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吴宇虹先生惠寄大作) 古代两河流域是由军事民主制进入城邦文明的。虽然这里保存下来文献提到公民大会的不多,但是有关长老会的记载却是丰富的。证据表明两河流域的城邦起初是由军事首领“王”(苏美尔语lugal、阿卡德语sharrum)和各家族父长组成的长老会共同管理,公民大会也有一定权利,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因素比较明显。后来“王”的权力不断膨涨,长老会的地位日渐降低,但它们君主制下仍保存着相当权利和职能。 一、 早王朝至乌尔第三王朝时的长老会和公民大会(公元前2700-2000) 有关两河流域早期苏美尔城邦政治制度的文献很少。然而著名的苏美尔史诗《吉勒旮美什和阿旮》①讲到乌鲁克城邦的战和大事是由宗教及军事首领库拉波地方的“恩”(en)吉勒旮美什与本城的长老会以及公民大会共同决定的。该史诗的第一部分引译如下: 恩美巴腊格西之子阿旮的使团由基什到乌鲁克来见吉勒旮美什。吉勒旮美什面对他城邦的父亲们提出此事并请求建议说:“一口水井将枯竭,邦国的水井将枯竭,邦国的水池将枯竭,绳子提(水)的深井将枯竭,让我们不要向基什的公室低头!让我们用武器打击它!” 他城市的父亲们集会后回答吉勒旮美什说:“一口水井将枯竭..., 让我们向基什的公室低头!让我们不要用武器打击它!” 库拉波地方的“恩”吉勒旮美什是信任伊南娜女神的人,他没把他城市父亲们的话放在心上。吉勒旮美什,库拉波的恩,重新把此事提到他城市的壮丁面前并请求建议说:“一口水井将枯竭,全国的水井将枯竭....,你们不要向基什的公室低头,让我们用武器打击(它)!” 他城市的壮丁集合后回答吉勒旮美什的话说:“(我们)这些站着(战士),这些坐着的(长老),这些追随王子的(舍人),这些征收牲口税的(官吏),谁能有(像你这样的)精力!你们不要向基什的公室低头,让我们和武器打击它!乌鲁克出自诸神的工匠(之手)。埃安那是自天而降的宫殿,诸位大神做成它的结构。这耸立入云的高大城墙,这安奴(天神)树起的伟岸宅邸已委托给你,你是它的王和勇士。他(阿旮)面对安奴神宠爱的王公将畏缩,他将多么害怕的他的兀起。他们的军队将会变小,不久将会散尽。这些人不敢与你相持。” 那天,库拉波之恩吉勒旮美什的心情因(听了)他城邦壮丁们的话而欢欣,他的意气风发。 从以上引文可见乌鲁克存在两个公民集团。城市的“父亲”们当然指各家族的家长,他们组成长老会。苏美尔字GURUSH这里译作“壮丁”是指成年男性战士兼劳力,其社会地位低于长老们及工匠。在乌尔挖掘出一块埋葬战士的墓地,96座坟中一律埋葬着男性,绝大多数带有铜短剑、战斧或矛头等武器。除武器外,每人只随葬二件陶器, 有的戴有金银耳环等饰物,大多数拥有一具刻有雄狮扑杀牛羊图案的滚筒印②。这滚筒印可能是每个战士生前领取口粮的信物。这种滚筒印也发现在有人殉的三座王墓中。这些战士可能就是苏美尔文献中的GURUSH"古鲁什"阶级。王族有家族墓地,普通自由民只能葬在部落共同墓地。 乌鲁克的两个公民集团也反映在文学作品《吉勒旮美什史诗》中。吉勒旮美什在其友恩齐杜的葬礼上悲痛万分,请求从苏美尔各城前往地中海岸杉木林的所有商队在路上为恩齐杜哭泣,他请求普通自由民鲁克城全城的长老们为他哭泣。随后他请山区、草地的人们、树木、野兽、河流、乌鲁克的壮丁、佃农、工匠、牧人和牧人长、老人、神庙、妓女、妇女、兄弟等参加哭泣仪式。他向乌鲁克的全体壮丁及长老们哭喊:“听我说,壮丁们!听我说,乌鲁克的长老们!……” 这里看出长老是城中一主要的阶层,壮丁则为另一主要集团。在这个史诗的第十一块泥板中,大洪水中驾方舟、救物种、羽化成仙的舒如帕克王乌特那皮什(Ut-napishti)对吉勒旮美什讲诉了洪水的故事。在洪水即将来临前,这位苏美尔的“诺亚”向舒如帕克城的公民们及长老们请求让他离别城市。实际上,他开始秘密地建造逃难方舟,欺骗了城中的两个公民集团。 稍晚于吉勒旮美什时代的早王朝Ⅲ期和阿卡德时期,我们发现“长老”仍是一个重要的职称和头衔。一块出自埃什嫩那的阿卡德王那拉姆辛时的过嗣文书泥板记载了十五个城市长老(JCS 28 230),他们中有主神的总管,神庙书吏,行政长官,三个书吏,一建筑人,一哀乐书吏,二个管牛人,一个歌手,还有一名妇女。在十五人在场作证下,一女城市长老(可能是女祭司〕把一名妇女带回家中,作为自己的继承人。由于在契约、法律文件中证人多由长老充当,所以“公证人”一词和“长老们”通用。也许上述十五个证人不全是城市长老。在古巴比伦时期以后,“证人”和“长老”复数不一样,所以“证人们”和“长老们”可以区别了。 出土阿达波城的萨尔贡时期一泥板记载了高官的肉食品:国王享有羊一、鱼十蓝,王后享有羊一、鱼5篮,各庙方丈享鱼二篮,二使节(SUKKAL)、一个城市长老、一个书吏、一个判官、一个夫人的兄弟各享鱼一篮。 阿达波的一账单记录了木器分给阿达德神庙方丈和一位城市长老及下属人员。 第三块泥板提到一个人的名字叫“城市长老是(我)的王”(LUGAL-AB-BA-URU)。③ 这些记载显示了在古阿卡德时期城市长老们在各城的重要作用。 美国学者盖勒玻(I.J.Gelb) 讨论了古阿卡德时期(2371-2191 B.C)及之前的城市长老和证人(直译“老人”)并列举了这一时期所有提到城市长老或长老会的文献。④ 在叙利亚的埃波拉(Ebla)城址出土的文献中提到本城的长老和马瑞城的长老(MEE I 1663)。出土于苏萨城和基什城的文献中提到长老会下属有军尉(NU-BAND)和管事们(UGULA)。阿淑尔东面的旮苏尔(Gasur)城出土的文件也提到几位长老(HSS 10 34 ii及其它)。尼普尔城出土的文献提到长老们的俸禄田。“长老会的谷仓”、“埃兰的城市长老”、“某某城市长老”在埃什嫩那、阿达波以及其它城的泥板中多次被提到。长老会作城神的代理人反映在乌尔城中“月神辛的首席长老”(UET I 11)。拉旮什邦中的“南塞神的首席长老”(AB+ASH IGI Nanshe)可能是著名乌鲁卡吉那改革铭文中提到的西腊冉(Siraran)城中的首席长老, 因为南塞是西腊冉城的女主神。乌鲁卡基那在铭文中说他把西腊冉城的首席长老的份粮固定为(每天?)180块面包和一桶啤酒。盖勒玻指出“各种类型的寺庙、宫殿和家族的日常事务由长老会在内部进行管理"。 在乌尔第三王朝时,行政官员“城市之管事(UGULA URU)”级别上低于城市长老(AB-BA URU)。用尼普尔人卢旮勒阿吉达(Lugal-azida)的事业为例:他在阿马尔辛第六年的文件中的身份是“尼普尔之城市管事”,而在第九年的文件中已升为“尼普尔城市长老”(Limet,TSDU 12:2)。 一阿卡德王朝时的温马泥板记载了城内各级官员的口粮(Foster, Umma 18)。其中城市长老排在“持印者”之后为第二等级(一、二级口粮数残缺)。第三级是书吏(120块面包),以下各级是采购吏(80块)、大祭酒(48块)及仓吏、庭院传令使、寺庙管事、军尉、“长兄”(=工头?)等(各40块)、学者(16块)和祭酒(15、8 块)。 在马瑞的阿什塔尔庙的早王朝地层中发现了一个长老的石像(名叫Iti-Narim,FAOS 7 ,页8)。此长老像置于中以王为首的各位显贵的像中表明了其地位。马瑞的另一长老石像属于乌尔第三王朝末期(FAOS 7,页365)。同时期的一位马瑞总督的石像(FAOS 7,363)是献给“恩奇,大会的主”。海神恩奇是苏美尔主神之一。铭文显示了当时人认为,在众神的世界也存在地上世界的长老或公民大会,而智慧之神恩奇是大会主席之一。 一件写于乌尔第三王朝舒勒吉37年(公元前2058)的宁达腊神庙帐目记录了该庙人员292人(BM 12232, OPKF 11 52)。其中主管人员19名被称为长老们(AB-BA AB-BA)和(他们的)助手(SHESH-TAB-BA)。 他们包括方丈和其子、七位武士、文秘及其助手、司土及其助手、仓吏、SHARRABDU吏及其助手、一城市长老(“父亲”)及其助手、牛犁书吏。城市长老可能是神庙中的一位长老代表该庙当选为该城长老会的一员。从官员印文发现, 乌尔第三王朝基本行政官员“书吏”(DUB-SAR)有的持有长老头衔(Or. 15, 80)。 一份出自温马的大麦分配清单登记了舒勒吉36年该城众官吏所得配额(SET 243)。其中总督得到 120 kurru(1 kurru=2.5石), 第二是一商人(68 kurru),随后是一城市长老(21 kurru)。 一军尉得到(18 kurru)。低级人员一般仅得1 kurru, 长老及官员们的配额可能包括其同事及下属的口粮。 一个乌鲁克长老发出的分配令(TCS 1 264)证实了这时的长老对城市粮食的分配权及其与总督的关系。该公文仅有一句话:“读给乌尔萨旮,让他把八石(kurru)的大麦交给达达!” 发信人的印章盖在泥板上: 乌尔辛是乌鲁克和杜姆如城的总督:乌尔恩齐, 城市之长老, 是你的仆人。 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各地的进贡的牛羊集中于尼普尔附近的普兹瑞什达干(现代Drehem), 由此再向各地的神庙、王室及各级官吏分发。在此地出土的大批帐目泥板中有几块记载了一些位于底格里斯中游东岸地区的边疆城市的长老和部民(EREN)的贡牲。由于内地各大城的贡牲都由总督、方丈、主持、军尉及其他一些城区首领进献,我们可以推出这些偏远城市的没有总督,长老会和部民会是最高权利机构。在这一时期大批保持军事民主制的阿摩利部落迁移到两河流域北部及边缘地区并逐渐渗入南部苏美尔阿卡德地区, 苏美尔人为首的乌尔王朝因此而衰弱。同时胡瑞安人部落出现于底格里斯河东岸各地并占主导地位。此时这些由长老会和部民会领导的部落处于建立国家的初期阶段,尚无王制。这些部落在两河文明的熏陶下迅速进入阶级社会,其军事首脑的权利变的强大而成为王。古巴比伦时的拉尔萨王瓦腊德辛和瑞姆辛兄弟是由埃木特巴勒部落入主拉尔萨城的,他们父亲的头衔是长老式的:“埃木特巴勒之父”。文献中记载向乌尔进贡牲的部民的城市有图图波(AUCT II, 278)、阿淑尔(PDT II 811)、拉皮库(Rapiqi牛5, 羊129, 山羊135, BIN 3 139; 羊100,山羊40,PDT II 959)、伊舒姆(Ishum牛1, 羊26,BIN 3 139, 山羊 23, PDT II 959)等等。由长老会向乌尔进贡牲的城市有图图波(Tutub牛[1], 羊[8], 山羊[2],ASJ 3 68)、马什干卡拉图(Mashkankallatum 牛 1, 羊8, 山羊2,ASJ 3 68)、伊西姆舒辛(Ishim-SuSin 牺牛1,肥羊10, AUCT III 188)等等。 二、埃波拉城邦的贵族共和制向君主制演变 (公元前2500 ) 和乌鲁克一样,叙利亚中部城邦埃波拉城的首脑也称作‘恩’(en)。同时,埃波拉城中还有约十四位称为“王”(lugal 直译“大人”)的重要人物,他们是部落的酋长和长老会召集人,有的是法官。在两河流域,宗教为主要功能的古衔“恩”后来弱化为最高祭祀的头衔,而“王”(lugal)却强化为城邦元首的专用头衔。但lugal 的初义“大人,主人”在契约和法律文书中仍被使用:奴隶或其它财产的主人称为lugal。雅格布森(T. Jacobsen)提出一个假设:公民大会选举恩作为首领处理内部事物而选举lugal作为战时指挥。lugal的权力逐渐扩大而形成一个凌驾于长老和公民大会之上宫廷集团。⑤ 有趣的是埃波拉的邻邦、曾为霸主的马瑞城邦以征伐闻名,其首脑经常称王但也称恩。埃波拉的恩的地位似乎不很突出。没有发现以他们名义写的铭文,也没有用他们的名或事命年。他们执政时各有一副手称为“财务大人”(lugal sa-zaxki), 由于副王的地位很突出,城邦内可能形成两执政制度。据意大利学者波提那托(Pettinato)⑥,埃波拉有五位首脑(恩),在成为“恩”之前都是十四个“王”的一个。其中头三位首脑可能由选举产生,均由王位升为恩位,因为他们每位任期都是七年。第四位埃波瑞乌 (Ebrium),有四个任期,形成28年独裁任期并传位给其子。可以说终身居位并传子的王制此时才形成。其子伊比西皮什(Ibbi-Sipish)在位十七年。这两个君主都任命自己的儿子为副王。这样由各个家族轮流执政的王权转到一个家族手中。 三、 古巴比伦时期的长老会的职权(公元前2000-1600〕 1、长老会的司法权 古巴比伦时期的文献证明,城市长老会的一个主要职能是执掌司法权。《芝加哥亚述辞典》shibu 词条中收集的例证摘要如下: “某某对某某有民事要求,他们来到法官们和城市长老们所在处。” “城市长老会拿走了我一半的田地并给予它人。让城市长老会取回他们剥夺的田地,让他们把地还给我!” “让城市长老会和老公民站在城市徽标之下判定(此案真相)!” “狄勒巴特城的长老们为他裁定田地。” “某城长老会调查我的案情。” “我为他召集了20个城市长老并把他的案子提交他们。” “某某和狄勒巴特的长老判决他们的案子。” 《古巴比伦书信》(AbB)第九卷268号信是一封由法官们写给拉里亚城市长和长老们的信。法官们要求市长和长老会派人押送某人所控诉犯有巫术罪的儿媳和岳母。该信翻译如下: 请读给拉里亚的市长及该城的长老会!法官们在说话: 伊里伊丁那在我们面前起诉如下:“我给了我儿子们30石大麦(让他们)去耕种一块地,然而他们自己吃光了大麦(种子及口粮)。后来他们把这块地给了一个佃农(种)而这个佃农轻视我。我去见了市长和城市长老会并把此事在他们面前起诉了。我儿子当着市长和城市长老们的面回复了我。我说:‘我要让人拘捕你的妻子和岳母,你的女巫们。'....”...与此信同时,我们的另一泥板前往你们处。押送他的妻子乌尔舒布拉和他的岳母到这里!让我们根据国王的法令对他们宣布判决! 一块来自地亚拉地区耐瑞波图的法庭记录泥板(UCP 10,107)记载了对一个盗窃案的判决,其中一段写道:“某某对城市和长老会(承认)说:‘我是贼。’根据法庭(判断)以及当场拿获他手中的脏物,城市和长老会在神辛的标志及神伊沙尔吉狄苏的标志旁公正地把他给予失主”。 有些文件提到城市的市长和长老会共同处理司法和其它事务。例如:“按照某某,市长(rabianu)以及某某、某某等城市之长老们的决定,某地(被我)从某某手中买到。” 然而在汉穆拉比统一巴比伦尼亚后,王权不断增大。在强有力的王权直接统治下,各城长老会的作用越来越小。美国学者哈里斯 (R. Harris)提到在汉穆拉比和其子沙姆苏伊鲁那统治时西帕尔的长老会有权出卖城内无主田地(VS 13, 20)、重新分配士兵的份地(CT 6, 27 b)以及分发口粮给挖渠工人。以后阿比埃苏赫为王时,长老会这些职能转让给国王在西帕尔的代理机构“商人区(会)”(karum, CT 8 27 b)。⑦ “商人区”原意为口岸,是各邦区划给外邦商人团体在本地的驻在地区。商人区由外邦商人组织自己管理,其管理议事会也称为“商人区(会)”。他们与所在城邦的当局是合作互利的关系。西帕尔城“商人区”是指由巴比伦来的商人们所控制的商区。这些人一般都替巴比伦国王办理商务并逐渐转变为国王的代理人而插手所在城一些与商务无直接关系的行政及司法事务。 《卢浮宫楔文板》卷7(Thurau-Dangin)40号泥板是一封由汉穆拉比王(1792-1750)写给拉尔萨城负责土地的行政长官沙马什哈兹尔的命令。国王说根据某人的上诉,沙马什哈兹尔、城市(=城神)和长老会联席作出的剥夺其地产的判决是不正确的,应将地还给原主。如原判尚未执行,沙马什哈兹尔及其副手、城市和长老会应将城神的武器(标志)带到该争议的地中,在神面前正式宣布,该地产属于其原有的主人。“城市”是属于城神的,城神(在拉尔萨是太阳神)的标志是城市权威的象征。因此,这里联席会议中的“城市”一方可能是由祭司充任,他手持神的“武器”(这里可能是太阳神的标志:光芒四射的金圆盘)监视城市的行政长官和长老会公正执行司法职能。 《卢浮宫楔文板》卷18(Dossin)90号是一封由一官员(市长?)、“城市”和长老会共同写给一位拉尔萨官员的信。信中说:一个奴隶因犯罪被抓获;在“城市”审问他的时候,他供出一名同伙,否认另一嫌疑人。城市和长老们请求该官员解除对无辜者的怀疑。 《卢浮宫楔文板》卷17之 76号泥板是国王山苏伊鲁那(1749-1712)写给一位官员的信。国王在信中说他已下达了解负令,免去农民(ENSI)欠税,打碎士兵和苦力们的债契泥板,在全国建立了德政。他告戒该官员任何人不得在其辖区内向士兵和苦力们家庭追索债款,并命令该官员和他辖区的全体长老到王宫来会见他,可能讨论执行解负令的问题。 《大英博物馆楔文板》(CT)卷6 第27 b号泥板记载了长老会分配公民份地的职能。写信人从城市分到一份士兵份地并享用了30年。但当该人在西帕尔服役时,城市的长老会没收了他份田的一半并分给某一公民。写信人向收信人(可能是国王汉穆拉比)上诉,请求“这位马尔都克为实施公正而降生”的人向城市长老发令,收回给别人的那一半,使其物归原主。 《卢浮宫楔形文板》卷 1, 33号泥板提到市长和长老会管理城市农田的收割和储运事务。 在伊辛、拉尔萨时期,有一种可能是供书吏和法官学习用的案例泥板。这些从尼普尔出土的泥板都提到尼普尔城的法律案子是由"尼普尔会议"或其简称"会议"(puhrum)审理的。根据其他文献看,“尼普尔会议”也许不是公民大会而是长老会。一个案件泥板发表在《美国东方协会杂志》(JAOS 86, 359)上, 这是关于某自由民的女仆被另一自由人强奸的案子。这泥板记载道:女仆的主人某某向尼普尔的会议提出控告, 他说:“某某抓住了我的女仆,把她带入一个店亭并奸污了她。”(被告人)某某面对法官说:“我没占有他的女仆,我没有奸污她。”(原告)的证人们出席证实此事。尼普尔的会议作出了判决。由于他控诉他没得到主人批准就奸污了该女仆,会议命令某某应付给她的主人某某半斤白银。另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个男人控诉他的妻子与他人通奸(HUCA 40-41, 34)。泥板记载说:一丈夫抓住他妻子和一个男人后把她送到(城市)会议。会议宣判:“因男人在她身上被捉住, [她将失去]她的离婚银。她将被处以髡刑,鼻上穿箭。以王命绕城一周示众, 这是一件国王判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