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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斯多德的政治理想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7年第5期
    [内容摘要] 共和政体是亚里斯多德的理想政体,中产阶级是其依靠力量,中庸之道是其指导思想。该政体融合了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优点,兼顾了贫富两个阶级的利益。亚里斯多德的中产阶级出身,是这种理想的产生基础。“主权在民重在法治”等学说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改革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里,把地中海周边世界古典时代存在过的政治体制分为两类六种。为了明晰,我们列表说明如下:
    究竟哪一种政体是亚里斯多德认为最理想的呢?因为他有过类似要尊重国情,因时因地制宜的思想,再加上他本人前后期认识也有变化,因此后人的看法差别很大。(参见拙文《亚里斯多德关于国家起源政体分类的学说》)
    我认为,虽然亚里斯多德说过,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在某些假定的条件下是好政体,但他心目中最理想最现实的政体却是共和政体。
    面对公元前四世纪的城邦没落,社会混乱,贵族和平民、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日益激化,亚里斯多德曾哀叹道:“民众的吵闹都着意于财货的不平。”[①]孔子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春秋乱世虽然前此一百年,正好说明欧亚大陆古典时代末期的情况,不管是远东还是欧洲,也不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管是">管是ersonName>君主制的王国还是民主制的城邦,存在的问题极其相似。
    亚里斯多德还进一步指出,各邦社会动荡均起于非义,而非义就是不公道、不平等。在本来平等的公民之间,若有不平,必然导致不满,产生斗争。富人掌权的寡头政权,以压迫穷人为能事;贫民掌权排挤富人,也不择手段。他认为,要想调节这种矛盾,长治久安,必须有一套适宜的政治理论,这就是中庸之道;找一个居间掣肘的力量,这就是中产阶级;建立一个“能包含较多因素的”“完善政体”,这就是共和政体 (或称“立宪政体”、“混合政体”)。
    关于中庸之道,早在梭伦以及后来的德谟克利特等人的思想中,就已提出了“适可而止”“节制”等中庸思想,亚里斯多德只不过把它系统化了。他不但在《政治学》里鼓吹中庸,还在《尼科马可伦理学》中大谈公正、友爱,以臻异曲同工之妙。他不但强调自由民之间友爱,甚至提倡对奴隶施仁政,行博爱。[②]他明确指出:“善德就在于行中庸。”[③] 过度和不及乃是恶行的特征”,“中庸则是美德的特征”[④]什么是美德呢?他说,勇敢是美德,过则为鲁莽,不足为怯懦;慷慨是美德,过则是浪费,不足为吝啬,这种善恶标准也同样适用于政体。
    亚里斯多德政治思想的核心确实贯穿着这样的中庸思想。他还指出:“凡离中庸之道(即最好的形式)愈远的品种也一定是恶劣的政体。”[⑤]因而他忽略了政体“需要保持平衡”而各自趋向极端,使政体逐渐发生畸变。理想政体之所以理想,在于这种政体的主体中产阶级被亚里斯多德看作是中庸的化身,能顺从理性而不走极端,能保持共和政体的“中间形式”和“中间性格”,所以比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等极端政体能安定持久。总而言之,他的政治理想是兼容贫富、平衡“质”“量”,既考虑自由出身、财富和门第,又照顾多数人的利益。如果一个政体把自己的偏颇主张(即只照顾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过分推行,就会导致政变。
    从中庸之道出发,他提出国家有调和阶级矛盾职能的思想:“一切政治组织总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相合成。”[⑥] 统治目的有两种类型:一是以统治者为中心的所谓专制统治即主奴统治,另一种是以被统治者利益为基础的“自由人统治”。[⑦]他赞称后一种统治而反对前一种统治。因为城邦是自由人组成的平等社会组织,所以大家都有平等的权利。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应该“轮番为治”。[⑧]
    亚里斯多德为什么坚持要把中产阶级当作组建共和政体的依靠力量呢?这是因为,极富阶级过于奢侈,只想治人,不愿也不能受治于人;极贫阶级太卑贱,自甘暴弃,只会服从也不能执政。极贫、极富之间互不信任,易致竞争和动乱。而中产阶级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财物,也不像富人那样容易引起别人的觊觎。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易具中庸美德,适于作贫富两级间的仲裁者,可以减少竞争,减少内讧。这一思想与他本人不贫不富的经济基础分不开。根据他的遗嘱来看,他的财产情况决定了他恰好是那个“具有一份适当而充足财产”的中产阶级代言人。
    亚里斯多德之所以盛赞中产阶级,与他本人不富不穷的经济基础分不开。根据他的遗嘱,虽然没有提到土地占有情况,但大约提到了12个奴隶,1塔兰特1500德拉克玛的银子,和另外相当于两个奴隶和三个塑像的钱。这就决定了他恰好是那个“具有一份适当而充足财产”的阶级代言人。
    亚里斯多德的政治理想不仅表现在抽象的议论中,更重要的表现在对共和政体(即立宪政体、混合政体)的具体描绘之中。归纳起来,共和政体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组建原则。
    1. 以重装步兵为主体,以卫国之士行统治
    究竟什么样的民众才适宜组建共和政体呢?他认为首要条件是:“适于城邦宪政(共和政体)的社会,应该是那里自然地存在着有胜任战争的民众(战士),那里在小康阶级之间按照各人的价值分配政治职司。他们在这样的制度中,既能统治,也能被统治。”[⑨]
    亚里斯多德以帖撒里亚南部马里人的城都史为例指出:在古希腊,继君主政体之后产生的早期政体形式中,公民团体实际上完全由战士组成。初始时都是骑兵,军事实力和战阵的重心全都寄托在骑兵上。未经编组而缺乏经验的步兵在战场上不能用以决胜。可是,当城邦渐渐扩大,战术更新,步兵的力量增强后,许多步兵也加入了公民团体。这样的政体,在最初因扩大名籍,增多公民而称民主政体,在亚里斯多德时代改称共和政体了。[⑩]
    亚里斯多德主张共和政体应以重装步兵为主体的另一理由是,在古代,一人或少数人为统治者,这些人可能具有特殊才能,等到人数逐渐增多时,当然难于找到那么多品德完善的人,唯有以武德著称的人方可被群众信赖。所以,在共和政体中,最高治权应掌握在卫国之士手中。只有家有武备而又力能持盾的人才可享有政治权利。[11]
    亚里斯多德之所以把武装部队看作城邦的主要部分,是因为,“执掌着武力的人们执掌着一个政体的命运”。[12]所以执掌武力者必须是有产阶级。武备是“为了镇压叛乱,维持境内秩序,同时为了抵御任何外来的侵略。”[13]战争应该以防御为限,对内对外都应尽量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以暴力侵凌他国,向外扩张,就有孕育内政的重大隐患。公民就可能试图以暴力强取本邦的政权。
    战争是解决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最极端的形式,自然是不合中庸之道的。亚里斯多德力图调和阶级矛盾,却主张用战争来镇压奴隶和下层自由民的“叛乱”,是其中庸思想不彻底的流露。不过,他反对依仗暴力实施对本邦和领邦的专制,主张尽量少用武力,这种思想是应该肯定的。
    2. 财产应私有公用[14]
    财产私有公用是亚里斯多德经济思想的纲领。它的具体内涵是“产业私有而财物公用”[15]。比如土地私有,而收获物部分交公或“可以在某一方面(应用时)归公,一般而论则应属私有”[16]。例如在斯巴达,朋友的奴隶和狗可以像自己的一样使唤。人们旅途中可以在乡间任何一家庄园中得到食宿。[17]他反对柏拉图提出的“共产”、“公妻”的主张,认为那种制度,既违背城邦的性质,也违背人的本性。他指出,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不同品类的分子组合,实行“共产”、“公妻”、“以划一求完整”,“实际上是城邦的消亡”。[18]
    自爱是人的天赋。[19]人们总是关心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如果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所有孩子的父亲,那结果必然是任何父亲都不管孩子。[20]
    亚里斯多德作为中产阶级的代表,虽然坚持财产私有,却反对大富极贫。他主张每个家庭的财产应有一个限额,以具有一份适当而充足的财产为宜,即小康之家。如果有的人家财巨万,有的人一贫如洗,就会各趋极端,危害国家。他所提倡的私有公用,即以私有制为前提,在财物使用上必要时互相资助的主张,既正视了阶级社会人性中有不可避免的私爱的现实,又弘扬了互助友爱的理想,显然比柏拉图式的乌托邦主张又大进了一步。
    3 . 主权在民,轮番为治,反对终身制
    所谓主权在民,是相对于主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权在">权在ersonName>君,主权在寡头分子而言的。理想政体的主权(即最高治权)究竟应该寄托于什么人,这个问题一直是亚里斯多德反复考虑、几经阐述的问题。最终,他还是得出了倾向于主权在民的结论。他说:“就多数而论,其中每一个别的人常常是无善足述的;但当他们合而为一个集体时,却往往可能超过贤良的智能。多人出资举办的宴会可以胜过一人独办的宴会。”[21]
    之所以主张主权在民,还在于“城邦是公民的城邦”。所谓公民,即“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也就是说,凡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们都是公民。[22]关于怎样取得政治权利而成为公民,亚里斯多德指出:必须以人们对于城邦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这里,他强调的是尽多少义务,享多少权利。
    之所以主张轮番为治,是因为亚里斯多德认为:“在一个共和国内,大家认为所有公民完全平等,没有经济差别。”所以,公民们应该“轮番执政”,也就是轮番为统治者。[23]
    轮番为治要求统治者经过一定的训练(或锻炼),要有才德。亚里斯多德曾把政治分成两种形式:(一)主人统治非自由人,即奴隶;(二)自由人统治自由人,即公民互治。在第一方式的专制统治中,统治者不必知道被统治者的才能。在第二种方式中,公民互为统治和被统治,就应该学习指挥和服从的品德。[24]“统治者就须先行研习受命和服众的品德——恰恰好像人们如果要担任骑兵统领须先在某一统领之下服役。如果要担任步兵将军就须先在某一将军之下服役,或者说得更明白些,他须先去当百人队长(中队长)以至联队长各级的部属。这的确是句名言:‘不经偏裨,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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