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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两家在人格追求上给狂人的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由于儒道两家对社会和人的看法不同,儒家注重的是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而道家则注重人在社会中的独立自主性,这样就注定了两家在人格追求上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却被狂人综合地接受,因而使得中国历代狂人在人格表现上形成矛盾性人格,造就了狂人之狂的表现。  儒家追求的是在伦理约束之下积极进取的人格表现,它要求社会个体必须维护和践行既定的社会秩序,具有一定的责任心。它把个人对社会所尽的义务放在第一位,用道德规范来约束个体的行为。儒家把这种约束概括为“礼”,它认为“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志,是人在社会中的价值的具体表现。礼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规定着个体在社会中的种种行为。在一个人伦亲情的人文框架中,它把人类最基本的亲和关系,变成每个个体内在人心的主观要求和个体生活的自觉理念,从而使每个个体都从自身最基本的自我利益出发,去忠实履行自己所应负有的伦理义务。由孝、慈、悌,到忠、爱、信,使所有被礼所限制之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了一层温情脉脉的家庭气息而制约着个体的所有行为,成为评价个体的唯一标准。因此,个体对以礼为特征的社会尽自己的义务,被儒家看成是个体人格的主要内容。
     不过,儒家对个体的要求,不仅仅在对礼的遵守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上。它同样注重个体在伦理规范指导之下的主观能动性。儒家重视对主体精神的宏扬,“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周易·乾》)“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以夺志也”(《论语·子罕》),它赋予了个体主观上的充分自由,要求个体应该有为道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样,儒家对个体的要求,不只在外在行为上要求个体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它要求个体内在地完善自己,在心性的理性高度上使自我真正成为一个社会规范的合格人选。为使自身能够深入社会,个体就必须以自我的积极进取来完成。同时,个体也只有被融合进社会中,有为于社会,才能见出个体的价值。在儒家所规定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模式化进身之路上,治国平天下成为儒家最终的人生价值追求,也是中国历代有为于家国的志士仁人共同的理想和追求。“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代表着儒家人格的两个方面。儒家的这种人格追求对历代狂人的影响是明显的,狂人们大多数接受了儒家有为于社会,积极进取的人格塑造,把追求外在人格放在第一位置。他们那种建功立业有为于家国的急切心情和狂妄表现,反映了他们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理想。但他们不顾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的限制,不能正确地正视自身和社会,因而他们的追求常因挫折而失败,以至于沦于颓丧而一蹶不振。
     在人格追求上,道家正与儒家相反。道家的人格追求,不在于个体的社会化表现,而是个体的独立自主性。它否定外在限制,不愿将一个自在自存的个体加以社会道德的文饰,它突出的是个体的真实性和自由性。由于儒家以礼来约束社会个体,造成个体内在与外在人格的分裂,它虽然妄图用强调人的本性的一致性而使人趋于向善,用个体的道德修养(内圣)来弥补这种分裂,但无济于事,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人的一部分自然属性。道家就是为了彻底打破儒家人格弥补的幻想,而将人提升到社会之外,努力使人摆脱社会道德的束缚,以无为来代替有为,以返归自然做逍遥之游来代替伦理框架下被扭曲了的灵魂,以此来消灭物我差别,消除人格内在与外在的分离。道家认为,在自然之中只有一个真实的“我”,它是独立的、自由的、完整的,“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而变于己”(《庄子·齐物论》),它的一切都来自于自然,而一切又将回归自然,属于它的只有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然本性,它无为而无不为,无用而无不用,在无为无用之中来体现它的生存价值,显示它的独立人格。
     道家的人格追求,体现着它对人类本身的认识,它对自然的向往和对独立人格的提倡,对后世影响深远,对狂人的影响也十分巨大。狂人们从道家思想中吸取了自然无为的处世态度,使自身努力向自然靠近,以寻求在社会上失落后的自我满足。而道家独立人格的追求又使狂人们过分看重自我,把自我与社会相隔离,造成了自视清高,鄙弃世俗,洁身自好,孤独自傲等种种心态,而行为往往表现为离群寡居,超凡脱俗,要么走向山林过隐居生活,躲避与世俗的冲突,要么以自己的清高鄙弃世人的庸俗,不与世人交往,并对社会提出强烈的批判。这样,在他们脱离社会群体的时候,他们也便成为世俗群体的对立者。
     狂人们正是在儒道两家人格追求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他们独特的人格追求。他们中的大多数既接受了儒家积极有为的人格表现,实现其有为于社会的理想,使自身与社会处于一种密切的联系之中,又接受了道家对独立人格的追求,力图突破世俗伦理对自身的限制与规定,作到完全的独立与自由。但是狂人们又不能完全接受两家思想,他们抛弃了儒家对礼的重视,因而使他们对社会的道德规范产生强烈的反抗意识。他们要有为于世,却不愿受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他们接受了道家对自然的向往,却不能脱离世俗社会而完全返归自然。他们在社会与自然的门槛前徘徊,既不能真正与社会结为一体,也不能把自己完全纳入自然,因而他们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相反,却显得行为怪诞、超逸,不能被社会所接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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