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多措并举推动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使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注重从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环节发力,推动形成人人了解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生动局面。一是实施一批重点研究项目。中华文明探源等工程对中华文明起源和早期发展阶段进行了系统研究。考古中国、传统建筑技术、节日志、史诗百部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梳理阐发。推进古籍整理和影印出版。编纂《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等系列文化经典。三是发展壮大文化遗产研究工作机构。目前全国有文物科研机构122家,考古发掘资质单位80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四是积极组织宣传展示活动。举办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每年覆盖受众上亿人次。5年来,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32万场次,受众5.4亿人次。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节会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系统深入地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普及教育。推动优秀文化遗产内容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推进戏曲进校园。五是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文化遗产知识和信息。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等推出《中国诗词大会》《致我们正在消逝的文化印记》《我在故宫修文物》《中国巧姑娘之黄道婆》《粉墨宝贝》等一批深受欢迎的节目、栏目。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国有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超过四分之一。社会各界捐献文物、给予资助的热情不断高涨。相关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稳步壮大。 (七)积极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遗产交流合作,努力扩大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不断深化文化遗产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很多项目成为文明交流互鉴的亮丽名片。一是加强政府间交流互动。在文物领域,与50个国家签署双边协定或合作谅解备忘录。成功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丝绸之路”世界遗产。5年来,文物出境展览近300个、入境展览100多个。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与蒙古等国联合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与泰国、日本、英国开展交流。二是深化“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建设“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品牌活动。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援外工程,成为文化外交的新亮点。三是文化遗产对外展示传播渠道日益拓宽。我国已建成的35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512个孔子学院多次举办文化遗产主题活动。四是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更加密切。积极参加并承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会议,参与创立濒危文化遗产国际保护基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国设立了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五是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遗产领域交流增进了文化认同。故宫博物院支持香港筹建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等活动成功举办。 (八)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加大经费、人才、科技等方面保障力度,夯实文化遗产工作基础。一是不断增加财政投入。2013年以来,中央共安排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约656亿元,其中安排资金525.9亿元用于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中央级文博单位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安排130多亿元,用于支持地市级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各级地方政府也加大了投入。二是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目前相关本科专业点共有251个,在校生总数约3.6万人。许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也培养了传统艺术传承发展人才。实施了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和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和评估工作机制。分别建立了文物安全、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建立健全文化遗产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四是文化遗产科技工作进入新阶段。建立了文物保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了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文化部重点实验室。文物预防性保护科技取得进展,文物保护修复共性、关键技术填补部分行业空白,天空地一体化遥感考古等技术取得突破,技术标准群初步形成。 总体来说,文化遗产工作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一是坚持正确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二是坚持服务大局,自觉将文化遗产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动,主动服务中央重点工作和国家重大战略。三是坚持科学态度,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是坚持依法保护,完善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体系,推进贯彻落实。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六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保护利用方式方法,提升文化遗产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当前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具有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顶层设计,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我国经济持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家整体实力更加雄厚,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三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文化遗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新渠道、新手段。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推进,对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工业遗产等文物的安全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带来冲击,也对协调推进文化遗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多元多样,了解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愿更加强烈,享有蕴含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又具时代特征的优质文化产品的意愿更加强烈,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我国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大、种类多、分布广,保护任务非常繁重,浩繁的资源与有限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能力的矛盾依然突出。 与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相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文化遗产的梳理和研究阐发有待加强。非国有文物等文化遗产状况尚未摸清。文化遗产统计制度不够健全。对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还不够,对其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还不充分。二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遭受破坏严重。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破坏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文物遭受火灾、地震损害的危险依然存在。盗窃、盗掘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打击任务依然很重。另外,传统村落自然衰败现象严重。一些馆藏文物和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的保存条件有待改善。对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困难。由于自然和社会环境快速变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找不到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逐渐失去活力,面临消失危险。有的习俗失去传承发展空间,有的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四是文化遗产工作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有待加强。让文物和古籍资源“活”起来的水平有待提高,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办法还不够多。有的文博机构展陈质量不高。一些地方传统村落保护水平低。五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一些地方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不相适应。保障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科技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