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东晋南朝;荆扬之争;雍荆之争;中间地带 【摘要】东晋“荆扬之争”,不仅是门阀政治发展的结果,更是东晋守国实施“中间地带”战略的结果。南朝从刘宋开始为了加强皇权,派宗王出镇荆州,限制、分割荆州,以削弱荆州实力。但同时不得不大力强化雍州,以适应新的“中间地带”战略的需要。因此,随着荆扬之争的解决,雍荆之争或雍扬之争又出现。这表明方镇与中央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间地带”的军事政治形势。 一 东晋时期,所谓“荆扬之争”是指以荆州为主的方镇和以扬州为主的方镇之间围绕中央权力展开的政治军事争斗。东晋一朝,荆、扬关系多次出现紧张的情形。从建国伊始的荆、江二州牧王敦自武昌称兵向阙,到东晋末桓玄自江陵兴师东下而篡晋,无不显示出荆州势重及其左右东晋政局的特殊地位。对此,研究者一般认为这是东晋门阀政治的表现与结果。笔者以为,认识“荆扬之争”,以门阀政治为考察点固然有相当的道理,但仅仅从门阀政治的角度出发,或者把门阀政治作为荆扬之争产生的根本原因恐怕不够全面,因为它更与东晋守国形势和“中间地带”①的守国方略密切相关。 如所周知,立国江左的东晋,凭依荆、扬二州,划江而守。东晋要守国,不得不“任推毂于荆楚”,“委荆州为阃外”【2】‘卷何尚之传”。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东晋将相”条日:“以外寄方伯而不轻其权”;“方伯之任莫重于荆徐,荆州为国西门,刺史常督七八州事,力量强,分天下半。自渡江迄于太元八十余年,荷阃寄者王敦、陶侃、庾氏之亮、翼,桓氏之温、豁、冲、石民而已,非终于其军不辄易”。 洪氏所论东晋荆州形势与用强臣之关系,甚有见地。晋廷选择镇荆州的主将,除考虑门第外,更主要考虑防敌要求。如镇荆楚的庾翼临殁,请求朝廷由其子爰之代其任。这种职位传递,本是门阀政治之惯例。然而,当政者何充称:“荆楚国之西门,户口百万,北带强胡,西邻劲蜀,经略险阻,周旋万里,得贤则中原可立,势弱则社稷同忧,所谓陆抗存则吴存,抗亡则吴亡,岂可以白面年少猥当此任哉!”他提议改由桓温担任,理由是“桓温英略过人,有文武识度,西夏之任,无出温者”【3】(卷77《何充传》)。当时丹阳尹刘惔提出,桓温出任荆州,其才固然足以稳定局势,但他有野心,此去将“不可复制”,因此“温不可使居形胜地”【3】(卷75《刘惔传》)。朝廷权衡利害,终以桓温出镇荆州。桓温死后,当政的谢安重用桓冲镇荆州也不仅仅是从家族利益和平衡政治关系出发,更是出于北方前秦的军事压力【4】。简言之,用强臣镇守以重荆州是东晋守国的基本要求,甚至是不得不然的选择。诚如《晋书·明帝纪》卷末所云[:“维扬作寓,凭带洪流,楚江恒战,方城对敌,不得不推陈将相,以总戎麾。”重荆州之举在维护东晋政权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淝水之战前夕,东晋在荆州方面有兵力十数万,在桓冲的指挥下,凭借江汉地理形势阻止秦军沿长江、汉水顺流而下,使谢安得无来自上、中游的军事威胁,从而能够集中力量对付淮水一线的秦军。东晋淝水之战的胜利,是桓、谢二家或日荆、扬二州共御外敌的结果。换言之,没有荆州的策应,东晋不大可能取得淝水之战的胜利。 东晋屡屡出现荆扬之争,缘于荆州强藩的长期存在。朝廷也曾试图削弱或控制荆州,然收效甚微,就是因为它不仅仅与当时“王与马,共天下”式的政治结构分不开,更与荆州在南北分裂、对峙形势下的重要战略地位相关。东晋要解决荆扬之争就必须削弱荆州,而要保卫政权的安全,又必须重荆州。研究者指出,兵强地广的荆州,曾多次对建康朝廷构成严重威胁,但一个强大的荆州,无论对于稳定门阀联合统治的东晋政权,还是对于防御北方攻侵,都曾发挥过重要作用。方家指出,“一般说来,荆州还不至于对朝廷构成致命的威胁,而且总的看来它对朝廷的拱卫作用乃占主流地位”【5】。两害相权取其轻,东晋宁愿出现荆扬之争也不能或不敢削弱荆州。 南方政权要解决荆扬之争,前提条件是要解决长江中游地区对北方的军事防御问题,而这个问题在整个东晋时期都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荆扬之争自然贯穿东晋门阀政治的始终。也正因为如此,荆扬之争遂被研究者认为就是门阀政治的产物。其实,荆州的要重,既然是南北分裂与对峙的形势造成的,那么,只要这一形势不变荆州“兵强财富,地逼势危”的地位就不会有多大变化,荆州“称兵跋扈”就有可能不断地出现,荆扬之争也就不可避免地要继续下去【6】(卷183《州郡十》“古荆州”)。 所以,表现为门阀斗争形式的“荆扬之争”,在一定意义上只能算是东晋实施中间地带战略的副产品而已。 二 东晋元熙二年(420),刘裕代晋建宋而皇权渐趋重振,日渐上升的皇权不愿意荆州跋扈的形势继续存在。又,晋末宋初,因统治阶级内部政治军事争端,荆州受到严重削弱,当地有影响的门阀人物受到沉重打击;北方也自前秦瓦解后,重新陷入动荡中,暂时难以构成对南方的威胁,南北之间争夺中间地带的形势暂不存在。这些成为刘宋着手解决荆州问题的基本前提。 宋武帝刘裕总结东晋的某些门阀大族以荆州为根据地,控制上游强兵以压制建康中枢的经验教训,力图收荆州之权于皇室。故早在准备篡晋时,他就因荆州刺史刘毅“不能居下,终为异端”而先加诛讨。又因继任的司马休之“宗室之望,又得江汉人心”,他再次兴兵诛除。】‘武帝纪。刘裕立国伊始,即下决心整顿荆州,以解决“荆扬之争”。刘宋乃至南朝解决荆扬之争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派宗王出镇荆州【7】。《宋书·何尚之传》传末史臣日:“江左以来……荆扬二牧,事同二陕。”盛弘之《荆州记》亦称:“自晋室东迁,王居建业,则以荆扬为京师根本所寄,荆楚为重镇,上流之所总,拟周之分陕,故有西陕之号焉。”这里的“分陕”取西周“周公主陕东、召公主陕西”夹辅王室之义【8】(卷145《州郡志》下),强调的是以宗室分镇荆、扬。《宋书·南郡王义宣传》载,刘裕以荆州“上流形胜,地广兵强”,“遗诏诸子次第居之”。《宋书·临川王刘义庆传》亦载,“荆州居上流之重,地广兵强,资实兵甲居朝廷之半,故高祖使诸子居之”,规定必委派诸子及宗室镇荆州。宋武帝逝世后,文帝遵而行之,以彭城王刘义康为荆州刺史,而“总录百揆,兼牧畿甸”,却由王弘。平陆令河南成粲写信给王弘,以为“势之所重,非亲不居,是以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权轴之要,任归二南。斯前代之明谟,当今之显微”。他认为刘义康“宜人秉朝政,翊赞皇猷”;竞陵王刘诞、衡阳王刘义季“春秋已长,又宜出据列藩,齐光鲁、卫”。王弘遂固请退位【2】(卷42《王弘传》)。文帝遂以刘义康为司徒,总录百揆。王弘死后,他又以义康领扬州刺史。自刘义康入相,荆州则由江夏王刘义恭、临川王刘义庆、衡阳王刘义季、南郡王刘义宣次第出镇。刘宋60年间,任荆州者主要为皇子及宗室,除上列以外,尚有宜都王义隆、衡阳王义季、临海王子顼、山阳王休佑;巴陵王休若、建平王景素、武陵王赞等。 异姓任荆州者只有谢晦、朱修之、沈攸之三人,而谢晦反对已掌握中央政权之宋文帝,沈攸之反对准备篡夺刘氏政权之齐高帝,皆据荆州起事后,失败而死。刘宋以宗王出镇荆州的政策,在齐、梁两代,也得到遵行【9】“东晋南朝地理形势与政条”。刘宋以宗王出镇荆州,是在晋宋之际门阀势力走向衰落、皇权得到加强的政治背景下出现的,宗王出镇使东晋高门雄踞上流与建康中枢对峙的时代由之而终结【10】。但是当时宗王出镇荆州的政策与做法,只是形式上实现荆、扬一体,使荆州基本上成为中央王朝的支持力量,它并不能彻底地解决荆扬之争。宗王与中央矛盾的出现,这又成为新形势下的荆扬之争。宋孝武帝孝建元年(454),南郡王刘义宣以及臧质、鲁爽等举荆州军叛乱即是明证。 二是分割荆州【1l】(p90~93)。永初二年(421),刘裕下令限制州府将吏人数,一般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荆州府待遇虽特殊,置将亦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万人。这种限制方法虽对荆州力量有所削弱,但作用并不十分大,荆州依然保持着强于他州的优势。因为荆州在六朝时期的重要性,主要还是体现在军事、政治地位上,即在于其“居上流之重”的战略位置,“地广兵强”的军事实力,辖区广大、人力物力雄厚的经济基础。所以要解决荆扬之争,关键是要削弱荆州的军政实力,分割其行政区域。分割荆州,始于晋惠帝之分荆扬十郡立江州,湘州则为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七郡江州一郡而成立,成帝时又罢入荆州。刘宋效法西晋分荆故伎,首先分荆州十郡置湘州。刘宋之世,荆、湘屡分屡合,据《宋书·州郡志三》,湘州宋武帝永初三年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孝武帝孝建元年又立。荆、湘分合的背景虽颇为复杂,但总的历史情形是,分是为了削弱荆州,利于朝廷对荆州的控制;合则是为了强大荆州,以利于抵御外敌和进行北伐【12】。 以合为例,元嘉七年,到彦之北伐失败,并失河南重镇滑台、虎牢等,使北魏得以窥伺刘宋淮河之地。元嘉八年,宋文帝省湘入荆,即由此而加强上游的防御力量。元嘉二十七年,北魏拓跋焘大军南侵,破坏刘宋江北六州,“元嘉之政衰矣”【13】(卷126“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条)。二十九年,文帝欲乘拓跋焘死亡之际北伐,为加强荆州力量而并省湘州,当时荆州一地即有甲士四万出征。正因为荆州对于抗御北方、维护南方有重要军事作用,所以晋末宋初的刘裕、刘义隆父子在努力削弱荆州的过程中,有时反而又不得不恢复它原来的版图和实力。 宋孝武帝是以方镇武力入主建康的,故对强藩格外提防,特别致力于削弱荆州。孝武之世,荆州版图一削再削,东晋以来的荆州都督区至此已稳定地一分为四,即荆州、湘州、雍州、郢州四个都督区。雍州系宋文帝时割南阳、襄阳等五郡而设置,盖辖原荆州北部地。郢州系宋孝武帝所置,其所辖江夏、竟陵等地,本荆州西部地,其督区包括豫州、司州的两个郡(南齐时为都督郢、司、寿三州),并自立于荆州统府之外。新设置并脱离荆州统府的郢州,亦因其险要的地理位置,以及处荆扬之间的战略势位,也对荆州形成制约。此外,宋孝武帝时还废除了兵力可观的南蛮校尉府。这些政策与措施,影响到荆州建置和军事配置,进而影响到荆州内部的力量关系乃至荆扬关系。荆州一分为四,实力大损。这固然有利于朝廷对于荆州的控制,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即严重损害了荆州稳定地方特别是对外防御的能力。 《宋书·何尚之传》述及此事称:“荆、扬二州,户口半天下。江左以来,扬州根本,委荆以阃外,至是并分,欲以削臣下之权,而荆、扬并因此虚耗。”《宋书·夷蛮传》云:荆、雍州蛮“结党连群,动有数百千人,州郡力弱,则起为盗贼”。又云:“时巴东、建平、宜都、天门四郡蛮为寇,诸郡民户流散,百不存一,太宗、顺帝世尤甚。虽遣攻伐,终不能禁,荆州为之虚敝。”可见,随着荆州实力的削弱,已难以维持南朝西部地方秩序,更毋说抵御北方强敌。南朝的国防安全受到挑战,以致何尚之有“复合”荆州之议。刘宋致力于削弱荆州,“矫枉过直”,“阃外之寄于斯而尽’’【2】(卷66《何尚之传》。 三 然而,在中国南北分裂对峙的形势下,汉沔一线的阃寄功\能其实是不能削弱的。随着北方拓跋魏的兴起与强大,兵锋南指,南朝逐渐承受着北魏越来越大的军事压力。为了能有效地防御北朝的攻击,必须构筑新的中间地带,这个新中间地带的中心就是襄阳。 襄阳地处汉水上游,北接南阳盆地,南连江汉平原,距江陵步道只有五百里。其东有大洪山、桐柏山,其西有武当山,皆峰峦迭嶂,艰险难行。而自襄阳北溯汉水或间道出南阳可趋河洛,南经汉水谷地即抵江陵,顺汉水而下又直达江夏。因此,襄阳自古以来一直是荆豫地区由黄河流域进入长江流域的噤喉,在军事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史云:“襄阳,荆楚之旧,西接益梁,与关陇咫尺;北去洛河,不盈千里;土沃田良,方城险峻,水路流通,转运无滞。进可以扫荡秦赵,退可以保据上流。”【3】(卷73《庾亮传附庾翼传》)东晋时经营荆州,在一定意义上是经营襄阳【14】(p131~139)。 东晋时期,襄阳地区是北方流民南下迁徙的集中聚散地之一,遂“因其所思,以安流民’’【15】(卷167《州郡部》十四引《南雍州记》),于此侨置雍州。当时雍州归属于荆州辖下,并无实土。然雍州自侨立之初,刺史便带“都督司、雍、梁、秦四州诸军事”或“督雍、梁、沔中九郡诸军事”等军号;入宋以后,雍州刺史多加号“监(或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襄阳、竟陵、南阳、顺阳、新野、随六郡诸军事”,对汉沔军事区的督辖范围逐渐固定于四州六郡。显然,雍州刺史是以襄阳为中心的汉沔一带的军事首脑。从这个意义上说,雍州在军事上独立于荆州。荆、雍州在行政、军事上的这种权力交错的矛盾,显然不利于雍州作为中间地带的方镇发挥较大的政治军事作用【16】。因此,几乎与削弱荆州同时,刘宋开始着力经营雍州。 首先,实现侨置雍州实土化。《宋书·州郡志三》载:“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此次从荆州分割“实土四郡”,让雍州“实土化”,是为了文帝“经略关河”目标的准备步骤。 但这只是临时的措施,襄阳雍州的行政地位还没有得到中央的承认。随着襄阳作为汉水中游中间地带中心地位的确立,“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以为侨郡县境”【2】(卷37《州郡志三》)。 雍州是流民集结的区域,而一直以来,雍州刺史对本州岛流民无统御权,这对雍州军政能力的发挥无疑是极大的限制。因此,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秋七月,“土断雍州诸侨郡县”,主持者是雍州刺史王玄谟。《宋书·王玄谟传》称:“雍土多侨属,玄谟请土断流民。”王玄谟不久前曾作为北伐前锋亲身体验到惨败的滋味,来雍州赴任后,立刻认识到雍州二重支配体制的弊端。为再图北伐,遂专心致志于强化襄阳的军事体制,决心推行实土化土断,从根本上纠正荆、雍权力交错的弊端口。然而,土断触动了襄阳地方大族的权益,遭到朝中实力派雍州大族领袖柳元景的强烈抵制,进展颇不顺利,一度“百姓不愿属籍,罢之”。甚至“民间讹言玄谟欲反。……元景弟僧景为新城太守,以元景之势,制令南阳、顺阳、上庸、新城诸郡并发兵讨玄谟”【2】(卷76《王玄谟传》)。最后,孝武帝在坚决支持王玄谟土断的同时,又对襄阳大族作了一定程度的妥协,事态才平息下来】。经过此次土断,刘宋政府比较彻底地调整了雍州地区的郡县区域,加强了雍州对周边的控制,从而巩固了它的西部边界,并为以后齐、梁时期雍州地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日本学者安田二郎指出:“东晋初年以来,一直到南朝各个王朝,反复推行的土断政策与对华北诸政权的积极军事行动密切相关。”【17】孝武帝大明年间的雍州土断,即因于此。 其次,扩大雍州的军政职权。入宋以后,雍州刺史例督雍梁南北秦四州及荆州竟陵、随二郡(此二郡后属郢州,再后随郡又自郢州划属司州,但仍属雍州督区),还兼领宁蛮府。元嘉二十二年(445)武陵王刘骏(即后来的孝武帝)出镇雍州,任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开皇子重镇雍州之例。而在皇子出镇时,雍州督府不再属于荆州统府。竟陵王刘诞赴任时,“罢江州军府,文武悉配雍州”,又“湘州入台税租杂物,悉给襄阳”【2】(卷75《竞陵王诞传》)”。 刘宋积极加强雍州实力,也是为预定次年的北伐作准备。这种强化政策取得了成效,元嘉二十七年刘宋北伐遭受到惨败,但只有襄阳方镇军队以健斗著称。继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分荆州郡县并于雍州之后,孝武帝又分实土与侨郡县;又免军户置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减轻“伐蛮”之家的租税。这些措施使雍州襄阳成为新江北大镇。何德章先生认为,孝武帝是依靠雍州地方武装上台的,故他对雍州特别照顾】。笔者以为,孝武帝重视雍州,原因是雍州已代替荆州成为北防重镇,实为国防安全计。 其三,加强雍州的经济建设。元嘉年间,数任雍州刺史、守、令对此地进行了积极的经营和开发。元嘉五年,张邵镇雍,“至襄阳,筑长围,修立堤堰,开田数千亩,郡人赖之富赡”【2】(《卷46张劭传》。八年,刘道产治雍,在镇十一年“善于临民,在雍部政绩尤着。蛮夷前后叛戾不受化者,并皆顺服,悉出缘沔为居。百姓乐业,民户丰赡,由此有《襄阳乐歌》”【2】(卷65《刘道产传》)。二十二年,刘秀之为抚军录事参军、襄阳令,“襄阳有六门堰,良田数千顷,堰久决坏,公私废业,世祖遣秀之修复,雍部由是大丰”【2】(卷81《刘秀之传》)。这些积极开发措施,使当地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这也是雍州在朝廷心目中地位日益升高的一个前提条件口。 其四,大举伐蛮,以进一步增强雍州的人力物足,鹿应弦辄毙,以此为乐。未弱冠,(父)欣之于新野遣出州,以匹马将数人,于中路卒逢蛮贼数百围之,景宗带百余箭,乃驰骑四射,每射杀一蛮,蛮遂散走,因是以胆勇知名。……(及贵)谓所亲日:‘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肋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肉,甜如甘露浆。觉耳后风生,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今来扬州作贵人,动转不得,路行开车幔,小人辄言不可。闭置车中,如三日新妇。遭此邑邑,使人无气”’。此种事例甚多。 另一方面,襄阳是晚渡北人流亡的主要区域,由于南朝中央权力的排斥或贬抑,晚渡北人不得不盘桓于作为中间地带的襄阳。但他们并不甘心,冀以军功或附庸明主而飞黄腾达。萧衍为雍州刺史,曹景宗“深自结附,数请高祖临其宅。时天下方乱,高祖亦厚加意焉”【20】卷9《曹景宗》。襄阳人柳庆远被辟为雍州别驾从事史,以为“方今天下将乱,英雄必起,庇民定霸,其吾君乎”,因“尽诚协赞”。萧衍起兵,柳庆远“常居帷幄为谋主”【20】卷9柳庆远传”。当地士人之外,雍州地方官亦为萧衍所倚重。王茂为雍州长史、襄阳太守,与萧衍结为兄弟,起兵大破东昏军,勋列第一,足见萧衍起事实赖雍州人士【9】“南朝东南内地之位置”条】。而萧衍之所以能如此接纳人士,积蓄军力,准备造反,都与萧氏利用自己在中间地带拥有特殊的军政职权有密切关系。 对比沈攸之、萧衍不同结果的两次举事,雍州在南朝政治斗争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都发挥着特殊的作用。而后来侯景之乱时,荆州萧绎的方略是“攘外必先安内”,先解决来自湘州、雍州的威胁,逼走郢州的邵陵王萧纶,然后才全力平乱。但也正因为雍州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雍州萧警联合西魏攻破江陵,使梁元帝的荆州政权一朝覆灭。 总之,伴随着东晋南朝强荆一弱荆一强雍的政策变化,东晋南朝形势遂由“荆扬之争”变为“荆雍之争”或“雍扬之争”,这不只是门阀政治或皇权政治运作的结果,而且还是由中间地带的军事政治形势决定的。雍州地位上升的基本原因,就是因为它已经代替荆州成为新的中间地带。随着南北中间地带争夺的进行,南朝自然会大力加强中间地带的力量,而中间地带的军事力量总是能压制非中间地带的力量。有野心的权势人物往往会因此而求更大的权益。所以荆扬之争解决了,雍扬之争或雍荆之争又开始出现。笔者以为,只有中间地带消失,才可能解决类似“荆扬之争”的军事、政治问题。同样,也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具体比较全面地解释“荆扬之争”的情形为何贯穿于整个六朝的历史始末。 【收稿日期】2003—1l—06 【作者简介】陈金凤(1969一),男,江西万载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研究中心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 注释:①本文所谓“中间地带”是指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政权之间军事上长期争夺与对峙的荆襄一带。关于“中间地带”概念的论述,请参阅拙文《魏晋南北朝时期中间地带论略》,《江汉论坛》2000年第3期;2000年武汉大学历史系博士学位论文《魏晋南北朝中间地带研究》。 参考文献: 【1】陈金凤.试论东晋守国的中间地带战略【J】.江西社会科学。2OOl,(4). 【2】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陈金凤.《桓冲、谢安与东晋皇权政治》【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2). 【5】杨德炳.谯国桓氏与淝水之战【A】.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四辑【c】.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6】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鲁力.刘宋初年的方镇格局与荆扬之争【A】.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八辑【c】.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8】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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