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桥头水,直接龙动(注:龙动,即伦敦,英国首都。)天。 ——黄遵宪:《近世爱国志士歌》 一、“四只蒸汽船,惊醒太平梦” 世界历史从中世纪过渡到近代,一大转折便是从分散走向整体,其重要表现和结局是世界统一市场的建立,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各个封闭的国度壁垒森严的门户被打破。 在中世纪,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诸国度,各自分散在孤立的环境中。为了防范外来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干扰,这些国家不惜“自我幽闭”。如中国的明、清两朝多次下令“禁海”:1381年(明洪武十四年),明廷严禁民人造三桅以上大船下海外贸;1402年(明建文四年),永乐皇帝登极诏书重申海禁;翌年(明永乐元年)下令将民间海船“悉改为平头船”,使其无法远航;1645年(清顺治二年),为防范郑成功(1624—1662年)从台湾发兵闽浙,取代明廷统治中国的清廷“诏徙沿海居民严海禁”[1](卷一,第15页);1661 年(顺治十八年)又颁布“迁界令”,禁止一切船舶出海。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郑成功的孙子郑克塽(1670—?年)降清。翌年,清廷废“迁界令”,颁“展海令”,海禁松动。但此时中国对外贸易仍限制在澳门、漳州、宁波、云台山等口岸,乾隆间更限制在广州一口。雍正年间较康熙年间进一步放宽海外贸易,却又下令禁止民人私自出洋和久居国外。 与明清时代的中国相比,日本江户时代的“海禁”更为严峻。早在此前的丰臣秀吉时期(16世纪后期),日本即开始禁教。德川幕府二代将军以降,为了控制大名、治理民众、垄断贸易,制止西方人带来的天主教不断扩大的影响,1613年(庆长十八年)发布天主教全国禁止令,驱逐天主教传教士,镇压本国信徒;1616年(元和二年)将外贸口岸限定在平户、长崎;1633年(宽永十年)强化始于1604年(庆长四年)的“丝割符制”,限制从明朝输入白丝,以防日本白银过量外流;同年,宣布除官派“奉书船”外,严禁一切日本船只出航海外,曾经在一代将军德川家康(1542—1616年)时期颇为兴盛的朱印船贸易中止。由此,日本进入史称的“锁国”时期。其实,当时的日本并未使用“锁国”一词。倡导这一政策的新井白石(1657—1725年)的用语是“异船御禁止”(禁止外国船往来),近藤守重(1771—1829年)则称之为“海禁”(禁止日本人渡航海外和走私贸易),幕府屡次下达的禁海命令也没有“锁国令”名目。17世纪来日的德意志人检夫尔(Kmpfer Engelbert,1651—1716年)所著《日本志》所附论文,题目为《关于采取目前这种方式封锁日本帝国,不准国民同一切外国贸易发生关系之当否的探讨》,长崎兰学家志筑忠雄于1801年将其译成日文,题为《锁国论》,“锁国”一词至此始见诸文献。至19世纪中后叶,当人们意识到幕府采取的闭关政策是发展的桎梏以后,便普遍用“锁国政策”一词概括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的幕府对外方略(注:参见信夫清三郎编,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译《日本外交史》序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位居远东航线末端的日本,被欧美国家视作赢得远东巨大权益的前哨。自1764年至1850年,西方国家数十次叩击日本门户,其中英国19次,俄国17次,但均未奏效。日本幕府不仅坚守锁国政策,1825年(文政八年)还下达“异国船击退令”,严令沿海诸大名发现外国船靠近海岸,坚决将其击退。1839年8月(天保十年七月), 《和兰风说书》首先报告清朝没收英商鸦片的消息。此后,《和兰风说书》、《唐风说书》陆续报道鸦片战争经过,其中虽或有讹误,但英国舰队以猛烈炮击使清国惨败是确实消息,这一情报迅速经长崎奉行呈递到在江户的幕府决策者手中。幕府对于泱泱大国清朝被英吉利的大炮轰开国门深感震撼,主政的首席老中水野忠邦(1794—1851 年)致函佐渡奉行川路圣谟(1801—1868年),议及新近在清国发生的事变: 此次来舶人称:清国严禁鸦片通商不当,引起英国人不满,派军舰40余艘到宁波府发动战争,现已占领宁波县之一部。此虽他国之事,但亦应为我国之戒也。[2](第283页) 水野对鸦片战争是非曲直的判断显然受到《和兰风说书》的影响,不尽公允,但是鸦片战争的前车之鉴,使日本幕府感到必须调整固有的锁国政策,却是一个积极的结果。幕府于1842年8月29 日(天保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下令撤消“异国船击退令”,改行“薪水给与令”(向外国船提供燃料、饮水、粮食后令其离开),并对遇难外国船给予救助。这恰与《中英江宁条约》(通称《南京条约》)签署同时。在这一天里,中日两国不约而同地被迫修改锁国政策。1844年(弘化元年),荷兰国王致函幕府大将军,希望日本接受清国教训,速开国门。次年幕府复函,对荷兰的开国劝告予以拒绝[3](第526页)。最终迫使日本改变锁国体制的,是美国军舰的叩关,随之便有1854年2 月《日美神奈川条约》的签订。条约主要内容有:1.江户湾的下田(横滨东南)立即开港,北海道的箱馆(今称函馆)翌年3月开港;2.优待漂流民;3.领事驻留。 沿此例,1854年10月,英日签署“和亲条约”,长崎、 箱馆对英开港; 1855年2月7日,俄日间签署“和亲条约”,又称《下田条约》,划分北部边界,下田、箱馆、长崎对俄开港;1856年1月30日, 荷日签署“和亲条约”,长崎、下田、箱馆对荷开港,荷兰人可自由出入长崎三岛,并获得领事裁判权。1858年(安政五年),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又与日本先后签署“修好通商条约”,共称《安政五国条约》。至此,日本已门户洞开,200余年锁国体制崩解。 二、“开国”的力度与主要方向 日本与中国的锁国体制,都是被挟工业革命威势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行打破的。以首次订立开放门户条约的时间而言,中国先于日本12年(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签署, 日美《神奈川条约》1854年2月11日签署),但在被迫开放门户以后, 日本“开国”的力度和主动性,明显高于中国。而且,有趣的是,与中国人充满对撞开广州门户的英国人义律(Charles Elliot,1801—1875年)的愤慨有别,日本人对于1853年打开其门户的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培理(M.C.Perry, 1794—1858年)并没有怀抱憎恨,一些人还把培理看做日本文明开化的“恩人”。在培理率舰队登陆的浦贺湾,日本人建立培理公园,园内设纪念馆,竖纪念碑,上撰伊藤博文手书“北米合众国水师提督培理上陆纪念碑”。这意味着对“开国”的正面认肯,即使国门是不体面地被外国人猛烈撞开的。 孙中山(1866—1925年)青年时代即发现中日间开国后近代化速度的差异。他于1894年6月上书李鸿章,指出: 试观日本一国,与西人通商后于我,仿效西方亦后于我,其维新之政为日几何,而今日成效已大有可观。[4](第15页) 对日中现代化作比较研究的日本学者依田憙家,将日中现代化速度不同的原因归结为如下几点: 1.日本的传统文化形态比较适合于吸收外来文化,日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比较有利于产生近代的社会关系; 2.日本自17世纪末已出现限制儒学有效范围的倾向,而中国则迟迟不能摆脱儒学的羁绊; 3.日本在17世纪末就形成作为近代国家之前提的统一的国内市场(以大阪为中心,辐射各藩的统一市场),而中国则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才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 4.日本以血统制和世袭制为基础的政治形态导致统治阶级内部出现分裂,下层武士对现行统治秩序存在强烈否定态度,而中国以科举制为基础的政治形态较易使统治阶级整体保持对传统体制的认同,不易使社会发生变革; 【本文摘自】《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05期第605~61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