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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文化的发展与宋代士林风气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历史学专业研究生基础课 郭学信 参加讨论

          摘要:在宋代商业经济和由此崛起的商业文化的直接影响下,宋代士林风气发生了一种明显的变化,即从“君子谋道不谋食”的主流意识形态中,衍生出对世俗人生的关注和体验:重商拜金,崇尚奢华,蓄养歌妓成风,“士志于道”的高雅人生信仰已部分地被世俗享乐人生所替代。宋代文人士大夫生存样态的变化,折射出商业文化对“人欲”肯定和张扬的价值观,已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着文人士大夫的心态和行为。
    关键词:宋代;商业经济;商业文化;士林风气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业经济空前发展的一个时期,虽然当时主导性的经济仍然是自然经济,空前发达的商业经济亦没能摆脱中国传统的历史阴影,但由此崛起的商业文化却对宋代居民的社会生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并导致整个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的转向。在宋代商业文化的直接作用下,宋代整个士林风气也发生了一种明显的变化,即从“君子谋道不谋食”的主流意识形态中,衍生出对世俗人生的关注和体验。关于商品经济对宋代社会风气的影响,学界已有论述,而对于商业文化发展给宋代士林风气带来的影响,却少有系统的阐释。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做一探析,以期从一个侧面反映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风貌,以及转型时期的宋代社会文化面貌。
    一
    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角度进行纵向考察,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态势。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峰:春秋战国时期,商品经济迎来了它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发展高峰,经秦进入西汉,商品经济始终保持旺盛势头。东汉至魏晋南北朝,由于连续不断的战乱,使商品经济急遽衰退。进入唐宋,特别是宋朝,随着生产力的又一次大发展,商品经济步入了第二个发展高峰。然而到了元代,由于蒙元入侵所造成的影响,唐宋发达的商品经济曾一度发展迟滞。进入明代,商品经济又一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形成了第三个发展高峰[1]。在这三次商品经济发展高峰时期,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无疑是引人注目的,虽然当时主导性的经济仍然是自然经济,但商品经济无疑呈现出划时代的历史发展,以至于有的学者认为宋代发生了“商业革命”[2](P400),发生了“市场结构与城市化的中世纪革命”[3]。有些学者甚至断言,由于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宋代已经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
    宋代商品经济的繁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商业活动日益活跃。受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驱动,“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4](卷24),社会各阶层都来经商,出现了“贱稼穑,贵游食,皆欲货耒耜而买舟车,弃南亩而趋九市……贾区伙于白社,力田鲜于驵侩”[5](卷13)的社会习俗。2、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宋代物质资料生产已突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用品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广泛。此时的商品经济不再像过去那样主要服务于地主、贵族和官僚的统治及奢侈享乐的需要,而转向以供应城镇居民所需的生活日用品为主。因此,宋代的商品种类繁多,从粮食、茶叶、蔬菜、水果、油、盐、丝、麻等农副产品,到瓷器、丝织品、车船等手工业制造品,皆成为投放市场上的商品,城镇居民已成为商品市场上的重要消费者。3、商税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宋代商业经济的空前发展,商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上自大中城市,下至星罗棋布的镇市,直至草市、墟市,宋政府都设立了专征商税的税务机构,商税收入成为国家重要财源之一。史称宋代“州郡财计,除民租之外,全赖商税”[6](《食货》17之14),其中,仅海外贸易一项的收入,宋高宗时即认为“胜取之于民”[7](卷116)。
    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宋代城市的性质和风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宋代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区域的行政中心,在行政管理方面长期实行坊市分离制度,将作为商业贸易区的“市”与作为居民居住区的“坊”分隔开来。当时城市以大街为界,划分为若干个坊、市,每个坊、市四周围以高墙环绕,组成一个个封闭的单元。当时在坊是不能开设店铺的,甚至不能随意临街开门。这一时期城市的商业活动和店肆都限制在市内,且入市交易的时间仅限于白天,除朝廷特许的情况下,夜晚禁绝一切商业活动。与宋代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繁荣相适应,宋代以前坊、市分离的城市格局,在经过唐末、五代和宋初的发展后逐渐被打破。自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起,东京开封的商业活动便出现民众侵街的现象,以后临街摆摊、坊中开铺的现象屡屡发生。宋仁宗登基之后,面对屡禁不止的侵街现象,干脆下令允许居民临街开设邸店,封闭式的坊市制度遂告崩溃,而代之以住宅和店肆相混合的坊市合一形式。
    坊市制度破坏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者可以在城内随处设置店肆,与住宅区相互交错,甚至连普通市民居住的胡同、小巷也面街开放:“自大街至诸小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即无空虚之屋,每日凌晨,两街巷门上行百市,买卖热闹”[8](卷13)。从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和吴自牧《梦粱录》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汴京和临安城中无论是繁华的大街还是偏僻的小巷,都是店铺林立,酒楼茶肆沿街设立,市场交易区与居民居住区混而为一,以往坊市遗迹已荡然无存。如北宋的汴京,随处都有商铺、邸店、酒楼、茶肆、食店,大小铺席,鳞次栉比,就连宫城南门宣德楼南面御街两边的御廊也允许“市人买卖于其间”[9](卷2)。从“御街一直南去,过州桥,两边皆居民。街东牛家、炭张家酒店,次则王楼山洞梅花包子、李家香铺、曹婆婆肉饼、李四分茶”。州桥南去直至东雀门,沿街也是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店铺,商业交易十分繁盛。宋代商品经的发展,不仅打破了商品交易地域的限制,而且突破了以往坊市制度下对市场时间的限制,出现了夜市和早市。夜市至三更结束,“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8](卷13)。对此不乏文献记载。如汴京马行街一带“都城之夜市,酒楼极繁华处也”,“人物嘈杂,灯火照天,每至四鼓罢”,“烧灯尤壮观”[10](卷4)。汴京“自州桥南去”,“直至津桥须脑子肉止,谓之杂嚼,直至三更”[9](卷3)。而一些酒楼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9](卷2)进行营业。在潘楼街,“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袜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9](卷2)。临安的夜市更为兴盛,“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面食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金吾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有的夜市不受气候影响,“虽大雨雪,也有夜市盘卖”[8](卷13)。坊市合一及夜市和早市的兴盛,不仅意味着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荣,而且意味着近代城市雏形已经出现。
    宋代社会商品经济的繁荣,城市面貌的变化,使各种带有商品化色彩的服务业、消费业和娱乐业日益兴盛起来。有学者指出,“古代社会早期的各种文化与娱乐活动,通常主要是作为特权享受,而不是通过市场来扩展的,一般不发生交易行为”[11]。然而进入宋代以后,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加之整个社会奢靡之风的兴盛,人们的商品意识也在迅速增长,各种带有商品化色彩的服务业和娱乐业相当普遍,有了很大的发展。这首先表现在娼妓业的发达,整个两宋时期,无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地方市镇,都是妓馆林立,官妓、私妓并存,歌妓舞女云集。如《东京梦华录》记载京城开封朱雀门外街上有状元楼,有住家,“余皆妓馆”;在开封,凡大的“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槽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一般酒店则有“下等妓女,不呼自来,筵前歌唱,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9](卷2)。《武林旧事·歌馆》则记载,平康诸坊“皆群花所聚之地。外此诸处茶肆,清乐茶坊”,“莫不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荡心目”。与以前相比,宋代的官妓已经商业化,私营娼妓业也和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一起,街市化、市场化,而不再局限于个别地区[12]。宋代娼妓业的发达,又刺激了饮食、娱乐、文化等商业性消费市场的畸形繁荣。在宋代,人们开设的饭馆、酒楼、茶肆等饮食店铺和瓦舍勾栏、歌楼等商业性的文化娱乐场所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范围广,不仅那些繁华城市的酒楼、茶肆密布,瓦舍、歌楼遍地,就是地处农村腹地的市镇也是如此,辛弃疾《鹧鸪天》中所说的“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以及《乌青镇志》卷四中所记载的乌青镇波斯港南瓦子“楼八间,周遭栏楯,夜点红纱栀子灯,鼓乐歌笑至三更乃罢”,反映的就是地处农村腹地酒店经营和文化娱乐繁盛的情况。
    二
    宋代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居民消费量的扩大,各种带有商品化色彩的服务业、消费业和娱乐业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城乡市场和居民生活,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而且颇有诱惑力地吸引了文人士大夫们对人伦日用和世俗人生的关注,为广大文人士大夫生活态度和审美态度的世俗化提供了肥沃的发展土壤,使整个士林风气发生了变化。
    (一)追商逐利
    伴随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地位的增强,传统重本抑末的经济观念在宋代文人士大夫身上发生了动摇。就宋代来看,文人士大夫已经普遍意识到“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13](卷98),商业不再被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末业”,而视商业同农业一样,都是“百姓之本业”[14](卷37)。于是主张发展商业与商人共利的思想普遍兴起,“子欲富矣,何用为富?农不若工,工不若贾”[15](卷1)的观念也因此流行开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经商活动,而不再以经商为耻。尽管他们其中许多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犹豫和彷徨,但是面对经商给人们所带来的巨大商业利润,他们也纷纷加入了经商的行列之中,掀起了一股经商逐利的浪潮,士商渗透的现象日渐突出。
    在宋代士林的经商队伍中,那些已经入仕的士人经商最为普遍。北宋建国之初,在“视官制禄,所以养贤官”的厚禄养贤政策下,大部分士大夫还以经商为耻。但时隔不久,士大夫们便纷纷涉足商界,皆以货殖是逐,掀起了一股经商逐利的狂潮。当时“官大者”则“交赂遗,营赀产”;“官小者”则“贩鬻乞丐,无所不为”[16](卷39),从而形成了“专以商贩为急务”[17](卷33)的状态。虽然宋政府不断采取措施打击官员兴贩牟利行为,然而终宋一代,士大夫经商逐利的势头有增无减,有的甚至达到十分猖獗的程度。如宰相沈该“顷在蜀部买贱贵卖,舟车络绎,不舍昼夜”,蜀人因此“不以官名之,但曰‘沈本’,盖方言以商贾为本也”[7](卷128)。宁宗时,万里长江之上,“巨艘西下,舳舻相衔,捆载客货,安然如山,问之无非士大夫之舟也”[6](《食货》18之25)。在宋代士大夫的经商队伍中,有借公差之便经营商业者:神宗朝京东、河北路提举盐税王伯瑜,利用进京和巡视各地机会,“贩京东、河北帛入京师,复以京师帛贾于滨、棣(州)间,往往与公人,秤子交市”[18](卷247)。有利用吏卒营商者:王安礼知青州时,“买丝勒机户织造花隔织等匹物,妄作名目,差役兵般担,偷慢一路商税上京货卖,赢掠厚利”[18](卷449);仁宗朝转运使孙沔,在并州时“私设使吏卒,往来青州、麟州市卖纱、绢、绵、纸、药物”[17](《孙沔传》)。有假借公款经商谋利者:蔡州知州张白,“假贷官钱居籴粟麦以射利”[18](卷22);真宗时枢密直学士给事中边肃“以公钱贸易规利”[18](卷77)。还有的以官物作为商品进行经营:太宗时“榷务之吏盗官茶贩鬻”,池盐盐监官“盗官盐贩鬻规利”[18](卷18),一姓任的官吏由于“窃盗官物受纳货赂”遭司马光等人弹劾放逐后,于“街市鬻贩规利”,成为“产业甲于京师”的东京富户[18](卷202)。更多的则是利用特权和职务之便逃避商税以谋暴利。如宁宗时,士大夫往往联舟经商,“经由场务,曲为覆护免税”,致使长江沿岸商税“较之往年,所收十不及四五”[6](《食货》18之25)。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下,一些求学的士子们亦未能脱俗,尽管他们其中的许多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犹豫和彷徨,但面对全社会普遍的经商浪潮,他们也不再愿意皓首穷经,于是纷纷放下读书人体面的架子,在读书习文的同时,也操起了经商治生的行当。如江淮地区的“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17](卷182《食货志》)。 四川地区的士子们,在赴京赶考之际亦不忘经商:“蜀士嗜利,多引商货押船,致留滞关津”[17](卷156《选举志》),致使连进京赶考的日期也给耽搁了。有的士子“得一青衿,便为止境,养习商贾事”[19],而有的士人干脆 “捐弃笔砚,为商贾之事”[20(支丁卷4)],出现了弃学从商的现象。如章望之“汲汲以营衣食,不自悔,人劝之仕,不应也”[17](《章望之传》);士人黄安道“治诗,累试不第,议欲罢举为商。往来京洛、关陕间,小有所嬴,逐利之心遂固。方自京赍货且西,适诏科下,乡人在都者交责之曰:君养亲忍不自克,而为商贾乎?”[20](《丁志卷》16);士人王猎,“累应进士不第,乃治生积钱”[17](《王猎传》)。 求利的诱惑已使儒雅的士子们斯文扫地,君子谋道不谋食的面具已被撕裂。
    (二)拜金主义盛行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意识的滋长,使金钱的魅力大增,“有钱可使鬼,无钱鬼揶揄”[21](《书怀示友十首》)、“济世良法,唯借青蚨(指钱)”[22](卷10)等诸如此类的谚语、俗语,便是时人对金钱力量的形象概括。在金钱势力的诱惑下,宋代文人士大夫的人生价值观念也受到了猛烈的冲击,拜金主义开始蔓延、泛滥,出现了追逐钱财的现象。宋初名将曹彬所说的“好官亦不过多得钱尔”[17](《曹彬传》),在一定程度上便反映了宋代文人士大夫的普遍心态。为了获取金钱,满足日益膨胀的私欲,他们在“为吏而商”的同时,还把职权变成谋取暴利的手段,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上至公府省寺,诸路监司,州县乡村,仓场库务之使,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凡有毫厘之事,关其手者,非赂遗则不行”[23](卷10)。《宋会要·职官》还记载了南宋宁宗朝路一级监司贿赂公行的情形:“分布四出,唯利是图,馈遗既足,他皆不问,曰下马钱,曰发路钱,曰折送钱,曰特送钱,批胜既足,则又有夫脚钱……又有意外无厌之需,稍不满欲,多端罗织。”受经济利益驱动,宋代文人士大夫还把婚姻当成了一种获取金钱的手段和方式,只要对方有钱财,就可以抛开自己的身份、地位,而与之联姻。对此,司马光在《司马氏书仪·婚仪上》中这样揭露道:“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他痛心疾首地指出:“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有关宋代文人士大夫婚姻论财的例子不乏记载。如仁宗朝吏部侍郎孙祖德“娶富人妻,以规有其财”[17](《孙祖德传》);哲宗绍圣年间,许州阳翟县豪民盖渐,家资累巨万计,女三人,“有朝士之无耻者,利其财,纳其仲为子妇”[6](《刑法》3之45)。就连理学大师朱熹家中,“男女婚嫁”,亦“必择富民,以利其奁聘之多”[24]。而有些士大夫为了贪图资财,还不惜娶有钱财的寡妇为妻。如神宗时,士大夫刘宗古“规孀妇李财产,与同居”[18](卷291);嘉定年间,福建提举司干官叶嗣立“娶海盐蔡家寡妇常氏,席卷其家财”[6](《职官》)。真宗时,宰相向敏宗、张齐贤为了争娶一个有钱的寡妇,闹得不可开交,直至惊动皇帝。在金钱势力的影响下,那些登科进士“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因此,“市井驵侩,出捐千金”,士人们便“贸贸而来,安以就之”[25]《卷61》,出现了新科进士卖婚的现象。由于进士卖婚,索取“系捉钱”,那些买婚的富豪们也只能“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26](卷1)。在金钱面前,士大夫文人丧失了应有的节操,成了金钱的俘虏。对于这种“亏损名节”的进士卖婚行为,丁骘在《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的奏疏中,曾力请朝廷严行查办,“如有似此之人,以典法从事”[25],但是此风仍是屡禁不绝。金钱的诱惑使文人士大夫“戕贼于私欲之途,良心熏染于贪浊之习,滔滔流荡,无所底止,其间能自拔于颓波之中者,盖不可以多数矣”[27](卷17)。虽然宋政府不断加强立法活动,严惩这种“廉耻道丧”的求利之徒,然而受经济利益驱动,当时已是“人情嗜利,虽重为赏罚,亦不能禁”[28](卷41)。对此,游酢在《论士风》一文中这样痛切指出:“天下之患,莫大于士大夫无耻。士大夫至于无耻,则见利而已,不复知有他,如入市而攫金,不复见有人也!”[25](卷61)
    (三)诗酒宴乐,生活奢华
    宋代商品经济的繁盛,城市经济的发展,丰富了宋人的物质生活,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在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后开始过分追求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从而导致了整个社会奢靡风气的盛行和“淫侈”欲望的进一步膨胀。
    受时代风气影响,整个宋代士林普遍表现出生活奢靡的风尚,“以奢侈相高,争华竞靡”[29](《奢汰》)。宋人是这样概括当时文人士大夫奢靡风气的:“承平既久,而侈靡成风也”,“公卿大夫之家,妇人首饰,动至数万,燕豆之设,备极珍羞,其侈汰如此”[30](卷60);“宫室高华,僭侈无度,昔尝禁矣,今僭拟之习,连甍而相望也”[31](卷1)。可以说,宋代文人士大夫在“第宅园圃,服食器用”等方面,皆表现出一种“以豪华相尚,以俭陋相訾。愈厌而好新,月异而岁殊”[23](卷23)的奢华风气。这里不妨以衣、食、住为例说明。在服饰方面,现实生活中,文人士大夫之家“狃于豪贵之习,服用华侈”的现象十分突出,当时“士夫一领之费,至靡十金之产,不惟素官为之,而初仕亦效其尤矣”[31](卷1)。为了追求服饰上的绚丽多姿,宋时一种加入金线编织的、被称为“销金”的丝织品,在文人士大夫中十分流行,以至于度宗时下诏自宫廷至臣庶之家严禁以珠翠销金为首饰服用。在饮食上,宋代文人士大夫更是表现出黜俭崇奢和精致的特点。如吕蒙正喜食鸡舌汤,每朝必用,以至鸡毛在后花园堆积如山[32](卷4)。李纲“每宴客设馔,必至百品,遇出,则厨传数十担”[32](卷14)。“韩玉汝丞相喜事口腹,每食必殚极精侈。性嗜鸽,必白者而后食,或以他色者给之,辄能辨”[33](卷10)。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一文中,也向我们传达出宋代文人士大夫在饮食上追求精致奢华的一个侧面。他说:宋仁宗时,文人士大夫家宴饮宾客,“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数月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靡者盖鲜矣”。在宅第园池上,宋代文人士大夫也极尽豪华,“所居殿宇梁栋帘箔,尽饰以珠,穷极奢丽”,如贾似道宅第园池“营度之巧,犹以为未也。则隧地通道,杭以石梁。旁透湖滨,架百余楹。飞楼层台,凉亭燠馆。花卉精妙,金翠陆离”[29](《奢汰》)。
    这种奢靡之风表现在审美趣味上,就是整个文士集团以妓乐为纽带的燕集活动十分盛行。当时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嬉游宴赏,弥日继夕”[34](卷9)。其中的典型代表如晏殊,史载其“未尝一日不宴饮,每有嘉客必留……亦必以歌乐相佐,谈笑杂出”[35]。仁宗时翰林学士宋祁好客,“令饮于广厦中,外设重幕,内列宝炬,歌舞相继,坐客忘疲,但觉漏长,启幕视之已是二昼,名曰不晓天”[32](卷7)。由于文人士大夫宴饮成风,以至当时的酒楼、茶坊成为文人士大夫经常流连、游荡之地。不仅如此,宋代文人士大夫每逢宴饮或招待客人时,无论是公宴还是私宴,都有歌妓出现,由她们歌舞娱宾、待宴佐觞。据《古今图书集成·艺术典》记载,宋代文人士大夫在官府“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的风气极为盛行。北宋钱惟演留守西京洛阳时,“每宴客,命厅籍(官妓)分行刬袜,步于莎上,传唱《踏莎行》”[36](卷11)。吴仲广知四川绵州时,“开宴”延请上司,也是“倡优毕集”[20](支戊卷9)。有的公宴场面非常大,仅歌妓就有上百人。如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河北安抚使李允则设宴招待寇准,宴会上的歌妓多达“百数十人”,连一向豪奢的寇准也大为惊叹[18](卷73)。宋代士大夫公宴少不了歌舞妓女侍侯,其私宴更是如此。如《东轩笔录》卷七载:王韶以礼部侍郎知鄂州,“一日宴客,出家妓奏乐,入夜席,客张绩沉醉,挽家妓不前,遽将拥之。家妓泣诉于韶,坐客皆失色。韶徐曰:‘此出尔曹以娱宾,而乃令宾客失欢。’命取大杯罚家妓,即而容色不动,谈笑如故”。以歌妓待宴佐觞的典型要数南宋左司郎官张镃。据《齐东野语》卷二十记载,侍郎王简卿曾赴张镃举行的“牡丹宴会”,“众宾既集,一堂寂无所有”,“(张)命卷帘,则异香自内出,郁然满座。群伎以酒肴丝竹次第而至。别有名姬十辈皆衣白”,“一伎执板奏歌侑觞,歌罢乐作乃退。复垂帘谈论自如。良久香起,卷帘如前。别十姬易服与花而出”,“如是十杯,衣与花凡十易。所讴者皆前辈牡丹名词。酒竟,姬侍无虑百数十人。列行送客,烛光香雾,歌吹杂作,客皆恍然如仙游也”。宋代士大夫的奢华生活由此可见一斑。
    宋代士大夫诗酒宴乐、娱情适性的审美趣味,与当时畸形繁荣的市井歌妓业相联系,使耽恋歌儿舞女、蓄养歌妓成为宋代文人士大夫之中一种具有时代特征的生活时尚。据史料记载,“两府(中书省和枢密院)、两制(翰林学士和知制诰)家内各有歌舞,官职稍如意,往往增置不已”[32](卷1)。何止朝廷大臣乐于蓄养歌舞妓女,刚入仕或没有入仕的普通士人也是“学舍燕集必点妓”[37](后集《学舍燕集》),一味追求声色之乐。据载,开封城里的众多妓馆,“众谓江东士人多好游蔡河岸妓家”[9](卷3)。《西湖游览志》卷十三也称,当时临安的许多妓院,“往往学舍士夫所据,外人未易登也”。有的士子日夜“点华灯拥歌妓醉饮”,还声称当年在州学内吃齑煮饭正是为了今日声色之乐[32](卷7)。有的士子更是放荡不羁,“凡遇妓则跪之”,“口称小人,食猥妓残杯余炙”[37](《别集上》),对声色之欲的追求达到扭曲的地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讲,狎妓蓄妓已构成为宋代文人士大夫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时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视为一种审美境界。因此,两宋时期,文人士大夫狎妓蓄妓,很少有人非议。相反,如果有人无此嗜好,反而会遭到指责,称其“诡诈不通”[38](卷8)。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社会生活日渐丰富多彩,人欲也日益膨胀:重商拜金,崇尚奢华,蓄养歌妓成风。这说明,在商业文化的影响下,宋代文人士大夫的人生价值取向已发生了明显的游离和偏移,“士志于道”的高雅人生信仰已部分地被世俗享乐人生所替代,传统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经典价值理念已被打破。所以在宋代,即使是同一个文人士大夫,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场合,往往表现出迥然各异的行为方式,“早食则凛然谈经史节义及政事设施,晚集则命妓劝饮,尽欢而罢”[39](卷10)。宋代文人士大夫生存样态的变化,折射出商业文化对“人欲”肯定和张扬的价值观,已潜移默化影响和改变着文人士大夫的心态和行为。这恐怕也是我们在分析宋代士林风貌时所不能忽视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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