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我关于民国历史先后出版了六本书,第一本是《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第二本是《北大教授与〈新青年〉——新文化运动路线图》;第三本是在台湾出版的《北大教授:政学两界的人和事》;第四本是在台湾出版的《鲁迅与周作人》;第五本是文汇出版社的《北大教授:政学两界人和事》;第六本是刚刚出版的《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这里讲的内容,是对这六本书的提炼概括。假如有什么地方没有讲明白,请有兴趣的朋友翻阅这些书中的相关内容。 90年前的1919年5月4日,在北京爆发了五四运动,随后出现了与“五四运动”一样广为流传的一个历史概念,叫做“新文化运动”。严谨意义上的五四运动,是一个虽然扭转了历史轨道却又不具备可持续性的突发性政治事件;严谨意义上的新文化运动,是由《新青年》杂志直接启动并且持续到今天依然没有终结的现代化的文化建设运动。但是,在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更加常用的是把政治与文化捆绑在一起的并不严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我所讲的主要是与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中的人和事。 一、五四运动的历史还原 1、《每周评论》的“四日事件” 1919年5月11日,由《新青年》同人也是后来的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等人负责编辑的《每周评论》,以“亿万”的署名刊登了《一周中北京的公民大活动》,其中较为翔实地记录了“四日事件”的前因后果。“亿万”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编辑部同人的集体观点。 关于“四日事件以先的蕴酿”,“亿万”谈到最近一个星期里,由于得到巴黎和会上外交失败的消息,国民的愤怒达到极点,不仅各地纷纷行动起来,而且还相互串联,“山东人到北京来,北京的公民到山东上海去。”在5月3日这一天,包括“政界、商人、学生、还有少数军人”在内的“北京市民”集了许多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国民外交会,一个是学界大会”。 2、“国民外交协会”与研究系 所谓“国民外交会”,就是由“国民外交协会”负责召集的民间集会。“国民外交协会”的主要政治背景,是以梁启超、熊希龄、汤化龙等人为首的进步党,在1916年袁世凯去世之后改组而成的宪法研究会,通称研究系。 早在1915年日本方面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时,研究系的精神领袖梁启超就公开警告政府当局不要签字。1917年,梁启超又主张通过加入英国、美国、法国的协约国一方对德国宣战,以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从而在战后取得国际团体成员的资格,以利于一系列外交悬案的解决,营造出举国一致对外的气氛,一举解决国内政治问题。他的主张得到当时的内阁总理段祺瑞的支持,同时也遭到大总统黎元洪、国民党派系的孙中山的坚决反对。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政府以战胜国的资格派出以外交总长陆征祥为首的代表团,前往巴黎参加和谈。梁启超以民间在野之身,建议大总统徐世昌成立以研究系方面的政界元老、前外交总长汪大燮为委员长,前司法总长林长民为事务长的总统府外交委员会,负责和会期间的外交事务。他又筹措10万元经费(政府拨款6万元,私人捐赠4万元),挑选外交专家刘崇杰、工业专家丁文江、政治专家张君劢、军事专家蒋百里、经济专家徐新六充当随员,于年底动身前往欧洲从事民间外交活动。 1919年2月11日,梁启超一行抵达伦敦。同一天,蔡元培和北大师生在法科大讲堂召开“国际联盟同志会”成立大会,推举梁启超为理事长,蔡元培、汪大燮、熊希龄、张謇、王宠惠、李盛铎、严修为理事,林长民为总务干事,胡适、陶孟和、叶景莘、董显光、曾宗鉴、蓝公武等人为干事,《会员录》由北大校长室汇印。 2月16日,为了与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形成官方与民间的良性互动,由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国民外交协会,在石驸马大街熊希龄家里召开成立大会,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个人为理事。 3、广东方面的拆台内讧 1919年2月18日,梁启超等人到达巴黎。他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会外顾问,先后会见了美国总统威尔逊及英、法等国的代表,请他们支持中国收回德国占领的山东青岛等地。在这个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不仅威尔逊等人对中日交涉的内情不甚了解,连他自己也被本国政府蒙在鼓里,对1918年9月段祺瑞政府与日本签订的秘密借款合同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一无所知。于是,他在3月中旬致电汪大燮、林长民,报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 由于中国代表团有5名成员,而巴黎和会给予中国代表团的只有两个席位,首席代表陆征祥建议把王正廷排在第二位。汪大燮认为陆征祥太弱,王正廷缺乏经验,另外三名成员驻英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驻比利时公使魏宸组当中,顾维钧勇于任事,与各国代表接洽最多,就向徐世昌建议提升顾维钧为次代表。 此举引起代表广州军政府参加巴黎和会的专使、国民党人王正廷及广东军政府的强烈不满。王正廷在发回国内的电报中不点名地指责梁启超从事卖国外交活动,广州国会为此于4月5日召开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会议,要求军政府“立即下令通缉梁启超,并将其在籍财产没收,另由军政府要求法公使引渡”。4月9日,广州国会全体成员通电全国,宣布梁启超的卖国罪状。 4月5日当天,蔡元培、王宠惠、范源濂三人联名通电为梁启超辩诬。陈独秀也在4月13日出版的《每周评论》中发表随感录《国民参预政治外交的资格》,明确指出:“国民参预政治,参预外交,都是我们很盼望的事。但是这两件事,都不大容易。……不懂得各国的外交政策,受某国的离间,凭空的给梁任公一个亲日卖国的罪名,这种国民决没有参预外交的资格。” 经过一番中国人诬陷本国人的内讧内斗,中日秘密外交的暗箱黑幕反而大白于天下,从而引起更加广泛的持续关注。 4、“四日事件”的火种 4月29日,英、美、法三国会议,日本代表应邀出席。30日,续开三国会议,议定巴黎和约关于山东问题的156、157、158条款,将原来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面对这种情形,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竟然考虑签字。紧急关头,梁启超致电汪大燮、林长民,建议警醒国民和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林长民接到电报后,于5月1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由北京《晨报》于5月2日发表,全文如下: “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梁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益,交由五国交还我国,不知如何形势巨变。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一九一五年之二十一条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草约为口实。呜呼!二十一条条约,出于协逼;胶济换文,以该约确定为前提,不得径为应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仅属草约,正式合同,并未成立,此皆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四万万民众誓死图之!” 正是梁启超的来电和林长民的文章,直接充当了点燃“四日事件”的火种。研究系在北京经营的《国民公报》、《晨报》,在此期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宣传作用。 5、5月3日的“学界大会” 据“亿万”介绍,5月3日的“国民外交会”形成决议,“请政府在外交上取最强硬的态度,国民对日本人取最坚决的对待,更于国耻纪念日在中央公园开个国民大会”。当天晚上,在北大法科大礼堂召开的“学界大会”,又做出更加积极的决议,“于次日(四日)专门以上各学校全体学生游街示威,因为等不及五月七日了。这举动议决的时候已经夜十一点钟。” “亿万”所谓的“国耻纪念日”,指的是5月7日,也就是日本方面于1915年5月7日,就二十一条条约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的纪念日。另据《北京大学纪事》介绍,5月3日晚上在北大法科大礼堂召开的其实是学生会议,除北大学生外,与会的还有高等师范、高等工业、法政等大专学校的学生。这次会议先请著名报人、北大新闻研究会导师邵飘萍报告巴黎和会讨论山东问题的经过,然后由几名学生踊跃发言,法科学生谢绍敏当场咬破中指,血书“还我青岛”四字,全场为之震动,从而通过了四项决议:(一)联合各界一致力争;(二)通电巴黎专使坚持不签字;(三)通电各省于五月七日国耻纪念举行游街示威行动;(四)定于四日与各校学生齐集天安门举行学界之大示威行动。(1) 关于5月4日十几个学校学生的上街游行,以及章宗祥在位于赵家楼的曹汝霖家里被打得“头盖上露骨”,警察总监吴炳湘下令抓捕没有来得及走掉的32名学生,“亿万”在文章中有翔实介绍,此处从略。 6、林长民与陈独秀 关于“四日事件”爆发后政府方面的反应,“亿万”在文章中写道:“亲日主战派因为他们的爪牙受了委屈,便迁怒到林长民蔡元培吴炳湘三人身上。他们的机关报说这回北京市民的公愤,全是外交协会林长民等煽动起来的。他们恨吴炳湘,是说他袒护学生,要政府把吴炳湘付惩戒,商民听了更是愤愤不平。他们恨蔡元培,是把所有学界的举动,都归到北京大学,把大学学生所有的举动,归到蔡校长一人身上。这里头自然免不掉那纲常名教派的人从中鼓励。国务会议时,钱对傅说:‘你说蔡的地位不能摇动,那么蔡死了又怎幺样?’于是外间盛传某上将已调廊房某军进京,已向政府提出以马其昶为大学校长。” 当时的中华民国大总统是徐世昌,内阁总理是钱能训,教育总长是傅增湘,军政大权实际上掌握在皖系军阀段祺瑞、徐树铮和他们的安福系手里,“亿万”所谓的“亲日主战派”,指的就是当时的“参战督办”段祺瑞及其安福系;“某上将”就是段祺瑞的上将参谋长徐树铮。马其昶是段祺瑞的同乡和安徽孔教会会长,也就是所谓“纲常名教派”的代表人物。 与“亿万”的说法相印证,日本政府在1919年9月9日的内阁会议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记录:“目前在中国最具势力的,是由全国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所组织的所谓学生团体。这些学生多少有些新知识,节操、志向较为纯洁,其努力固不可忽视,今后我方亦应需给与相当的考虑。虽然他们的运动‘努力’实基于本身的自动而发,但除此之外,仍有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的唆使,乃至英美二国人的煽动。”(2) 按照“亿万”的介绍,在“四日事件”中煽动北京市民的,主要是研究系的林长民以及林长民背后的梁启超等人;直接影响学生及学界的,主要是北大校长蔡元培。遭到中国民间强烈抗议的日本政府,最为关注的却不是北大校长蔡元培,更不是主编《每周评论》的陈独秀,而是研究系方面的“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 但是,上述材料并不意味着陈独秀及《每周评论》无所作为。早在1919年1月19日,陈独秀就在《每周评论》第5号发表《除三害》,其中认为中国如果不除去军人、官僚、政客,政治上就没有清宁的日子。要想除去三害,第一,“一般国民要有参预政治的觉悟,对于这三害,要有相当规模的示威运动”;第二,“社会中坚分子,应该挺身出头,组织有政见的有良心的依赖国民为后援的政党”。 5月4日当天,陈独秀又在《每周评论》第20号发表随感录《两个和会都无用》,指出中国的南方政府与北方政府之间的上海和会,与巴黎的国际和会一样是分髒會議,“与世界永久和平人类真正幸福,隔得不止十万八千里,非全世界的人民都站起来直接解决不可。” 5月7日,陈独秀给南下上海迎接杜威并且会见孙中山的胡适写信,介绍了北京的政治形势:“四号下午,京中学生三四千人聚集天安门,到东交民巷各使馆;适礼拜日,英美公使都出去了;学生即到曹宅,曹逃避,章宗祥刚在曹宅,受了一顿饱打,幸亏有日本人竭力保护,送日华医院竭力医治,现在生死还不能定。京中舆论,颇袒护学生。但是说起官话来,总觉得聚众打人放火(放火是不是学生做的,还没有证明),难免犯法。”进而还预测了政府当局将要采取的行动:“惩办被捕的学生三十多人(大学为江绍原等二十二人),整顿大学,对付两个日报,一个周报,恐怕是意中的事。”(3) 7、五四运动的提出 “亿万”文章中的“四日事件”,就是后人常说的五四运动。作为一个历史概念,五四运动是由直接参与这次运动的青年学生提出来的。1919年5月18日,以“北京学生联合会全体学生”名义通电发布的《罢课宣言》,第一次采用了这个概念:“外争国权,内除国贼,五四运动之后,学生等以此呼吁我政府而号召我国民盖亦数矣”。 在5月26日出版的《每周评论》第23期中,罗家伦采用“毅”的署名发表《五四运动的精神》,正式解释了作为历史概念的五四运动:“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几千人, 因山东问题失败,在政府高压的底下,居然列队示威,作正当民意的表示。这是中国学生的创举,是中国教育的创举,也是中国国民的创举。” 罗家伦认为,五四运动体现了关系中国民族存亡的三种精神。其一是“学生牺牲的精神”;其二是“社会制裁的精神”;其三是“民族自决的精神”。 比起罗家伦,他的老师、《新青年》和《每周评论》主编陈独秀的态度更加坚决。 在6月8日出版的《每周评论》第25号中,陈独秀发表随感录《研究室与监狱》,其中写道:“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接下来,陈独秀开始采取直接行动。他起草了一份《北京市民宣言》,请胡适帮助翻译后拿去印刷。6月10日、11日,陈独秀在安徽同乡胡适、高一涵、程演生、邓初等人的陪同下,到公共娱乐场所散发中英文的《北京市民宣言》。6月11日晚上,他在新世界散发传单时被捕。由于他认罪态度尚好,在关押三个多月后,于9月16日被安徽同乡保释出狱,随后把《新青年》杂志回迁上海。 1920年4月21日,陈独秀在上海中国公学发表演讲,题目是《五四运动的精神是什幺?》,他所提供的答案是:五四运动的精神并不限于空泛的“爱国救国”,“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才是五四运动的“特有精神”。在他看来,“中国人最大的病根,是人人都想用很小的努力牺牲,得很大的效果。……我以为五四运动的结果,还不甚好。为什么呢?因为牺牲小而结果大,不是一种好现象。在青年的精神上说起来,必定要牺牲大而结果小,才是好现象。” 8、梁漱溟的法律常识 与罗家伦和陈独秀的“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大讲师、前司法部秘书梁漱溟,基于法律常识对于青年学生火烧交通总长曹汝霖位于赵家楼的私宅、痛打驻日公使章宗祥的公开质疑: “我的意思很平常,我愿意学生事件付法庭办理,愿意检厅去提起公诉,审厅去审理判罪,学生去遵判服罪。检厅如果因人多检查的不清楚,不好办理,我们尽可一一自首,就是情愿牺牲,因为如不如此,我们所失的更大。在道理上讲,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纵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作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在事实上讲,试问这几年来那一件不是借着国民意思四个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以为这实是极大的毛病。什幺毛病?就是专顾自己不管别人,这是几千年的专制(处处都是专制,不但政治一事)养成的。”(4) 同样是提倡牺牲精神,梁漱溟说的是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之内从事爱国活动;陈独秀说的是直接到法律制度的框架之外去从事国民运动。这一点在陈独秀6月11日晚上散发的《北京市民宣言》中,有着更加集中的表现。 陈独秀并没有公开征求包括北大师生在内的北京市民的意见,就擅自代表北京市民的公共名义,要求免除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的官职并驱逐出京;要求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要求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来自行组织。这样的政治表态与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的打、砸、抢、烧一样,在精神是与“几千年的专制(处处都是专制,不但政治一事)”一脉相承的。陈独秀却偏要把这样的“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称之为“有生命有价值”的“真文明”。 此前在文章中一再宣布欧美国家的代议制宪政民主制度已经落后破产的陈独秀,在《北京市民宣言》中避开现代政治文明所严格遵守的程序正义,不经过正当的选举与授权程序,就擅自代表北京市民的公共意志,显然是严重违法侵权的行为。这种擅自代表反过来又充分证明,在现代社会里,经过正当的选举程序与授权程序的议会代表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应该坚决杜绝的恰恰是陈独秀式的只承认自己违法代表本国民众,而不允许别人经过正当的选举与授权程序合法代表本国民众的专权专制的“直接行动”。 胡适没有及时有效地阻止陈独秀,反而帮助他翻译《北京市民宣言》,又足以证明他当年对于欧美宪政民主制度和法律常识的理解,还没有深入到位。 二、新文化运动的角色转换 1、叶景莘的失实回忆 关于蔡元培在五四运动期间的具体表现,胡适在1929年1月16日的日记中写道: “晚十一时,车行。此为归国后第一次远行。与叶叔衡同房。我们谈一九一九年巴黎和会及‘五四运动’的故事,有足记者。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失败的消息传来,徐世昌主张签字,陆征祥、王正廷、伍朝枢皆主张签字。汪大燮其时为外交委员会主席,他于五月二日夜(三夜?)去看蔡元培,先以此时形势,说学生不可不有点表示。蔡赞成其说,故四日有大游行,遂有打赵家楼的故事。叔衡有记载,留在北京,将来当一读。”(5) 胡适这次从上海乘坐火车经南京前往北平,是为了参加协和医学院的董事会。叔衡是叶景莘的字,叶景莘五四时期担任官方的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委员长汪大燮,以及民间的国民外交协会理事林长民的重要助手,是五四运动的重要见证人。1948年5月4日,他在天津《大公报》发表《五四运动何以爆发于民八之五月四日》一文,其中写道: “外交委员会已开会决议,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报徐世昌核夺。但五月三日,林长民获悉:国务院已发出密电,令代表团签字。汪大燮焦急,叶景莘建议速告蔡校长。汪大燮即坐马车到东堂子胡同蔡孑民先生家。当晚,蔡先生召开北大学生代表罗家伦、傅斯年、康白情、段锡朋等,告此消息。” 关于五四运动的许多书籍、文章特别是文学性的历史演义中,大都采信了这一说法。但是,胡适日记中记录的蔡元培赞成“学生不可不有点表示”的说法,大致上是可信的;叶景莘文章中所说的蔡元培直接出面煽动学生上街游行的说法,事实上是不能成立的。 根据罗家伦《蔡元培时代的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一文介绍,“五月三日那一天,清华大学举行纪念典礼,许多北大的人,都到清华去参观,那天我也去了。直到晚上八九点钟才回来,不料三号那一天,邵飘萍到北大来报告,说是山东问题已经失败,在校的一班同学,于是在北河沿法科第三院召集临时会议,最初由邵飘萍报告,以后由许德珩等一班人慷慨激昂的演说,还有一个刘仁静(他现在是共产党中很重要的人物),当时还不过十八岁,带了一把小刀,要在大会场上自杀。还有一位,要断指写血书的,于是当场主持的几个人,不能维持我们以前决定的五七发难的成议,当场议决在第二天(卽五月四日)联合各学校发动,并且当场在北大学生中推出二十个委员负责召集,我也是其中一个,由他们各学校联络进行。”(6) 关于蔡元培,罗家伦给出的评价是:“这一次蔡孑民先生确是有一种特别的表现,就是五四事情出来以后,他不和前次一样的辞职,反而联合各大学的校长,负责的要求北京政府释放被捕的学生。” 罗家伦所说的“前次”,指的是1918年5月21日,北京大学、高等师范、工业、法政四校的学生,以及回到国内的留日学生4000多人,赴新华门向代理大总统冯国璋请愿,要求政府废除中日两国的《防敌军事协定》。蔡元培闻讯后赶到学校加以劝阻,劝阻无效后向当时的大总统冯国璋提出辞呈,经多方挽留后才答应留任。 许德珩在《五四运动在北京》一文中提供的说法大致相同:“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是负行政责任的人,他同情学生,而又不愿意闹得过火,……”(7) 当年的蔡元培尽管同情学生的爱国运动,主动召集“北大学生代表罗家伦、傅斯年、康白情、段锡朋等,告此消息”,显然是既不应该也不必要的,因为林长民的《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已经于5月2日公开发表,外交失败已经没有秘密可言了。更何况当年的北大是有一个政教分离的明确底线的,大学校长和大学教授是不可以直接煽动学生从事政治活动的。鼓吹“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的陈独秀,1918年5月21日因为北大学生不听劝阻而上街游行,曾经与蔡元培一起向教育部递交过辞呈。五四运动爆发时,已经被免去文科学长职务的陈独秀,也没有像著名报人邵飘萍那样,走到前台去直接煽动学生。1919年6月11日晚上陈独秀到新世界散发《北京市民宣言》时,身边没有带一名青年学生,而是邀请安徽籍的成年人胡适、高一涵、程演生、邓初等人陪同前往,他因此被捕后虽然表示认罪,却没有牵连到任何一个人。假如蔡元培直接煽动学生上街游行,不仅政府当局不肯放过他,连陈独秀、胡适及北大学生也不会尊重他的。 2、蔡元培的角色定位 清朝同治七年即1868年1月11日,蔡元培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山阴县城内的笔飞坊,1892年被取为进士。比蔡元培年轻5岁的梁启超,虽然一直没有考中进士,却因为与自己的老师康有为一起提倡戊戌变法而享有盛名。 辛亥革命之后,梁启超一直是与国民党各派系针锋相对的立宪派方面的精神领袖;蔡元培虽然是同盟会及国民党的一名元老,却常常以超党派的学界领袖的精神面貌立身处世,在他身上,学者的气质远远超过革命家和政府官员的气质。早在民国元年即1912年出任教育总长期间,蔡元培就提出了“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的现代化教育理念。 据1913年8月9日的吴稚晖日记记载,1913年“二次革命”期间,他与蔡元培(孑民)、汪精卫、李石曾在上海达成一项共识:“国事决非青年手足之力所能助,正不若力学之足以转移风气也。近日余与孑民、石曾、精卫等聚谈,皆确然深信:惟一之救国方法,只当致意青年有力者,从事于最高深之学问,历二、三十年,沉浸于一学专门名家之学者,出其一言一动,皆足以起社会之尊信,而后学风始以丕变。即使不幸而国家遭瓜分之祸,苟此一种族,尚有学界闻人,异族虐待之条件,必因有执持公理之名人为之删减。于是族人回复之力,可不至于打消净尽。”(8) 正是基于这种学术救国、教育救国的现代理念,“二次革命”失败后,45岁的蔡元培再一次携家人前往欧洲,一边留学一边从事留法教育事业。 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蔡元培在教育部时的老同事范源濂、袁希涛出任教育总长和次长,邀请他回国就任北大校长。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所全国唯一的国立大学,从变相的科举衙门转化成为教授治校、学生自治、政教分离、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现代化学堂。 1917年1月9日,蔡元培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明确表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学生进大学不应仍抱科举时代思想,以大学为取得官吏资格之机关。应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责,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必须抱定为求学而来之正大宗旨,才能步入正轨。” 1918年12月10日,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中,基于全球性的学术视野第一次提出“兼容并收之主义”:“各国大学,哲学之唯心论与唯物论、文学美术之理想派与写实派、计学之干涉论与放任论、伦理学之动机论与功利论、宇宙论之乐天观与厌世观,常樊然并峙于其中: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 1919年3月18日,蔡元培又在《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君函》中,进一步发挥了教授治校、学生自治、政教分离、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他们自由发展。……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在校讲授,以无背于第一种主张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亦不能代负责任。” 到了1934年1月,蔡元培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一文中,更加明确地表白说:“我对于学生运动,素有一种成见,以为学生在学校里面,应以求学为最大目的,不应有何等政治的组织。其有年在二十岁以上,对于政治有特殊兴趣者,可以个人资格参加政治团体,不必牵涉学校。” 1924年12月4日,正在欧洲访学的蔡元培在写给傅斯年、罗家伦的回信中,坦诚地谈到了自己在五四运动中发挥的作用: “校中同人往往误以‘天之功’一部分归诸弟,而视弟之进退为有重要之关系。在弟个人观察实并不如此,就既往历史而言,六七年前,国内除教会大学而外,财力较为雄厚者惟北大一校,且校由国立而住在首都,自然优秀之教员、优秀之学生较他校为多,重以时势所迫, 激刺较多,遂有向各方面发展之势力。然弟始终注重在‘研究学术’方面之提倡,于其它对外发展诸端,纯然由若干教员与若干学生随其个性所趋而自由申张,弟不过不加以阻力,非有所助力也。”(9) 这里的“天之功”,就是纵向的历史走向与横向的社会合力。蔡元培在这里所展现的,其实是最具有世界眼光和现代精神的、自觉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合力的、既能兼容并包又能激流勇退的不居功、不恋栈的精神境界。这也是中国人中最为缺乏也最为难能可贵的一种高尚境界。叶景莘把五四运动的爆发,与他自己并没有亲眼见到的“蔡先生召开北大学生代表罗家伦、傅斯年、康白情、段锡朋等,告此消息”直接挂钩,显然是出于对蔡元培“不过不加以阻力,非有所助力”的角色定位的不理解。 3、五四运动的结束 1919年5月6日晚上,蔡元培率领的校长团以恢复上课为条件,与警察总监吴炳湘达成保释被捕学生的协议。 5月7日上午,北京各高校自备汽车前往警察厅迎接被捕学生。原定的国民大会,被政府当局动用武力强行禁止。 5月8日,蔡元培引咎辞职。 5月9日早晨,蔡元培在北大总务处职员段子均陪同下,乘火车前往天津,入住寓新旅社。他离京前留下一份启事,其中有“杀君马者道旁儿”的典故,意思是说古代有一个官吏的马跑得很快,旁观看热闹的小孩子一直在鼓掌喝彩,这个官吏一高兴就把自己的快马给跑死了。这个典故所表现的,是蔡元培自觉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合力,既能兼容并包又能激流勇退的不居功、不恋栈的精神境界。 5月10日,北大学生宣布“停课待罪”以挽留蔡元培,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决定,各校推举一名代表赴天津挽留蔡元培,并且上书教育部:“此次学生行动,纯属全体公意,……与各校校长绝不相关,尤非北京大学校长一人所能代任其咎。”全国各地的各界别人士也纷纷表示声援。徐世昌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于5月14日下令对蔡元培表示挽留。然而,到了6月6日,徐世昌公然发布以胡仁源署理北大校长的命令,再一次激起北大师生和北京学界的愤慨。在这种情况下,蔡元培一个人的去留,已经演变成为整个北京学界的问题,或者说是五四运动的成败问题。 9月20日,蔡元培回到北大重新主持校务,标志着五四运动的胜利结束。他在《回任北大校长在全体学生欢迎会演说词》中总结说: “这一次爱国运动,要是认定单纯的目的,到德约决不签字,曹、陆、章免职,便算目的达到,可以安心上课了。不幸牵入校长问题,又生出许多枝节,这不能不算是遗憾。所望诸君此后能保持自治的能力,发展自动的精神,并且深信大学组织日臻稳固,不但一年换一个校长,就是一年换几个校长,对于诸君研究学问的目的,是决无妨碍的,诸君不要再为校长的问题分心,这就不辜负我们今日的一番聚会了。”(10) 1920年5月4日,蔡元培应《晨报副镌》“五四纪念增刊”的约稿,在《去年五月四日以来的回顾与今后的希望》一文中,明确把不可持续的学生运动,看作是得不偿失的“自杀”举动,要求学生“打定主义,无论何等问题,决不再用自杀的罢课政策。专心增进学识,修养道德,锻炼身体。如有余暇,可以服务社会,担负指导平民的责任,预备将来解决中国的——现在不能解决的——大问题,……” 与蔡元培的观点相一致,这一期的“五四纪念增刊”中还有已经与蔡元培形成铁三角关系的胡适、蒋梦麟,共同署名的一篇《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其中写道: “现在有许多人说学生不应该干预政治,其实并不是学生自己要这样干,这都是社会和政府硬逼出来。如果社会国家的行为没有受学生干涉纠正的必要,如果学生能享受安心求学的幸福而不受外界的强烈的刺激和良心上的督责,他们又何必甘心抛了宝贵的光阴,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做这种学生运动呢?……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种运动是非常的事,是变态的社会里不得已的事,但是他又是很不经济的不幸事。因为是不得已,故他的发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是很不经济的不幸事,故这种运动是暂时不得已的救急的办法,却不可长期存在的。……单靠用罢课作武器,是最不经济的方法,是下下策,屡用不已,是学生运动破产的表现!” 这篇文章显然是由胡适执笔写作的,其中再一次强调了他在《新青年》“易卜生号”率先提倡的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现代文化精神: “要补救组织的不完备,应注重议会法规(parliamentary law)的重要条件。……此外还须注意团体生活最不可少的两种精神:(1)容纳反对党的意见。现在学生会议的会场上,对于不肯迎合群众心理的言论,往往有许多威压的表示,这是暴民专制,不是民治精神。民治主义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使各方面的意见都可自由发表。(2)人人要负责任。天下有许多事,都是不肯负责任的‘好人’弄坏的。好人坐在家里叹气,坏人在议场上做戏,天下事所以败坏了。不肯出头负责的人,便是团体的罪人,便不配做民治国家的国民。民治主义的第二个条件,是人人要负责任,要尊重自己的主张,要用正当的方法来传播自己的主张。” 应该说,从更高层次来反思五四运动中的暴力事件,青年学生的放火和打人,无论如何都不符合“用正当的方法来传播自己的主张”的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法律常识,反而是以多数压倒少数的“暴民专制”的一种表现。 正是基于更高层次上求全责备的更高要求,胡适对于五四运动中的蔡元培,也是有所非议的。1936年1月2日,他在致汤尔和信中写道:“我从上海赶回北京时,蔡公已离京。当时我若在此,必不劝蔡公出走。领袖作事,当有风度,蔡公之出京,以当日鄙见观之,实甚失领袖之风度。蔡公岂徐树铮等人所敢危害者耶?以今日鄙见观之,倘使蔡公当日不出京,后来半年的纷纷或可以没有。至少亦不至如当日之扰扰至半年之久。我在国中的事业‘为功为罪’,我完全负责。我从不曾利用过学生团体,也不曾利用过教职员团体,从不曾要学生因为我的主张而牺牲他们一点钟的学业。我的罪孽决不在这一方。至于‘打破枷锁,吐弃国渣’,当然是我最大的功绩,所惜者打破的尚不够,吐弃的尚不够耳。”(11) 4、新文化运动的提出 五四运动虽然称得上是胜利结束,中国社会的文化运动与政治运动,却因此进入一个新阶段和新轨道。一方面,由胡适率先提倡的白话文,借着五四运动的爆发在全面范围内得到广泛普及;另一方面,由《新青年》同人所提倡并且在蔡元培、胡适等人身上集中展现的,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现代文化精神,以及教育救国、政教分离的现代教育理念,却逐渐被党派活动及政治势力边缘化。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教授和学生,纷纷走上了组织党派、参与政治的另一条路径。用周策纵的话说:1919年以后,知识分子首先在思想上、继而在行动上的不一致与日俱增,以致在以后的年代里产生了巨大分裂。“一方面自由派和保守派徒劳地要求在军阀统治下实行温和的改革,另一方面左派份子和民族主义者在苏俄与日俱增的影响下加速了他们的组织活动。”(12) 根据现有的文字记录,最早提出新文化运动这一概念的,是由蔡元培的老学生和老朋友黄炎培、沉恩孚、蒋梦麟、袁希涛、蒋维乔等人参与主持的江苏教育会。1919年11月5日,天津《大公报》以《新文化运动解释》为标题报道说: “江苏省教育会昨发出通函云,本届江苏各校演说竞进会之演说题范围已由本会定为:‘新文化运动之种种问题及推行方法。’兹为简单地解释以备各校参考:(一)新文化运动是继续五四运动传播新文化于全国国民的作用,其进行方向在唤醒国民,改良社会,发展个人,增进学术,使我国社会日就进化,共和国体日形巩固。(二)新文化运动要文化普及于大多数之国民,不以一阶级一团体为限(例如推广注音字母、传播白话文、设立义务学校演讲团都是这个意思)。(三)新文化运动是以自由思想、创造能力来批评改造建设新生活(例如现在各种新思想出版物)。(四)新文化运动是谋永远及基本的改革与建设,是要谋全国彻底的觉悟(继续现在的新运动从基本上着想使之永远进步也)。(五)新文化运动要全国国民改换旧时小的人生观而创造大的人生观,使生活日就发展(例如从家庭的生活到社会的生活)。(六)新文化运动是一种社会运动,国民运动,学术思想运动。以上所述都是示其大略,还有他种事业及种种问题,及推行方法,是要大家研究。” 与五四运动一样,新文化运动的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上海方面的国民党元老、《星期评论》主笔戴季陶,很快给出了他的定义:“新文化运动是甚么?就是以科学的发达为基础的‘世界的国家及社会的改造运动’。”(13) 正是乘着五四运动的东风,一度消极沉寂的孙中山,继1919年5月20日出版《孙文学说》(又名《知难行易》)之后,于8月1日创办白话文的《建设》杂志,于10月10日把地下会党性质的中华革命党,改组成为公开活动的中国国民党,并且发布《中国国民党规约》,规定“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 1920年1月9日,孙中山写信给海外党部,希望能够筹集50万经费,创办一个从事新文化运动的最新式的印刷机构: “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革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于是蓬蓬勃勃,发抒言论,国内各界舆论,一致同倡,各种新出版物,为热心青年所举办者,纷纷之伪政府,犹且不敢撄其锋。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诚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推原其故,不过由于出版界之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遂至舆论放大异彩,学潮弥漫,全国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倘能继长增高,其将来收效之伟大且久远者,可无疑也。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兵法攻心,语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14) 孙中山去世之后,蒋梦麟在《追忆中山先生》中,把孙中山重视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的政治目的,阐述得更加明白:“民八,五四运动发生。北大校长蔡孑民离平南来,北大学生要他回去。他要我去代行校务。我于到平不久,即收到先生一信。其中有句话,到现在还记得。那就是‘率领三千子弟,助我革命’。”(15) 5、蔡元培的美育理想 在1920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7卷5号中,陈独秀发表《新文化运动是什么?》一文,其中写道:“‘新文化运动’这个名词,现在我们社会里很流行;……要问‘新文化运动’是什么,先要问‘新文化’是什么;要问‘新文化’是什么,先要问‘文化’是什么?” 陈独秀给出的答案是:“文化是对军事、政治(是指实际政治而言,至于政治哲学仍应该归到文化)、产业而言,新文化是对旧文化而言。文化底内容,是包含着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这几样;新文化运动,是觉得旧的文化还有不足的地方,更加上新的科学、宗教、道德、文学、美术、音乐等运动。” 在这篇文章里,陈独秀不太准确地引用了蔡元培的一句话:“新文化运动莫忘了美育。”这句话出自蔡元培1919年12月1日发表在《晨报副镌》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其中写道: “现在文化运动,已经由欧美各国传到中国了。解放呵!创造呵!新思潮呵!新生活呵!在各种周报上,已经数见不鲜了。但文化不是简单,是复杂的;运动不是空谈,是要实行的。要透彻复杂的真相,应研究科学。要鼓励实行的兴会,应利用美术。科学的教育在中国可算有萌芽了。美术的教育,除了小学校中机械性的音乐图画以外,简截可说没有。” 蔡元培把“科学的教育”和“美术的教育”相提并论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他自己所具备的那种自觉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合力的既能兼容并包又能激流勇退的不居功、不恋栈的精神境界。在他看来,假如不以一种美学意义上的超越利害的兴趣,去打通人我之间的精神隔阂,从而保持一种永久平和的心境,而是单凭个性的冲动、环境的刺激,投入到文化运动的潮流中去,难免会产生三种弊端: 其一、“看得明白,责备他人也很周密,但是到了自己实行的机会,给小小的利害绊住,不能不牺牲主义。” 其二、“借了很好的主义作护身符,放纵卑劣的欲望,到劣迹败露了,叫反对党把他的污点,影射到神圣主义上,增了发展的阻力。” 其三、“想借用简单的方法,短少的时间,达他的极端的主义,经了几次挫折,就觉得没有希望,发起厌世观,甚且自杀。” 蔡元培所说的这三条弊端, 实际上是有感而发的,可惜他说得有些拗口。 1920年9月,罗家伦负责主持的新潮社出版发行了《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书中第一篇是由北大职员都昌、黄世晖记录整理的《蔡孑民传略》,其中专门谈到蔡元培在上海《俄事警闻》发表过的一篇小说,时间是1904年2月17日,标题是《新年梦》。这篇小说针对的是当时提倡西方社会主义的一些人,他们不肯做工赚钱,总是抢占别人的财物供自己挥霍,理由是这些财物本来是公物。这些人经常嫖娼狎妓、诱骗良家妇女,有时还要与别人争风吃醋,从而严重玷污了神圣的主义。正是鉴于这种情况,蔡元培认为:“此等主义,非世界大多数人承认后,决难实行,故传播此等主义者,万不可自失信用。……必有一介不苟取之义,而后可以言共产。必有坐怀不乱之操,而后可以言废婚姻。” 每一次读到这段话,总让我联想到因为嫖娼狎妓被蔡元培免职的北大文科学长陈独秀。1920年12月29日,“自失信用”的陈独秀,应陈炯明邀请抵达广州,出任广东教育委员会主管,很快便遭到一些人的攻击,罪名就是后来非常流行的废德仇孝、共产公妻。 6、章士钊的角色错位 新文化运动的概念提出后,也引起了一些分歧和争议,这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例,是政学系首领、刚刚出任上海《新闻报》主笔的章士钊,在1923年8月21、22日连续发表的长篇文章《评新文化运动》。这篇文章的批评矛头,直指提倡白话文的胡适: “吾友胡适之所著文学条例,谓今人当为今人之言,不当为古人之言。……适之日寝馈于古人之言,故其所为今日之言,文言可也,白话也可。今为适之之学者,乃反乎是,以为今人之言,有其独立自存之领域。又以适之为大帝,绩溪为上京,遂乃一味于《胡氏文存》中求文章义法,于《尝试集》中求诗歌律令。目无旁骛,笔不暂停,以致酿成今日‘的底、他它、吗么、吧咧’之文变。” 到了1925年4月14日,章士钊以司法总长的本职兼任教育总长,雄心勃勃地要“整顿学风”。5月7日,北京各校上街游行的学生捣毁章士钊的住宅,导致他第一次辞职。7月18日,章士钊出版《甲寅》周刊,7月28日又恢复教育总长职务。章士钊在《甲寅》周刊里面明确提出“文字须求雅驯,白话恕不刊布”的办刊方针,与新文化运动大唱反调。 由钱玄同主编的《京报•国语周刊》,于1925年8月30日第12期集中推出七篇反击文章,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胡适的《老章又反叛了》和吴稚晖的《友丧》。 据胡适《老章又反叛了》一文介绍,1923年章士钊发表《评新文化运动》时,他正在杭州烟霞洞养病,曾在朋友面前表示“不值一驳”。回到上海后,亚东图书馆老板汪孟邹“请章君和陈独秀君和我吃饭,我才把这句话当面告诉章君”。1925年2月的一天,胡适到撷英饭馆吃饭,与已经当上司法总长的章士钊不期而遇,章士钊主动邀请到对面的照相馆合影,并且约定在照片上题诗纪念。 反对白话的章士钊写给胡适的是白话新诗:“你姓胡,/我姓章;/你讲甚幺新文学,/我开口还是我的老腔。/你不攻来我不驳,/双双并坐,各有各的心肠。/将来三五十年后,/这个相片好作文学纪念看。/哈,哈,我写白话歪词送把你,/总算是老章投了降。” 提倡白话的胡适写给章士钊的是七言绝句:“‘但开风气不为师’,/龚生此言吾最喜。/同是曾开风气人,/愿长相亲不相鄙。” 胡适所说的“同是曾开风气人”,指的是章士钊1914年5月在黄兴、李根源等人支持下,在日本东京创办《甲寅》月刊,开创了一个注重政论文写作的文化流派,《新青年》同人中的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吴虞、易白沙、杨昌济、胡适,都曾经是《甲寅》派的重要成员。章士钊眼见提倡白话文的胡适等人后来居上,不甘心承认自己的落伍退后,反而大张旗鼓地开起历史倒车,以至于变成历史丑角。 章士钊看到胡适的《老章又反叛了》一文后,又发表一篇《答适之》。1925年9月,胡适在武昌大学演讲时,以《新文学运动之意义》为题予以响应:“新文学之运动,并不是一人所提倡的,也不是最近八年来提倡的;新文学之运动是历史的,我们少数人,不过是承认此种趋势,替它帮忙使得一般人了解罢了。……照此看来,无论军阀的权威如何,教育总长的势力如何,这两三个人决定不能摧残者,也可以抱相当的乐观。” 7、“我们”与“他们”的党派边界 胡适所说的“最近八年来”,是以他自己在美国尝试写作白话诗为标志的,他在这里采用的是广义的新文学运动的概念,在他看来,新文学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的历史,并不限于由他率先提倡的白话文学,而是更加久远。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早在胡适提倡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的“文学革命”之前,严复已经于1898年4月出版了介绍进化论的《天演论》。流亡日本的梁启超,也于1902年创办了提倡“新民”和“小说界革命”的《新民丛报》、《新小说报》,从而成为胡适、陈独秀、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等《新青年》同人当之无愧的先驱者。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919年3月24日,桐城派古文家林纾在《公言报》发表致蔡元培的公开信,捎带着点名批评了支持白话文写作的梁启超是在“媚世”。 1918年11月20日,胡适趁到天津参加南开学校十四周年校庆的机会致信梁启超,希望能够登门拜访,因梁启超忙于筹划国民外交而失之交臂。 1920年3月21日,在胡适的日程表中出现了这样的记载:“宗孟宅饭,初见梁任公,谈。” 这是胡适与梁启超的第一次见面,宗孟就是林长民。梁启超当时刚刚从欧洲回国,专门从天津到北京向大总统徐世昌述职。第二天中午,研究系另一成员叶叔衡(景莘)在欧美同学会设宴请客,梁启超和胡适一同出席。 同年5月6日,胡适陪同杜威到天津演讲,顺道拜访梁启超于饮冰室,胡适在日程表中写道:“他谈做中国史事,颇有见地。” 在欧洲考察期间,梁启超就与张君劢开始筹划规模庞大的“文化运动”,包括“一、中比贸易公司。二、中比轮船公司,此二事虽二而实一。三、月报及印刷所。四、大学。五、派留德学生。” 从欧洲回国后,梁启超决定舍弃“迷梦的政治活动”,全力从事国民实际基础之教育事业,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换了一个新生命”。据《梁启超年谱长编》介绍,“先生返国后一年中,除从事著述外,计所着手创办的事业,有发起中比公司,承办中国公学,组织共学社,成立讲学社,整顿《改造》杂志,发起国民动议制宪运动数事。”(16) 当梁启超与自己的身边人商议如何办好上海中国公学时,蒋百里主张说:“吾辈对此只能取蔡鹤卿之于北京大学的态度。” 随后,梁启超等人以英国哲学家罗素即将来华为契机发起成立讲学社,计划每年聘请一位西方名哲来华讲学。为此,徐新六向梁启超建议说:“大学一部分人必邀其帮忙。”在由梁启超确定的人选中,蔡元培与熊希龄、汪大燮等人一同被聘请为讲学社董事。 在讲学社敦请西方学者来华讲学过程中,梁启超与北大方面的蔡元培、胡适、蒋梦麟、陶孟和等人进行了良好合作,胡适的导师杜威来华讲学已经超过一年的合同期,第二年便改为以讲学社的名义续聘。但是,在文化运动的路径选择、价值理念方面,梁启超的研究系与《新青年》同人之间,显然存在着难以逾越的新旧差别;研究系已经丧失公共信用的既成事实,更决定了双方不可避免的严重分歧。 1920年12月16日,陈独秀致信胡适和高一涵:“南方颇传适之兄与孟和兄与研究系接近,且有恶评,此次高师事,南方对孟和很冷淡,也就是这个原因,我很盼望诸君宜注意此事。”(17) 接下来,陈独秀又给陶孟和写来绝交信。胡适见信后用“我们”与“他们”解释了《新青年》北京同人,与梁启超(任公)及其研究系之间的交往与碰撞:“你难道不知我们在北京也时时刻刻在敌人包围之中?你难道不知他们办共学社是在《世界丛书》之后,他们改造《改造》是有意的?他们拉出他们的领袖来‘讲学’——讲中国哲学史——是专对我们的?……你难道不知他们现在已收回从前主张白话诗文的主张?(任公有一篇大驳白话诗的文章,尚未发表,曾把稿子给我看,我逐条驳了,送还他……)”(18) 正在与陈独秀(仲甫)一起从事建党活动的李大钊,在写给胡适的书信里表白说:“关于研究系谣言问题,我们要共同给仲甫写一信,去辩明此事。现在我们大学一班人,好象一个处女的地位,交通、研究、政学各系都想勾引我们,勾引不动就给我们造谣;还有那国民系看见我们为这些系所垂涎,便不免引起点醋意,真正讨嫌!”(19) 8、从主角到配角的梁启超 梁启超一派的进步党及研究系,在政治舞台上的屡试屡败和屡败屡试,败坏了自己的公共信誉,急于吸收“清流”以改变形象。北大教授中的《新青年》同人,恰好处于在政治方面涉入不深的“处女的地位”,从而成为研究系拉拢争取的主要对象。 1921年9月21日,胡适在日记中提到研究系方面的蓝公武的拉拢争取:“遇着蓝公武先生,他要我加入他们的‘联省自治’的运动,我不肯加入。我虽现在不主张放弃政治,但我不能玩这种政客的政治活动。”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梁启超、蔡元培一同参加在熊希龄家里召集的“名流会议”,共同通电曹锟、吴佩孚,主张恢复1917年的国会并完成宪法。随后,林长民多次向顾维均等人表示“深以蔡先生不干预政治为恨”;一向兼容并包的蔡元培,却表现出了他“有所不为”的另一面:对时局问题“赞成发表意见”,但“不赞成组织政党”。胡适为此在1922年4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研究系近年做的事,着着失败,故要拉我们加入。”(20) 蔡元培坚守的党派边界,对于胡适等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1922年5月7日,由胡适主编的《努力周报》创刊。5月11日,《努力周报》第2号发表由胡适起草、蔡元培领衔、共有16位知名学者联署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希望建立一个“好政府”、“宪政的政府”和“公开的政府”,这16位学者中有共产党创始人李大钊。 对于这样一份政治宣言,梁启超认为是“有意排挤他们研究系的人”。林长民甚至愤愤不平地抱怨说:“蔡先生素来兼收并蓄,何以也排斥我们?” 公共人物的公信力是非常重要的。梁启超在国外从事民间外交的时候,北京大学的蔡元培、胡适、陈独秀都乐意与他合作,等到他回到国内,反而变成连兼容并包的蔡元培都要划清边界的一个灾星。这与梁启超一再丧失公信力的过于善变的政客形象,有直接关系。 事情发展到这个境地,新文化运动的主角已经不再是研究系的梁启超、林长民这些人,而是转换为牢牢掌握着北京大学的蔡元培和开创了白话文写作与文化运动新时代的胡适。 三、90年来的文化运动 1、中国本土的反文化传统 在中国本土的古老文化中,既有建设性的文化传统,也有摧毁与败坏本国本土文化的反文化传统。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历朝历代株连九族的文字狱;每一次改朝换代的胜利者为了证明自己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正统天理或神圣天意,对于前朝前代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洗劫清算;都是这种反文化传统的集中体现。 文化与反文化的根本歧异,就在于是不是能够以人为本。文化是人类社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世性、多样性的文明成果;反文化却是对于人与人之间丰富多彩的共同人性以及人类社会中普世性的文明成果,所实施的单一性、专制性的摧毁败坏。中国传统文化中能够与以人为本的普世文化兼容共存的部分,当然是要发扬光大的。不能与以人为本的普世文化兼容共存甚至于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另一部分,必然要通过引进建设以人为本的普世文化来逐步加以舍弃与置换。 90年前的留美学生胡适,基于世界性的眼光率先提出的以白话文替代文言文的“文学革命”,以及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现代文化精神,既为迷惘困顿的《新青年》杂志找到了一个可操作性的路径通道,同时也在由《新青年》杂志直接启动的新文化运动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1920年8月2日,陈独秀在致胡适信中表示说:“我近来觉得中国人的思想,是万国虚无主义——原有的老子学说印度空观,欧洲形而上学及无政府主义——底总汇,世界无比,《新青年》以后应该对此病根下总攻击。这攻击老子学说及形而上学的司令,非请吾兄担任不可。”(21) 被陈独秀推举为“司令”的胡适,在中共建党之初的几年里,一直是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积极争取的统战对象。 2、梁启超的“人生观” 梁启超旅欧归来后, 在《欧游心影录》中再一次实现思想转变。在他看来,由达尔文的进化论推演出来的以人为本的个人主义及尼采的超人主义,是拜金主义、军国主义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思想根源,连西方人自己也承认“西洋文明已经破产了”。“唯物派的哲学家,托庇科学宇下建立一种纯物质、纯机械的人生观,把一切内部生活、外部生活,都归到物质运动的‘必然法则’之下,……总之,在这种人生观的底下,那幺千千万万人前脚接后脚的来这世界走一趟住几十年,干什么呢?独一无二的目的就是抢面包吃。不然就是怕那宇宙间物质运动的大轮子缺了动力,特自来供他燃料。……欧洲人做了一场科学万能的大梦,到如今却叫起科学破产来。”(22) 在断言“科学破产”的同时,梁启超偏偏要在这段文字之后自相矛盾地加写了两行自注:“读者切勿误会,因此菲薄科学,我绝不承认科学破产,不过也不承认科学万能罢了。” 这是习惯于制造轰动效应的梁启超,再一次丧失自己少得可怜的公共信用。他在晚年以“东方精神文明”的宣传者自居,寄希望于“拿西洋的文明来扩充我的文明,又拿我的文明去补助西洋的文明,叫他化合起来成一种新的文明”的理想境界;但是,在他自己身上始终没有成功地展现出把中、西文明化合起来的“新的文明”。 在我看来,只要梁启超虚心阅读一下蔡元培把“科学的教育”和“美术的教育”相提并论的《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并且用心体会一下真正学贯中西的蔡元培所具备的那种自觉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合力的、既能兼容并包又能激流勇退的不居功、不恋栈的精神境界;以及胡适所展现的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现代文化精神;“科学破产”、“西洋文明已经破产”的奇谈怪论,也就迎刃而解、不攻自破了。 1929年1月19日,梁启超因病去世。2月2日,胡适为梁启超写了一幅挽联:“文字收功,神州革命。生平自许,中国新民。”并且在日记里写下了盖棺定论:“任公才高而不得有统系的训练,好学而不得良师益友,入世太早,成名太速,自任太多,故他的影响甚大而自身的成就甚微。近几日我追想他一生著作最可传世不朽者何在,颇难指名一篇一书。……他晚年的见解颇为一班天资低下的人所误,竟走上卫道的路上去,故他前六七年发起‘中国文化学院’时,曾有‘大乘佛教为人类最高的宗教;产生大乘佛教的文化为世界最高的文化’的谬论。此皆欧阳竟无、林宰平、张君劢一班庸人误了他。他毕竟是个聪明人,故不久即放弃此计划。”(23) 梁启超对于自己在现代学术特别是西方学术方面似是而非的一知半解,也曾经有过形象化的自嘲:“我读到‘性本善’,则教人以‘人之初’而已。”(24) 正是梁启超自相矛盾的“人生观”,引发了1923年科学与人生观的论战。参加论战的一方是梁启超的门徒张君励、林宰平等人;另一方面是丁文江、胡适、吴稚晖、任鸿隽、王星拱、陈独秀、瞿秋白等人。 3、陈独秀与胡适的“联合战线” 1923年7月1日,陈独秀在中共机关刊物《前锋》第1期发表《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一文,先把胡适抬高到新文化运动第一人的位置上:“号称新派的学者如蔡元培、梁启超、张君劢、章秋桐、梁漱溟等,固然不像王敬轩、朱宗熹、辜鸿铭、林琴南等那样胡涂,然仍旧一只脚站在封建宗法的思想上面,一只脚或半只脚踏在近代思想上面,真正了解近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人,只有胡适之。张君劢和梁漱溟的昏乱思想被适之教训的开口不得,实在是中国思想界一线曙光。” 接下来,陈独秀指出,“在扫荡封建宗法思想的革命战线上”,相信“唯物史观”和相信“实验主义”的,“实有联合之必要”,应当结成“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 同年11月24日,邓中夏在《中国青年》第6期发表《中国现在的思想界》,认为“新兴反动派”即“东方文化派”可以分为三系,梁启超、张君劢、张东荪等为一系;梁漱溟为一系;章士钊为一系。新文化运动者分为“科学方法派”和“唯物史观派”,分别以胡适、丁文江与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东方文化派是假新的,非科学的”,“科学方法派和唯物史观派是真新的,科学的”,后两派应该“结成联合战线”,“一致向前一派进攻、痛击”。 1923年12月,上海亚东图书馆把两方面的论争文章编辑成《科学与人生观》一书,请陈独秀、胡适分别写序。陈独秀的序言写于11月13日,其中有“经过这回辩论之后,适之必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断言。胡适的序言写于11月29日,序言之后还附了一篇《答陈独秀先生》,陈独秀为此又写作一篇《答适之》,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常有人说,白话文的局面是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我们的不虞之誉。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要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此时章行严的崇论宏议有谁肯听?……思想知识言论教育,自然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然不能说他们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支配人生观和经济立在同等地位。我们并不抹杀知识、思想、言论、教育,但我们只把他当做经济的儿子,不像适之把他们当做经济的弟兄。” 章行严就是前面提到的以秋桐为笔名的章士钊。只要陈独秀稍有记忆,就应该明白《新青年》同人当年所要提倡的,恰恰是与女子、儿子等相对弱势者人人平等并且特别优待的现代意识。鲁迅为此还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留下了一段名言:“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几年过去,陈独秀眼中的父子关系,反而由人人平等的“同等地位”,倒退到了决定与被决定、支配与被支配、主宰与被主宰的专制关系。 胡适于12月16日看到新书后,没有按照陈独秀的希望,在唯物史观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反而给亚东图书馆的编辑章希吕写信,认为陈独秀的答书“近于强辩,末段竟是诬人,使我失望”。陈独秀与胡适之间的联合战线,至此已经走入绝境。 4、胡适与陈独秀的政治绝交 1925年4月25日,恽代英在发表于《中国青年》第76期的《评醒狮派》一文中,开始把胡适归于不可救药的阶级敌人:“自从《醒狮周报》出版以后,我又加了一种不赞成他们的理由:便是他们的‘士大夫救国论’。他们把士商阶级看得很重要,而很忽略农工平民的力量。……二三十年来,康有为、梁启超、章行严、黄炎培、胡适之辈,皆曾为一时士大夫救国者之领袖,然都一一堕落,成为过去之人物。” 1925年11月29日下午5时左右,还没有掌握政权的国民党与共产党,为了执行孙中山从苏俄学习到的“党化教育”的政治策略,继一系列的北京学潮之后,又发动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游行群众,捣毁焚烧了《晨报》馆。正在上海讲学的胡适,为此给陈独秀写下一封绝交信: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五六天以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够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25) 在这封信中,胡适特别提到五四运动时期依然存在的中国传统的人情味:“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北京《晨报》是曾经加入进步党和研究系的李大钊,参与创办的一份民间报纸,在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中,发挥过不可替代的宣传作用。1919年5月7日,陈独秀在写给胡适的信中,曾经推测过政府当局“对付两个日报,一个周报,恐怕是意中的事”。他所说的两个日报,就是研究系方面的《国民公报》和《晨报》,一个周报就是他自己主编的《每周评论》。事实上,当年的北洋军阀政府并没有过分惩办学生,更没有肆意封杀报刊。仅仅六年时间,正在进行第一次合作的国共两党,却偏偏跑到法律制度的框架之外,发动群众捣毁焚毁了这样一份民间报纸。 5、国共两党的文化宣传 五四运动最为重要的政治成果,并不是从日本侵略者手里要回了山东青岛,而是一方面孕育了中国共产党,一方面为中国国民党输送了大批青年才俊。 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从北京大学走出来的教授和学生,他们包括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邵飘萍、张国焘、罗章龙、邓中夏、刘仁静、袁振英、黄日葵、陈其昌、毛泽东等等,其它的周恩来、蔡和森、恽代英、陈望道、李达、李汉俊等人,也是五四运动或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 1945年4月21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方针》的会议报告中,专门谈到已经被开除党籍的陈独秀的历史地位,说是这个人“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上是他领导的,他与周围的一群人,如李大钊同志等,是起了大作用的。我们那个时候学习作白话文,听他说什幺文章要加标点符号,这是一大发明,又听他说世界上有马克思主义。我们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学生。五四运动替中国共产党准备了干部。那个时候有《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主编的。被这个杂志和五四运动警醒起来的人,后头有一部分进了共产党,这些人受陈独秀和他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们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关于陈独秀,将来修党史的时候,还是要讲到他。”(26) 国民党方面的孙中山、蒋介石,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五四运动,其它的国民党元老李石曾、吴稚晖、汪精卫、戴季陶、顾孟余等人,却是五四运动或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直接掌握北京大学和中国教育界主导权的蔡元培、胡适、蒋梦麟以及他们的学生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周炳琳、陶希圣、何思源等人,后来都成了国民党的中坚力量或道义上的支持者。 在没有夺取政权之前,国民党方面是乐于利用新文化运动特别是白话文来争取人心、宣传革命的;但是,一旦掌握政权,对于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态度很快就发生了转变。 1929年10月10日,也就是国民党政府的双十国庆节,胡适在杭州车站买到一张杭州报纸,意外看到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叶楚伧的文章《由党的力行来挽回风气》,其中写道: “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自从觉罗皇帝、袁皇帝、冯爵帅、徐阁老,以及文武百官,衣钵相传,掘下个大坑,政治道德扫地无遗。洋大人,外交人才,买办,跑街,以及西崽,也掘下个大坑,民族气节又扫地无遗。张献忠、白莲教、红灯罩、共产党,——这一套;保皇党、研究系、同善社、性欲丛书,——这又一套;大家在那里炫奇斗胜,分头并作,一坑又一坑,将社会风尚又搅个落花流水。这样一个不幸的环境摆布在眼前,任你是谁,偶一不慎,便会失足灭顶。……”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清王朝之前的中国是美妙无比的,是清朝的爱新觉罗皇帝、中华民国的袁世凯、冯国璋、徐世昌,以及除国民党之外的所有本国人和外国人败坏了这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 由于这篇文章的刺激,胡适在《新月》二卷六、七号合刊中发表了《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尖锐批评了开历史倒车的国民党政权: “叶部长做了几年的大事业,似乎把中国历史忘记了。叶部长似乎忘了女子缠足已有一千年的历史,全国士子做八股也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张献忠之前也曾有过魏忠贤,魏忠贤之前有过刘瑾,刘瑾之前也曾有过仇士良,有过十常侍。……叶部长又似乎忘了洋大人和外交人才以前也曾有过五胡之乱和金元的征服。……新文化运动根本意义是承认中国旧文化不适宜于现代的环境而提倡充分接受世界的新文明。但国民党至今还在那里高唱‘抵制文化侵略’!还在那里高谈‘王道’和‘精神文明’!还在那里提倡‘国术’和‘打擂台’!……至少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看来,国民党是反动的。” 1929年底,胡适把自己连同罗隆基、梁实秋发表在《新月》杂志的相关文章编辑整理, 出版了一本《人权论集》,并且在《序言》中光明磊落地表示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在我看来,无论新文化运动有多么曲折复杂的内涵与歧义,它的根本点只有一个,就是胡适说的“承认中国旧文化不适宜于现代的环境而提倡充分接受世界的新文明”,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进而达成“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的治官安民的精神境界。 但是,国民党方面回应胡适、罗隆基等人的,却是封杀报刊和直接抓人,也就是动用自己所掌握的政府公共权力甚至于秘密警察,来败坏本国的新文化。 1935年5月10日,陈立夫在发表于《华侨半月刊》第46期的《文化建设之前夜》一文中,把五四运动以来的所有的文化工作,定性为“大部分均系破坏工作,以致吾国固有之文化摧毁无余”。 1943年,以蒋介石的名义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书,在公然宣扬“中国的命运,完全寄托于中国国民党。……没有了中国国民党,那就是没有了中国”的同时,为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贴上了“不外英美思想与苏俄思想”的新标签,认为这两种思想不仅不切于国计民生,违反中国固有的精神文化,而且“根本上忘记了他是一个中国人,失去了要为中国而学亦为中国而用的立场”,其结果“不过使中国的文化陷溺于支离破碎的风气”。(27) 比起国民党,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文化宣传,以至于在1967年前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走到了空前绝后、登峰造极的极端境地。不仅胡适和由胡适提倡的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新文化,遭到了政治性的清算批判;就连中国传统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遭到了史无前例的大浩劫、大破坏。作为中国文化主要载体的知识分子,更是遭受了既要触及肉体更加触及灵魂的残酷斗争。 6、五四运动的功过是非 返观历史,无论是动用政府公共权力甚至于包括秘密警察在内的国家专政机器摧毁败坏本国文化,还是通过发动群众来摧毁败坏本国文化,都不是根源于90年前的五四运动。但是,最近90年来一系列的反文化现象,又是与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直接挂钩的。关于这一点,当年的鲁迅与周作人兄弟,曾经有过颇为另类的反思批判。 1924年5月13日,周作人以陶然的署名致信《晨报副镌》编辑孙伏园,题目就叫《一封反对新文化的信》。信中针对北京大学一名杨姓教师因与不认识的女生通信而被揭发、被革职的事件发表意见,说是“中国自五四以来,高唱群众运动社会制裁,到了今日变本加厉,大家忘记了自己的责任,都来干涉别人的事情,还自以为是头号的新文化,真是可怜悯者。……我最厌恶那些自以为毫无过失,洁白如鸽子,以攻击别人为天职的人们,我宁可与有过失的人为伍,只要他们能够自知过失,因为我也并不是无过失的人。” 1925年8月10日,周作人又在自己编辑的《语丝》周刊发表《代快邮——致万羽的信》,再一次反思五四运动说:“五四运动以来的民气作用,有些人诧为旷古奇闻,以为国家将兴之兆,其实也是古已有之,汉之党人,宋之太学生,明之东林,前例甚多,照现在情形看去与明季尤相似;门户倾轧,骄兵悍将,流寇,其结果——总之不是文艺复兴!” 1925年5月10日,鲁迅在替许广平等人直接参与的女师大学潮进行辩护的同时,却对五四运动中的反专制的专制暴行予以揭发:“我还记得第一次五四以后,军警们很客气地只用枪托,乱打那手无寸铁的教员和学生,威武到很像一队铁骑在苗田上驰骋;学生们则惊叫奔避,正如遇见虎狼的羊群。但是,当学生们成了大群,袭击他们的敌人时,不是遇见孩子也要推他摔几个筋斗么?在学校里,不是还唾骂敌人的儿子,使他非逃回家去不可么?这和古代暴君的灭族的意见,有什么区分!”(28) 我在这里列举的这些历史细节,有许多是大家没有看到或者是不愿意看到的。历史往往是曲折复杂的,对于曲折复杂的历史,用一根筋的单线思维是永远不可能解释明白的。 归结了说,无论是五四运动还是新文化运动,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五四运动,是指爆发于1919年5月4日的学生爱国运动,其中伴随着反文化、反民主、反科学、反法制的过激行为。 广义的五四运动,指的是由《新青年》杂志正式启动并且被五四运动推向高潮的文化运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狭义的新文化运动,指的是由《新青年》杂志直接启动,以白话文写作提倡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民主科学、人人平等、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严格自律、尽职尽责的现代文化精神的文化建设活动。 广义的新文化运动,指的是由严复、梁启超一代人开始酝酿的一方面介绍引进西方文化、一边整理提升传统文化的文化建设活动,以及伴随于其中的既摧毁败坏新文化也摧毁败坏旧文化的反文化运动。 从五四运动直到今天,在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并不是狭义的、严谨意义上的新文化运动,而是直接动用政府公共权力甚至于国家专政机器干扰败坏新旧文化和自由思想,或者采用法律制度框架之外的群体性暴力手段冲击文化人及文化机构的反文化运动。90年来的中国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党派政治摧毁败坏本国本土的新旧文化的反文化历史。真正始终不渝地坚持《新青年》时代的文化立场从事思想文化、教育学术活动的,是势力范围仅限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中央研究院等学术教育机构,以及《新青年》、《努力》、《新月》、《独立评论》、《观察》、《晨报》、《大公报》等民间报刊的蔡元培、胡适、蒋梦麟、丁文江、陈寅恪、傅斯年、陈源、徐志摩、梁实秋、张季鸾、储安平等极少数的知识分子文化人。 1926年4月26日凌晨,年仅40岁的《京报》创办人、中共秘密党员邵飘萍,由于替张作霖的部将郭松龄联合冯玉祥起兵倒戈充当联络人,被张作霖、张学良父子枪毙于北京天桥。在此之前的1925年12月24日,投靠郭松龄充当随军顾问的林长民,在郭松龄夫妇倒戈失败后被乱枪打死。五四运动中直接出面煽动青年学生上街游行的两位关键人物,到头来都没有得到善终。 注释: (1)《北京大学纪事》,北京大学出版社征求意见稿,1999年,第59页。 (2)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主要文书》,东京,原书房,1965年,上册,第504、505页。 (3)陈独秀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上册,第41页。 (4)梁漱溟:《论学生事件》,《国民公报》,1919年5月18日。 (5)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卷,第350、351页。 (6)罗家伦:《蔡元培时代的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台北《传记文学》,第54卷,第5期,1989年5月。 (7)许德珩:《五四运动在北京》,《五四运动回忆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216页。 (8)《吴稚晖先生选集》,上册,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1964年,第139页。 (9)《蔡元培书信集》,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上册,第707页。 (10)《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9月22日。 (11)胡适致汤尔和,《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中册,第295页。 (12)周策纵著,周子平等译:《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32页。 (13)唐文权、桑岳编《戴季陶集(1909—1920)》,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989页。 (14)孙文:《致海外国民党同志函》,《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5年,第5卷,第209、210页。 (15)蒋梦麟著《西潮•新潮》,岳麓书社,2000年,第313页。 (16)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04页。 (17)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中华书局,1954年,第7页。 (18)陈独秀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19页。 (19)李大钊致胡适,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12页。 (20)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卷,第645页。 (21)陈独秀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107页。 (22)吴嘉勋、李兴华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720至725页。 (23)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卷,第354、355页。 (2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二十六,《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65页。 (25)胡适致陈独秀,《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55、356页。 (26)《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27)蒋介石:《中国之命运》,台北,正中书局,1976年,第71、73页。 (28)鲁迅:《忽然想到(七)》,《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3卷,第6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