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月丙申平樂隧長明敢言之…… 書一編敢言之 73EJT24:45 按:第一行“之”下兩字整理者未釋讀,用“……”表示,細查圖版似可辨別。,當“謹”字,,當“移”字,“移”後一字圖版不清晰,暫不識別。 由此,釋文作: 四月丙申平樂隧長明敢言之謹移□〼 書一編敢言之 73EJT24:45 此外,據73EJT28:16、73EJT28:18號簡記載,平樂隧長明曾在“甘露三年”有任職記錄,經查,甘露三年四月是“甲寅朔”,審核發現,“甘露三年四月”無73EJT24:45號簡記載的“丙申”日。所以筆者懷疑73EJT24:45號簡的時間可能並非“甘露三年”,但也應距“甘露三年”不遠。[1] 2 〼光元年八月中以久□〼 〼□累胡隧某耐不詣〼 73EJT30:213 〼未塞尉宣敢言之官移居延所移肩水書曰卅井〼 〼月乙酉署累胡隧某耐不詣隧去署亡蘭入肩水塞案〼 73EJT30:215+217 張俊民先生認爲:“此二簡所言爲一事,‘某耐’可釋爲‘果耐’,作人名理解較妥。”[2]對於73EJT30:213號簡的時間,胡永鵬認爲:“兩漢年號與之相合者僅有永光。”[3] 按:張俊民先生改釋可從,73EJT30:213號簡第二行“累”上一字,整理者未釋,此字圖版作:,疑“署”字殘筆,73EJT30:215+217號簡“署”字作:,可爲參考。而且“署累胡隧”,亦能得到73EJT30:215+217號簡釋文的印證。 由此,釋文作: 〼光元年八月中以久□〼 〼署累胡隧某耐不詣〼 73EJT30:213 此外,由於73EJT30:215+217號簡與73EJT30:213所言爲一事,故兩簡的時間也當一致,可能是“永光”。 3 何有祖先生曾綴合73EJT35:8與73EJT35:9號簡,釋文作: 始建國元年八月庚子朔甲辰居延守令城騎千人 丞良□卅井縣索肩水金關遣亭長程望 73EJT35:8A+9A ……令史就 73EJT35:8B+9B 按:A面“良”下一字圖版作:,當“移”字殘筆,肩水金關漢簡有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丞忠移卅井縣索肩水金關書到…… 73EJT7:22 ……守丞宮移卅井縣索肩水金關寫移書到出入…… 73EJT37:1560B+246A+61B[4] ……守丞普移卅井縣索肩水金關觻得…… 73EJC:446 由此,釋文作: 始建國元年八月庚子朔甲辰居延守令城騎千人 丞良移卅井縣索肩水金關遣亭長程望 73EJT35:8A+9A ……令史就 73EJT35:8B+9B 4 戍卒魏郡粱期來期里不更王□年卅五(竹簡) 73EJC:322 戍卒魏郡梁期來趙里王相年〼 73EJT1:157 73EJT1:157號簡整理者所釋的“梁”字,圖版作:,黃艷萍先生改釋作“粱”[5]。 按:黃艷萍先生改釋可從。73EJC:322號簡“來”下一字整理者釋作“期”,恐非,此字圖版作:,同簡“期”字作:,對比可以發現字形差異較大。疑是“趙”字,73EJT1:157號簡可提供辭例支撐。73EJC:322號簡“王”下一字圖版作:,整理者未釋,與“相”字近似,疑爲“相”殘筆。73EJC:322、73EJT1:157兩簡可以對讀研究,兩簡所指爲同郡同縣同里同人。 由此,釋文作: 戍卒魏郡粱期來趙里不更王相年卅五(竹簡) 73EJC:322 戍卒魏郡粱期來趙里王相年〼 73EJT1:157 5 戍卒梁睢陽宜□〼 73EJT1:161 按:“宜”下一字整理者未釋,此字圖版作:,疑“安”字殘筆,肩水金關漢簡中有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戍卒粱國睢陽宜安里□〼 73EJC:344 由此,釋文作: 戍卒梁睢陽宜安〼 73EJT1:161 6 〼□陽東鄉東樂里郭敞年五十長〼 73EJD:173 雒陽士卿東樂里〼 (削衣) 73EJT28:95 按:73EJD:173號簡簡首第一字殘,整理者未釋,從辭例分析,推測爲“雒”,肩水金關漢簡中有相似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河南落陽東鄉上言里趙武年廿九 馬一匹白牡齒四歲高六尺 三月□□入 73EJT37:1386+1138[6] 雒陽不僅有“東鄉”,據居延漢簡,雒陽還有“北鄉”,如下: 河南郡雒陽北鄉北昌里公乘□忠年〼 334.45[7] 是故,筆者懷疑73EJT28:95號簡整理者所釋的“卿”字,有可能也是“鄉”字,經查該字圖版作:,當釋“鄉”字爲佳,卿、鄉兩字草書較爲接近,需要結合辭意分析判定。此外,筆者懷疑73EJT28:95號簡的“士”字可能是“東”的誤書。 由此,釋文作: 〼雒陽東鄉東樂里郭敞年五十長〼 73EJD:173 雒陽士(東)鄉東樂里〼 (削衣) 73EJT28:95 7 戍卒東郡東阿樂年里關□〼 73EJT22:104 按:整理者所釋“樂”字,恐非,此字圖版作:,疑“延”字, 73EJT1:154、73EJT7:8號簡“延”字作:、,可爲參考。“延年里”肩水金關漢簡中習見。 由此,釋文作: 戍卒東郡東阿延年里關□〼 73EJT22:104 8 河南郡雒陽□□□西里公乘趙強年廿一 弩一矢五十枚卩 73EJT4:38 河南郡雒陽緱氏東宛里公乘趙強年廿五 弓一矢五十枚〼 73EJT9:40 按:兩簡格式相同,而且都是來自河南郡雒陽的“趙強”,攜帶兵器均是遠射器,故筆者懷疑兩簡所記的“趙強”爲同一人。73EJT4:38號簡整理者所釋的“西”字圖版作:,知圖版殘缺不全,雖和“西”字近似,但也類“宛”字殘筆,73EJT9:40號簡“宛”字作:,可爲參考。73EJT4:38號簡筆墨脫落嚴重,同簡的“陽”字圖版作:,其右側的“昜”字脫落成“阝”。有可能“宛”字也存在同樣的情況,以至於近似“西”字。所以,筆者推測73EJT4:38號簡是“雒陽緱氏東宛里”。 綜上,釋文作: 河南郡雒陽緱氏東宛里公乘趙強年廿一 弩一矢五十枚卩 73EJT4:38 關於“雒陽緱氏”,周振鶴先生、黃浩波先生均有論述,可參看。[8]73EJT4:38號簡的“趙強”年齡是二十一,73EJT9:40號簡的“趙強”年齡是二十五,從簡文看,他已在邊地至少五年。梳理簡文發現,同趙強一樣在邊地年久的雒陽人並非個案,如: 河南郡雒陽南胡里史高年十五歲〼 73EJT10:182 河南郡雒陽南胡里公乘史高年卅□〼 73EJF3:544 河南郡雒陽榆壽里不更史敖年卅長七尺二寸黑〼 73EJT37:1220 河南郡雒陽榆壽里不更史敖年廿四長七尺二寸黑色 五月辛〼 73EJT37:1445 從73EJT10:182、73EJF3:544兩簡可知雒陽南胡里的“史高”在邊地至少十五年,從73EJT37:1220、73EJT37:1445兩簡可知雒陽榆壽里的“史敖”在邊地至少六年,而且“史高”至少在十五歲的時候已在邊地。本為外地籍貫卻生活于此,分析可能性有三,一是戍守邊地未歸故里,二是“客田”于此,三是移民于此。筆者傾向是第二種,一是漢簡中有很多“客田”記載,二是“史高”年十五便在邊地,遠未到戍卒征發的年齡,三是他們並未改變籍屬爲張掖郡,仍是“河南洛陽”。裘錫圭認爲:“在西漢晚期,頗有一些外地人到居延來租田耕種。”[9]肖從禮認爲:“客田行爲可能是舉家遷徒到外地進行耕作活動”。[10]“客田者”他們居住在耕作地,仍保留原籍信息以備查核。據相關簡文,“客田”外地需要原籍的官員提供相關證明用以查核,如: 五鳳二年二月甲申朔壬戌騣鄉嗇夫順敢言之道德里周欣自言客田張掖 郡觻得縣北屬都亭部元年賦筭皆給謁移觻得至八月□檢 二月辛亥茂陵令 守左尉親行丞事/ 掾充 73EJT37:523A 茂陵左尉 73EJT37:523B 河平四年七月辛亥朔庚午西鄉有秩嗇夫誼守斗食佐輔敢言之中安男子楊譚自言欲取偃檢與家屬俱客田居延界中謹案譚等年如牒皆非亡人命者當得取偃檢父老孫都證謁移居延如律令 敢言之七月癸酉長安令右丞萬移居延如律令 /掾殷令史賞 73EJT37:527 從73EJT37:523號簡分析,客田張掖的“周欣”需要其原籍茂陵的地方官員證明其已經交過元年的“賦筭”;從73EJT37:527號簡看,客田居延的“楊譚”需要原籍父老的證明其“非亡人命者”。故“客田”外地者需要保留其原籍信息不能變動。 9 河南滎陽成陰里公乘孫德年卅三 馬一匹車〼 73EJT10:427 按:整理者所釋“馬一匹車”恐非,四字圖版作:、、、,當爲“長”“七”“尺”“二”四字,肩水金關漢簡中有相似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河南郡滎陽穀京里公乘董置年卅長七尺二寸黑色〼 73EJT10:148 河南郡滎陽槐里公乘虞千秋年卌八長七尺三寸黑〼 73EJT10:176 由此,釋文作: 河南滎陽成陰里公乘孫德年卅三 長七尺二〼 73EJT10:427 10 熒陽西鄉春成里□〼 171.5[11] 河南熒陽春成里張〼 73EJT37:633 按:居延號簡171.5號簡亦出土于A32肩水金關,從簡文內容看,兩簡所指地名一致,可對讀研究,“春成里”當屬“西鄉”。 附記:本文寫作過程中承蒙張俊民先生提供寶貴意見,謹致謝忱! [1]“甘露二年四月” 是“庚申朔”,也無73EJT24:45號簡記載的“丙申”日。甘露元年和甘露四年四月有“丙申”日,但又缺乏資料證明,暫存疑。 [2]張俊民:《<肩水金關漢簡(叁)>釋文獻疑》,簡帛網2015年1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38. [3]胡永鵬:《西北邊塞漢簡編年及相關問題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16年,第273頁。 [4]顏世鉉:《〈肩水金關漢簡〉(肆)綴合第13組》,簡帛網2016年7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600. [5]黃艷萍:《〈肩水金關漢簡〉(壹—肆)異體字研究》,華東師范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6年,第121-122頁。 [6]姚磊:《〈肩水金關漢簡(肆)〉綴合(十六)》,簡帛網2016年4月3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39. [7]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525頁。 [8]黃浩波:《〈肩水金關漢簡(壹)〉所見郡國縣邑鄉里》,簡帛網2011年12月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86. [9]裘錫圭:《從出土文字資料看秦和西漢時代官有農田的經營》,《裘錫圭學術文集》第5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43頁。 [10]肖從禮:《西北漢簡所見“偃檢”蠡測》,《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93頁。 [11]簡牘整理小組編:《居延漢簡(貳)》,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5年,第17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1月22日08:5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