惜是只完成了文言文转为白话文,离建立符合科学逻辑和其它各国文字接轨的现代汉语还有一段必须去走的路。一个法治的社会必须要有整理“语言文字”的过程,也就是规范普及“文化”的过程,欧洲有文艺复兴运动,中国有新文化运动。只有“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了,人们才会尊重“语言文字”,社会才有可能达到“法治”。 胡适先生在一篇文章讲:“语言文字都是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又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我们使用语言首要是“明白清楚”也就是准确转达是第一位的,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动人”和“美”。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讲,使用语言文字主要“传情达意”,重要的是达到第一个“要件”,但我们的语文教学常常是置第一个“要件”于不顾,而去追求“动人”、“美”,这种现象从小学就开始了,延续到中学、大学。这也是新文化运动走入歧路的必然结果,使用语言不是重视“明白清楚”而是喜欢其“轰动”效应,造成了“历史”、“思想”、“情感”不能正常传播,“大话”、“空话”、“假话”不绝于耳,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这种现象当然是社会思想混乱的源头,而思想混乱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也正是上世纪战争和政治运动不断的原因。 “语言文字”的作用是将现实(这里包括实在的事物和人的精神活动)转换为“符号”,也就是“语言文字”,用科学的概念定义就是转化成“信息”。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实”和“符号”是不可能完全准确对应的,“语言文字”所以对人类有极大影响,是因为频繁使用的结果,“符号”和“现实”反复对照,才使得“语言文字”具有极大的意义。现代社会所提倡的“四大自由”第一项内容就是“言论自由”,它的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维护语言的正常使用,也就是“符号”和“现实”的对照有“反复”的可能,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受到伤害的首先是“语言”本身。 “语言文字”在人类社会存在的原因有这样几方面:一是满足人们的“求知”欲望,从语言中看世界要比目睹真实世界方便得多,不受时空的限制。除去“天下大事”,对生活中的琐碎小事情,人们都可能需要“知道”,没有“语言文字”这一重要工具是不可能做到的。二是人类之间有组“群”的需要,人在社会里不是孤立的,而是大大小小“群”中的一员,需要相互沟通而且人与人之间存在极复杂的相互需求和冲突,这方面效用有请求、强制别人做些什么等等。没有“语言文字”不可能存在“文明社会”。三是人有强烈的“精神”需求,得到一种“炫耀”,得到赞赏,得到被认可;同时人之间大量的“争斗”摆脱了肢体冲突,在很多问题的“竞争”上首先是为了得出“正确与错误”、“是与非”、“好与坏”的判断。无论精神需求还是做出“判断”都是用语言来完成的,这种广义的“判断”现象就是“语言文字”最复杂的一项功能。体现第二和第三点最明显的是法律、契约、规定、规则、承诺之类的“语言文字”,有了明确的“法”,为社会有序避免“冲突”提供了基础和判断标准。文学作品为作者精神上的“炫耀”提供了舞台,也使读者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而所有科学著作突出体现了文字的第一和第三方面的功能,既使你扩大了求知范围,又使你掌握了判断的“武器”。“语言文字”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是复杂的,但离不开这样三个功能。 “语言文字”和“现实”可以实现相互转换的基础。语言所以可以清楚明白表述现实的世界,它的基础是将现实中所有的“物”和“现象”、“行为”、“过程”进行逻辑分类,用不同的“名词”、“动词”来表示“每一类”。这个过程实际也就是采用的数学上的“集合”概念,现实中的“物”和“行为”就是集合中的“元素”,而“集合”的名称就是一个“概念”。我们对“语言文字”中产生的每个“概念”(集合)都要定义,确定它的内涵和外延(集合中的元素)。这样我们就建立起了“语言”和“实在”的对应关系,就有可能达到明白清楚地达意表情。然而现实世界是无限复杂的,不可能完全按照数学的逻辑来行事,但“语言文字”产生的基本逻辑规则是不能不注意的。 人类社会分“实实在在的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这样两大世界,我们的语文教学就是要学习用“语言文字”如何明白清楚地去表述“实在的世界”和“精神的世界”。表述这两个世界的“语言文字”是有区别的,一个是直接使用“概念”;另一个是间接、借用表述实在的“概念”。我们生活在“语言文字”的海洋里,而这“语言文字”有的表述了“实”,有的只是表述了一种“虚”(精神)。我们如果分不清“语言文字”说明的是“虚”还是“实”,无论“虚”当“实”;还是“实”当“虚”,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注意区别这两类话语应该是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如果语言文字表述的是“实在的世界”,当然就存在“文字”和“现实”对照的可能;如果表述的是“精神世界”,如何“对照”呢?一位作者通过长时间观察和思考,写出一本书,表达了某种思想,一种情感,两个读者读后看法却产生了分歧,又如何去评价谁“对”,谁“错”呢? 我们先来看记录“实实在在世界”的语言文字的特点。这类话语使用的“概念”尽可能遵循了语言文字产生的基础。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大部分,所有科学类的著作,都是这类话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表述和解决人在社会中利害关系的契约、法律条文、各种公约也应该是这类话语。这类话语的主要特点是以形式逻辑为基础,“概念”明确,对词语的意义很少产生歧义,这类话语不是“文学”,主要要求是“明白清楚”。这类话语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学习语文应该主要是这一方面的,只有这方面掌握好了才有能力对“精神世界”进行表述。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学习更应该毫不犹豫围绕这类“语言文字”来进行,字典、词典应该是主要的教科书。应该重视语法的学习,重视基本逻辑的学习。 现实情况是极复杂的,用语言准确来表示实际上是个“技术”,毕竟“话语”和“实实在在”的世界是不同性质的事物,严格说不存在“话语”和“实在”的准确对应,所以在这方面有很多需要注意和研究的地方。世界所有民族都将语文列为受教育的第一项内容就在于此。学语文就是学习“话语”和“实在”的对应规则,简单来讲就是从幼儿开始的学说话,随后是学写字和写句子、写文章。当然要追究更深层次的内容就是语言哲学,这些就不是普通人理解和关心的了。但作为“读书人”应当注意维护语言概念的基本意义,最主要的就是维护语言记录“实实在在世界”的原则。在所有是是非非面前,没有比破坏语言文字原本意义更值得否定的了。 这类语言在解决我们提到的求知功能、沟通功能、“判断”功能三方面都是直接的。因为这类话语是基于形式逻辑基础之上的,存在“是”与“非”的判断。例如一个人做了一件事,可能违反了法律,我们就把他的行为与法律条文“对照”,得出是否违法的“判断”。如果产生疑问,就靠语言的反复“交流”来解决,因为两方是对具体的“实在”产生的“争议”,这时可以找到“第三个人”、“第四个人”……来参与讨论,就如同审判案件,有原告、被告、律师、法官、检察官一起来谈,达成共识的可能就很大了。赵高“指鹿为马”所以能得逞,就是用武力制止了人们的自由言说,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语言文字”的意义,也就没有它的各项功能。 人是有“精神”的,人除去生活在一个实实在在的世界里之外,还生活在“精神”的世界里,而且后一个比前一个更为复杂、广阔、深不可测。在《庄子•秋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庄子说池塘里的鱼很快乐,同行的惠施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庄子反驳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这个故事反映的问题就是用语言表述的“精神世界”如何判断其“真、伪”?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真、伪”问题。 人的“精神世界”是极其复杂的,小的如人的想法、情感,大的如对思考的“总结”,一种理想、思想等等。这些“精神”东西和“实实在在”的事物不一样,只能通过语言表示出来,否则不可能被别人“感知”,不存在“精神”的“实物”。人们进行各自“精神世界”的交流只有“语言”一种工具,大家是用从“实实在在”的现实中产生的“语言”,再通过“语言”去认识“精神世界”,故而表述“精神世界”所使用的语言概念是“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是间接的,笼统的,抽象的。例如一个人露出生气的表情,这是“实在”的,问其原因时,回答说是“心情不好”,但这“心情”是无法让人看到的,是“精神世界”用语言的表述。再如我们常使用的“人民”、“社会”、“民族”等等都是无法确定所指的“实在”应该是什么,是一些貌似清楚而“边界”很模糊的概念,是为“思考”的需要而产生的概念。有位政治家说过,我看不见什么“社会”,只知道“男人”、“女人”、“家庭”,言外之意是指和普通百姓谈社会问题是不容易达到共识。表述“精神世界”的语言概念不少是无法严格定义,也无法确定它的内涵和外延。这是和表述“实实在在世界”的语言概念最重要的区别。表述“实实在在”的“语言文字”是对客观现实存在的信息化;表述精神世界的语言是对“思维”的信息化。文学就是典型的作者对自己思维,也包括对他人思维的“想当然”,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东西”。文学也会有对“现实”的描述,但肯定是作者对大量现实进行一番“筛选”之后的记录,不同于对现实的直接记录。大量以社会“整体”作为对象的研究,不是对具体个人而是对笼统人性的研究,都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这方面的文章著作都是“思维的记录”。再如有关历史的书籍和文章,有对“实实在在”的事件记录,也有而且更多的是作者对历史事件的思考,是作者对其“精神世界”的“文字记录”。 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文字”的创作和理解应该注意什么并不是语文教学的内容。 除去简单直白记录日常生活中的“想法”之外,大量的这类“话语”都有一定的“专业”内容在里面,不再是基础的语文知识了。例如文学作品中大量的修辞手法就应该列入非语文学科(文学)去学习,“实实在在”的记录重要的是“准确”而不是“形容”。同时中小学所有教师都要关注学子的“语文”学习,各学科的学习过程都可以看成是学语文的过程,学会理解各“专业”的“语言文字”,继而学习各“专业”文章的写作。一个人的思维必须是自己把它用文字表述出来,别人无法直接“窥视”你的“思想”。除去日常生活中的简单想法,任何所谓的各种思想都是“语言文字”,一个人头脑里的“思想”不可能被人知道,没有系统思想著作的人不应该被称为“思想家”;这和表述“实实在在世界”的文字不一样的,实实在在你不去表述它也是存在的,而“思想”没有著作是在哪里呢? 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文字在发挥其功能方面比记录“实实在在世界”的文字有很大不同。首先在满足“求知欲”上,因为它传递了一种“思考”,所以对了解世界更快捷、广泛、深入,更重要是使复杂纷乱的现实世界变得有条理,可以“举一反三”。但糟糕的是它将“实实在在”和人的情感、想象、思考一起进行传递,容易造成把虚幻的事情当成了“实实在在”。历史上杜牧写了篇《阿房宫赋》,而杜是唐朝人,不可能见过秦朝的阿房宫,但写出的文章成了千古绝唱,这不是很奇怪吗?人们通过这篇文章来看阿房宫,不是得到的是“虚假”吗?人们喜好通过文学艺术作品去了解历史,了解世界,了解现实,但都有很可能得到虚假的“实实在在”。历史是漫长的,世界是复杂的,人生是短暂的,靠“有限”去知道“无限”,人们只有相互“交流”,从各种文章中去“求知”,但必须要去思考,否则“尽信书不如无书”更是常识。 人类社会正常有序运转一是靠“法”的存在,二是靠“道德”,前者是使用记录“实实在在”的语言;而后者主要是靠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用记录“实实在在”的文字去联络、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互交流的“话语”都是“具体”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不容易产生极端。而用记录“精神世界”的文字来做这方面工作就复杂得多。例如人类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宗教”现象,而“宗教”首先就是通过“话语”才存在的,宗教的语言都是可以归类为记录“精神世界”的。历史上由于“宗教”导致民众极端化情绪的蔓延,继而产生动乱甚至战争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极端的现象,无论是“和谐”还是“混乱”,都是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引起的,这也是我们思考记录“精神世界”语言特点的重要原因。 语言第三个作用是做出“判断”的需要,也就是对“话语”做出“对、错”的判断。“判断”是逻辑上的语言,记录“实实在在”的语言有这个基础,所以存在“是”与“非”;而记录人的思维的语言缺少这个基础,所以评判这方面的“话语”很难用简单对、错来衡量。而这方面的“话语”对我们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在日常生活中,这类话语依据常识,可以从求得“你好”、“我好”、“大家好”目标去理解。但对于这类文章、书籍等成系统的话语如何判断就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记录“精神世界”的文章,包括鸿篇巨著,都是作者“思维过程”的文字记载,外人理解的是否“准确”应该通过“交谈”由“作者”来回答。问题是“人”所处的“时空”是极其有限的,而作为信息的“语言文字”几乎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去广泛传播,基本上由“本人”来裁判是不可能的,“判断”如何去考虑呢? 我们称之为“好”的文章应该是所使用的概念准确、清晰,前后一致,文章有条理,有逻辑性。所有科学著作,虽然记录的是“实实在在”,但也是作者思维的结果,所以被称为“科学”就在于此。例如通过一个人的遭遇总结出社会的好坏就是缺少逻辑性,“一个人”和“社会”是不同概念。有一个很流行的观点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粗看是很有力量的,说得对不对,落实到现实中不就清楚了吗?问题是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文字”叙述的不是“实在”的,也就是无法回到现实中。例如人们常评论历史时说,“如果……就……”,这种话语何来“实践检验”?“思考”的文章观点是否成立,只能通过思考去“回复”,这是判断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文字”首先需要注意的。 任何文章和书籍存在的意义是“读者”的存在,没有“读者”,书只是被“涂鸦”的废纸。从这一点来看,对文章和书籍的“判断”更多的应该是由“读者”做出。如果出现争论,而要由产生分歧的“读者”相互通过“语言”交流,再看问题出在哪里。所有的“思想”都是通过“语言”来传播的,“思想”和“想法”是“同质”的,但存在明显“量”的差别,思想是系统的,必须有“文章”、“书籍”与之相对应,片言只语只能表述一种“想法”。所以对于“思想”的“判断”有发言权的只能是“知识分子”,由相应的“专业”人士来判断。例如将一个文化较低的普通战士定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是不符合逻辑推理的。 人的“精神世界”是复杂的,人的行为不少是通过“精神”来控制的,而人有怎样的“精神世界”是只有通过“语言”来表述的,于是人们就有了利用“语言文字”来实现对精神世界的“设置”,进而实现对人的“控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洗脑”。但“自由”是公认的“人权”,对人无论从肉体上还是精神上进行无理由的控制都是不人道的行为。如何判断“精神世界”的“产品”,例如思想、想法、理论……等等,其实很简单,就是尊重语言的基本意义,这就是“交流”,当话语权被“垄断”,没有了讨论、交流的通道,也就没有了判断的“环境”,“语言文字”不过是一些没有“生命”的符号,把符号当成“真东西”是最常见的“无知”,这是要时刻牢记的。 常言“人生识字糊涂始”,“识字”为什么是“糊涂”的开始呢?这就是语言分为记录“实实在在世界”和“精神世界”两大类,当我们分不清“话语”是指“实在”还是“虚幻”,“糊涂”自然就开始了。我们一生几乎是生活在“语言文字”的海洋里,自己说话,也听别人说;看书、看文章,也可能写文章,甚至著书。作为“主动者”要注重把“明白清楚”作为第一要务;作为“接受者”要带着“思维”去听、去看,尤其是记录“精神世界”的语言文字。作为教师,一定要告诉学子去说自己的话,写自己所想。每个人都应该去谈自己熟悉的东西,而不是去争论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胡适先生的文章是“明白清楚”的典范,值得我们去看,去想,去学习。 纪念胡适先生诞辰124周年!继承先生未竟之事业! 爱思想网受权首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