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民主,人们总是会联想到古希腊的雅典,正所谓“言必称希腊”。的确,民主作为一种国家政治形式,最早出现在古希腊,以雅典民主政治最为典型。虽然民主政治在古希腊仅持续了200多年,但人们还是普遍认为,是古希腊的雅典为近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最早的基石,并视其为真正的民主之源。然而,通过我对中西方历史文化的对比研究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什么是民主?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卢梭认为,民主就是“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孙中山先生总结了西方民主后认为,民主就是主权在民,“夫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君政时代则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是四万万人民即今之皇帝也。”历史伟人的表述虽然不一,然而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的认识,即民主的实质就是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民主代表了人类正义、公平、公正的美好愿望。 从历史的角度和普遍性的价值意义考察, 民主具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态:一是民主制度(民主术)——这是现实的民主;一是民主思想——这是理想的民主。上述几位历史人物对民主的描述都不属于现实的民主,而是民主思想。真正的民主政治应该是民主制度与民主思想的有机结合,即在民主思想指导下的民主政治。没有民主思想的指导,民主制度就是伪民主,就只能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术;而没有合理的民主制度,民主思想就无法真正得以实现。 那么现代人认为的民主之源的古希腊民主政治到底是属于哪一层意义上的民主呢?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呢?让我们来看一看古希腊的雅典民主政治是怎样的一种政治。 雅典的民主政治起源于氏族社会,到奴隶制时期,实现了由君主体制到九个执政法官主持的“寡头政治”转变。后来通过德拉古立法、梭伦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伯里克利改革终于到了雅典的民主政治。以伯里克利(公元前495至公元前429年)全盛时期为例,雅典的民主政治具体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选举制度。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凡年满二十岁的雅典公民都要直接参加公民大会,选举出城邦重要的公职人员。其职权是选举和评审政府官员,修改法律、解决财政收支、决定宣战和媾和、缔结和解除盟约、评定军功等。 (二)审判制度。最高司法机关是陪审法庭,它由从全体公民中抽签选出的600名陪审法官组成。陪审法庭的权力很大,国家大小案件的审理,所有公职人员的资格审查都由它负责,并参加立法工作。 (三)监察制度。陪审法庭除是最高司法机关外,还是最高监察机关,有批准或否决五百人议事会的权力。此外公民也可以行使监察权。在雅典,官员的当选必须经过公民的严格监察。 (四)行政制度。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是500人会议,负责处理政务,为公民大会准备提案和主持大会。500名议员从10个选区的20岁以上的公民中抽签选出,每个选区选出50名议员,任期一年。 如果单从以上四个方面的简单描述,人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雅典的政治的确是民主政治,是民主制度和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的统一。然而,我从对雅典的整体观察中得出了以下四点与普通人认识不同的结论: (一)雅典国家的政治性质不是民主政治,而是专制政治。 雅典位于希腊巴尔干半岛南端的东南部,境内面积约为2000平方公里,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普通大县,在伯里克利盛世时期(中国战国时期)人口最多也不过40万左右。其人口的组成包括三个集团:第一个集团是奴隶,人数最多,在雅典全盛时代,男女奴隶达36万人,他们无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政治权利;第二个集团是外邦人和释奴,在雅典全盛时代约4万人,他们和奴隶一样被摒弃于社会公共生活之外,但属于自由人,有其独立的人格、家庭和财产;第三个集团是雅典自由民,生而即是雅典的主人,其身份、地位、权利、义务和命运都与城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雅典全盛时代,其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还不到9万人。 雅典的政治属于享有公民权的雅典公民,在雅典全盛时代,享有公民权的只有4万人,只占总人数的1/10左右。因为奴隶、外邦人和工商业者不享有公民权,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女性,不分其阶级一律不享有公民权。这占人口90%的奴隶、释奴、外邦人、工商业者和女性受到的是占人口10%的自由公民不同程度的血腥专制统治。 一个国家的政治性质应由多数人的政治待遇来定性,少数人内部权力组织方式的变化改变不了整个国家的政治性质。就好比,满清贵族集团内部如果实行政治民主化,也不能改变清帝国封建专制的性质。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局部的,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组织方式,而不是整个国家的;从整个国家来看,雅典的政治无疑是野蛮的阶级或种族专职政治。 (二)雅典国家政治的目的不是民主价值,而是种族和阶级奴役。 雅典国家起源于公元前11—9世纪阿提卡半岛的4个部落。由于部落间互相作战,多利亚人南下,同时氏族内部分化,阿提卡各部落逐步联合形成奴隶制国家。雅典起初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君主奴隶制,到公元前七世纪后,王政崩溃,进入寡头政治,后来寡头政治也陷入社会危机,于是产生了梭伦变法,进行了民主改革。 梭伦为什么要进行民主改革呢?因为作为统治阶级的氏族经过数百年的分化,形成了贵族与平民阶层。雅典的平民与同时期周朝的中国平民是不同的:中国平民一般都是自耕农或手工业者,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完全自食其力;而雅典的平民属于与奴隶阶级相对的统治阶级,即使是不拥有奴隶的最贫穷的平民,也间接地剥削着奴隶,因为是奴隶为整个社会提供主要的劳动产品。七世纪以后,贵族与平民矛盾的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到了对奴隶和氏族外自由人的统治,如果这个矛盾不能得到解决,那么整个雅典氏族对异族的奴隶制统治必将崩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了维护奴隶制统治,作为贵族与平民“调停人”的梭伦便走上了历史舞台。因此,雅典国家政治的目的不是追求公平、公正和正义的民主价值,而是把民主术作为手段来维护种族和阶级奴役。雅典民主政治的辉煌给雅典公民带来了自由和财富,但它却是雅典国家主体人民——奴隶们的恶梦。 (三)雅典国家政治的手段并不符合民主。 古希腊雅典民主制度形成于公元前594---593年期间的梭伦改革。梭伦改革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将全体雅典公民,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一律按财产多寡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等级的公民可担任国家的高级官职,提供骑兵;第三级可担任低级职务,提供重装步兵;第四等级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公民陪审法庭,提供轻装步兵或在海军服役。梭伦以后雅典民主政治又经过了多次改革,但财产等级制始终存在,这一点与民主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四)雅典社会不具有民主价值观。 民主的根本在于人的平等。虽然任何现实社会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平等,但如果一个社会具备普遍的平等价值观,那在法律制度上一定会有所表现。然而雅典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占人口大多数的人民(奴隶)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权利,外邦人不允许参政,作为统治阶级的公民按财产划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实行民主制度的雅典反而是极力推崇不平等的制度,它的根源在哪呢? 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伟大精神是通过伟大人物的思想体现出来的。古雅典有三位自今被奉为西方文明之源的大思想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苏格拉底(前469~前399),作为古希腊哲学家,在欧洲文化史上,他几乎与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所占的地位相同,然而,他却是一位反民主的、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弟子(比如克里底亚斯)往往是惨无人道的暴君或独裁者,一度曾经支持三十僭主推翻雅典民主政治的社会力量就是“苏格拉底化的”反对民主政体的青年。苏格拉底认为城邦不能够由公民自己来治理,而是要由“知道如何统治的人来治理”。 柏拉图(前427-前347),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他最著名的一本著作就是《理想国》。柏拉图的“理想国”其实是一个奴隶主统治的等级森严的国家,奴隶不算人,没有任何权利。奴隶主和自由民才有公民权,但他们是分成严格等级的。第一等级是“护国者”,上帝在铸造他们时在他们身上加入了黄金,他们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负责监护国家和处理政事;第二等级是“保国者”,上帝在铸造他们时加入了白银,他们也是统治者,负责抵御敌人,保卫国家;第三等级是“供养者”,上帝在铸造他们时加入了铜和铁,他们是农民、手艺人和生意人,他们的任务是用产品去供养前两种人;三等之外的奴隶则是为上述三个等级服务的人形动物而已。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的思想与柏拉图一样,是以人天生的不平等为基石的,他有一个基本的政治理念:人生来在智力、道德上是那么的不平等,为何要分配给他们相等的政治权利呢?亚里士多德以一种德性论为前提来阐述他的不平等理论,他说:“最优良的城邦型式应当是不把工匠作为公民的。在容许工匠入籍的城邦中,就不可能每一公民都具备既被统治也能统治的良好品德。仅仅一部分不担任鄙俗的贱业的人们才具备这些好公民的品德。” 亚里士多德把奴隶看成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认为奴隶没有意志自由,不能按自己的意志生活,,他说,“他们还应当具有什么德性的话,那就是服从。” 作为雅典的灵魂,三位古希腊哲人的思想集中体现了雅典政治的最高价值。在他们的思想中,我们不仅找不到一丝平等的价值观,反而看到他们在极力讴歌等级制下的奴役和压迫。正是由于他们并非真正地追求公平、公正、正义的平等价值,所以,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当奴隶经济全面萧条时,雅典所谓的民主政治也就走向了没落。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出古希腊的雅典政治是与民主思想毫无关系的野蛮政治,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现代民主政治之源。雅典政治的民主实际上是,作为统治阶级的雅典公民为了共同奴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国民和最大限度地申张个人或本阶层的权力,在阿提卡半岛小国寡民的特殊历史综合背景下,形成的一个氏族内部各派权力相互制衡的制度——民主术。术即方式、方法,不是价值观或思想。当历史环境发生变化,这种民主术便失去了它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此后的欧洲没能继续发展民主政治,相反却产生了千年黑暗的中世纪。 那近现代的民主思想到底有没有源头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世上不会存在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知道法国大革命是西方走向民主的一个历史标记,而蕴育法国革命的则是十八世纪欧洲的思想启蒙运动。在这一伟大的时期中,倡导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的言行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1687年,传教士利玛窦(1552-1610)翻译的[论语]在法国出版,欧洲立即掀起了长达百年的孔子热。孔孟哲学中“有教无类”人民平等受教育的思想、“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主思想以及“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深深地震撼了那个时代的欧洲。 启蒙学者、德国哲学家和数学家莱布尼兹(1646-1716)对孔子思想中的理性救世精神深表景仰。他认为孔子乱世造道德礼仪,给政治和学术指引了方向,可为天下治世的表率。他推崇中国以道德秩序治国的思想,认为这是治国的根本,也是西方落后于中国的原因。 德国哲学家沃尔夫(1663-1754)用德语在大学讲授儒家思想,他积极宣扬儒家的理性主义哲学,认为只有理性才是真正的道德本源,并上升到自然法的高度加以颂扬,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中国式哲学,他本人也被称为“孔子的殉道者”。 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魁奈(1694-1774)认为,中国人按自然规律行事,实际上就是孔子提倡的天理。他说:“中国文化均依据天理天则,天理天则即不外乎自然法。” 法国大革命政治活动家米拉波(1749~1791)说,“孔子立教的目的,在于恢复人类的天性,不再为愚昧和贪欲所蒙蔽,所以他提倡敬天,畏天,战胜贪欲,勿以情欲支配行为,应以理性为标准,凡是不合理性的叫他们勿动勿思勿言。道德信仰优美到了这个地步,真是无以复加了。但是还有一件要事待我们去做,就是把这种道德教训普行于世界。” 法国哲学家霍尔巴哈(1723-1789)主张以儒家理性道德观念代替基督教神性道德观念,并且像中国那样把政治和道德结合起来。他说:“在这片广大的土地上(中国),道德成为一切理性的人们的唯一宗教。”他强调“欧洲政府非学中国不可,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将政治和道德结合的国家,是一个德治或以道德为基础的政府,这个帝国的悠久历史使一切统治者都明白了,要使国家繁荣,必须仰赖道德。”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欧洲知识界的无冕之王,启蒙运动无可争议的领袖,他的言行集中体现了儒家思想对那场民主运动的影响。伏尔泰说:“欧洲商人发现东方,只晓得追求财富,而哲学家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的精神与物质的世界。” 他认为孔子和中国哲学家都真正相信道德,摒弃宗教迷信;而欧洲教会恰恰相反,相信迷信而不讲道德。“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东西是道德和法律。”他相信儒学是最好最合人类理性的哲学,认为孔子是天下唯一的师表,并在自己的礼拜堂悬挂孔子象,写诗赞美,朝夕礼拜。 回顾历史,美国学者顾立雅(1905-1994)总结道:“在欧洲,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民主思想的发展中,孔子哲学起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法国思想,它又间接地影响了美国民主的发展。”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为何纷纷对国人自认为“封建专制”的儒家思想赞叹不已呢?通过与西方思想的对比,我们发现原因就在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之中: (一)儒家思想肯定现实价值、尊重个体生命的人本主义精神。 在近代人文社会科学出现之前,只有中国文化对人的现实价值是持完全肯定的态度。儒家充分地肯定了人生存在现实世界的意义,认为在天、地、人三者之中,人是中心,处于最重要的位置, “天生万物,唯人为贵”。 儒家思想中虽然也有“天命论”,但同时也指出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在基督教统治欧洲前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哲学家们的思想是为泯灭人性的奴隶制度服务的。基督教统治欧洲后,奴隶制经济虽然崩溃了,但奴隶制的残余——农奴制仍牢牢地被教会维护着,农奴们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人格,人的精神则完全为神的意志所控制。 (二)与自然和谐的人欲观。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食、色,性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儒家认为人的基本欲望应该得到合理的满足。在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中,人的欲望必须与自然(即天)相和谐,凡符合自然之欲即是善,凡违背自然之欲即是恶。 西方则缺乏天人合一的思想,他们要么认为追求感觉欲望的满足是人生的基本目的,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的观点——快乐和幸福的首要要求是承认人对物质生活的享受;要么坠入基督教的原罪之中,认为人欲就是人的原罪本身,主张遏制人欲。 (三)人格独立的自由精神。 儒家思想特别推崇独立人格,“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士可杀,不可辱”,“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齐景公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孔子称赞虞人“非其招不往也”。子产不毁乡校,孔子听到后说:“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神权统治下的欧洲,人的思想禁锢在圣经之中,自由意志的下场就是火刑。在中国多宗教和谐共存的同时,欧洲却宗教战争和思想迫害不断。 (四)“仁者爱人”的博爱精神。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基础,如“泛爱众” 、“仁者爱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推恩足以保四海”、“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等,无不体现了儒家无阶级的博爱思想。 西方基督教也有着一种博爱精神,但与儒家的仁不同,基督教的博爱是基于对神的同一认知,否则一律视为魔鬼。在对中东的十字军圣战和对美洲人的屠杀中,基督教的博爱思想就荡然无存。 (五)“性相近”的平等思想。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尧舜是儒家最为推崇的道德圣人和伟大帝王,然而孟子却说:“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有人问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说:“然。” 古希腊的思想中没有一丝平等价值观,基督教虽宣扬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却发生了对印地安人到底是不是人的争论。教会宣称平等属于天上的国,人世间的农奴制度是上帝的美妙安排。 (六)君权民赋和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 儒家强调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统治者的权力不属于个人,是“受命于天”,而“天何言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是一切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的。“百神享之,是天受之”,“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故孟子认为“天与之”实为“人与之”。 基督教的思想则明确指出君权神授。《新约全书•罗马人书》就这样告诫教徒:任何权柄皆系神所命定。教会宣称:因性而堕落的人类,需要上帝设立的政治权威来加以统治和惩罚,因此,国家政权也是宗教机构的一部分,给予君主这个“职位”以尊严与权威的是上帝。 (七)造反有理的革命思想。 《易•革•彖辞》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儒家对迫害人民的苛政是深恶痛绝,孔子告诫学生说“苛政猛于虎”。孟子号召人民将独夫民贼予以诛之,“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 对于有错不改的君主,孟子认为应当予以更换,“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 孟子还进一步指出:君臣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统一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义务的君主,人们不仅不需要服从和忠于他,而且可以把他赶下台去。 在这一点上,基督教的思想则完全与儒家背道而驰,它宣扬君权神授,要人们服从神授的政权,要奴隶服从主人。基督教的理论还宣称,暴戾苛刻的君主是上帝给予人类的惩罚,仁慈博爱的君主则是上帝赐予人类的恩惠;即便君主的暴政可憎,其神性却不会因其暴戾而丧失。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发现,儒家的核心价值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是真正的民主思想之源,他们立即用这种思想武装起来,并迅速投身到了法国大革命的实践当中。 然而,许多人却困惑不已:既然儒家思想是真正的民主思想,为什么是西方实现了近现代民主,而不是它的发源地——中国呢? 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民主实现的条件说起。我在前面说过,民主具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态:民主术和民主思想。术和思想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没有民主思想的民主术,只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术而已,它的价值目标不是民主思想的价值目标;没有民主术的民主思想,则缺乏实现其价值目标的现实手段。只有当民主术与民主思想结合在一起时,民主才有真正实现的可能。在文艺复兴运动中,欧洲人找回了古希腊的雅典民主术;在启蒙运动中,欧洲人又接受了儒家思想的洗礼。这二者的完美结合使欧洲人迅速摧毁了千年的封建专制。而有着数千年民主思想传统的中国,由于特殊历史地理环境的原因,没有产生类似于雅典的民主术,更谈不上这二者的结合,因此近现代的民主未出现在中国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当今世界,民主潮流已不可阻挡。中华民族的复兴也必须建立在真正的民主基石之上。而在中国实现民主,一方面要重新拾回我们丢失的传统——儒家信仰,构建我们自己的民主思想体系;另一方面则要大胆地向西方学习,全面借鉴西方的先进民主术。 如今的中国,人们普遍地期待民主,但又普遍地缺乏信仰、思想混乱。在儒学复兴刚刚萌发的今日,许多人不能摆脱百年来对儒家思想的历史偏见,仍视之为“封建专制”之物,这不啻于以真珠为鱼目。满清覆亡几近一百年了,中国的民主化似乎仍旧在不辨东西的密林中穿行。如果今天的我们还不能正确看待我们的传统价值——儒家思想,还要盲目地“言必称希腊”,那穿出密林之日也许就非我辈所能目睹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