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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的阵痛——略论道咸同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柳岳武 参加讨论

    分娩前的阵痛——略论道咸同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①]
    柳岳武
    [关键词] 传统外交体制;近代外交体制;演变
    [摘  要] “中国独尊” 的传统外交体制于道咸同时期在西方势力冲击下日渐瓦解,这一解体虽给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失落,但它并未阻止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这一演变不仅导致了总理衙门的成立、向外派使的发生,而且还导致了中国人近代“国家利权”、“国权”等近代外交意识的诞生。
    A Study on the China’s Diplomatic System Change during the Ruling Daoguang, Xianfeng and Tongzhi
    LIU Yue-wu
    (Institute of Modern China,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Henan,China)
    Keywords: during the ruling Daoguang Xianfeng and Tongzhi, diplomatic system, change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diplomatic system which China was dominant in the center on the contrary other countries peripheral was collapsed during the attack of Franc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Britain during the ruling Daoguang, Xianfeng and Tongzhi. At the same time accompanying with the diplomatic office establishment and the attempt of ambassadors sending to other countries China modern diplomatic system was increasingly forming. But more important was tha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big change peoples during this period whose ideas also were changing. This change not only led to people’s fortune or fate ideas derivation, but also led to people’s China or no-China ideas change. On this base the modern national rights and power diplomatic ideas also had been come into being.
    清代外交体系由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体制构成,一者为传统外交体制,一者为近代外交体制。中国传统“外交体制”是建立在封建家天下基础之上的一种内外交往体制,在天下一统观念影响下,自诩为天朝上国的中国人自命其所处位置为世界中心,除它以外的所有国家均被视为蛮夷。但这一以中国为中心,体现位置高低、身份尊卑的传统外交体制至近世却在不断发生变化,并先后遭受多方冲击。尤其是近代时期,在英法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冲击下,中国传统“外交体制”开始遭受巨大创伤且日渐呈现出崩溃趋势。不仅如此,随着两次鸦片战争的爆发和近代条约体制的确立,中国不得不放下“独尊”架子,不得不被迫接受西方所谓的近代平等外交体制和条约体系。紧承其后,公使驻京的实现和觐见问题的解决,又进一步促使 “天朝”传统体制日渐溃败。中国被迫开始构建近代外交体制,设立了总理衙门,还进行了向外派使和利用近代条约体制维护清方利益的尝试。在中国传统外交体制日渐崩溃和近代外交体制逐渐形成的大背景下,时人的思想也在发生变化。这不仅体现为对传统华夷思想的摒弃,而且体现为试图利用近代外交知识去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
    针对以上两种体制和演变,学术界均有关注。其中尤其是对清代传统外交体制的研究不乏其人。如国外学者费正清[②]、曼考尔[③]、滨下武志[④]等均试图用“朝贡”体系去概括这一传统关系。相对应,国内有些学者也试图用“朝贡”体系去解读中国中央政权与周边国家关系。如何新华[⑤]、李云泉[⑥]、石元蒙等。[⑦]针对传统外交体制的瓦解和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问题,学术界也有所关注。国内如陈双燕[⑧]、谢俊美[⑨]等。国外如韩国学者高秉希[⑩]、以色列学者尤锐[11]等。以上研究成果有力推进了清代传统外交体系相关问题的研究,并给后来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础和借鉴。但限于种种因素,该领域仍存在未曾涉及或忽视的重要内容。如国内外一些学者受清代中央政权对藩部、属国均施行羁縻政策的影响,笼统用“朝贡”体系去涵盖中国传统外交体制,这容易混淆一个基本问题。国外一些学者就常常将清廷与其内部某些民族(如西藏、蒙古等)的关系误认为清廷同外部国家关系,从而给今天的民族分裂份子提供借口,并对维护中国国家统一带来不良影响。又如以上研究未能解释清清代传统外交体制向近代外交体制转型这一重大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文拟探索清代传统外交体制向近代外交体制演变的路径,以期通过这一考察进一步理清道咸同时期中国外交体制之演变对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影响。抛砖引玉,以鉴方家。
    

一、道咸同时期“天朝”传统外交体制的日渐溃败


    近世以来,中国传统外交体制就开始遭受到西方的抵制,因为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在其中作梗外的话,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居于劣势地位。正是如此,近世以来的西方国家在同所谓的天朝上国发生交往时,就频频要求变更自己那传统的夷狄角色,并要求取得与中国同等的世界地位。这一要求几乎自康熙时期的沙俄使节访华时就已提出,至乾隆晚期马戛尔尼访华则再度提出,此后在中外的交往中西方国家的此类要求可谓接连不断。但是自诩天朝上国的清廷是不会轻而易举地放弃它那天下独尊地位的。但问题是,至19世纪后,清朝不再是东方的共主,也不再有能力主宰东方的政局和维护“天下秩序”。尤其是至两次鸦片战争前,西方国家已下定决心要按照他们的面貌、价值尺度来塑造世界。如此一来,中国传统的外交体制必遭冲击,而道咸同时期恰恰是导致这一变化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内诸多变化不仅导致了清朝宗藩体制日渐崩溃,而且在理论和制度层面上也使天朝独尊的法理丧失了基础。在西方世界的强制下,中国不仅接受了西方的条约体制而且还承认了同西方国家的平等地位。此等变化均表明中国外交体制于道咸同时期发生着巨变。
    (一)条约体制的确立
    (1)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条约体系的确立
    无论是在当时还是此后,中外不少人士多认为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廷仍成功地对西方实行了怀柔。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天朝”与西方所订条约,从条文上的某些字语表达看,仍让人感觉到“天朝”已将西方的“蛮夷”成功地纳入到“体制”之内。[12]但是第一次鸦片战后所确立的条约体制,在当时的清廷看来确也损坏到“天朝”的体制和尊严。正如耆英所称:“而既准贸易,即属码头,举凡设领事,立夷馆,住家眷,势不能遏其所请。其平行虽属末节,于天朝体制亦大有所损。惟既经曲事羁縻,亦复无暇顾惜。”[13]其对“天朝”体制伤害之处正在于“平行体制”的确立。因此,就客观立场而言,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与西方各国所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却在腐蚀着“天朝”独尊的基础。其中重要之处在于:它开始了用不平等的条约体制代替“天朝”朝贡体制的第一步。它是如此的微妙,以至于《南京条约》缔结后,清方许多时人并不把它看成是“天朝”的失败,而是对西方的“施予恩德”。[14]但是正是第一次“施恩”,而使得西方之渴望不可收。西方的英法美等国认为,既然已经叩开了“天朝”的大门,就没有理由再让它半掩着。
    (2)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新条约的签订
    如果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天朝”在同西方缔结的条约中还具有一定的主动权,那么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在同西方各国交涉时却陷入了被动的处境。至此,即使是语义表达下的“天朝”之“天下”也已收缩到亚洲内部有限的几个属国之中,而且清朝将面临着西方各国对“天朝”传统外交体制的进一步挑战,这一切都是随着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一系列条约的形成而发生的。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与西方各国所订条约不仅使清朝与西方之间的关系处于另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之下,而且使“天朝”体制遭受到更大的破坏。正如额尔金在给英国政府的报告中所称:“这些自中国政府所取得的让步,其本身并无过分之处,但在中国政府的眼光看,它们等于是一场革命,使帝国放弃了其统治政策的最珍贵的原则”[15]。更为具体地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所订条约体系的最大特点就是中外之间“平等”、“平行”关系的最终确立,以及这一“平等”、“平行”关系背后所隐含着的不平等实质。因为这一“平行”的条约术语之规定首先破坏了中华礼仪文化中的上下尊卑的礼治秩序。不仅如此,与“天朝”的高下尊卑之划分更多出于礼仪性规定之不同,该条约体制更体现出西方各国对自身政治权利、国家“利权”的规定,以及在平等的术语表达下西方国家对非西方国家的一种强制性行为。更为重要的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条约体系中实质上的不平等性对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破坏性更大。[16]如就领事裁判权和最惠国待遇而言,它已将西方与清朝的关系从过去的宗藩体制下的礼仪表达上的“不平等”关系,变为现实上的不平等关系。因为领事裁判权已使清廷对英法美等国人在中国土地上违法犯罪行为无权加以治理,而且就中国人与他们之间的交涉案件而言,清廷也无权对英国人实行审讯与处罚。而“通过最惠国条款,所有的外国强权都从中国榨取到他们所能榨取的利益。”[17]“天朝上国”不再是对异域主动施恩的“天朝”,而变成了被外国列强所宰割的对象。
    因此,随着两次鸦片战争后“天朝上国”地位的下降,“天朝”体制在西方列强面前不再适用;“天朝”的宗藩体制、朝贡体制不仅不适用于西方各国,相反西方各国却要对“天朝”传统体制进行进一步的瓦解。[18]
    (二)公使驻京的实现
    就今天人们的认识而言,公使驻京是国家之间相互平等与建立外交关系的主要体现和最起码要求。如用今天的外交标准来衡量晚清时期西方国家的公使驻京的话,表面上看,它并不带有不平等的实质。不仅如此,从表象上看,公使驻京还有利于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双方维护各自的利益。与不平等条约中的治外法权、最惠国条款相比,它应该不会对“天朝”产生直接的危害。既无直接危害,且有利于中外交往,为何这一行为在晚清时期却遭受着清廷长期的抵制?其答案不仅在于清廷力图抵制西方的“侵犯”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清廷出于维护中国传统的尊卑体制。因为在一个半世纪之前,清人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的眼中,如果有某一个外国的使团长期居住于另一国家的国都,要么是对方派来的质子,要么是对方派来的监国。而在晚清特殊的背景下,外国公使驻京只能被清廷统治者看成是西方国家派来的监国。
    随着英美等国要求清朝采用西方外交体制以及清朝坚决维持传统体制之间矛盾的激化,以及西方各国要求进一步扩大在华利益、而清方坚决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这一冲突的加剧,双方的进一步冲突将不可避免。英、法、美等国决定再次借用武力方式来实现公使驻京目的。与一次鸦片战争英法等国力求取得在华通商等经济利益不同,它们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目的不仅在于进一步扩大经济利益,而且在于从中国获取政治上的特权,以巩固它们所获得的利益。正是如此,所以 1856年(咸丰六年)8月,英使包令致英国外交大臣克勒拉德恩书信中就明确提出了英法准备同清朝开展谈判时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其中公使驻京列于第一位。[19]随后,1857年(咸丰七年)4月间英方在给额尔金的“训令”中也特别强调了清朝应允许英国公使或者英国人入驻北京的重要性。[20]
    1858年(咸丰八年),英、法等国使用武力胁迫的方式与清廷签订了《天津条约》,并用条约条文的形式规定了英法等国公使驻京要求。不过在此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天津条约》所规定公使驻京是没有确切时间的,只是泛称“将来”。
    英法等国的《天津条约》条款经清方钦差大臣桂良等商议后而加以草订。就公使驻京一节如何与中国传统体制相磨合,或至少在理论理解上不发生直接冲突,桂良等向咸丰帝做了违心的解释。他称:“夷人之欲驻京,一欲夸耀外国,一欲就近奏事,并非有深谋诡计于其间也。观其不敢害叶名琛,知有畏忌天朝之意。观其仍肯交还广东,即时退出海口,知无占据地方之心,……且彼必欲挈眷,是仿古人为质者,防范倘严,拘束甚易。且以数十人深入重地,不难钤制……夷人最怕花钱,任其自备资斧。又畏风尘,驻之无益,必将自去。此驻京之可从权允准也。”[21]桂良等将西人驻京,携带家眷理解为质子,且认为驻京必不长久等无非是为了宽慰咸丰帝那颗一再受伤的心。但是咸丰帝对于英法等国派使驻京自有其体会,他认识到这是对“天朝”传统体制的重大伤害,且是命中要害的伤害。因此他在上谕中称:“该夷条约,以派员驻京,内江通商,及内地游历,赔缴兵费始退还广东省四项,最为中国之害。桂良等能将此四项一概消弭,朕亦尚可曲从。若只挽回一、二件,其余不可行之事,仍然贻患无穷,断难允准……”[22]咸丰帝将公使驻京与内江通商、内地游历,赔缴兵费始退还广东省等,看得同等重要,表明他认为公使驻京会导致比经济利益损失更大的危害。因为在咸丰帝看来公使驻京,要么是对方送来的质子,要么是对方派来的监国,而其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失败的境遇下理解公使驻京这一行为时,只能是对方派来的监国。如果咸丰帝同意了此条,在清廷看来,不仅会给“天朝”体制产生重大的伤害,还会给“天朝”、给咸丰帝带来莫大的耻辱。正是出于这一考虑,所以《天津条约》草约刚一签订,即当英法联军刚一退出天津后,咸丰帝就拒绝接受条约。他在咸丰九年(1859)十二月上谕中就称:“驻京一节,为患最巨,断难允行。”[23]
    在咸丰帝拒不接受《天津条约》的情况下,英法联军为进京换约事又与清方再起冲突,结果是英法联军用武力占领了北京,最终迫使清廷签订城下之盟;而公使驻京,也因英法联军凭实力占领了北京而成为既成事实。因此《北京条约》在公使驻京问题上,只要求按照《天津条约》办理,其实质是驻京任务早已完成。而英国的额尔金、法国的葛罗、沙俄的伊格那替业福等可谓是第一任驻京公使。
    自马戛尔尼使华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北京条约》的签订,公使驻京问题最终在西方的优势军事力量的胁迫下而成为现实。同条约体制一样,并且作为条约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公使驻京从具体的外交活动上对“天朝”传统外交体制进行破坏。“天朝”自身无法用自己的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而又不得不接受作为平等主体国家代表的公使出现在清朝的京城之内。
    (三)觐见问题的解决
    按照中国传统儒家观念,世界是单极的。因此,传统儒家世界观里只有一个上下高低的等级体系,而没有类似于近代的“平等”体系。正是如此,所以中国皇帝多被认为是真命天子,是高于一切的人间主宰,并非是任何人可以随便接见的。中国历史上用一个专有的、象征着权力大小、位置高低的词语来形容中国诸侯或外国使臣拜见中国皇帝的行为,这就是“觐见”。所谓的“觐”字,按照《礼·曲礼下》的解释就是“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其觐礼则为“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24]觐礼因用礼仪、礼法的内容而使这一行为程序化与礼仪化。程序化就是要求这一求见天子的行为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程序;礼仪化则要求外国使臣或中国臣民求见天子时则要通过一系列仪式来表达对天子的遵从。对于中国传统的觐礼而言,最典型的程序和礼仪就是“三跪九叩首”。
    而对于觐礼问题而言,它一直是东西方交往过程中争执不休的一个问题。它不仅体现在近代东西交往中,而且也体现在此前的历史时期。对它的争执不仅涉及到东西方传统不同、体制不同,而且还涉及到东西方实力大小的实质性问题。晚清时期它的最终解决不仅冲击了“天朝天子”的至尊地位,而且也瓦解了象征“天朝”至尊地位的传统外交体制即宗藩体制。
    东西方觐礼的最早争执不是自马戛尔尼访华时才开始的,在此前的中俄交往中早就有所体现。只是由于中俄争执的影响没有马戛尔尼访华时大,而且沙俄与中国的交涉最终归于(清廷)理藩院与(俄国)枢密院管理,因而没有使这一争执充分地暴露出来。乾隆朝马戛尔尼使团的觐礼之争是中西第一次正规的、影响较大的礼仪争执,而且也是西方第一次要求用西方的外交礼仪代替东方传统礼仪的争执。马戛尔尼拒不接受清朝觐礼表明了西方的官方立场,即对清朝“独尊”地位拒绝承认。这是西方对清朝传统体制的第一次正面的挑战,也是清朝体制面临威胁的第一次强烈的信号。乾隆帝坚守“天朝”体制阵营,力求使东西方各安其地,各守其土,因此而拒回了英方派来的第一个使团。
    时隔二十五年后,英国又派出阿美士德使团再去叩击清朝大门,以求用西方“平等”的外交体制来重建清朝同西方的交往方式。嘉庆帝因使团再次拒不履行中方的觐礼程序而将这次使团拒回。与乾隆帝强调东西风俗体制之异,而不强求西方苟同“天朝”体制以及各求相安做法之不同,嘉庆帝在致英国女王的信中直接谴责了英方使团的“无礼”行为。[25]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各国虽已打通了同“天朝”地方大员之间的通道,但西方所获得同“天朝”的交通权利却是有限的。首先其交通地点只限于五口。其次,其沟通程序是有规定的,一般是由距离京师最远的广州口岸的地方大员负责处理英法等国官方公文,通过它节节向京师传递。再者,京师是不允许各国直接投递公文的,朝中大臣无与西方使节直接见面的权力。但是西方各国如同不满足在“天朝”已经取得的有限通商权利一样,同样不满足已经取得的外交权利。对于“天朝”的如此反应,西方已不再忍受,一定要破除“天朝”体制,使它在形式上也不再适用于西方世界。英法联军发动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及清方在战争中的失败,最终使得西方各国以条约的形式来规范这一觐见问题。1858年(咸丰八年)中英《天津条约》中对将来的觐礼做了明确规定。其与此前不同的是:这一觐见要求不仅是以条约条文的形式加以规定的,而且对将来觐见时应以何种礼仪为标准也作出了明文规定。如中英《天津条约》第三款就称:“英国自主之邦与中国平等,大英钦差大臣作为代国秉权大员,觐大清皇上时,遇有碍于国体之礼,是不可行。惟大英君主每有派员前往泰西各与国拜国主之礼,亦拜大清皇上,以昭画一肃敬”。[26]
    因换约问题,英法等国与清廷再发冲突。1860年(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占了北京,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咸丰帝坚决反对公使驻京并面递国书、觐见皇帝。占领北京后,英法联军终于获得向京城直递国书的机会,但是咸丰帝却逃往热河,而逃过了英法等国公使觐见皇帝的一大“劫难”。英法等国只得同亲王奕訢进行交涉,从而使觐礼之争虽未能最终解决,却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英法等国公使虽未能“觐见”到“天朝”天子而可能心尤不足,但却见到了天子的钦差大臣及皇弟奕訢。这可能是此时期西方在觐礼之争上所取得的最好成就。
    1860年(咸丰十年)《北京条约》对1858年(咸丰八年)的中英、中法《天津条约》加以追认,因此从近代国际法意义上讲,外国公使将来觐见清朝皇帝的礼仪已由具有国际法意义的条文加以规定。但咸丰帝一直没有回到北京,因此英法等国亲递国书也就没有投递的对象。这一投递国书以及觐礼问题,因咸丰帝的病逝,同治帝的年幼而一再拖延。直到1868年(同治九年),英法等国乘对第二次鸦片战争所订条约进行修约机会再度提出这一问题,并使之成为中外争执的激烈话题。
    1868年(同治九年),英法等国借修约机会,再次将觐见问题与修约问题同时提出,并要求“同时议定。”[27]奕訢等想以中外礼节不合,阻止英法等国公使觐见,但是英法等国不再让步。[28]中外之间就这一问题一直不能达到一个圆满的解决。“同治中兴”的到来虽打开了中外“和解”与“合作”的局面,但是在处理传统外交体制与近代外交体制的更替方面,却很难化解这一僵局。
    觐见问题一直拖延到1873年(同治十二年),该年是同治帝亲政之年,英法等外国公使以觐见祝贺为由,再度向清廷提出觐见皇帝问题。清方就这一重大问题向京城内外大员征询建议,其中大体有两派主张。一派认为外国使臣觐见大清皇帝应行中方觐礼,以存“天朝”体制[29];另一派认为既然中外局势已经发生巨变,清朝应从实际出发,顺应时势而接受西方的觐见。[30]
    但是,时至19世纪70年代,中国在经受着两次鸦片战争的打击后,已经没有能力去维持“天朝”体制。随后日本又步西方后尘,从亚洲内部去破坏清朝传统外交体制即宗藩体制,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了觐礼之争的解决。明治六年(同治十二年/1873)五月,日本使臣副岛一行借对《中日修好条规》进行修改,以及祝贺同治帝大婚的机会力求通过日本来打破清朝觐礼上的旧做法,以此提高日本在西洋各国之中的声望。日本方面称日本大使是在“各国公使的拱手环视之际,开始从正面来打破中国的冥顽。”[31]而其具体办法是:日本使节争觐时以回国相威胁,且称将为台湾生番事件而出兵台湾相恐吓。清廷出于缓和中日关系之目的,更重要的是想将日本纳入清方阵营,使日本起码不成为西方的帮凶,而在觐见礼仪上给了日本单独先予觐见的优待。[32]这样一来,自中俄礼仪争执以来的中外体制之争,最终在日本使臣的带领下破坏了“天朝”传统的外交体制。
    

二、道咸同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


    中国的近代化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过程,中国近代外交体制最终形成也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历程。不仅如此,中国外交体制的形成同中国近代化的历程一样,都被烙上“被迫”、“无奈”的烙印,它是在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下才开始形成的。
    笔者不敏,对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有着自己的看法。一般人认为条约体制的形成、公使驻京的实现、觐见问题的解决都是中国近代外交体制形成的重要内容。对此,本人有着不同的认识与感受。所谓的“外交”应该是中国同外国主动展开的双向关系,起码得体现出中国自身的主动性。而条约体制的确立、公使驻京的实现都烙上了中国被战败、被强制而不得不接受的烙印。如这也算中国的近代外交,那么充其量只能是逼迫而屈辱的外交。其实质是,当时清人并不认可不赞成这种交往。因此,从外交的必备元素——主动性上讲,这些外交行为,与其说是中国对外国的交往,不如说是西方各国与日本强迫清廷的外交。
    那么中国在近代时期,何时才有算得上真正意义的外交呢?本人认为它是在中国有着对外交往的自我意识,并在该意识作用下近代外交模式基本确立后才开始的。具体言之,这一对外交往自我意识的形成及中国近代外交模式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与对外事务的开展;第二,中国向外派使的尝试。下面就围绕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对这一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问题作一简要论述。
    (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
    在以儒家思想为统治内核的帝王时代、在中国皇帝自视为天子的天下世界里,敌体与平衡国家是难以存在的。正是如此,所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立之前、在“天朝”体制内,在礼、吏、刑、工、户、兵六部中只有处理“天朝”同藩部、属国之间的机构(清代为理藩院和礼部),而没有专门处理对等敌国的外交机构。
    但近代中国的历史却是一个力求保留传统体制而又最终被近代体制所取代的历史。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而言,其最初成立的目的仍是为了“抚夷”。所以咸丰十年(1860),清廷在北京条约缔结之时,就“设抚夷局于嘉兴寺,奏准于内阁部院军机处各司员章京内,满汉各挑取八员,轮班入值。一切俱专照军机处办理”。[33]但是这一“抚夷局”却因时势的发展而越来越不适合实际需要。[34]
    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三日,奕訢等人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就称:“查各国事件向由外省督抚奏报,汇总于军机处。近年各路军报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之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请设总理衙门,以王大臣领之,……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35]即奕訢等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用心是用于处理各国公使驻京后日益繁多的交涉事务。但奕訢等虽贵为亲王,也不可随便变更“天朝”体制,因此他在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提出将来若“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的建议。
    但从总理衙门最初命名,以及名称的更改等方面看,仍可以看出它诞生的艰难。总理衙门最初的命名为 “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并且是一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清廷出于避免该机构与传统外交体制发生背离之考虑。因为就此前的清代体制而言,能同中方发生联系的国家原则上只有两类。一类是以中国属国的身份或者朝贡国身份向清方表示臣服的国家;另一类是同清方无宗藩关系的互市国。除此而外,清方原则上不承认自己同外界有任何官方的交往。而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各国已将“天朝”体制打翻在地,其用于处理中西关系的传统宗藩体制也被西方所拒绝,西方成为了既不是清方的属国也不是朝贡国的对等敌体。在如此境遇下,如果清方仍同这些西方国家发生官方联系,而又要避免伤害“天朝”传统体制,那么清方只能将它们纳入互市、通商国之类。因此,奕訢等在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清廷就要求将其命名为“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即其用意仍是想将这些国家纳入到“天朝”传统体制之内,并使之不致与“天朝”传统外交体制发生太大的冲突。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奕訢等却发现再也无法将清方同西方之间的交往活动限定在“通商”范围内。他们的理由有两点。其一,上海、天津等开放口岸已经设有大员专管通商等事,在京总理衙门不便遥制;其二,西方人虽惟利是图,但“外貌总以官体自居,不肯自认为通商,防我轻视。”[36]正是出于以上两点考虑,奕訢等于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末,又奏请在关防及行文中除去“通商”二字。
    对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意义,论者每有不同。[37]无论是认为总理衙门还保留着清人的守旧、自大情绪,还是认为它是中国近代化之关键,总理衙门的设立表明它是不同于“天朝”传统体制的新式外交机构,即新的外交模式开始在“天朝”体制内确立。它虽还具有传统的成分,受到传统因素的制约,但它却用新的方式、新的程序来处理新的问题;它虽在外力的胁迫下,为应付外来的新问题而设立,但也有在新的形势下“中兴”的领导人对外界认识加强后而主动加强同外部联系的积极成分。中国的近代化本身就是一个由被动、被迫应变向主动寻求应变,由被迫屈从向主动因应、主动寻求相转化的过程。
    (二)向外派使的尝试
    如同总理衙门的出现是中国近代对外交往新模式确立的重要标志,向外派使之尝试也是近代中国外交新模式确立的重要内容。
    在近代以前,中国也有过向外国即主要是属国派使的经历。不过其意义与晚清时期清廷向西方各国派使有所不同。清代向属国派使多为“天朝”册封属国行为,因此其派使是一种体现“天朝”高高在上的行为。就这种象征着“天朝”与属国的尊卑屈从关系的派使行为而言,它具有极大的缺陷,它并没有为加强宗主国同属国之间的关系发挥出多大作用。不仅如此,宗藩关系下“天朝”向属国的派使行为还存在着诸多毛病。清代时人姚文栋就此做出过批判。他在读完日本人所著《琉球小志》后为其所做的《补遗》中就称:“……琉球素称稽古右文之邦,曩时策遣使臣至其国,非翰林,科道,则必门下中书,翩翩羽仪,不乏贤哲,而记载所及,求如此之条分缕析以考其山川形状,绝不可得,无他,驰虚声不求实事,虽多亦奚以为!”[38]作者对清方派使的批判可谓击中要害。正因为中国近代之前派往属国的使节多为“驰虚声不求实事”之辈,所以它与近代时期西方遣使东来,以及近代时期各国之间的驻使行为截然不同。
    清代时期,西方较早向中国提出正式派使的是马戛尔尼使团,同样较早提出中国应向外国派使的也是西方国家。不过最早提出中国向西方派使要求的并非来自英国,而是来自沙俄。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沙俄政府在给其特使费·阿·柯罗文的“训令”中就要求“博克达汗”“应遣使觐见沙皇陛下,其所携赠礼,不宜来自城外,应系可汗帝国境内所产。”[39]
    同样,在此后的时间内,较早提出清方可向西方派出近代使节的也是西方国家。1856年(咸丰六年)8月,英使包令在给英国外交大臣的信中在提及派使驻京问题时就称:“中国公使常驻于巴黎、伦敦和华盛顿政府。对于这一点并不反对,但是我并不对这一项建议做多大的评价;也不认为这会是中国方面所希求的,至少就目前来说。”[40]
    随着公使驻京的实现,以及总理衙门的设立,中外之间的交涉也日益增多,而外国公使驻京给清廷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但清廷出于传统体制考虑,对于是否派人出使非属国的西方国家一直犹豫不决。传统体制的继存,以及传统思想的力量仍给“天朝”人以巨大的制约,谁也不敢冒然迈出第一步,对森严的体制加以改变。因此,可以这么说,即使近代外交体制因西方的强制要求而被清廷勉强接受,即使西方与清廷的关系已经由传统关系变成近代国际法意义下的外交关系,“天朝”传统体制仍然是影响着清朝行为的重要准则。它不仅仍是处理清朝与其属国之间关系的主要标准,而且还对清廷内部的行为产生影响。
    正是如此,所以当条约体制确立、总理衙门设立后,最初直接提出清朝应派使驻外建议的并非来自清朝内部,而是来自西方人士。1865年间,赫德在给总理衙门写的《局外旁观论》中就中国应派使驻外提出了强烈建议。他称“派委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有大益处。在京所住之大臣,若请办有理之事。中国自应办,若请办无理之事,中国若无驻其本国,难以不照办。”[41] 而1866年,英国驻华参赞威妥玛又在其上呈清廷的《新议略论》[42]中再度要求清方应向外国派遣驻使。[43]当赫德与威妥玛的建议被奕訢等大臣上奏清廷后,清廷认为,某些建议虽不免有外人“挟制”中国之意,但“如中国遣使分驻各国”,“亦系应办之事”。[44]
    西方人士是首倡中国向外派使之人,这有着他们所处的优势。对于晚清时人而言,无论是朝中大员还是一般士绅都不敢对传统体制有所逾越。因此对于派使一事,或许他们中有人已认识到其必要性,但体制的传统力量却使他们不敢这样声言。正是如此,奕訢等在同治五年(1866)向清廷提出派人随赫德出洋考察时就称:“臣等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探其利弊,以期稍识端倪,藉资筹许,惟思中国特派使臣前赴各国,诸费周章,而礼节一层,尤难置议,是以迟迟未敢渎奏。”[45]而现在赫德等西方人士既然已正式向清廷提出了这一建议,那么奕訢等朝中大员就可以借此机会正式向清廷上呈这一建议。上呈的结果是,清廷认为派使出洋确有必要,但是朝廷也不敢轻易允准,而是建议听取朝中、地方大臣的意见。
    尽管如此,但是清廷向外派使行为却早于各方讨论之前就开始着手准备。同治五年(1866)正月,奕訢等向清廷上奏,提出派使出洋的重要性。他称:“查各国提约以来,洋人往来中国,于各省一切情形,日臻熟悉,而外国情形,中国未能周知,于办理交涉事件,终虞隔膜。”[46]在此,奕訢等想乘赫德请假回国的机会,派人一道出洋考察。清廷因此准派斌椿率同文馆学生一道出洋。此次出洋虽非清廷派使驻外,但却为此后的派使驻外打开了通道,正是通过这一传统体制上的缺口,清廷开始主动地向近代外交体制靠近。
    同治六年(1867),总理衙门为即将到期的修约活动做准备,它特就修约问题向朝中、地方大员征求意见。其中将派使出洋问题也在致各方官员的书信中一道提出,以询求他们的意见。与此前觐见问题一样,对于派使问题的讨论照样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中外交涉大局已经打开,外国驻京公使早已入驻,清廷对外政策也已经发生了变化,总理衙门已经设立,因此派使问题必将解决。与总理衙门设立代表着中国外交的近代化一样,向外派使也是近代外交体制确立的重要标志。派使的经过,派使的实现就是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实现。
    自鸦片战争至清廷正式派郭嵩焘出使英国,中间相隔了25年(1842—1876);如果从西方派使驻扎清朝京师开始算起,中间也相隔了17年(1860—1876)。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传统体制向近代体制的转变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清朝对外驻使的最终实现虽不在道咸同时期内,但是,道咸同时期内的一系列冲突、尝试为清廷最终对外驻使提供了必要的经验与心理准备。同时以派使为代表的清方行为也表明了传统体制在近代外交体制的冲击下逐渐萎缩,并让位于近代外交体制的发展倾向。
    总理衙门的设立、对外派使的实行都是近代时期清廷对外交往新模式确立的标志。以上事实表明:在鸦片战争后,在条约体制确立、公使驻京实现以及觐见问题的最终解决之同时,清朝同西方和日本等非清朝属国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已发生变化,而对外交往新模式的出现则标志了中国近代外交体制开始确立。
    

三、道咸同时期时人外交意识的演变


    经过道光、咸丰、同治三代时间中外冲突与磨合,最终使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对西方强权势力作出让步,在中外交往上采用西方近代外交体制。这一冲突与磨合不仅影响着清廷同外国交往时的行为和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的演变,而且也给清人的思想意识以较大触动,并诱导他们的外交意识也在发生变化。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虽然清朝与西方各国势力相较,已显衰落,但是在绝大多数时人的思想意识里,“天朝”仍是世间最强大、最富有的国家,“天朝”体制仍是优越于西洋的制度,教化“四夷”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正是如此,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琦善明确提出“御外夷之法”为“御外夷以智,不啻拊其背而即振其顶也。抚亿兆以仁,不特革其面而即洗其心也。”[47]
    但是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冲击,清廷已经败于西方“洋夷”之手,它不仅签订了屈辱的对外条约,而且还得屈从西方“夷人”的交往规则,“天朝”体制、“天朝”独尊在西方“洋夷”面前已被糟蹋得一文不值。至此,晚清时人对时局及中西变化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48]本文略举以下方面事例,以为证明。
    (一) “运会论” 和“变局论”的产生
    首先,在道咸同时期中外变局的刺激下,时人对所谓天下变局有了自己的认识,他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运会”或“变局”观点。如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就称:“从古不通中国之地,披其山川,如阅一统志之图,览其风土,如读中国十七省之志。岂天地气运自西北而东南,将中外一家欤?”[49]同时,徐继畲也在道咸同时期中外变局的刺激下提出了自己的“运会”论观点。他称:“欧罗巴一土,以罗经视之,在乾戍方,独得金气[50]”。李鸿章也有此类认识,他曾称:“特其制造之巧,得于西方金行之性,又专精推算,发为新奇,遂几于不可及。”[51]在鸦片战争之后,时人对于西方为何能够挫败“天朝”,感到不可思议,赫赫“天朝上国”何以不敌西方“蛮夷”更使他们感到惊愕。在还没有找到引发东西方这一变化的真正原因之前,他们用一种近似于迷信的观点来解释这一巨变,它表明时人思想意识在这些刺激下发生着变化。
    应该说“运会观”是对“变局论”进行狭义解释的一种方式,它是“变局论”最初、最原始的一种解释方式。广义的“变局论”应比“运会观”更为宽泛,而且,它对于东西方何以发生如此变局的解释也不再局限于“运会”的解释。与强调“气运”、“运会”之不同,这种广义的“变局论”更多的是强调东西方这一变化,即变局之本身。在这一变化不断发生的情况下,晚清士人要求清廷主动采取应变的方式。冯桂芬就是持此论者。他称:“术业以不专而疏,心思以不用而锢,观于今日,器用苦窳,借资夷裔,而始知圣人梓匠名官,仓庾世民之法之言也,……然则为治者,将旷然大变,一切复古乎?曰不可。古今异时亦异势,论语称损益,礼称不相沿袭,又戒生今反古……”[52]冯桂芬强调的是时势已经变了,不必苛守旧的体制,而应该主动应变。[53]
    与此论相对应,李鸿章于同治四年(1865)也提出了自己的“变局论”观点。他是从现实的世界变化角度以及国家政治、军事之需要的角度,而非从新旧体制的坚守与否的角度去提出这一观点的。他称:“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耶?千古变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钧执政亦不知,岂甘视其沈胥耶?鄙人一发狂言,为世诟病,所不能避。”[54]
    光绪年之前,时人持这一变局论者很多,除李鸿章、冯桂芬外,较早的还有黄恩彤、丁日昌等。黄恩彤认为道光年间中国已面临数百年大变局。丁日昌认为同治年间中西接触之扩大是千载未有之变局。据王尔敏先生统计,自1861—1900年间,申述当前变局之意旨者不下37人[55]。因此,在道光、咸丰、同治这段时间内,时人的变局观意识也已较多出现。
    (二)“华夷观”之变化
    除了“运会”、“变局”观点外,此时期时人思想意识之变化、并牵涉到中国传统外交意识向近代外交意识的转变,即“华夷”观之变化。两次鸦片战争之前,晚清士人较多将西方人看作是“洋夷”[56]。但是两次鸦片战争爆发后,随着中国在与西方冲突中的败北,它导致了清人对中西之间的“华夷”关系重新作出衡量。
    魏源是从天下一家、四海皆兄弟的角度去认识中外关系的。他称:“圣人以天下为一家,四海皆兄弟。故怀柔远人,礼宾外国是诸之大度;旁咨风俗,广览地球,是智士之旷识。”[57]他虽仍从圣人怀柔天下的角度来发议论,但是他的“圣人”之天下中的外国,不再是传统的蛮夷,而是藏有某些当今圣人、智者、王者所必须了解、学习的国家。因此就有“礼宾外国”、“重咨风俗、广览地球”之必要。
    晚清权臣奕訢对此时的“洋夷”也有着自己的认识。首先,两次鸦片战争中清朝的失利使奕訢认识到“现今夷人不可剿,只可抚”。正是如此,所以他对西洋“夷人”提出了绥远之道在于“柔远以德。”他称:“自古帝王未有不怀远以德者也。春秋时,戎狄扰攘,中原为患已久,然吾谓戎不足患,患在绥戎之不得其道耳。”[58]他的“绥戎之道”就是要仿效晋悼公“和戎”的“怀远之遗意”。[59]正是如此,他提出了“夷夏”好恶之分的新标准:“其恶也,恶其恶也,非恶其人也”[60]。奕訢对 “华夷”采取“其恶也,恶其恶也,非恶其人也”的观点,就是要以他们的行为,而非他们的身份来作为评价“华夷”之好恶。
    道咸同时期时人思想意识之变,不仅体现在如何搞好“华夷”关系上,还体现在对“洋夷”的整体认识上,即他们不仅认识到西方之“洋夷”不可灭,而且认识到这些“夷人”还有值得善待与尊重之处。
    冯桂芬就认为“当今”的“夷人”不可灭。他称:“今国家以夷务为第一要政,而剿贼次之,何也。贼可灭,夷不可灭。一夷灭百夷不俱灭也,一夷灭代以一夷,仍不灭也;一夷为一夷所灭,而一夷弥强,不如不灭也。盛衰伏之说可就一夷言,不可就百夷言。此夷衰,彼夷盛,夷务仍自若。”[61]正是如此,所以他建议公平地对待外国人[62]。
    经过道咸同时期中西之间的冲突和磨合,清代时人的思想意识尤其是传统“华夷”观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一变化最终导致了时人对传统“华夷观”的否认,他们认识到中国虽为华夏,西方虽被清人称为“夷狄”,但华夏并不一定比“洋夷”优越;相反,华夏倒有可能被西洋人看成是半野蛮人。持此论者的代表人物是郭嵩焘。郭嵩焘在他于光绪初年著成但却充分反映出同治时期思想意识的著作《养知书屋诗文集》中对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夷狄”,重新做了界定。他称:“是所谓戎狄者,但据礼乐政教所及言之,其不服中国礼乐政教而以寇钞为事,谓之夷狄,为其倏盛倏衰,环起以立国者,宜以中国为宗也,非谓尽地球,纵横九万里皆为夷狄,独中土一隅,不问其政教风俗若何,可以陵驾而出其上也。”[63]他在此批判了中国人将天下非中国本身的地方都视为“夷狄”的做法。同时作者于光绪四年间的日记中再一次引用西方的“文明”、“半开化”、“野蛮”观点批判了中国人传统的“夷狄”思想。[64]
    (三)近代外交意识的萌发
    随着“运会观”、“新夷狄论”的出现,这一思想意识进一步推动晚清时人近代国家、民族意识等外交观念的萌发[65]。这一萌发与清代中前期统治者的“中国意识”、“中国思维”相较,有了更多的近代内涵。
    这一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萌发较好地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利用万国公法来维护“国家利权”。同治二年(1862)李鸿章在写信给友人时就称:“长江通商以来,中国利权操之外夷,弊端百出,无可禁阻。”[66]同治七年(1867),李鸿章在上奏西人修约时,又强调了要用“万国公法”来维护“国家利权”。他称:“西人修约,无非上侵国家利权,下夺商民生计,皆可引万国公法直言斥之。盖各国均有保护其民,自理财赋之权。”而且,他进一步强调:若西人夺我之利,“使内地百姓不能自养,中国财赋不能自理,岂惟非欲图和好之议,抑实背万国公法之例。”[67]李鸿章的这一认识,代表着同治时期清人在公法与“国家利权”关系理解上的新变化。
    同治十年,李鸿章在驳斥日本刚行订约又马上悔约时,也借用万国公法知识去批判日本这一做法,以维护清朝的“利权”。他称:“……而日本朝廷尚在,岂有所派全权大臣与邻邦定约,而廷议欲毁之耶?”“夫交邻所重者,信耳,失信,为万国公法所最忌。”[68]在此,李鸿章就万国公法之立约不可轻易悔改去维护清方“利权”。同治十三年(1874),李鸿章又因日本侵台而用万国公法去维护清方的“利权”。他称:“惟各国兴兵之举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日本甫经换约……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69]李鸿章在此所批判的是日本违反近代国际惯例的做法。李鸿章的这一批判虽对阻止日本侵台毫无实效,但是从中可以看出,清方大员正企图利用近代外交法则去维护清方权利。
    其次,体现在对“国权”的理解上。安树彬先生曾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随着国际法传入中国,迫于外交形势的压力,中国人开始接受并运用其核心内容——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70]。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是否马上就“开始接受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有待商榷,但对所谓清方“权利”进行较为广义的理解却是事实。正如卫三畏于1868年(同治七年)致R.S.威廉斯牧师的信中所称:“中国正试图理解自己在世界上所拥有的权利,并试图维护和扩大这些权利,同时给予别国它所必须给予的特权。”[71]正是因为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人“给予别国它所必须给予的特权”,且又得到的是“不平等”待遇,所以它更能促使清人,尤其是统治阶层和先进人士对所谓“国权”的理解。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发兵侵略台湾时,清方总理衙门就日本此种侵略行为进行责问,清方特别强调了日本这一行为“侵犯”了中国的“国权”。总理衙门称:“番地是清国属地,贵国不向清国声明而径出兵,是侵犯我国权,破坏公法,干涉内政,极度无理。”[72]总理衙门对日本方面的这一指责,虽仍有称台湾生番为“属地”而非“国土”之言,但却从“国权”、“内政”等方面来指责日本的侵略行径,从中可以看出晚清时人在对国家权利即“国权”理解等近代外交意识的萌生。
    

四、结语


    中国传统外交体制是建立在封建式家天下基础之上的一种交往体制,因此它体现出浓重的等级性和不平等性。但是这一以中国为中心、体现出等级高低、地位尊卑的外交体制至近代时期却遭到英法美等西方国家的反对,它们要求以所谓的近代西方平等外交体制去代替中国传统外交体制。英法美等国以两次鸦片战争为契机,在中国战败的情况下,迫使中国放弃传统外交体制,并接受西方近代外交体制。因此,近代条约体系的确立、公使驻京的实现、觐见问题的最终解决,不仅瓦解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传统关系,而且也使得中国近代外交体制开始取代传统的宗藩体制而成为晚清时期用于处理中西交往关系的新体制。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近代外交体制的影响下,晚清政权开始较为主动地开展外交关系,因而导致了总理衙门的设立,向外派使的尝试,以及利用公法知识维护自身国权等外交活动的展开。这些行为均表明:在道咸同时期、在西方的触动下,中国传统外交体制不仅遭到破坏与摒弃,而且日益被近代新式外交体制所取代。这一变化虽曾经给清廷甚至晚清时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失落,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代表了中国外交体制历史发展中的一大进步,其历史意义和影响非同一般。
    不仅如此,近代条约体系的确立、公使驻京的实现、觐见问题的最终解决,不仅导致了“天朝”传统外交体制的日渐溃败,而且还使时人思想意识发生变化。如运会观、变局观、新夷狄论等新观点的出现就表明两次鸦片战争之间以及其后,清人思想意识在发生变化。而这些变法实则表明时人传统外交思想在日渐摒弃,近代外交思想在逐渐萌生。这应该是一个比单纯的体制变化意义更大的一个变化,其对中国传统外交体制向近代外交体制的演变影响更大。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11年第05期)


    [①] 本文系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藩属体系研究”前期成果,项目批准号:10CZS019。
    [②] John K. Fairbank .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6, no. 2:135-246, (1941).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1842-1854.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③] Mancall, Mark. China at the center : 300 Years Of Foreign Policy , New York,Free Press , London,Collier Macmillan, c1984.
    [④] [日]滨下武志著 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 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
    [⑤]何新华:《夷夏之间,对1842-1856年清政府西方外交的研究》,2004年4月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⑥]李云泉:《五服制与先秦朝贡制度的起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⑦]石元蒙:《明清朝贡体制的两种实践》,2004年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⑧]陈双燕:《从宗藩体制向近代外交的转型奕訢北京和谈辨析》,《思想战线》2005年第3期。
    [⑨]谢俊美:《宗藩政治的瓦解及其对远东国际关系的影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⑩]高秉希:《晚清中韩定期航线的开设背景及其影响》,《史学月刊》2005年第8期。
    [11]尤锐:《历史的进步与退步:以大一统观念为例》,《史学集刊》2006年第1期。
    [12]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1、33页。
    [13] 齐思和等整理:《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六册,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305-2306页。
    [14] [日]依田憙家:《近代日本与中国 日本的近代化与中国的比较》,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362页。
    [15] Ibid., No.338, same to same, July 12,1858.
    [16] John K.Fairbank and Meerle Goldman. China: A new History (enlarged edi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1998 (enlarged edition), P201.
    [17] Mancall, Mark. China at the center : 300 Years Of Foreign Policy.,P204.
    [18] John K. Fairbank. Chinese Thought & Institutions .Edited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P215.
    [19] [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87-788页。
    [20] 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二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79页。
    [21] [清]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82页。
    [22] [清]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四册,第1167页。
    [23] [清]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四册,第1333页。
    [24] 张文修编著:《礼记》,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郊特牲”。
    [25] 梁廷枏:《粤海关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23-25页。
    [26]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96页。
    [27] 陈廷湘:《论奕訢的外交思想》,《四川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第98页。
    [28]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6316-6317页。
    [29]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8311页。
    [30]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8286页。
    [31] [日]东亚同文会编,胡锡年译:《对华回忆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4页。
    [32] [日]东亚同文会编,胡锡年译:《对华回忆录》,第35页。
    [33] 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507页。
    [34] 张步先:《从总理衙门到外务部——兼论晚清外交近代化》,《山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4期,第68页。
    [35]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编辑室编:《洋务运动》,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页。
    [36] [清]贾桢等编辑:《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六册,第2710页。
    [37] [美]芮玛丽著,房德邻等译:《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1862-187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8-279页。
    [38] 周宪文编:《清代琉球纪录续辑》诸家,台北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191页。
    [39] [法]葛斯顿·加恩:《早期中俄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53-155页。
    [40] [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787-790页。
    [41]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783-3784页。
    [42]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797页。
    [43]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802页。
    [44]《清穆宗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卷169,同治五年二月庚戍条。
    [45]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69页。
    [46]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69页。
    [47] 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15页。
    [48] 刘增合:《1840-1884年晚清外交观念的演变》,《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1期第185页。
    [49] 魏源:《海国图志》,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版,卷首第3页。
    [50] 徐继畲撰:《瀛环志略》,台北华文书局1969年版,卷4第8页。
    [51] 《海防档》丙编,机器,第14页。
    [52]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第6-7页。
    [53] Ssu –yu Tong and John K. Fairbank. 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 A Documentary Survey, 1839—1923. Originally Prepared 1954, 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1982,P50.
    [54]《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六卷,朋僚函稿,同治四年七月十三日,“复朱久香学使”。
    [55] 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56] 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1842-1854.,P7.
    [57] 魏源:《海国图志》,卷76,第4页。
    [58] 奕訢:《乐道堂文钞》,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7页。
    [59] 奕訢:《乐道堂文钞》,第7页。
    [60] 奕訢:《乐道堂文钞》,第40-42页。
    [61]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第162页。
    [62] Ssu –yu Tong and John K. Fairbank. China’s Response to the West A Documentary Survey, 1839—1923.,P50.
    [63] 郭嵩焘:《养知书屋诗文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564-565页。
    [64] 郭嵩焘:《郭嵩焘日记》,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39页。
    [65] 黄兴涛:《‘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在中文里出现?》,《浙江学刊》,2002年第1期第170页。
    [66]《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3,同治二年三月初四日,“复罗椒生尚书”。
    [67] 宝鋆等修:《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页。
    [68]《李鸿章全集》,译署函稿,同治十一年四月十一日,“议驳日本改约”。
    [69]《李鸿章全集》,译署函稿,同治十三年三月十三日,“论日本派兵赴台湾”。
    [70] 安树彬:《从传统天下观到近代国家观》,《华夏文化》,2004年1期第26页。
    [71] [美]卫斐列:《卫三畏生平及书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257页。
    [72] [日]东亚同文会编胡锡年译:《对华回忆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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