〼□十月丁未泭出丿 73EJC:328 按:居延號簡43.5號簡亦出土于A32肩水金關,從簡文時間分析,兩簡所指內容一致,可對讀研究。 見匈奴人塞外盡日上二蓬 匈奴人入塞及金關以北塞外丁□見匈奴人盡界十二 匈奴人守亭鄣不得下燔積薪盡 73EJT23:914A □君□候長 □□□□ 狗少一 卒□□食 73EJT23:914B 按:A面第二行整理者所釋“丁”字恐非,此字圖版作:,疑“亭”字草寫,居延漢簡243.13“亭”字作:,可爲參考。A面第二行“見”上一字,整理者未釋,此字圖版作:,疑“隧”字。“塞外亭隧”居延漢簡中有辭例可爲佐證,如下: ·匈奴人入塞及金關以北 塞外亭隧見匈奴人舉蓬燔積薪 五百人以上加舉二蓬 288.7 由此,釋文作: 見匈奴人塞外盡日上二蓬 匈奴人入塞及金關以北塞外亭隧見匈奴人盡界十二 匈奴人守亭鄣不得下燔積薪盡 73EJT23:914A □君□候長 □□□□ 狗少一 卒□□食 73EJT23:914B 南陽宛邑令史殷護〼 73EJT37:709 南陽宛邑令史段護大奴全□〼 73EJT37:1222 按:從簡文內容分析,兩簡中的“南陽宛邑令史”當爲同一人,然整理者釋讀存在差異,73EJT37:709號簡釋姓爲“殷”, 73EJT37:1222號簡卻釋姓爲“段”。核查圖版作:(73EJT37:709)、(73EJT37:1222),73EJT37:709號簡左側部首圖版不清晰,存在漫漶,但73EJT37:1222號簡較爲清晰,兩簡當均爲“段”。 由此,釋文作: 南陽宛邑令史段護〼 73EJT37:709 南陽宛邑令史段護大奴全□〼 73EJT37:1222 戍卒魏郡庴平陽里公士華捐年廿五 73EJT10:108 李燁先生指出整理者漏釋“丿”。[2] 按:李燁先生補釋可從,此外,整理者所釋“戍”字恐非,此字圖版作:,疑“田”字殘筆。 由此,釋文作: 田卒魏郡庴平陽里公士華捐年廿五丿 73EJT10:108 ……過所津關縣□□當得取 陽收事如律令敢言之…… 六月己巳居延令宣移過所魏郡繁陽書到如律令╱掾商嗇夫憲六月丁巳入 73EJD:19A 居令延印區□ 73EJD:19B 按:A面第一行圖版殘斷,整理者依據殘斷筆跡釋讀。細讀之下,部份字的釋讀似有不妥。簡文內容涉及赦令文書,此類文書有獨特的行文格式,摘錄如下: 河平四年二月甲申朔丙午倉嗇夫望敢言之故魏郡原城陽宜里王禁自言二年戍屬居延犯法論會正月甲子赦 令免爲庶人願歸故縣謹案律曰徒事已毋糧謹故官爲封偃檢縣次續食給法所當得謁移過所津關毋 苛留止原城收事敢言之 二月丙午居令博移過所如律令 掾宣嗇夫望佐忠 73EJT3:55 據此推測A面第一行末尾諸字當作如下釋讀: 簡文“給法所當得”爲文書用語,簡文習見,末字“繁”字圖版不清晰,是從文意隸定,“繁陽”乃魏郡所屬縣名。 由此,釋文作: ……過所津關縣給法所當得繁 陽收事如律令敢言之 六月己巳居延令宣移過所魏郡繁陽書到如律令╱掾商嗇夫憲六月丁巳入 73EJD:19A 居令延印區□ 73EJD:19B 戍卒觻得成漢里大夫□□年卅二〼 73EJT8:95 何茂活認爲:“缺釋二字疑爲‘成頤’。參23:488‘望城隧卒咸頤’(據圖版,當爲‘成頤’)。此二者或為同一人。” [3]另,73EJT23:488號簡整理者釋“頤”字,伊強改釋“頙”字。[4] 按:何茂活補釋、伊強改釋皆可從。細查之下,整理者所釋“卅二”亦有其它的可能,兩字的圖版作:,也有可能是“廿三”,73EJT37:1152號簡“廿三”作:,可爲參考。簡文中的年“廿三”,亦是起征的年齡,《漢書·高帝紀》顏師古注引《漢官儀》:“民年二十三為正”。謹慎考慮,此處暫存疑不釋較宜。 由此,釋文作: 戍卒觻得成漢里大夫成頙年□□〼 73EJT8:95 戍卒觻得千秋里上造□常年十八丿〼 73EJF3:215 戍卒昭武市陽里公士□豐年廿八〼 73EJT37:1049 新野稷里王常年廿一 (竹簡) 73EJT6:49 戍卒陳留郡外黄□里公乘李□年卅七〼 73EJT37:368 按:73EJF3:215號簡整理者所釋“十”字,圖版作:,知其右側殘斷,亦有可能是“廿”“卅”“卌”等字的殘筆,暫存疑不釋較宜;73EJT37:1049、73EJT6:49、73EJT37:368三簡整理者所釋“廿”“卅”,圖版分別作:、、均爲一側側殘斷,情況同73EJF3:215號簡一樣,不釋較宜;另,73EJT6:49號簡整理者所釋“一”字恐非,此字圖版作:,“一”下仍有墨蹟,有“十”“七”兩字的可能,暫存疑不釋;73EJT37:368號簡“李”字左側殘斷,無法準確核實,“年”上整理者僅釋一“□”,實當有兩個字。 由此,釋文作: 戍卒觻得千秋里上造□常年□八丿〼 73EJF3:215 戍卒昭武市陽里公士□豐年□八〼 73EJT37:1049 新野稷里王常年□□ (竹簡) 73EJT6:49 戍卒陳留郡外黄□里公乘□□□年□七〼 73EJT37:368 大僕未央廄 地節三年獄計張掖居延農都尉隴西郡西始昌□〼 癸卯□□□□□□□□□□□□□ 論罰章 73EJT24:101+116 按:“昌”下一字整理未釋,此字圖版作:,疑“里”字殘筆,“西始昌里”在肩水金關漢簡中亦能得到辭例印證,如下: ……隴西西始昌里知實自言……73EJT37:524 由此,釋文作: 大僕未央廄 地節三年獄計張掖居延農都尉隴西郡西始昌里〼 癸卯□□□□□□□□□□□□□論罰章 73EJT24:101+116 簡文內容涉及“獄計”,是“治獄的統計文書”。[5] 戍卒趙國易陽侯里李登高〼 73EJT23:161 按:整理者所釋“登”字恐非,此字圖版作:,當“董”字,73EJT24:578號簡“董”字作:,可爲參考。 由此,釋文作: 戍卒趙國易陽侯里李董高〼 73EJT23:161 並山隧戍卒趙國襄國公社里公乘韓未央年卅〼 73EJT22:135 按:整理者所釋“卅”字圖版作:,知圖版不清晰,亦有可能爲“卌”字,暫存疑不釋較宜;未字整理者未釋,此字圖版作:,疑“八”字。 由此,釋文作: 並山隧戍卒趙國襄國公社里公乘韓未央年□八〼 73EJT22:135 附記:本文寫作過程中承蒙張俊民先生提供寶貴意見,謹致謝忱! [1]簡牘整理小組編:《居延漢簡(壹)》,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年,第141頁。 [2]李燁:《〈肩水金關漢簡(壹)〉研究三題》,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第23頁。 [3]何茂活:《〈肩水金關漢簡(壹)〉殘斷字釋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4年11月20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377.後發表於《中國文字(新四十二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16年。 [4]伊強:《肩水金關漢簡綴合十五則》,《簡帛》第12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5]彭浩:《居延和肩水金關漢簡中的“獄計”文書》,《第七屆“出土文獻與法律史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長沙:湖南大學,2017年11月,第4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2月13日22:2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