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士改革是公元前522—前485年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为巩固波斯人统治和自己的专制政权而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 主要内容如下: 1.在地方行政制度上采取军政分权制度,大流士划全国为23个行省,每省设立总督(负责管理行政、司法和赋税)和将军(负责统领驻军)各一人,两者互不隶属。又在总督身边设立“皇室秘书”,作为皇帝和总督之间的桥梁。(中国的地方军政分权制度好像是从宋朝开始,至于“皇室秘书”很象中国唐以后的“监军”。) B.效法亚述,进行军事改革。包括建立“不死队”;把全国分为5个军区,以便于管理;严格规定每省驻防军的规模;皇帝是最高军事统帅,军队由波斯贵族领导;在腓尼基人的协助下建立海军;每年进行军队检阅。(军区就好比唐朝前期的节度使或都护。) C.重新规定各省的赋税,并采取包税制度。(很像中国历史上的元朝。) D.修筑驿道,继承亚述帝国的驿道制度。驿道的修筑有利于军队的机动性,更促进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使相异的差距日益缩小;而运河也北非和西亚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正如中国秦统一之后。) E.制定统一的货币制度。规定中央铸造金币,称作“大流克”同性全国,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城市铸造铜币。(也如秦的统一。) F.奉一神教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该教于南北朝时传入中国。) 这些措施为巩固波斯帝国的统治和进行扩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原始文明向奴隶制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大流士的大规模扩张使人类的交往范围第一次跨越了亚、欧、非三大洲,它庞大的版图包括两河流域、尼罗河和印度河流域三大文明中心,并接近第四个文明中心希腊的边境。他通过一系列比较成熟的制度,如行省制度、赋税制度、铸币制度和驿道制度等,把这些古代文明地区和其他相对落后的地区联系在一起,促进了各地经济的文化的交流。大流士不仅是波斯帝国的伟大君主,也是世界历史上的著名政治家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