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以“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基尼系数的计算和比较,探讨了保定11个村的土地(主要指耕地)占有关系在1930—1946年间的变化。我们发现:保定11个村的土地不平等程度还是较大的,尽管从1930年到1946年基尼系数都是降低的,即土地占有呈现了“分散化”趋势。而且,从时间上看,这种“分散化”趋势主要发生在后一阶段,即1936—1946年间。把11个村的结论推广到保定地区的农村,其结论是类似的。另外,我们发现,村与村之间在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上也有一定差别。 关键词:保定地权分散化基尼系数 农村调查 一、引言 本文中的地权分配指的是农村土地(耕地)在不同阶层之间的分配,也即土地占有关系。土地占有的不平衡性及其变动趋势曾经是学者们热衷探讨的论题,近年来,许多学者论证了中国华北地权分配的“分散化”趋势。如史建云认为,自清初至清末,再至民国,华北平原农村地权分配经历了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又由集中到分散的总趋势。并且认为,从民国成立到抗战前夕,华北自耕农比重逐渐提高,佃农比重逐渐下降。[1]郑起东、侯建新、史志宏、武力以及赵冈、陈钟毅都认为民国时期冀中地区的地权分配呈“分散化”趋势。[2] 证明华北农村地权分散化的一个重要的论据就是“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根据“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数据,学者们认为,各阶层占有耕地比重和户口比重为“两头下降,中间上升”,这无疑是说所考察的时间段内土地分配呈分散化趋势。分村(东顾庄、何桥、固上和李罗侯)的汇总数据也显示了同样的结果。[3] 根据792户(1930年)、1583户(1936年)、1896户(1946年)保定清苑县农户样本计算出的户均经营地亩数,也“可以看出,1930年至1946年,家庭经营耕地面积呈缩小趋势,即农业用地具有分散的趋势”。[4] 这些成果确实佐证了华北农村地权分散化的论点。然而,上述研究也有不足,即这些研究都是从户均耕地面积出发的。我们认为,户均占有耕地面积对于研究土地分配状况固然重要,但没有考虑到不同阶层人口数量的不同,这对于研究耕地占有关系是一个不足。其次,多数学者的研究都着力于从总体上观察,而没有从结构上进行探讨。这也是研究上的一个缺点。 本文拟从不同阶层的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和户均占有耕地面积入手,研究不同阶层之间占有耕地的不平等程度,以及这种不平等程度的变化趋势,并且,还试图从时间和村两个维度来探讨这种变化的特点,从而研究保定11个村的地权分配是如何“分散化”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以11个村作为样本,研究保定地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在1930—1946年间的可能变化态势。 二、不同阶层人均、户均耕地面积的数据 “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共进行了4次,分别在1929—1930年、1958年、1987年和1998年。本文主要用1958年的调查数据。在1958年的调查中,调查组不仅重新修正了1929—1930年的数据,而且还补充调查了1936年和1946年的数据。1957年的保定调查共有11个村。11个村的分布如图1所示:薛刘营村包含原来的薛庄村,西街村即为大阳村,何桥村即何家桥村。从分布图上看,李罗侯村、大祝泽村在清苑县的西部,固上村、何家桥村在东部,东孟庄村、蔡家营村、南邓村、谢村代表南部,东顾庄村在中部,而薛刘营村和大阳村在清苑县的北部。 本文所用的数据主要出自1958年河北省统计局对11个村所做的农村经济调查资料统计报告。但由于资料缺失,本文只利用了11个村的整体数据以及9个村的分村汇总数据,不包括李罗候村和蔡家营村。 图1 保定市被调查村的分布示意图 我们用《193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整理了保定整个11个村和9个调查村分村的人均耕地面积数据(见表1和表2)以及户均耕地面积数据(见表3)。表1中的人数为年内常住人口数量。表2中的人数为年末总人口数量。 表11930—1946年保定调查村不同阶层的人均耕地面积 单位:亩、人
资料来源:根据河北省统计局编《193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计算。1958年10月印刷(内部资料)。 表21930—1946年保定调查村不同阶层的人均耕地面积 单位:亩、人
资料来源:根据河北省统计局编《193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计算。1958年10月印刷(内部资料)。 表3 1930—1946年保定调查村不同阶层的户均耕地面积单位:亩、户
资料来源:根据河北省统计局编《193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计算。1958年10月印刷(内部资料)。 三、基尼系数的计算及分析 本文用基尼系数来测算人均占有耕地的分配均等程度。用基尼系数测算地权分配有很多学者先后采用。[5]我们用R软件分别计算了人均耕地(两种)和户均耕地的加权基尼系数,权重为人数或户数。结果如表4所示。基尼系数1为表1数据的计算结果,基尼系数2为表2数据的计算结果,基尼系数3为表3数据的计算结果。 表4基尼系数的计算
在此,我们有三点发现:第一,从时间上看,尽管从1930年到1936年多数调查村的基尼系数有所降低,但变化幅度不大。而从1936年到1946年,多数调查村的基尼系数下降很快。保定11个村的整体趋势也是这样的。从11个村总体来看,1930—1936年,基尼系数1的下降幅度为0.0156,1936—1946年下降的幅度为0.0886,为1930—1936年的5.67倍。考虑到前后两个阶段的时间长度不同,我们又计算了平均变化量。1930—1936年间基尼系数的平均下降量为0.0026,而1936—1946年间为0.0089,后一阶段约为前一阶段的3.4倍。基尼系数2的相应下降倍数为3.2,基尼系数3为2.16,都是后一阶段下降明显。 该观察与一些学者的研究是一致的。比如,同样是利用“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资料,侯建新得出结论:“如果说1930—1936年的地权变动没有出现明显的土地集中,那么1937—1946年的地权变动则明显地走向分散与平均。”[6]我们对这一趋势判断是持肯定态度的。 表5基尼系数变化幅度的比较
第二,从调查村基尼系数分布来看,不同年份分布不同。从1930到1946年,基尼系数的波动幅度在增大,从表6的全距数据和方差数据上可以看出。这说明,村与村之间在耕地占有关系上的差别随时间增大。从基尼系数1看,1930年,9个调查村中的基尼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0.1475,方差为0.0021,而到了1936年,相应的数字变为0.1621和0.0025,1946年则进一步扩大为0.2946和0.0065。基尼系数2和3的变化趋势与基尼系数1的基本相同。 表6保定9个调查村的基尼系数在不同年份的分布
第三,总体上看,不同村的基尼系数的变化态势不完全相同。从基尼系数1看,薛庄村、谢村和东顾庄村1946年的基尼系数出现了恶化的趋势。薛庄村非常明显,1946年的基尼系数比1930年和1936年的都要大,这意味着人均耕地的分配向更加不平等的方向发展。谢村的基尼系数从1930年到1946年恶化,1946年略有好转,但仍比1936年时差。东顾庄村在1930—1936年间,基尼系数变小,但1946年又变大。南邓村、固上村、大阳村、何家桥村、大祝泽村、东孟庄村的基尼系数在1946年时都要小于1936年,从程度上看,东孟庄村和固上村改善非常明显(见表5)。当然,固上村1936年的基尼系数要比1930年略大一些,但是不明显,与其类似的村还有大祝泽村。除了固上村和大祝泽村,其他4个村都是1936—1946年间的改善程度要大于1930—1936年间的改善程度。总体上说,尽管从11个村整体上看,1936—1946年间,人均耕地分配的分散化趋势存在,但同时也看出调查村的基尼系数变化呈现了一种复杂的态势。 从基尼系数2看,11个村的总体情况是类似的。但分村来看略有区别。薛庄村和谢村在1936—1946年间的基尼系数是降低的,正如1930—1936年间的趋势。只有东顾庄村从1930到1936年基尼系数变化不显著,而1946年是显然恶化了。其他村的基尼系数基本上都是朝着改善的方向发展,东孟庄村和固上村改善非常明显。不同村之所以出现情况不同,是因为年内常住人口数量与年末人口数量之间存在差别。薛庄村和谢村距离保定城区较近,地主富农的在外人口较多,用年末人口数量计算导致地主、富农人均耕地的降低,从而使得基尼系数变小。东顾庄村1946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即中农以下各阶层的外出人口较多,从而使得基尼系数变大。 基尼系数3显示,9个调查村在1930—1946年间地权分配全部得到改善,只不过是不同村的改善幅度不同。薛庄村的改善程度最小,1946年甚至比1936年还要糟糕。从户均耕地面积上看,1930—1946年间,基尼系数普遍降低,而且,1930—1936年间基尼系数的变化幅度小,而1936—1946年间基尼系数的变化幅度较大,这一点与上面的判断是一致的。但村与村之间的变化幅度不同,有的快,有的慢,有的则几乎没有下降。 图2 保定调查村的基尼系数1的变化,1930—1946年 图3 保定调查村的基尼系数2的变化,1930—1946年 图4 保定调查村的基尼系数3的变化,1930—1946年 四、地权分配及其变动的一些讨论 (一)土地占有的不平等程度 从表4中的基尼系数计算结果和表6的分布上看,1930—1936年保定11个村的基尼系数1和基尼系数2在0.3—0.4之间波动,基尼系数3在0.4—0.5之间波动。以户均耕地计算的基尼系数要比以人均耕地计算的基尼系数大一些,这说明,从户均耕地角度考察耕地分配高估了占有上的不平等程度。这主要是因为地主、富农家庭的人口数量大于贫雇农家庭的人口数量。如1930年富农的户均人口数为8.08,而贫农只有4.72,1936年、1946年富农的户均人口数量有所下降,但仍是各阶层中最多的。地主户均人口数量位居第二(见表7)。值得说明的是,这些基尼系数都低估了农户之间在耕地占有上的差距。因为,我们这里计算的基尼系数都是以阶层为单位的,考察的都是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而对于阶层内部之间的差距,由于没有合适的数据,所以无法计算。从阶层内部上看,不平等也是存在的。如在贫雇农阶层中,有不少户是没有耕地的。1930年贫雇农无耕地的有108户,占贫雇农总户数1076户的10.04%;1936年贫雇农无耕地的有87户,占总户数1049户的8.29%;1946年贫雇农没有耕地的有83户,占贫雇农总户数1041户的7.97%。[7]固上村的王老古、王永做了一辈子长工,到老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住破庙,乞讨度日。乡村中因贫困而出现的灭绝户,常常发生在雇农家庭。如固上村雇农田老学、田正儿、田瞎才、田保成,谢庄的雇农肖庄尔、肖锦庆、肖锦义等,在饥寒交迫之下,整个宗姓都灭绝了。[8]在地主阶层中,这种户与户之间的不平等也是存在的。有的地主占有相对较多的土地,如东孟庄的石家占有耕地40多顷,[9]何家桥村的卢家在1930年有耕地350亩,东顾庄村的杨家有耕地225亩。[10] 考虑到不在村地主。这种不平等可能会更大一些。因为,不在村地主虽然拥有村里的土地,但在调查时并没有将其包含在内。因此,我们计算的基尼系数可能低估了人与人之间在土地占有上的不平等程度。 表7保定11个村调查户的户数及人口数量(指年内常住人口)
另外,从占有耕地的质量上看,这种不平等也是广泛存在的。地主、富农所占有的土地中是上等地较多,下等地较少。据估计,地主的耕地中70%都是上等地,下等地只有10%,富农的上等地也有60%,而贫农的上等地只占10%,70%都是下等地,雇农只有5%是上等地,而80%都是下等地。从水浇地的占有面积上看,地主、富农的户均占有面积也大大高于贫雇农。[11]地主的人均面积在1930—1936年间虽略有降低,但1946年回升。富农、中农、贫农的水浇地面积一直上升。但上升的速度不同,富农最快。雇农和其他阶层不仅没有提高,还有所下降。1946年地主、富农的户均水浇地面积差不多是贫农的5倍(见表8)。 表8不同阶层的人均水浇地面积(人口数指年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人、亩
还有非耕地上的差距。1930—1946年间,所有阶层在人均非耕地上都变化不大,但阶层之间的差距是明显的。富农的人均非耕地面积为贫雇农的2倍左右,地主的人均非耕地面积为中农的2倍左右,为贫雇农的将近3倍(见表9)。 表9不同阶层的人均非耕地面积(人数指年内常住人口数)单位:亩、人
综上,我们认为,尽管依据现有数据计算出来的基尼系数1和2在0.3—0.4的范围内波动,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在土地占有上是相对合理的,或者说不存在“土地集中”。如果与收入分配类似,将0.4作为警戒线,那么,加上阶层内部的差距和所占有的土地(包括耕地和非耕地)在质量、结构上的差距,我们认为,保定11个村的地权分配很可能突破了0.4,为“差距较大”的状态。 (二)地权分散化 我们看到不同的调查村的“分散化”速度不同,有的快一些,有的慢一些。两个时间段的“分散化”速度也不同,前一阶段较慢,后一阶段较快。由此引发如下问题:为什么前后两个阶段不同?为什么不同村的情况不同? 我们认为,前后两个阶段不同的主要原因是革命形势的不同。旧中国农村地权变动的方式主要有土地买卖和分家析产。[12]土地买卖的原因很多,转移到工商业、投资失败、赌博、各种突变及意外事故都有可能成为地主、富农出售土地的原因。保定地区属于当时工商业相对发达的地区之一,工商业的利润一般都要高于农业经营利润,[13]因此,地主和富农更愿意把农业经营转化为或者部分转化为工商业经营,为此他们会主动出售土地。当然出售的地不一定是好地。在20世纪30—40年代,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等原因,投资有可能失败,为了弥补亏空,有土地的人也会出卖土地。当然,也有因为家里出了败家子、抽大烟、赌博等原因而使土地失去的,除此之外,还有不可抗的天灾和难以预防的意外事故等。广大贫苦农民把土地看成是“命根子”,宁可忍饥挨饿,也不会卖掉自己的土地,同时,他们还兼做一些副业,一旦收入好,他们便会有激励买地,尽管那时候可能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产品价格低,但农民仍然觉得土地重要,是活命的本钱,他们可以通过减少商品化、加大自给自足来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经济萧条。[14]因此,会形成土地买卖。 两个阶段地主、富农和贫雇农、中农的土地买卖数量和流动方向有差别。如地主在1936—1946年间,仅买进土地1.8亩,富农买进166.2亩,大大低于1930—1936年间的数量。而贫农和中农在1936—1946年间买进土地分别为2779.4亩和902.3亩,大大高于前一阶段的数字。之所以有这种差别,我们认为与革命形势有关。从1930年到1936年,保定地区没有战争,局势相对安定,因此,社会不稳定等预期因素的影响较小。而从1936年到1946年,保定地区成为日伪军、国民党和共产党军队的拉锯战场,经常有大小战事,社会不稳定,贫困老百姓对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和政治诉求较为看好,地主和富农尽管舍不得自己的土地,但也认为,共产党取得胜利有较大可能性。为了预防“被土改”,他们主动应变。 事实上,在20世纪30年代甚至更早一些,农村土地占有关系就受到了革命形势的影响。因为当时有评论说,“‘赤区’的存在,以及各省各县农民抗租抗捐行动的频发,对于田产的转移,已经给予严重的威胁……(地主、富农)非但不敢买进田产,倒反尽力将自己所有的田产相机出卖。这种情形在福建、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省最为明显”。[15]可见,将农村地权分配的变化主要归因于当时的革命形势是有道理的。 表10 1930—1946年间不同阶层的土地变动情况单位:亩
资料来源:河北省统计局《1930—1957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1958年10月印刷(内部资料),第56、96页。 革命形势从另一角度也影响了土地分配。由于战争需要,土地所担负的赋税不断攀升,对于地主、富农来说土地收益开始变低。在所调查的11个村中,薛庄村、大阳村和大祝泽村由于距离保定较近,在抗日战争开始后即为敌占区。战争的破坏,苛捐杂税的繁重,成为土地占有者的严重负担。当时的捐税名称非常多,据调查主要有:军队要粮、过路军警招待费、运输费、劳军费、敌伪军属来往招待费、敌伪村乡办公费、壮丁费,等等。[16]地主自然想要转嫁税负,但由于当时的斗争形势,转嫁并不容易。这就使得地主、富农出卖土地的激励加大。有些村还实行了类似于统一累进税的办法,这也加速了地主、富农分散土地,如大祝泽村在1943年曾实行4、6、8、10制,即一户占有土地在35亩以上者,每亩负担1元,25—35亩者;每亩负担0.8元,15—25亩者,每亩负担0.6元;15亩以下者,每亩负担0.4元。保定临近共产党的根据地,共产党的合理负担政策和土地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地下工作者对不法地主、富农的“教育”,也让他们不敢大肆兼并土地,甚至还想办法分散一部分土地。[17]如大阳村1930—1936年间富农分家6户,中农9户,到1936—1946年间,富农分家16户,中农9户。在共产党的根据地和游击区,政策的影响就更大一些。除了薛庄村、大阳村和大祝泽村,其他村都属于这种情况。1937年至1938年,共产党在保定开始建立人民政权,领导广大农民进行了“合理负担”、“减租减息”和“统一累进税”等一系列的斗争。有的大地主、富农害怕打击,逃亡城市了,有的地主和富农则想尽办法来分散土地,如廉价出卖、赠送亲友、分家、假卖假当,等等。整个11个村1930—1936年间富农分家3户,中农分家106户,而到了1936—1946年间,富农分家为84户,中农分家60户。广大农民则因为地主、富农的出售而增加了自己的土地数量。这些都使得土地分配向着分散化的趋势发展。 在解放区共产党实施的“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也大大加快了土地分散化的进程。从11个村的总体看,1936—1946年间(土改在1946年前后),共有43户贫雇农和其他阶层受益于这一政策,阶级成分上升。而有7户地主、富农和中农因为“土改”成分下降。谢村有7户雇农由于土地改革成为贫农,1户其他农户由于土地改革成为贫农。薛庄村因“土改”有1户其他农户成为雇农,有2户地主、1户富农阶级成分下降。固上村因“土改”有9户贫农、9户雇农、2户其他农户阶级成分上升,3户富农、1户中农阶级成分降低。有理由相信,如果没有土地改革,这三个村的1946年基尼系数要比实际要大。也就是说,薛庄村、谢村和固上村的1936—1946年间的基尼系数下降趋势要缓慢得多。 综上,我们认为社会的不稳定状态及对未来的预期加速了保定11个调查村在土地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化或者说“分散化”。这种“分散化”并不一定是一种常态。这种判断也与某些学者的看法相一致,比如侯建新认为,“清苑11村调查统计表明,在1946年时点上,地主富农户均占有耕地比1936年分别降低了28%和18%,比1930年也有所降低。这与该时期战争破坏,生产条件十分恶劣有关,也与一部分地区开展打击地主富农的政治斗争有关。”[18] (三)地权分配的复杂性 受革命形势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不同调查村的基尼系数变化态势和变化原因实际上也有差别。大阳村位于保定城附近,是日伪和国民党长期统治的地方,天主教在此地也比较发达。该村1942年曾经划归安新县。1950年又重新划归清苑县。大阳村人口较多,人均耕地1930年只有3.12亩,由于距离保定城较近,与城市权势集团有关联的人积累土地的意愿更强烈一些。薛刘营村(薛庄)与大阳村类似,距离保定城更近。薛庄村人均耕地在9个调查村是最少的,1930年只有2.14亩,到1946年进一步减少,为1.98亩。不在村地主较多,据资料记载,清苑县薛庄1929年全村租种耕地的有20家,其中只有3亩地是属于薛庄本村人所有,其余的地主统不在本村。[19]大祝泽村同样位于保定城附近,交通便利。这三个村都属于北部地区,从抗日战争开始,长期被日伪占据,但可以看出,这三个村的基尼系数变化各有特点。无论从人均耕地还是从户均耕地看,大阳村和大祝泽村在1936—1946年间都是下降趋势,但薛庄不同,从不同角度测算变化趋势有差异。 距离保定较远的村是共产党的根据地,如南邓村和东孟庄村。可以看出,这两个村的基尼系数在1936—1946年间有较大改善。这主要得益于土地改革或是共产党政策所带来的影响。东孟庄村1946年的地主人均耕地数量已经与富农人均耕地数量差不多,都为5亩多一点。1946年的南邓村则是地主人均耕地没有富农多。这显然不是一种“自然”的或“正常发展”的结果。当然,这大大降低了基尼系数。南邓村属于南部地区,这一地区由于土地沙碱,盛产棉花、花生、豆类,人民生活比西部地区要好,副业较多,主要是纺织业。当然,副业发展最好的是东部地区的村。如固上村和何家桥村。固上村人口较多,土地面积也较大,是9个调查村中最大的,人均耕地1930年为4.50亩。家庭纺织业发达。在1937年前,全村约有40%户纺线,有纺车160架,其产品主要用于自给,如自织土布或纺缝衣线;偶尔也出售,但不多。七七事变后,不仅纺线机,织布机大多也停顿下来。何家桥村1930年有40张织布机,七七事变后仅剩8张,每年收入也由8 575元降为480元,这种衰落的情况一直延续到1949年。[20]可见,副业大大衰落。这可能对土地占有关系也有影响,因为,在副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贫雇农购买土地的意愿要强烈一些。东部地区地势相对低,常遭水淹,但由于唐河淤泥肥沃,适宜于种麦,土质多系黑土、红土,对土地的投资较小,资金积累较为容易,因此,副业也较为发达。副业发达为土地占有关系的改变提供了条件,害怕积累土地的,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置在副业上,想积累土地的则有能力购买。固上村土地占有的基尼系数在1936—1946年间也有大幅度降低。 表11调查村的人均耕地面积(以年内常住人口计算)单位:亩、人
五、进一步的讨论:保定地区农村土地占有的“分散化”趋势 保定和清苑的隶属关系发生过多次变化。1930年调查时,保定仅为清苑县属的一个区,为县治所在,当时的调查村均归属于清苑县。1958年进行第二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时,11个调查村中有3个属保定市管,8个属保定专区辖下的清苑县管。我们在此不对保定和清苑做明确的区分,统称保定地区。 据1957年资料统计,第二次所调查的11个村共有3 465户,占保定、清苑农户的3.75%。农业人口15 807人,占保定、清苑农业人口的3.7%。耕地面积46 023亩,占保定、清苑耕地面积的3.61%。[21]第二次调查是第一次调查的追踪调查。而第一次调查中,调查组选定的村都是有代表性的。[22]据此,我们认为,保定11个村可以作为保定地区所有村的一个抽样样本。 接下来,我们用这个样本来研究保定地区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在1930—1946年间的变化。由于只有9个调查村的数据,所以我们就用9个调查村的基尼系数1、2、3作为样本来观察1930—1936年间和1936—1946年间的变化。 我们首先分别检验了1930年、1936年和1946年基尼系数1、基尼系数2和基尼系数3的分布的正态性(Shapiro-Wilk normality test)。经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现有数据不能拒绝基尼系数分布的正态性。然后,我们又检验了1930年和1936年基尼系数1、2、3样本的独立性以及1936年和1946年基尼系数1、2、3样本的独立性(Pearson’s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经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1930年的基尼系数2、3和相应的1936年的基尼系数2、3相关,而1936年的基尼系数2、3和1946年的基尼系数2、3不能拒绝无关。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1930年的基尼系数1和1936年的基尼系数1相关,1936年的基尼系数1和1946年的不能拒绝无关。 表12基尼系数的正态性检验和相关性检验的结果
我们分别用配对样本T检验(Two-sample Kolmogorov-Smirnov test)和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来观察1930年、1936年和1946年的基尼系数是否有差别。通过检验,我们认为1936年和1930年的基尼系数1、2、3都没有显著差别,而1946年的基尼系数1、2、3相比1936年的基尼系数1、2、3皆下降。这说明,如果把保定11个调查村作为样本代表保定地区的所有村庄,那么保定地区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在1930—1936年间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只有在1936—1946年间其占有的不平等性才有显著的恶化。如前文所述,而这应该就是革命形势影响的结果。 表 13配对样本和独立样本T检验的结果
六、小结 本文以“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基尼系数的计算和比较,探讨了保定11个村的土地(主要指耕地)占有关系在1930—1946年间的变化。我们发现,保定11个村的土地不平等程度还是较大的,尽管从1930年到1946年基尼系数都是降低的,即土地占有呈现了“分散化”趋势。而且,从时间上看,这种“分散化”趋势主要发生在后一阶段,即1936—1946年间。把11个村的结论推广到保定地区的农村,其结论是类似的,即1930年和1936年的基尼系数没有显著性差别,1946年与1936年相比基尼系数有了显著的降低。我们认为,后一阶段的变化主要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形势有关。换句话说,在共产党政策对农村影响不大时,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并没有明显的“分散化”过程,只有在政策影响逐渐变大时,土地占有关系的平等性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可见,保定11个村的土地占有分散化是革命形势的结果。另外,我们发现,村与村之间在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上也有一定差别,这缘于各自不同的地理位置和人地禀赋。当然,由于数据所限,本文只能用三个时间点的数据来观察保定11个村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这会使对趋势的判断过于简单化。同时,由于分村资料不足,也不能对村与村之间的差别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另外,河北省统计局对这次调查数据的汇总是按照农户的阶级成分分层做出的,虽与按土地多少的分层划分有相当的一致性,但还不完全一样(如某户地主的土地可能还少于富农户,某中农户的土地不一定比富农户少)。实际上,“无锡、保定农村经济调查”的原始数据提供了分户资料,据此资料还可以进一步研究保定农村的土地分配问题。 [作者简介]隋福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836,电子信箱:suifumin@126.com;suifm@cass.org.cn。韩锋,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博士生,北京,100872,电子信箱:hanfeng1661@163.com。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近百年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户经济转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并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非农就业问题调查研究”(10CJL008)的支持。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刘克祥研究员和朱文强副研究员的建议。感谢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议。 [1]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自耕农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第90—102页。 [2]郑起东:《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第55—72页;侯建新:《近代冀中土地经营及地权转移趋势——兼与前工业英国地权转移趋势比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13—23页;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3—20页;武力:《20世纪30—40年代保定农村土地分散趋势及其原因》,《古今农业》2004年第3期,第42—55页;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179页。 [3]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3—20页。 [4]武力:《20世纪30—40年代保定农村土地分散趋势及其原因》,《古今农业》2004年第3期,第42—55页。 [5]赵冈:《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赵冈:《永佃制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秦晖:《关于传统租佃制若干问题的商榷》,《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第122—132页。 [6]侯建新:《近代冀中土地经营及地权转移趋势——兼与前工业英国地权转移趋势比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18页。 [7]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第85页。 [8]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85页。 [9]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第85页。 [10]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7页。 [11]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第87页,表21。 [12]史志宏:《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土地分配及其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3—20页。 [13]曹幸穗:《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62—75页。 [14]凌鹏:《近代华北农村经济商品化与地权分散——以河北保定清苑农村为例》,《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46—83、243—244页。 [15]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主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2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页。 [16]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主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2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7年版,第101页。 [17]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第89页。 [18]侯建新:《近代冀中土地经营及地权转移趋势——兼与前工业英国地权转移趋势比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18页。 [19]王寅生:《中国北部的兵差与农民》,上海: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31年版,第24—25页。 [20]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页。 [21]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第70页。 [22]陈翰笙、薛暮桥、秦柳方合编:《解放前后无锡、保定农村经济:1929年至1957年》(未公开出版),前言。 《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3期。 They may also determine retail inventories and prices xhamster All About Fashion Cowboy Boots and How to Purchase them Kumiko has to keep her yakuza heritage a secret xvideosH debuts affordable scarf print collection for spring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