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经典[编辑] 主条目:圣经和次经 基督教基本经典是基督教圣经,由《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两大部分构成,有四十余位执笔作者,前后写作时间跨越约1600年。 旧约圣经[编辑] 《旧约圣经》是在耶稣的时代以前所写成的犹太教的《希伯来圣经》,记载了从耶和华创造天地到公元前5世纪为止以犹太民族为核心的历史,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神给犹太民族的律法,另外还有诗篇(天主教称圣咏集)、箴言(天主教亦称箴言)等内容,原文以希伯来语写成。 基督教形成以后,基督教的旧约圣经和犹太教的圣经开始有些微独立的演化,基督教自身在演化中不同教派又产生一些差异,但大部分还是相同的。比如现在有7卷被天主教和东正教承认的旧约经书未被列入犹太教和基督新教承认的圣经,被基督新教称为次经,不同教派间另外还有一些较小的差别,包括分卷、排列。天主教旧约圣经46卷,东正教50卷,基督新教39卷, 新约圣经[编辑] 《新约圣经》是耶稣离世以后由耶稣的门徒写成,内容有福音书(记载耶稣言行生平)、宗徒大事录(基督教称使徒行传)、使徒书信、默示录(基督教称为启示录)等几部分共27卷书,最早的新约,原文以希腊语在第一世纪写成,从公元2世纪开始被编排成典,于公元4世纪正式定型,得到基督教不同教派的共同承认。 对圣经内容的观点与论述[编辑]圣经一直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信仰基础,但不同教派的认识有一些不同。圣经本身宣称“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3:16),提摩太后书是保罗写成,因此这反映了初期教会的观点。 第4世纪的奥古斯丁着有“论基督教教义”,专门讲读圣经的方法论和由此所得到的对神的认识,显然他认为圣经是教义的根本基础。在第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以后,教会逐渐形成一些增补的教导、礼仪,被教会认为也是神所启示的基督教信仰的必要部分,与圣经一样重要。后来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等宗教家,反对罗马公教与教皇对宗教诠释的权威,进行宗教改革,提出“唯独圣经”,因此基督新教只承认圣经为信仰的唯一正确、不变经典。 19世纪开始出现自由派神学,认为圣经中间有些部分只是传说、寓言,圣经中也有错误、过时的内容且部分段落存有歧视女性、允许奴隶制度、歧视同志与屠杀等意涵,由此引起对一些对“唯独圣经”的质疑。这种思潮影响到不同教派。 基本信仰[编辑]由于基督教有不同教派,所以不同教派的教义会有所出入,但主要教派在信仰上的共同性远大于其差异,以下的教义尽量涵盖各教派公认的基本信仰。 神学教义[编辑] 参见:信经、使徒信经及尼西亚信经
人伦道德[编辑] 参见:十诫及登山宝训 与基督教的神学教义有紧密联系的是它的人伦道德的教导,如果说神学教义侧重于人与神的关系,那么这些道德的教导就是侧重于人与人的关系,但这两者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这些道德的教训是圣经和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大众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有很多的圣经经文说明“爱”是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观的最重要的一点,神对人最大的诫命是要爱神、爱人[4]。另外,基督教也强调认罪、悔改、饶恕、谦卑等等。“十诫”和“登山宝训”是圣经中对道德的比较集中的论述。 基督教信仰中的伦理道德观虽然与其他宗教、文化的伦理道德观有很多相通之处,但其根源、目的、方法、侧重又有诸多不同,这十分关键。基督教认为爱来于神,行善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神,善行需要出于真心的爱。基督新教还特别强调“因信称义”,认为人的好行为应该是对神的信心的结果,不应该脱离信心而单独强调做好事。 创始起源[编辑] 按照《新约》说法,犹太人耶稣在30岁左右(公元一世纪30年代)开始在犹太省地区传道。耶稣声称,他的来临不是要取代犹太人过去记载在《旧约》的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耶稣为真理作见证(约18:37)、教导人“爱上帝”及“爱人如己”(利19:18,民15:37-41,申6:4-9,11:13-21)、先求天父的国和他的义(太6:33)等道理。 根据基督教福音书的记载,耶稣出来传道,宣讲天国的福音,劝人悔改,转离恶行。他的教训和所行的神迹,在民众中得到极大的响应。这使得罗马帝国下的祭司团大受影响,深深感到自己会因而得罪罗马政府,犹太公会的权利与地位有可能不保(当时大祭司的任免完全是由帝国政府掌控),所以要把他除之而后快(约11:48-50)。后来由于门徒犹大告密,罗马帝国驻犹太的总督彼拉多将耶稣逮捕。耶稣受尽打骂侮辱,最后被钉死。圣经新约对此解释为圣经旧约所预言神所差遣的救赎主耶稣为了要赎世人的罪,甘愿地为代罪羔羊,流出自己的血,让罪人得赦免。 根据基督教新约的记载,依据他门徒们的见证,耶稣死后第三天从石窟坟墓中复活了。他的坟墓空了,他又多次向满心疑惑的门徒们显现。他们渐渐确信耶稣真的复活了,是胜过死亡的救主。在耶稣升天超离这世界的时空后,他的门徒们起来热心传扬耶稣的教训,并且宣告他是复活得胜死亡的主。信徒们组成彼此相爱、奉基督之名敬拜上帝的团体,就是教会。 早期基督教[编辑] 早期的基督教是作为群众运动产生的。相对于传统犹太教强调遵循律法,基督教则强调耶稣救赎的恩典,并认为只要信奉耶稣基督就是旧约圣经里众先知所预言的救世主,愿意接受他为主,并决意以上帝的心意为生活的准则,让耶稣基督为自己承担所犯的过错,就被认为是已悔改,可以借着洗礼,被接纳成为教会的一分子。 在《使徒行传》中记载初代教会阶段,因应许多归乡犹侨不再回侨居地,却留在耶路撒冷城聚集听道生活,故曾实行财产共有,外界视其为一种秘密宗教组织[5]。犹太人视耶稣为外道,教会为离经叛道的异端,常常向罗马当局控告他们。罗马认为基督教只是犹太教的一支,起初并不如何逼迫教会,直到尼罗皇帝(公元54年-68年)在位时,教会的人数已增长到不可忽视的程度,从公元60年代中期罗马帝国政府的正式大规模全国迫害逼害就开始了。当时教徒普遍不分种族及社会阶层,就连当时的奴隶在信主以后亦可实时被接纳为弟兄,刚开始迫害基督徒也只是局部性。 随着基督教的传播,社会各阶层愈来愈多人加入教会。教会虽在第2世纪、3世纪遭遇多次可怕的大逼迫,许多主教和信徒被火刑烧死,在竞技场中被野兽吃掉,但教会依然继续茁壮,直到313年颁布的米兰敕令 (君士坦丁),罗马帝国终于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随着基督教的发展,教会开始将耶稣复活的一天成为后世的复活节,又定12月25日为耶稣的生日,即圣诞节(耶稣出生的具体日期已不可考,只能将原本的阿波罗神的生日改为耶稣圣诞日)。米兰敕令 (君士坦丁)是由当时的罗马皇帝颁布的,因此基督徒将此政绩视为基督教的胜利。 历史上,第5世纪开始至9世纪初,可以说是欧洲的黑暗时代,自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罗马帝国全面崩溃之后,不少日耳曼人的部族,例如法兰克人,亦开始皈依基督教。由于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比罗马人低,甚至连自己的文字也没有,于是教会便成了中世纪时期西欧的唯一学术保障;因为当时几乎只有一些教士和修士读书识字,学者几乎都是教会人士。[6]正因如此,自从西罗马帝国被蛮族入侵后,西欧便开始完全陷入一片黑暗的迷信时代。 1054年,基督教分裂为公教(在中国称天主教)和正教(在中国称东正教)。天主教以罗马教廷为中心,教导权主要于教宗与大公会议;东正教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教会最高权力属于东罗马帝国的皇帝。1096年-1291年,天主教以维护基督教为口号,夺回被穆斯林占领的圣城耶路撒冷,展开了8次宗教战争(十字军东征)。16世纪以后,欧洲各国发生了宗教改革,分化出许多支派。随后的地理大发现以及西方殖民扩张,将基督教传到了世界各地。 基督教圣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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