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果园地的租金比率――1伊库土地4古尔大麦 枣椰树是古代两河流域最重要的果树,也是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古巴比伦人在种植大麦的同时也种植大量的椰枣园。《汉穆腊比法典》中有5个条款(第61-65条)是对于椰枣园的规定。《古巴比伦不动产经济文献》中有10多个契约是关于果园地的租赁契约。通过对这些契约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果园地的租金要比普通土地的租金高得多。一般熟地的比率汉穆腊比时期为1伊库土地1古尔大麦,阿米嚓杜喀时期为1伊库土地4/9古尔大麦,而果园地的租金比率一般为1伊库土地4古尔大麦。如: 60沙尔 土地。从拉马希手中,舒米尔采汀租下了它,用来作为果园丁的园地。在女观院的门口,他要按照1伊库土地4古尔大麦的比率,用沙马什的斗,用斗刮刀刮平,量出大麦。(证人略)日期:1月1日,叁苏伊鲁那第4年。[4](P55-56) 50沙尔土地。从贝勒提阿亚手中,马尔沙马什之子米沙荣那采尔租下了它,用来作为果园地。他在女观院的门口,要用沙马什的斗,按照1伊库土地4古尔大麦的比率称出大麦。(证人略)日期:汉穆腊比第42年。[2](P196-197) 果园地的租金比率有的稍高于或稍低于1伊库4古尔大麦, 但总体说来,果树园的标准租金比率为1伊库4古尔大麦。 (三)荒地(kankal)的租金比率 土地租赁契约中,也涉及了一些荒地的租赁契约。荒地出租多出现于古巴比伦后期,此时社会动荡,战乱较多,土地多荒芜。对于荒地的交租方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租金全免;二是前2年免交租金,在第3年交租金,租金的比率是1伊库土地1/5古尔大麦。 1、免交租金 开荒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并且刚刚开荒出来的土地收成很少,所以出租者往往对承租人免除租金。3年后,荒地变成了熟地,这时土地出租者收回土地,转而以熟地的标准向外出租。在《古巴比伦不动产经济文献》中多个土地租赁契约说明了这一情况。如: 6 伊库土地,位于图哈[蒙]。一面邻接拉马希的土地,另一面[邻接]埃瑞什提阿亚的土地。从里皮特辛之女伊勒塔尼手中,布耐耐阿比租下了这块地用来开荒,租期[为] 3年。它可以享用这块土地的收成(免交租金),然后离开此地。(证人略)日期:汉穆腊比第10年。[2](P43) 1伊库土地 。从巴波吞手中,阿达德埃瑞板租下了这块地用来开荒,租期为3年。他可以享用(此地的收成)3年(免交租金),然后离开。[5](P116-117) 2、前2年免交租金,第3年开始交租金,租金为1伊库土地1/5古尔大麦。 当一块熟地和一块荒地一起向外出租时,出租者对荒地不再全免租金,而是在第3年收取租金,但其租金要比熟地的租金少得多。熟地的租金一般为1伊库土地4/9古尔大麦,而荒地的租金为1伊库土地1/5古尔大麦。如: 3 伊库熟地,2 伊库荒地,共5伊库土地在希拉尼灌溉区。一面邻接阿胡瓦喀尔的土地,另一面邻接辛阿韩伊丁楠的土地,它是属于库布图姆之子伊丁马尔杜克的土地。从土地的主人库布图姆之子伊丁马尔杜克手中,马尔杜克那采尔之子瑞沙吞用租金租下了两块土地,用来耕种和开荒2年。在收获的季节,他要重新测量土地。在西帕尔城的港口,他要按照熟地1布尔8古尔(相当于1伊库4/9古尔)大麦,荒地1伊库1/5古尔大麦的比率用沙马什的斗量出大麦。对于荒地要进行开荒,对于熟地可直接使用。开荒2年后,在第3年里,他要交租金(直译:土地进入租金)。首付租金1舍凯勒银子被得到了。(证人略)日期:2月12日,阿米嚓杜喀第17年。[1](P93-94) 也有契约规定,承租荒地者从第1年起就开始交少量的租金,但这是个别情况。荒地的交租方式主要还是采取上述的两种方式。 (四)根据邻居的租金比率交租 除了上述的几种租金比率外,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交租方式:根据邻居的租金比率交纳租金。如: 1伊库土地位于大灌溉区,它的一个短边邻接辛阿黑丁楠的土地,另一个短边邻接伊里马黑的土地。。从[沙马什]那迪图女祭司辛[…]之女埃里埃瑞萨手中,普朱尔辛之子沙马什马吉租下了这块地,用来耕种。他将根据他的邻居(直译:他的右边和他的左边,原文为ki-ma i-mi-ti-šu ù šu-me-[li]-šu)称出大麦(作为租金)。[6](P94) 汉穆腊比时期的一个土地租赁契约,从反面证实了确实存在着一个参照邻居租金比率交租的方式。 9伊库土地,位于马奴灌溉区。从沙马什那迪图女祭司、辛伊什美阿尼之女穆那维尔吞手中,沙马什腊比之女因布沙租下了它,用来耕种。租金是“收成的1/3”,他不能参照左(邻)右(舍)的比率交租。(证人略)日期:2月14日,汉穆腊比第17年。[2](P91) 3伊库熟地,3伊库荒地,共6伊库土地,位于萨布拉灌溉区。他是属于马尔杜克那采尔之子“书吏”吉米勒马尔杜克的土地。从土地的主人“书吏”吉米勒马尔杜克手中,伊皮库安奴尼汀之子“法官”(di-kud)用租金租下了它,用来耕种和开荒2年。在收获的季节里,他要重新测量土地。对于3伊库熟地,根据他的邻居租金的比率(直译:他的左边和他的右边)(交租);对于3伊库荒地,按照1伊库土地1/5古尔大麦的比率(交租)。以下残缺……。[6](P107-108) 三、附加租金 附加租金是指那些租赁女祭司土地的承租人,在交纳正常的租金之外,还要替女祭司交纳一些宗教节日的贡品。 古巴比伦时期,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女观院 开始兴起,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女祭司阶层。她们和一般的妇女截然不同,她们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在经济领域内她们也是积极的参与者。这些女祭司大多来自很富有的家庭(有的甚至是国王的女儿),她们在进入女观院时往往带有大量的财富作嫁妆。 在做女祭司期间,她们购买大量的土地,然后把这些土地出租以收取租金,聚敛财富。在古巴比伦时期的370多个土地租赁契约中,女祭司在208个契约中作为出租人出现。 女祭司和女观院的管理人员对沙马什神庙负有一定的宗教义务,她们必须在宗教节日里,向神庙进献一定的贡品(piqittu)。古巴比伦时期的宗教节日非常多,主要包括新年节 、西帕尔城的沙马什节、那布如节(the nabrû ceremony)、对沙马什女祭司十分重要的“每年啤酒节(sēbut/sābut šattim )”等十多个节日[7](P202)。在宗教节日里,女祭司和神庙的管理者向神进贡的贡品一般包括大麦面粉(zíd)、肉(uzu)、啤酒(kaš)、面包(ninda)等等。由于肉、面包易于腐烂,这些贡品在庆祝节日的盛宴中被消耗掉,啤酒为盛宴的饮料。 女祭司们特别是那迪图 (lukur)女祭司,她们往往把向神进贡的义务转嫁给租赁她们土地和房屋的承租人。几乎在所有的那迪图女祭司出租土地的契约里,都规定了承租人除了交纳正常的租金外,还要负责在节日里替那迪图女祭司交纳贡品(piqittu)。在《古巴比伦不动产经济文献》中,共有200多个契约提到了承租人要在节日里,为那迪图女祭司提供贡品。如: 5 伊库土地,位于灌溉区内。从辛吉姆兰尼之女穆哈迪吞手中,沙马什穆巴里忒之子尼德那特辛租下这块地,用来耕种。他量出了1/2古尔大麦作为土地的租金。在3个节日里,他每次要提供10卡面粉和1块肉。日期:1月10日,汉穆腊比第35年。[2](P156-157) 7伊库熟地,在10 伊库面积的灌溉区内,它是属于沙马什那迪图女祭、瓦腊德伊里舒之女伊那萨埃尔舍特的土地。从土地的主人,沙马什纳第图女祭司、伊那萨埃尔舍特手中,“商人总监”乌图舒孟迪波用租金租下了这块田地,用来耕种,租期为1年。在收获的季节里,他要在女观院的门口,按照1布尔田8[古尔]的比率量出大麦作为租金。[…]x x[…]。在租金之中,1/2舍凯勒银子被得到了。在3个沙马什节日里,每次他还要提供20希拉啤酒40希拉面包和1块肉。(证人略)日期:5月15日,阿米嚓杜喀第4年。[1](P48-49) 四、结语 两河流域文明是一个高度发展的文明,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一直走在古代各文明的前列。在古苏美尔时期(前2800-2300),两河流域就出现了土地租赁这种生产关系的萌芽。经过阿卡德王朝(前2291-2150)和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前2111-2004)的培育,土地租赁这种先进的生产关系在古巴比伦时期获得了迅猛发展,主要表现为:租金的种类多样化,大麦、芝麻、芝麻油、面粉、面包、啤酒、肉等等实物都可以充当地租租金,同时货币地租开始出现;租金的比率也存在着多样的变化,熟地、荒地、果园地等不同土地类型的比率不同,同一土地类型的比率在不同的时期也有着不同的标准。 土地租赁是古代社会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生产关系,对土地租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有助于我们对当时社会形态的正确判断。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租赁活动已经非常发达,这一时期的土地租赁已经具备了封建社会下土地租赁活动的某些特征。早在50年代,老一辈学者童书业先生根据古巴比伦时期存在着大量的土地租赁活动,认为古巴比伦时期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是有一定道理的。古巴比伦时期已经出现了封建制生产关系的萌芽。 古巴比伦社会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典型的奴隶制社会。虽然土地租赁契约中,我们看不到奴隶的影子,但奴隶对土地的耕作等生产劳动的贡献或付出是不言而喻的。古巴比伦时期存在着大量的土地租赁活动,但这种生产关系还不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许多封建社会或现代社会中的商业活动也会存在于奴隶社会,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在奴隶社会中存在着一些和封建社会类似的生产关系就轻易的把一个古代东方的奴隶社会定义为封建社会。 参考文献: [1]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4: Post –Samsu-Iluna Ducuments[M]. Ghent, 1995. [2]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2: Documents from the Reign of Hammurabi[M]. Ghent, 1994. [3] 杨炽译.《汉穆拉比法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4]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3: Documents from the Reign of Samsu-Iluna[M]. Ghent, 1995. [5]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6: Documents from the Series 1902-10-11 (From Zabium to Ammi-Saduqa) [M].Ghent, 1997. [6]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5: Documents Without Date or with date lost[M].Ghent, 1996. [7] R.Harris. Ancient Sippar. A Demographic Study of an Old-Babylonian City (1894-1515 B.C) [M].Istanbul, 1975. Research on the Rent of the Field-Lease in Old Babylon Period LI Hai-feng (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Sou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 Abstract Owing to the lack of prime materials and the hindrance of ancient language, the research on the rent field-lease hasn’t got creationary achievement. This article has got some new points according to a lot of field-lease contracts belong to Old Babylon Period. The rent is not only barley. The sesame, the sesame oil, silver, bread, beer, meat and so on also serve as rent. The ratio of rent is also various. Not only are the rent of wasteland, cultivated land and orchard field different, but also the rent of same land is different in different period. The Field-least fully develops in Old Babylon. Key words:Old Babylon; field lease; contracts; rent 作者简介:李海峰(1976-) 男(汉族),山东费县人,西南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专业:亚述学。 联系方式: 重庆北碚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400715 E-mail: lihf1976@163.com Tel: 1389605085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