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人与古代世界的许多民族一样为父系社会,重视家庭生活,结婚的儿子及其家庭和奴隶常住在一起,为一种大家庭。父亲或家长有很高的权威,也是家庭祭祀的主持人。一般人居住的房子是四边的房间即前庭,后来在四边加盖其他房间,它就变成客厅。城市中有一层的房屋或多层的公寓,乡间则有豪华的别墅。饮食方面,罗马人吃三餐,但除了晚餐外,都很简单。至于衣着,常穿宽的外袍,其款式和颜色随着身分与财富的变化而有所改变。 古罗马人喜欢竞技和赛车。赛车常在一种长圆形的竞技场进行,大赛场有时可以容纳30万名观众,而大竞技场也很壮观。此类活动充斥血腥与暴力,而一般穷人在政府供应的节目民乐此不疲,以致诗人朱维纳感叹他们只知面包和竞赛。 妇女在罗马社会中地位并不高,在家庭上,妇女为丈夫的所有物,丈夫可以任意支配、惩罚甚至杀死;在法律上,罗马法并不承认妇女有订定契约、处分财产和继承的权利。不过,上层社会的妇女享有较多的自由,拥有支配财产和婚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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