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文从社会学角度展现个性化的学术研究心得,以作者数年从事“田野”研究工作的实例,讨论“田野”经验与日常生活逻辑以及与理论和方法之间的关系。经验与理论之间存在一个中间环节即日常生活逻辑,需要深入探讨和揭示。日常生活逻辑是一种“积淀根基”,深藏于日常生活的细微末节之中,需要扎根田野、深入生活去发现和揭示。在研究方法上,可以尝试完成从观察到理解、从疑问到提问、从易感性到分析性、从技术过程到社会过程、从讲故事到讲道理等几个重要环节的跨越。单个案研究和多案例比较方法对于上述研究具有不同的作用,两者之间是一个递增的、相互关联的关系,只不过在各个不同环节和阶段上,各自强调的重心有所不同。 有多年“田野”经历的研究者,总会记下一些个人的学术心得,作为学术生涯的一部分。这些心得记录的,多是经验、感悟和思考,既有与理论的对谈,也有对方法的检讨。分享它们的益处是可以为他人提供不同于教科书的独特见解,缺点是会受到个人学术水平的局限,有可能产生偏见。下面就尝试采用讨论的方式,来表述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寻找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间机制:日常生活逻辑 从事“田野”经验研究的人,常常会产生一个误区,容易将经验与理论两者直接对应起来。这个误区是对巨大压力的一种妥协,好像不挂着“经典理论”就不是学术似的。 其实,对于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实践—经验”最重要的特征,并不是直接相对于“理论”而言,而是首先相对于现实的即时即地的意识形态(制度)和积淀已久的日常生活逻辑(亦可称之为社会的“积淀根基”或所谓“底蕴”)(杨善华、孙飞宇,2015)而言的,它们构成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间机制。田野工作中的个案经验研究最为主要或曰最为基本的任务,即是发掘日常生活逻辑,解释它们背后隐藏着的道理。所谓“中层理论”所试图揭示出的,大概也就是这种带有中间机制特征的、合乎逻辑的、推论性的系统知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单个案例(简称个案)的研究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单个案例研究,是定性的田野经验研究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旨在避免研究中大而化之的缺陷以及对于科学实践的忽视。这类研究,看起来简单又易于个人操作,因而常被误用来“捡漏”,作为弥补研究条件不足的机会主义选择;又因为其代表性问题和推论难题而遭受诸多批评。但凡涉足其中的人都知道,这却是一项极其需要智慧和坚韧精神的工作,不知深浅的研究者,会越做越没有底气,即使坚持下来的,能够做出漂亮活的也不多。大多数作品常常像是“雾里看花”一样,搞不清就里,又似粗茶淡饭,不易咂摸出味道。不过,这类工作又极具魅力,使陷于其中的人欲罢不能。有些地方、有些事情和有些人物的命运,会让人牵挂一辈子,因为说到底,他(它)们关涉研究者自身的人文关怀。 对于单个案例研究的意义,在我看来,它首先是一项提问、审美和解释的工作。个案的定性研究的手段,不是“精准技术”性的而是开放探讨性的,魅力不在于严格而在于审美,目的也不是证伪而是提问和解释。如果仅用“技术方法精准科学”与否,来否定定性而肯定定量,依我看,这是搞错了方向。从事定性还是定量研究,其实是个问题的适应性问题,也是个偏好和条件问题,并不是因为这两种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比如,不同类型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适合于定性研究的议题主要有事件(过程)、意义、行为、行动、制度、组织和社区、结构及关系等等。如果真的尝试过定性研究,就会发现它与定量研究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它们处理的问题不同,描述和解释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在讨论方法先天缺陷时要同时比较和讨论方法后天应用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单个案例在方法上有这样一些特点:在理解方式上,研究者会努力仔细地去认识案例单位的形成,掌握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而忽略类别及因果关系)。这种工作可能较为接近于某种“鉴赏”或“审美”工作,是为了努力去认识使各组成部分始终协调一致的原则,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好的学术问题。在解释问题时,主要兴趣在于剖析一个独立的事例,看看它出现或不出现的原因。在研究技术上,更多地依赖于广泛观察有关的事件和关系,以识别某种复杂现象及其含义,等等(斯梅尔塞,1992:15)。 在社会学研究中,个案研究的方法经常被运用于社会现象比较复杂、有关的理论解释又不十分完善的场合。个案研究的方法所涉及的调查对象较少,因而能够对较多的项目进行调查,比较容易形成完整的印象。同时,也便于研究者根据调查中的发展及时修改自己的调查内容及研究方案。 其次,单个案例研究可以作为研究假设寻找依据的工作。从“证伪”的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并不是“实证研究”,因为再丰富的个案也只能提供一种结果,它无法证伪。换句话说,单一个案不能解决“反事实”问题,也就难以得出确定的因果关系(刘林平,2011)。但是从科学的本意上讲,只要发现一个反例,观察到一种不同的现象,就可以提出一个怀疑,一个与原先科学结论不同的问题,继而提出不同的分析思路。应该承认“对这样(一类个案)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它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它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费孝通,2001:26)。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极具价值,并且应该成为定量研究假设问题的先声和检验结果的部分依据。所以,从两种方法互补、结合和比较的意义上,从他们不同的任务和目标上去谈论问题,才是恰当的。否则,也不能正真地推动科学方法的演进。 最后,个案经验的意义还在于发现日常生活中具有典型性的制度逻辑。这正是本文的关注点所在。单个案例研究,最受怀疑和批评的,莫过于它是否具有“代表性”,能否成为产生推论的先导、能否完成理论建构的前期步骤,等等。我却赞成这样一种看法,个案不是统计样本,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但要求具备典型性。也就是说,典型性才是个案所必须具有的属性,是个案集中体现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性的性质。至于这个类别所覆盖的范围有多大,则是模糊不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代表性只是典型性的一个特例(即普遍性)(王宁,2002)。 不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需要包括研究现象所有的或尽可能多的可能性。这里涉及对案例的选择。我主张:选择那些能反映出研究现象基本方面的个案,选择成熟的、过程尽可能完整的个案;选择可以说明研究志趣的、适宜主题的个案;选择“真实而易于处理”即用科学知识和分析技巧能够处理所要研究问题的个案;最后,选择容易进入和接近的个案,在“有接近可能,可观察了解,信息量丰富”与“代表性”之间,选择前者。总之,“田野”研究的内涵要旨是注重“现在时”和“在场感”,但是“田野”研究又不能只停留在对现场“白描”,而要进一步离开田野去进行反思与“深描”。 单个案例研究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得它可以具体入微地深描和分析可观察的田野经验事实,展现其精彩的细部,特别是对于一项涉及事件较多的探索性研究来说,单个案研究的方法应当说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 20世纪90年代中末期,我所研究的超级村庄,是一种结构十分复杂的非农社会经济结构,需要对于这一事物的全貌进行缜密的观察,发现其中一些过去未曾被注意和记录的事实,然后才有可能进行归纳、分析和比较。出于这种需要,我首先选择了单个案例调查的方法,希望通过对个别村庄进行比较详细的调查,尽可能多地了解深层次的、本质性的东西。同时,由于研究目的是讨论中国农村的结构性变迁及城乡关系的变化,我选择了目前农村中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进行调查。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变动最为激烈,是研究农村变迁中首先受到关注的地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