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世界史研究所副所长陈勇先生为历史文化学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民众诉讼与社会矛盾的化解”的学术报告。 陈勇教授以英国18世纪的简易法庭为中心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 一、简易法庭的由来。英国简易法庭是从英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层法庭——四季法庭延伸而来的。由于四季法庭一年只召开四次,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程序更为简单的简易法庭就应运而生了,它与四季法庭互补,但不需要陪审团,只需一两名治安法官。随后陈教授又对治安法官的产生作了详细介绍,并提出简易法庭是对18世纪转型期的英国社会矛盾丛生、诉讼众多的一种回应。 二、简易法庭中公众的参与程度。陈教授通过列举18世纪英国遗留下来的大量原始个案资料总结出简易法庭中有将近一半的司法诉讼是当时的弱势群众、贫困的下层百姓所做的,因而简易法庭中公众的参与程度还是比较高的。 三、简易法庭的主要功能。对这一方面的讲解,陈教授也是通过列举大量的原始资料进行的。他指出,18世纪英国简易法庭中的治安法官主要起到了仲裁者和调停者的作用,而治安法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可以说当时简易法庭的重要功能是调停和仲裁,化解社会矛盾,这是英国在当时转型期如何处理社会矛盾的生动体现。 四、简易法庭对民众权利的维护。他提出,虽然当时简易法庭的治安法官们是良莠不齐的,但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治安法官,即人们不仅可以选择自己所在地的法官,也可以选择其他地区自己信任的法官,因此这无疑为下层民众、弱势群众的司法上诉提供了一种空间和回旋余地。 报告会最后,陈勇教授对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同学们能够培养对历史的兴趣,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EBSCO(数据库)提供的自由、免费的学习资源,深入探索更多的问题、更广阔的空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