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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晚清政治史研究概述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近代中国网 佚名 参加讨论
2005年晚清政治史研究概述
    作者:李细珠
    就学科建设而言,晚清政治史研究已相对成熟而起点较高,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是相当困难的。检视2005年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论著,数量不少,但实质性的研究成果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实质性研究成果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一是重视实证研究方法;二是重视制度史研究。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研究方面较为突出。
    一、关于太平天国与晚清政局的研究
    学界关于太平天国运动研究的成果甚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便是推陈出新。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之初冯云山所创建的宗教组织,一般认为其名叫“拜上帝会”,这似乎己成不易之论。夏春涛通过考证发现,“拜上帝会”说其实并不能成立。他认为,冯石山创建的宗教组织名为“上帝会”,而不是“拜上帝会”;“上帝会”不仅确实存在,而且其名称是自称。金田起义后,所有会众一律实行军事编制,“上帝会”这一宗教组织也就名存实亡,逐渐不再被人提及。同时,他还指出,太平天国对其宗教没有正式命名,间或称为“天教”。但不少学者根据“拜上帝会”这一所谓的宗教组织名称相推演,称之为“拜上帝教”,也有欠妥当。[1]《天朝田亩制度》历来被视为太平天国主张平均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反映农民土地要求的农民革命纲领。王国平通过考察太平天国起义酝酿过程的宣传活动及其主张,探析上帝教的教义,并与中国历史上曾使农民获得私有土地的均田制比较,得出了新的结论:太平天国起义时揭橥了上帝教教义和反满“民族大义”,没有提出农民的土地要求。土地私有不符合太平天国上帝教反对私有制的教义。与历史上的“均田制”比较,太平天国立国后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没有类似“桑田”与“永业田”私有的规定。《天朝田亩制度》的“分田”与“均耕”只是平均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以实现在此基础上的产品的平均分配和“同享”。重审《天朝田亩制度》,可以发现所谓“平均分配土地”只是对其误解的说法。[2]圣库是太平天国的一项重要设施,虽然专门论述的文章尚不多见,但是相关研究基本上都认定太平天国实施了“圣库制度”。欧阳跃峰撰文提出质疑。他认为,太平天国设有圣库和负责管理圣库的总圣库等官员,但负责“生活必需品”供给的官员还有总圣粮、典圣粮、典油盐、典买办等等,这些官员也不是以总圣库为首的,所以太平天国的生活必需品供给方式不应称为“圣库制度”。太平天国官兵的礼拜钱、俸钱与高级官员吃肉都是有等差的,所谓“圣库制度”并不是绝对平均的“军事共产主义”。太平天国不准私藏金银的禁令主要是针对太平军士兵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他们开小差,因而太平军士兵是“不准私藏丝毫金银”的,允许拥有少量金银的是普通居民。圣库是太平天国已经在朝内和军中建立的一种机构,《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国库是太平天国打算将来在每个社会基层组织“两”建立的仓库,二者在机构的“级别”、性质、职能和物资来源等方面都截然不同,且没有必然的联系,用国库来解释圣库是不妥的,说国库来源于圣库亦纯属推测。[3]
    高层领导之间的内部矛盾,是太平天国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洪秀全与杨秀清之间的矛盾是其中的核心环节。洪、杨矛盾所引起的天京事变是导致太平天国运动失败的重要原因。以往学术界对洪、杨矛盾的研究,几乎均集中在定都天京之后,而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初期的洪、杨矛盾,则较少涉及。吴彤《论太平天国运动初期的洪、杨矛盾》[4]一文,则试图弥补这个薄弱环节。该文认为,洪秀全和杨秀清不仅在定都天京以后矛盾尖锐,而且在太平天国运动初期也进行了一系列争夺权力的矛盾斗争。在此过程中,冯云山是洪秀全的同盟者,萧朝贵是杨秀清的同盟者。洪、杨双方均利用了太平天国所尊奉的拜上帝教,作为权力争斗的工具。杨秀清处于攻势,洪秀全则处于守势。洪、杨双方的个性特点也对双方的矛盾斗争起了激化作用。定都以后洪、杨的矛盾,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在以前矛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并日益激化的。王明前《太平天国后期中央宫廷贵族与地方军事贵族的政治分野》[5]一文,则从太平天国领导集团政治分化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太平天国后期的政治格局。文章认为,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在天京事变之后逐步分化为中央宫廷贵族与地方军事贵族两个利益集团,其根源要追溯于太平天国从起义时就已经形成、在杨秀清时期逐步定型的政权组织结构。这是后期太平天国政治格局的主要现象,并且伴随天国后期政治的始终。这种政治分野,使太平天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裂痕无法弥补。与此同时,清廷则大胆放权给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实力集团,逐步实现了政治军事力量的整合。此消彼长,太平天国后期的政治格局所引发的内耗,对太平天国运动的进程无疑起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长期以来,妇女自由被看作太平天国解放妇女的一大措施。虽然有些专家学者对诸如婚姻自由等问题提出过一些异议,但总的说来,还没有引起学界的广泛重视和深人讨论,也没有对妇女自由问题作过系统论述。廖胜从民俗的角度对太平天国妇女自由问题作了专门论述。文章认为,尽管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仍然是封建妇女政策,妇女的地位也没有得到提高,但由于文化、习俗及战争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广大妇女在生产劳动、恋爱婚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女性美以及宗教活动等方面呈现出难能可贵的自由精神。太平天国妇女的白由风尚,主要源于广西客家和壮族妇女的习俗以及宗教等因素,并不是由于太平天国采取了解放妇女的主观措施。[6]
    上海小刀会起义与太平天国的关系曾受到学界一定程度的关注。但是,对于小刀会起义在酝酿阶段与太平天国的关系,学者们关注不够。朱从兵《上海小刀会起义的酝酿与太平天国的关系初探》[7]一文认为,太平军攻陷南京,掀起了19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各地反清武装起义的高潮,形成了有利于上海小刀会酝酿起义的大好形势。更为重要的是,太平军攻陷南京,引起了长江下游地区阶级力量的变化,为上海小刀会酝酿起义提供了历史机缘。当时的上海小刀会在酝酿起义阶段与太平军之间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实质性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为双方约定了起义的日期、地点与起义后的军事进攻战略,太平军还有可能派人参与了起义的酝酿。
    关于晚清重要政治人物与政局的研究,高中华《肃顺与咸丰政局》[8]一书值得介绍。该书是第一部系统论析肃顺生平思想活动及其在晚清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著作。作者利用较为丰富的文献史料,以肃顺的政见和政治活动为线索,着眼于咸丰一朝政局的整体变化,以变局之中政治高层的决策动向、特征及其深刻影响为重点,通过肃顺对内重用汉人和对外持强硬态度这两个基点,系统地论述了肃顺在用人、筹饷、治狱、外交等方面的举措,进而对肃顺政治行为的利弊得失、败亡原因,及其对咸丰朝政治体制变动与咸同政局转换的影响等方面,均作出了较深入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该成果弥补了晚清人物研究的某种缺佚,也从一个侧面丰富和深化了学术界对晚清政局的认识。
    二、关于戊戌变法的研究
    戊戌变法史也是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老课题,茅海建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最为引人注目。他的新著《戊戌变法史事考》[9],是这方面成果的初步结集。作者利用大量档案材料完成了一些重大史实的精心考证与重要场景的细密描述:戊戌政变的时间、过程与原委;中下层官员与民众对变法的建策;张之洞调京主持朝政与机会错失;光绪皇帝的对外观念;日本政府的观察与反应。旧说的认知、补证与修正,新说的展开、论证与建立,充分证明了作者刻意追求的所谓“史实重建”的学术宗旨。稍后,茅海建又相继发表了两篇新作。其一是《救时的偏方:戊戌变法期间司员士民上书中军事外交论》[10]。这是其《戊戌变法期间司员士民上书研究》[11]一文的补篇。戊戌变法期间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即是允许司员士民不受限制地向皇帝上书。据茅海建统计,在大约六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有457人次至少递交了567件上书,现存275件上书的原件和抄件。该文专论这批来自中下层的官员士民上书中军事与外交的内容,由此观察在历史过程中的观念与思想。作者认为,如果以世界各国已有的军事改革、外交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标准,如果用以后100多年来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所走的曲折道路相对照,司员士民在上书中提出的军事、外交上的诸策,与历史发展的方向并不吻合,有些地方甚至背道而驰,其实大多为“救时的偏方”。其二是《“公车上书”考证补》[12]。“公车上书”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其主要史料是康有为的《我史》。自上世纪70年代起,黄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姜鸣、欧阳跃峰诸位研究先进即对此提出责难,先后发表了一系列的论著,但并没有完全改变学术界的基本看法。该文作者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及其已公开发表的档案文献,从政治决策高层的角度,重新审视公车上书的背景、运作过程及其影响力。该文指出,其实有两个不同概念的“公车上书”:一是由政治高层发动、京官组织的上书,其数量多达31件,签名的举人多达1555人次,且上书已达御前;一是由康有为组织的18行省举人联名上书,那是一次流产的政治事件。该文同时指出,《我史》中的记载多处有误,是一不可靠的史料;但通过这类并不可靠的历史记录,康有为、梁启超已经成功地书写了自己的历史,并被许多历史学家所接受。
    尽管学界对康有为、梁启超涂饰史料以神话历史的行为早有察觉,并多有揭露,但今人对戊戌变法史的整体理解,从主流上讲,依然未能摆脱康梁话语系统的基调;而康有为自编年谱与梁启超《戊戌政变记》相表里,实为支撑这种话语系统下戊戌变法史叙述框架的核心文献。近年的研究趋向表明,在研究戊戌变法时,学界似乎己经不再只关注康梁之文本,而忽略其文本产生的语境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日本学者狭间直树和戚学民对《戊戌政变记》版本及其语境的探索。其中,后者的研究更具深入性。相比而言,对康有为自编年谱形成过程的探索,依然很有限。马忠文《康有为自编年谱的成书时间及相关问题》[13]一文认为,关于康有为自编年谱成书的时间,学界通常认为撰写于1899年初,康氏自己还有起稿于乙未(1895年)的说法。通过研究与分析,可以认为,所谓从乙未年开始撰写年谱的说法应不可靠;年谱的主体内容撰写于1899年初,大致无疑问,但此后康氏对年谱仍有修订和增删,将其视为康逝世前定稿,可能更为合理一些。把年谱看作1927年时康氏内心世界与思想状态的反映,应该是相对准确的。定位于此,更易于把握该年谱的史料价值。学者己经注意到康氏自编年谱中对其戊子年(光绪十四年,1888)赴北京参加顺天府乡试情形的记载有疏漏之处,但究竟康有为是怎样“作伪”的,张勇《康有为的“作伪”及其限度——以康氏戊子乡试自述为例》[14]一文做了新的探究。他认为,由康有为《自编年谱》光绪十四年条下对顺天府乡试的记述所引出的这段小小公案,其根源首先在康有为本人。他在记述时,含混其辞,将两次应试并作一谈,对戊子年落榜避而不言,却极力渲染己丑年不中的缘由,试图给人印象,他所以乡试不中,全是由于徐桐的挟嫌报复。在康氏而言,其本意或只在遮掩连续两次落第之羞,而略施移花接木的障眼技法;然而让康有为始料不及的是,他的这一小小伎俩,既障人又自陷:后人欣然接受了他“合二为一”的说法,但又正是据此“史实”指认他“误记”、“颠倒事实”乃至手段卑下,人格有亏。
    戊戌政变中袁世凯的“告密”问题,也是戊戌变法史研究中聚讼纷纭的疑案。关于“告密”的时间是八月初四日还是初五日,地点是北京还是天津,对象是奕劻还是荣禄,以及“告密”与戊戌政变发生的关系等问题,均未有定论。刘路生针对郭卫东所谓袁世凯八月初四日在京向庆亲王奕劻告密说,撰文提出商榷。文章认为,戊戌政变,袁世凯没有八月初四日在北京告密的必要和条件,徐世昌初四日告密说没有根据。奕劻亦非接受袁世凯告密之人,荣禄才是告密的最佳人选。袁世凯日后的飞黄腾达,并非慈禧太后对其告密的奖赏。[15]孔祥吉则利用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所刊布的蔡金台写给李盛铎的两通密札,结合其他档案和文献资料进行考释,具体考察了袁世凯通过荣禄“电庆邸达之”向慈禧告密而引发戊戌政变的全过程。从而认定,袁世凯无疑是告密的元凶,他在戊戌政变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那种认为戊戌政变非由袁世凯告密而发生,或者称袁世凯是在杨崇伊上书后怕受牵连而被动告密之观点,都或多或少地忽视了袁世凯在政变中的关键作用。虽然从局部讲,各有其理由,但是放在大的历史环境中考察,则很难自圆其说。”[16]随着“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三、关于清末新政、立宪与革命的研究
    停废科举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2005年是废科举100周年,不少刊物发表了纪念性的文字,多在阐发其历史意义。在清季社会制度变革中,科举停废的影响至为深远,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的观念、习俗乃至乡村士子的生存状况和发展道路,仍有必要以实证为基础,进行更加深入具体的观察和检讨。关晓红以刘大鹏、朱峙三两位乡村士子的日记为基本史料,用比较的方法,具体考察了科举停废对士人命运与乡村社会的实际影响,对于所谓科举制度废除与四民社会解体及知识分子“边缘化”的观点提出修正。文章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士’阶层,在社会结构里虽随科举停废而消失,但众多士子却在诸多渠道中经过重新分化组合,再度融入并服务于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多数乡村士人不仅基本能够维持原来的社会地位,而且在权力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成为地方精英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掌控着各种权力资源,占据社会权势的重要位置。”[17]
    清末新政时期设立的邮传部,承担着建设和发展交通、邮电事业的重任,在铁路、航运、邮政、电政事业的发展和利权回收方面均有重要表现,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较大影响。苏全有《清末邮传部研究》[18]一书,是第一部系统、全面研究邮传部的专著。作者对邮传部这个新的中央行政机构作了全方位、多视角的探讨,对该部的成立背景、官制、机构、经费、规章管理、职掌等制度层面作全景式扫描,重点论述了该部在发展中国交通事业和回收利权方面的事功,尤其是对其政策决策作了深入检讨和重新审视。
    刘增合《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19]一书,以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为清末新政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该书着力探讨了晚清鸦片税收的变动趋势及其对新政改革的重大影响,深入分析了两者之间密切而复杂的关系,并且力图从中透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揭示清末政治经济问题的复杂性,深入理解剧烈变动的社会矛盾。作者认为,鸦片禁政与清末新政的关系非常复杂,既相互契合,又互为对峙,在禁政急促推进和财政抵补目标难以实现的背景下,对新政改革的负面影响更大。中央与地方关系在禁政与新政的进程中,不断产生纠葛和对立,督抚专权与中央集权两种对立的趋向均有所强化,给禁政和新政改革以极大的影响,特别是鸦片税收抵补乏效导致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困境的进一步加剧,更使中央与地方关系趋向对立,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矛盾也因之激化。一波既起,万波相随,鸦片禁政对新政改革的失败,乃至对清朝的灭亡均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关于满族亲贵与新政关系的研究,值得一提的是孙燕京、周福振《善耆与清末新政——以20世纪初十年的北京新政改革为视点》[20]一文。该文认为,肃亲土善耆在世的年代,正值清王朝国势陵替,大厦将倾,为维护王朝的统治,善耆雷厉风行,大胆任用新人,举办了诸多新政,如整顿京师巡瞥、制定报律及出版律、筹办京师自治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表达了革新人士的诉求和时代发展的意愿,对京师建设和新政事业做出了一定贡献。
    驻外使节是推动清末宪政改革的一股重要力量。祖金玉《清末驻外使节的宪政主张》[21]一文认为,清末宪政改革时期,驻外使节是官僚立宪派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为清廷谋划的宪政方案大致为日本式的二元君主制模式,就立宪层次而言,无疑是保守的,低层次的。他们的政治态度则十分激进,始终坚持速行宪政论。结果,其政治态度的激进性超越了改革方案的保守性。他们最终走到了清廷的对立面。这又一次表明,中央政府的信任危机,统治集团内部的思想分化,是宪政改革失败、清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
    关于幕府人员与宪政改革的研究,冀满红、李慧《袁世凯幕府与清末立宪》[22]一文认为,在清末立宪活动中,幕府人员帮助袁世凯完成了对立宪从漠不关心到积极参与的转变。同时,幕府人员积极参加清末的宪政改革,在中央编制了新官制方案、在东三省进行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在天津试行了地方自治、在直隶进行了司法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利于中国政治的近代化,同时也有利于袁世凯北洋集团势力的扩张。
    开放党禁案是清末立宪运动的重要内容,以往的研究主要是在叙述资政院议案时有所涉及。唐富满、曾庆军《开赦党禁案与清末政局》[23]一文,简单地勾勒了清末开放党禁案的历史过程。作者具体分析了革命派、立宪派、地方督抚实力派以及清政府等各种政治势力,在开放党禁案问题上所进行的各种较量,揭示了各派政治势力复杂的政治性格以及近代中国宪政道路的艰难历程。
    辛亥革命时期是汤寿潜一生活动中最活跃的时期,他参与发动和组织了立宪运动、收回苏杭甬铁路运动,及都督浙江、援宁北伐、筹建南京临时政府等重大事件,给清末民初历史以重大影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其研究还不充分,有的观点也值得进一步商榷。陶水木《辛亥革命时期汤寿潜几个问题的探讨》[24]一文认为,汤寿潜积极策动清廷遣使出洋考察宪政,并极力敦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参与发动、组织国会请愿运动,对立宪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因“皇族内阁”的出笼,加以领导浙路斗争的艰难经历,他在武昌起义爆发前即已转向共和。汤寿潜倡议并积极参与南京临时政府的筹建,是为了尽早结束独立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统一内外政策,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独立;在建都地点和总统人选问题上,他的主张经历了由都鄂举黎到都宁举黎,再到都宁举孙的变化,这都是根据客观实际作出的抉择,在南北和议问题上,汤寿潜坚决反对议和、力主北伐,是立宪派中的激进反袁之士。
    四、关于其他晚清制度变革的研究
    关于司法制度。学界以《清史稿》为依据,对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及战后就地正法的情况做了初步的记述和论证,一致认为就地正法之制始于镇压太平天国时期。王瑞成《就地正法与清代刑事审判制度——从晚清就地正法之制的争论谈起》[25]一文认为,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广泛争议的重大司法问题。但就地正法之制并非始于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就地正法是相对于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所做的特殊制度安排,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下,从重从快处理谋反、叛乱和聚众抗官等严重危及统治秩序的案件。而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是死刑审判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平时。两者共同构成清代的死刑审判制度。从清代刑事法律制度运行看,施行就地正法不可避免,但这项失去有效司法监督的应急性死刑审判制度,存在随意性和扩大化等诸多弊端,尤其是在晚清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持续施行,引起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与就地正法制度之争,及中央与地方司法审判和监督的权力之争。争论的结果是,尽管最终限制了就地正法的实施范围,但直到清末法律制度根本变革前,这一问题并未解决。
    关于吏治。清末是近代中国政治制度转型的重要时期,仿照外国政治制度改革传统官制,成为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改制后仍然只能利用旧官僚体系中既有的官员来推行和操作,事实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如何改造利用原有官吏,使之适用新体制的需要,便成为清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其对策之一,是官吏考绩制度的变通调整。关晓红系统探讨了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历程及其成败得失,这是以往学界较少论及的问题,颇有新意。[26]文章认为,1904年开始实行的考核州县事实,是清代考绩制度的重大变化。它是清廷试图通过体制内变革,解决吏治腐败的积弊,并为推行新政考察和选拔能员干吏,巩固权力基盘的措施。但督抚势力坐大,革故鼎新难以兼顾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分歧,而避重就轻的结果,只能使改革徒具形式,背离变政的初衷,同样危及甚至瓦解清朝的统治。州县考绩制度的变革及实行,恰好显现了清廷进退两难的困境。陈先松《试析晚清捐纳的失控》[27]一文,探讨了晚清捐纳制度失控的基本情形与原因,及其对晚清政权的影响。文章认为,晚清政府为了弥补财政开支不足,不惜大兴捐纳事例,使得捐纳的规模、程序、流品以及捐纳人员的铨选等逐步失控。捐纳的失控与严重的财政危机、地方权力的扩大、捐纳市场的疲软等因素有关。它不仅使晚清吏治更加败坏,还弱化了捐纳的敛财功能,扰乱了国家正常的人事制度,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晚清政权的败亡。
    关于财政制度。清代的户部银库事关中央财政的出纳,执行着类似国库的功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前人对其制度研究较少,任智勇《试述晚清户部银库制度与庚子之后的变革》[28]一文,着重对户部银库的制度从外省银两的解缴、人员设置、银钱的收发存储等角度作了疏理,并详述庚子之后户部银库制度所发生的变化,探讨了清代银库制度的得失和清末新政时清政府财政体制的变化。文章认为,清朝户部银库是清政府实行其财政中央集权的重要机构,庚子前后户部银库的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末新政时期政治、财政上所发生的近代变革。出于建立立宪国家和统一国家财政的目的,在整个清末新政中,新组建的度支部权力进一步加强,而银库的权力也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这也标志着从前纷乱复杂的外省分头批解京师各衙门银两的制度得到了改变,趋于简化。财政合理化之后的国库制度似乎已然呼之欲出。
    关于海防制度。王宏斌关于晚清海防思想与制度的研究著作值得重视。[29]该书着重研究了晚清海防的两个重大问题:海防思潮与军工修造制度。在思潮研究方面,该书第一次将晚清海防思潮划分为六次高潮,并充分注意朝野两个群体的认识,以及海防论争思潮对于清廷海防政策调整的影响。在制度研究方面,该书主要探讨了福州船政局的技术移植情况,行政管理体制的利弊,工薪制度、会计和稽核制度的得失。此外,还附带分析了清政府关于民用轮船管理制度的条例制订过程,指出这种条例规定不仅阻碍了中国商船运输的近代化步伐,而且对于军用船舰的技术发展也有不利影响。该书主要采用分析、综合、比较方法,通过对晚清不同时期的海防思想、海防政策、海防体系以及军工修造制度的分析,理清其演变轨迹,寻找海防建设在近代化过程中发生顿挫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其功过是非,总结晚清海防建设的经验教训。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加深对近代海防政策的总体认识,而且对于当前的海防建设和海洋事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总之,实证方法与制度史研究并不新潮,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只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学术界对此传统有所背离和忽视,而近年来逐渐有所回归与重视罢了。历史学重在求真求实,是一门实在的学问,因而从根本上离不开实证方法;而制度史又是政治史的核心内容,晚清时期正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制度变革与转型的关键时期,运用实证方法研究制度变革与转型,将使晚清政治史研究更进一境。
    注释:
    [1]夏春涛:《“拜上帝会”说辨正》,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5期。
    [2]王国平:《〈天朝田亩制度〉新议》,载《江海学刊》2005年第1期。
    [3]欧阳跃峰:《“圣库制度”考辨》,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
    [4]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年第3期。
    [5]载《江淮论坛》2005年第2期。
    [6]廖胜:《太平天国妇女自由问题之民俗释论—兼论妇女自由不能作为太平天国妇女解放之论据》,载《史学集刊》2005年第4期。
    [7]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8]齐鲁书社2005年9月版。
    [9]三联书店2005年1月版。
    [10]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1期。
    [11]载《明清论丛》第5辑,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版;又见《戊戌变法史事考》。
    [12]连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3、4期。
    [13]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
    [14]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6期。
    [15]刘路生:《戊戌政变袁世凯初四日告密说不能成立——兼与郭卫东先生商榷》,载《清史研究》2005年第1期。
    [16]孔祥吉:《蔡金台密札与袁世凯告密之真相》,载《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17]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乡村士子——以刘大鹏、朱峙三日记为视角的比较考察》,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18]中华书局2005年8月版。
    [19]三联书店2005年5月版。
    [20]载《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21]载《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22]载《晋阳学刊》2005年第1期。
    [23]载《学术论坛》2005年第9期。
    [24]载《民国档案》2005年第1期。
    [25]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
    [26]关晓红:《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载《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
    [27]载《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2期。
    [28]载《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
    [29]王宏斌:《晚清海防:思想与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12月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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