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以知识创新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导向的时代,我们每天耳濡目染最多、也是最激动人心的“话语”(discourse)莫过于创新(innovation)了。我们无须深刻研讨其原因,因为世界的发展史和人类思想的创造史无时不在提醒我们: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变迁总是和一些突破性创新紧密相关的。这种突破性创新要么是物质性的,要么是工具性的,要么是思想思想性的,要么是三者合一的。 孟德斯鸠在考察罗马帝国的兴衰时就发现,罗马人其实是在传承古希腊政治哲学的普适主义基础上,发挥其制度创新的伟大力量而铸就了现代西方所依存的制度,即法律制度的。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经精辟地阐述道,美国现在所形成的优越的民主制度其实是在继承英国古典保守主义基础上发展的新的思维创新模式,即自由主义、宪政主义和法律至上主义的美国式的民主模式。此外,伟大的启蒙运动正是在欧洲文艺复兴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批判能力,从而重塑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工业革命也是基于古典自由主义,即遵从财富增长的自然秩序、依照技术进步的巨大的财富创造力而重塑了生产力发展模式。今天,发生在西欧社会的福利国家社会模式和社会民主的新型政治关系也是在反思自由竞争模式所造成的社会不和谐性,以及马克思主义所昭示的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可能动摇资本主义根基的基础之上,创造了一种新型的社会正义模式。众所周知,发生和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发展的新模式,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模式是在对第一代新中国领导人的思想——毛泽东思想的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这无疑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最伟大之处在于:我们从对解放生产关系的关注转变到对解放生产力的关注,在此基础上又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有效地化解为一种和谐的模式,同时将此模式与自然、中国文明的历史以及中国的固有传统有序地结合了起来。当下的中国又拓展了对更新、更科学发展模式的问题域的探索,这种发展模式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现代与历史的和谐、中国与其发展环境的制度和谐,这就是我们所称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发展观的制度创新。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时代是人类历史上蕴涵最伟大改革的时代,也是最复杂的时代。这个时代发展的背景是:人们已经开始反思自黑格尔以降所形成的强大的国家理性;自康德以来所凝聚和升华的人的主体性和主体创造力;自笛卡儿以来的人的工具理性所创造的思维魅力;自工业革命以来到信息社会,知识资本所带来的财富的物质观和空间观。 思考和反思这个变革的时代,也同时是探索和考量人的理性和国家理性的创新动力以及创造性源泉的过程。很显然,科学和学者的使命是揭示这个创新时代的特征、发现创新生成的规律,进而探讨创新的本质所在。 一、科学创新的特征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将科学划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几大门类。它们所肩负的使命以及自身特点显然有所不同。尽管它们都构成人类理性的共同智慧财富,在一定的学术成长意义上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律,但是,基于其自身研究领域及对象的不同,其本质和研究方法也必然有所差异。 众所周知,自然科学是人在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现象的过程中,通过认知规范的确立以及认识手段的创新来达到在一定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告诉人们自然的本质内涵、自然世界的构造,及其生成规律的目的。它的研究方法应当是客观的“发现”自然的固有特征,用科学的规范来表述或表达自然。因此自然科学的创新是“发现”结果上的“再发现”,是科学规范的再规范,在某种意义上,自然科学的创新又会经常诱发哲学的创新:即用新的范式领域来解释新发现的对象。由此,每当自然科学出现重大创新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式应运而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种新的世界观的诞生,和一种新的方法论的产生。新的世界观和新的方法论之间的和谐统一就孕育了新的认识论。它反过来又会促进新的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自然科学发展史和认识论的发展史在创新这个意义上显示出惊人的一致。 工程技术从“知识考古”的角度原本并不一定是科学的产物,以中国技术发展史为例,我们可以得知,它是一个民族经验产物,它的出现往往是断裂的、需要挖掘的。但从17、18世纪工业革命和技术进步以来,工程技术的创新尽管不完全依赖科学的发现,但它已经成为科学的产品,即科学的运用结果、科学成果与人类经验的结合。在这个意义上,工程技术在人类知识的范围内,已成为一种一定意义上的“实验科学”和“应用科学”,它和科学一样,需要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共同规范和可重复的共同方式,以及可检验的共同后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将之成为工程技术科学。与科学所不同的是,工程技术科学是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经验来“发明”新的物质、物质的新形态、新形态使用的新工具的过程,它旨在创造物质的价值,而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揭示物质的本质和结构。因此,工程技术的最大理性就是使物质“创价”和工具理性。它的最大的成就就是新技术的再创。 如果说自然科学的创新从本质上讲是“揭示”和“发现”自然,即人以自己的方法来认识自然,那么工程技术科学从内涵上说就是运用人所认识的自然和人本身固有的经验使得自然物和再创物为我们的世界带来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在发明某种新的物质形态。而就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我们可以说它是人来关注人本身和人组成的社会,并在一定意义上关注人和人所存在的自然及制度环境的关系。这种“关注”是人试图认识人和重塑人、在尊重一定社会规范的情况下来反思和重塑人的生存和生活状态的过程。 我们之所以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合起来进行称谓,在某种意义上无非是受科学主义的影响,即文艺复兴之后的人处处以理性主义来思考问题,包括人本身的问题。在西方人本主义的启蒙下,人创造出一系列认识人和重塑人的“工具”。这种统一的普适主义认识方式取得了科学的地位,而在理性主义的思维模式下,科学和民主一样,似乎取得了我们这个世界惟一的正统地位。其实,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是两个不同门类的学问,前者是关注人和特定制度以及话语下的人,后者是关注某种特殊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内在生成规律和外部表征。但有趣的是,我们这个世界本来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人认识人必然有不同的结果和不同的方式,因此人文和人本本来不能成为科学,而人对社会的关注即使是特殊社会的构建和生成,也应当具有共同的方法和相似的结论,然而,在世界知识话语下,人文科学却似乎有着超乎寻常的共同生命力。相反,社会科学却始终在各自独立的领域以不同的方法研究不同的问题,它至今也没有产生过有影响力的共同价值。 二、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虽然有所差别,不过,基于它们都是把人和人的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它们的创新、创新方式以及对创新的评价都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主要是思想创新,其创新方式是一个思维过程,其创新评价是重新认识和塑造人、创新一种社会制度,进而产生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社会生活式样。 (一)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和人的群体。因此,这种科学的特点是研究有生命的人和人组成的社群,即有生命力的社群。而人的理性是基于人的思维和思维的创造力的。由此,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结果是人的思维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学术意义上的人和社会无非是人所认识的产物,只不过这个产物表达的是被重新认识过的人和以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为框架的社会建构。所以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其实是一种思想创新。 (二)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过程和评价标准。从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史的一般性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创新一种思想不会是空穴来风或者蓄意妄断的。一种思想的生产需要一种稳定的和系统的理论的解释力,比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伟大思想的存在是由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辨证唯物主义理论三者互为因果推导而形成的。而稳定和系统解释力理论的存在又是由一系列经过论证、证明、证成的观点所构成的,这些观点的取得又往往得益于一些新的方法和新的问题视角,由其凝练而成。显然,新方法和新问题的视角取决于人判断力的高低,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思维能力的创新。我们可以看出,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的知识源头在于思维能力的创新。 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最高标准是要看其是否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思想。而对这一思想的新颖性判断标准有二:一是它是否有利于人的自我发现和自我解放;二是它是否有利于生成符合人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制度设计。 三、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科学标志 既然人是一种思维的主体,任何人运用思维获得思想都是可能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思想可以称之为科学的思想或者伟大的思想?也即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科学标志是什么?我认为,这种标志就在于考察人运用思维所获得的思想是否能够转化为一个特定社会的制度构建的导向性思想;这种思想是否可以为制度的构建形成体制(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并为这种体制的运行提供机制,为生活在社会中的群体和国家切实地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从而创造社会和人民的福祉。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基督主义的普遍关怀思想从精神层面到制度层面之所以构成了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在不同时期,思想家们总是从基督主义中凝练出一些关怀人和所有人实现自我生存价值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二战以来在西方社会“福利国家”的公共政府政策。当然,这并不是基督教学说的功劳,而应归功于一些人文社会科学思想借鉴这些学说而创新出的思想。由此,新制度经济学和二战之后的社会公共政策科学和社会法学显而易见地带有普适性价值。 四、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最高境界 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只有在关注人本和人本的条件之时,才是这种科学实现的最终目标。它应当是对改善人生存和发展的生活方式的思想贡献。 自然科学的创新是为我们认识世界提供新的手段;工程技术科学的创新是为我们生产物质,即生产力提供实现方式。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则是要回答人的自我实现和自身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在这一层面上,人文社会科学是对人本身的创新,它要追问的是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人的自我实现的目标、人的解放条件以及人的本质所在。 五、大学在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中的使命 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是集知识传授、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社会三大功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大学除了创新知识以外,其自身建设和发展也存在这创新问题,即保障上述三大功能的制度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在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中的使命也表现为对知识传授、知识创新以及知识服务社会三各方面与整体社会发展及进步、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步伐相一致。在知识传授方面,当下社会的发展已经导致了知识受众及受众结构相较于已往社会的改变,因此知识传授的方式、步骤以及内容都应当相应地发生改变和创新。此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乃至人文社会科学本身的发展、进步和深化也在要求大学中的知识传授者以及知识传授过程中沉淀下来的通识性结论或知识争点不断更新,保持活力。相应的,新时代的到来也导致了社会需求的变化和马斯洛所谓的需求位阶的提高,大学也必然需要根据这种变化调整自己服务社会的方式和内容。在这个综合行进的过程中,大学也可以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再创新。 在传授知识方面,大学不仅要传授稳定的、系统的知识体系,更要培养大学生人文关怀的素质和自我情操的陶冶。因为暗合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终极价值和目的。 知识创新就意味着大学的学者和学人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成果,从事自己的原创性研究,形成对原创事业的崇拜精神。所以知识创新事实上是在守成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是守成和创新的统一。 知识创新服务社会不仅仅是将知识应用于社会,它更多的是知识人关注社会的进步和改革事业,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中探索新的问题域,用新的方法、新的思想为这些制度创新贡献学理研究。当然知识创新的层次也因思维水平的高低、方法之迥异、观点之不同、理论之选择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它总是围绕着思维创新,进而达到思想创新而活动的。 结束语 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在世界思想竞争的范围内能否成为可能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新的思想的创造是一个艰巨的历程以及对人类思维水平提高及正确判断力形成的严峻考验。改革的中国为我们提供了广泛而深刻的思想域和现象观察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也因此变得可能。然而,真正将这种可能性变为切实的创新,必将诉求大学和学人思维创新和保障思维创新的自由制度环境,因而大学改革又要求在处理好守成和创新的关系过程中寻找制度创新之路,这是一个大学的基本功,也是大学校长和全体大学学人的基本功。 [完成于2006年1月6日。系未刊稿。收入本书编辑组编《永不消逝的红帆——怀念程春明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