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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亮:清政府缘何痛失改革良机——《钦定宪法大纲》百年祭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正式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尔今,100年过去了,按照中国传统算法,20年为一代,百年即为五代,五代人在其间生生死死,计有数十亿人无缘享受宪政文明,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令人感慨万千。
     历史不能假设。但作为文化思考,做一个条件推测,我们无需多少智慧就可以得出如下两个结论:一、如果戊戌变法成功实施,宪法得以及时制定,使中国走上宪政发展之路,那么,中国的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指数应该接近于日本的水准;如果耶赫那拉氏支持了维新变法的改革,在有生之年完成由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的过渡,带领古老中华帝国走向近代化,那么,无论怎样,这位晚清女主就有可能成为中国的维多利亚女王。
     历史曾慷慨地给予过中国以非暴力走向富国强民的机会,也给予过慈禧以强力推进中国近代化的机会,也给予过慈禧流芳后世的机会。但是,历史的机会通常是把漫长的时间单位浓缩成几个重大的事件,这几个事件可能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如何面对,如何把握,需要智慧。而这种智慧非外力所能赋予,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有时可能就是一个闪念,是非成败,荣辱兴衰,可能就是简单到“这一念”和由这一念而引发的行动。
     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再往前推10年,即1898年,整整十年,这十年就是历史留给晚清王朝生死存亡的最后机会。那么,我们有理由这样提出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清政府痛失改革良机?
     尽管这段历史不太长,但纷繁复杂,事中有事,人中有人。但是,我们可以以时间为顺序,以事件为主轴,以慈禧为线索,做一个大概的梳理:一、镇压变法;二、实行新政;三、仿行宪政;四、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一、1898年:专制之刀腰斩变法
     镇压戊戌变法,公然与民意为敌,使改革的社会生态和舆论氛围遭到严重破坏,丧失了中国走向近代化的关键契机。
     戊戌变法是一场由知识分子发起、由光绪皇帝直接领导的变法运动。其目标是进行政治体制的变革,使中国走向君主立宪的近代化之路。
     1895年4月,日本逼签《马关条约》的消息传到北京,康有为发动在北京应试的1300多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痛陈民族危亡的严峻形势,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公车上书”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
     戊戌变法的高潮是百日维新。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
     在此期间,光绪皇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使国家富强。
     变法措施虽未触及封建统治的基础,但是,由于这些措施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封建顽固势力所不容。清政府中的一些权贵显宦、守旧官僚对新政措施阳奉阴违,托词抗命。慈禧太后在光绪皇帝宣布变法的第五天,就迫使光绪连下三谕,控制了人事任免和京津地区的军政大权,准备发动政变。
     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突然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皇帝寝宫,将光绪皇帝囚禁于中南海瀛台,然后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戊戌政变”成功。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捕杀在逃的康有为、梁启超;逮捕谭嗣同、杨深秀、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徐致靖、张荫桓等人。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将谭嗣同等六人杀害。
     慈禧这一刀下去,把自己死死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纵然功高盖世,也难逃用鲜血书写的历史的谴责。更何况,这一刀斩断了水到渠成的改革时机,使革命的萌芽茁壮成长起来,改革派人士或被砍头,或被逮捕,或流亡海外,或在民间组织革命纷纷走向清廷的对立面。为中国未来的走向埋下了无穷的隐患。
     二、1901年:施行新政避实就虚
     慈禧施行新政,避实就虚,改革内容包罗万象,唯不提政体改革,改革目标与体现民众期望的世界潮流南辕北辙,致使改革不仅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走向了统治者预期的反面。
     历史总是喜欢捉弄愚蠢的统治者。三年前,垂帘听政的慈禧亲手扼杀维新变法,三年后却以残年余力重新举起了沾满改革者血迹的变法大旗。且风驰电掣、急急如律令。被八国联军追到西安的慈禧处理的第一桩政务就是发布了“变法”的口谕,宣布实施“新政”。其中写到“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着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了诸人,或求诸已,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为了加强变法的效果,紧接着在1901年4月,又下谕成立“督办政务处”,专司督办政体改革的奏章,督办处在王公大臣之下,设提调二人,章京八至十人,“朝官自京堂以下,外官自监司以下迄于布衣均可充选。”在这两道上谕里,清政府不得不公开承认“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都存在“锢习”,各种“法令”都有“更张”的必要,而且在变革中,还要“浑化中西”,有“取诸人”的必要。
     两年前还担心光绪“变法维新”的目的不纯,现在她自己又开始大张旗鼓地推行“新政”,尽管没有光绪皇帝“百日维新”所包括的内容那样丰富,尽管慈禧自己血腥地镇压了光绪帝的“维新变法”,但是中国严峻的现实又迫使慈禧太后自己开始走上了“维新变法”的道路,这说明连慈禧本人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
     新政的最大特点是当局者急。如此浩大的工程“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这也反映出慈禧在内外交困下的某种担忧和焦虑,也从中看出慈禧平时一味固守“祖制”,坐井观天,而对外界几乎一无所知。第二个特点是正式成立了国家政体改革机构-——督办政务处。第三个特点是,由当时实际的最高统治者慈禧亲自领导。新政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诸如“废除科举”等。但就其本质而言,目的仍然是巩固摇摇欲坠的上层建筑,防范革命的生发、启动。而不是“仿效各国”(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改革的结果事与愿违,与统治者的愿望正好相反。也证明了,与人民愿望相反的改革最终要走向其反面。比如:到处创设防范人民的武装警察、增加了民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在国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列出庞大的军费开支,向各省摊派900两白银用以训练新军,而正是这支新军在10年后打响了革命的第一枪,宣告了清王朝的寿终正寝;学生“放洋”,意在培养清王朝事业的建设者,但青年学生出于对现行统治制度厌恶和憎恨,这些留学生大都接受革命思想,变成了葬送清王朝的革命党,成了革命思想输出者。
     历史证明,改革方案的设计如果注入了投机取巧、华而不实、避实就虚、违背民意、忽悠民众的任何一个因素,就有可能使改革走向设计者初衷的反面,甚至形成涌动的气流急剧上升为波涛汹涌的“蝴蝶效应”。
     慈禧是拒绝政体改革的。新政伊始,出使大臣、各省官员纷纷奏请立宪,终不为慈禧采纳。殊不知,政体改革是纲,其余是目,纲不举则目不张。这一点,张之洞看得比慈禧清楚,他主张“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但慈禧不急。就在废除科举的1905年,同盟会成立了——虽然是一只刚刚脱蛹而化的小小蝴蝶。在慈禧眼里几个革命党人一时半会也成不了气候。中国历史就是这样,只要不陷入深层危机,社会没有发生剧烈震荡,统治者们不会调整权力结构的。改革都是被逼出来的。而革命恰恰是被不改革逼出来的。如果这个命题成立,那么,慈禧应该为再次失去改革的天赋良机和几年后发生的流血革命负完全责任。
     从1901年实行新政算起,五年之后,再开始仿行宪政,白白浪费了五年大好光阴。如果此时慈禧能够把握时机,政体改革先行,至少应该与其他改革同步进行,那么,凭借其权威的统治和朝野的支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这项名垂青史的壮举。然而机会不多了,因为留给慈禧的时间也不多了。
     三、1906年:仿行宪政仿而不行
     仿行宪政,是慈禧经过六年的思索才做出的一个艰难的决定。虽然向世人公开宣布将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但又托词“民智未开”(时译为“中国人素质低”)。“仿”而不“行”,久拖不决,使改革又一次丧失时机。
     1906年9月1日,慈禧发布“仿行宪政”的上谕,正式拉开了政治改革的序幕。
     这次改革同样是被逼出来的。戊戌政变,慈禧把提倡君主立宪视为大逆,而横加杀伐。过了八年,慈禧终于认识到局部改革的新政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不得不重新考虑来自朝野的立宪呼声,决定实行政体改革。
     当时的形势是,俄国沙皇已经召开了议会,世界上的专制大国只剩下一个中国。国际地位日渐孤立,国际形象每况愈下,革命派对维新变法早已绝望,决意实行暴力革命。立宪派主张要消除革命,别无它途,只有立宪。立宪精英奔走于朝野,朝廷大臣奏请于慈禧,终于促成了慈禧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遂命政治考察大臣载泽等“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
     立宪准备阶段,君臣夜以继日,紧锣密鼓,可见当时形势之紧迫。1905年6月,袁世凯联合张之洞等奏请立宪,7月,慈禧便命朝中大臣议决,同月16日便颁发上谕,分赴各国考察。11月俄国国家杜马召开,慈禧更感孤立,立即谕令先行草拟立宪大纲,待政治考察大臣回国后再加完善。
     12月考察大臣兵分两路,先后出国考察。考察团经过半年多的走马观花,于1906年7月回国。立即奏请采用立宪政体。认为中国与列强的最大差别是先进与落后两种政治制度的不同,不革除专制政治,中国无论怎样努力,都不会缩小与列强的差距。结论是中国要想生存,必须实行立宪政体。同时,载泽上折“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独不利于官”暗示可能出现的反对声源。建议慈禧“不为众论所移,不为浮言所动”,立即启动政改方案。同年8月25日-28日举行三天研讨会,赞成立宪成了多数派。9月1日,慈禧即颁布上谕“仿行宪政”。动作不可不谓雷厉风行。但接下来进展速度却由立即草拟进入蜗牛状态。一部宪法也不过几万字而已,何况是一部宪法大纲,而这一个大纲居然用了两年时间,直到1908年8月27日才正式出笼。其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原来又是保守派老调在重弹:中国与各国国情不同,不能照搬法度,国民素质不高,经先设学校教化开智,然后稳步推进等等。
     此时的慈禧又次“为浮言所动”,立宪决心发生动摇。改革在新政的思路上摇摇晃晃中走过两年的时光。这两年是最关键的两年,也是慈禧最后生命的两年,更是慈禧有条件以最高统治者的名义强力实现宪政制度的两年。然而,慈禧终于还是错过了这次大好时机。国运如此,命该如此?
     四、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久拖不决
     并非任何一个统治者都有这种历史的机遇:在一个大国,一个大人物,完成一个大事件,才能成就一个伟大人物。这种机遇真可谓千载难逢。《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也是有机会使中国走向宪政的第一台阶。可惜的是,这举足轻重一步,虽然迈出,但在空中长期滞留,腿肚子抽筋没有放在地上,致使立宪一事如泥牛入海,不见踪影。终于使革命党人失去耐性和克制,激发革命。同年,奄奄一息的慈禧,以残年余力,采用非常手段,光绪皇帝猝死,翌日,慈禧本人也驾鹤西游。慈禧葬送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改革者,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清王朝最后一次回光返照的机会。
     立宪思路,早在1898年维新变法即已成形,当时面对立宪之后“民有权而君无权”的政治格局,光绪皇帝断然选择君主立宪,放弃君主专制:“吾欲救中国耳,若能救国,则朕虽无权何碍?”其言也诚,其声也切,令人有泣血之叹。念天地之悠悠,独怅然而涕下,正此种情景之谓。
     十年前的改革方案,由于受到严厉镇压中途夭折,慈禧幡然悔悟,十年后再踏着变法烈士的鲜血继续前进,也不失为亡羊补牢之举。可叹的是,这部用了两年时间完成的大纲,慈禧仍然采取拖延战术,承诺九年以后再正式召开国会推行宪政。老佛爷总以为自己要万寿无疆,孰知“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蜗牛速度加狐疑观望,注定了这是一场走不到头的改革。再过两年就进入中华民国时代了,过九年中华大地早已是烽烟四起的军阀混战时代了。
     任何成功的改革,都来自不失时机、趁热打铁、乘势而上的决断和果敢。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出笼也只用了两年。美国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草案,1788年6月由9个州批准生效。从此一个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联邦制国家崛起于美洲,影响了世界。日本明治政府1885年实行内阁制,翌年开始立宪,1889年正式颁布宪法,1890年即召开国会,前后不过5年。
     把一个本可立即付诸行动的宪政方案要拖到一个遥远的未来,这对于革命党人的耐性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立宪之“兔”和革命之“龟”进入了比赛状态,断断续续的兔子与持之以恒的龟终于在撞线的瞬间决出胜负,兔子淘汰出局,龟昂首胜出。
     我们无法解释慈禧把宪政目标的完成时间延伸到了民国时代,能看到的依据是,早在1905年,出洋考察的大臣们认为:“振兴中国,变专制为立宪,实为当务之急。”载泽领衔上奏慈禧“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五年为期,即1910年,也即辛亥革命的前一年,这个期限的确定,若非异人妙算,也是天意神授的最后期限。倘若是年完成宪政,中国即完成民主政治的跨越。文明度当与东洋、西洋各民主政体国家同步,那么,任何人以革命的名义依靠暴力流血推翻一个民主政府,无论如何,恐难获得民意的支持,中国历史可能因此而重新书写。
     时机和时机的把握,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仅此而言,远非“但知权利,绝无政见”的慈禧所能胜任。观望是对时局的把握,可一旦过头,连观望的机会也没有了。就在这一年,对民主宪政一直处于叶公好龙状态的慈禧带着一个未完成的心愿,魂归乾坤,《钦定宪法大纲》也随着风起云涌的革命而胎死腹中。
     往事如烟,百年一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每念及此,顿生万端感慨。不知从何谈起,作《钦定宪法大纲百年祭》以纪之。 ( http://www.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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