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如何评价古典共和主义?不难发现,当代大多数自由民主国家都保留了古典混合宪法的一些成分。英国不仅保留了女王(君主)、上议院(其中包含了贵族制的一些残余),而且也有下议院(代表普通民众),这是一个现代混合宪法的典型例子。甚至在美国的自由民主政体中,也存在普通民众(通过投票和各种公民组织参政)、贵族(社会和政治精英阶层)和准君主(极富权力的 总统)三者的混合。混合宪法的持续存在证明共和主义影响的长久。更为重要的是,共和主义指出,政府权力必须来自于绝大多数人民,这已成为现代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核心要素。纵观当代自由民主国家,我们会发现,共和主义的某些核心主张,如反君主的精神以及对私人利益侵害公共生活的关注等,都已融入新近的自由主义的理念和制度中。 三. 代议制政府与民主 在本文的开始处我曾提到,民主的理念和制度有四个影响深远的渊源:古典希腊民主制、共和主义传统、代议制政府理论与实践,以及政治平等的逻辑。本节将集中探讨代议制政府的理论与实践,并说明它与民主的关系。 在十七世纪前的二千多年里,学者和政治家们都没有考虑过代议制政府的问题。古希腊城邦没有必要为代议制花费心思,因为在这些规模如此有限的政体中,每一公民原则上都能直接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及决策。事实上,古希腊人很可能是厌恶代议制的,因为后者与他们所追求的直接参政的民主相悖。古罗马共和国的例子令人费解一些。虽然古罗马共和国拥有广大疆域,它却从未关注过远离罗马的人民的政治参与问题。事实是,大部分古罗马共和国的公民从未参加过议事会议,这一情形实际上造成了一种随意和倾斜式的代表制 ── 居住在罗马附近的公民成为罗马共和国其他公民的实际\"代表\"。后来,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由于规模仍然很小,它们也看不到代议制政府的必要性。 令人惊奇的是,虽然人类历史上有过大规模的民主共和政体(如古罗马共和国),代议制政府的理念和体制却完全被政治家及政治哲学家所忽略了。实际上,前现代人不仅对代议制政府的体制缺乏理解,当时研究民主的学者还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代议制政府体制是非民主的,因而不是一种好的政治安排。甚至到了十八世纪还有激进地反对代议制政府的观点。例如,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认为代议制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主权不能被代表,正如它不能被异化。\"对卢梭而言,英国人误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们\"仅仅在选举议会代表时才是自由的。代表一经选出,平民就被奴役,一文不值。\"16 十七世纪中期的英国内战开始改变欧洲的知识和政治画面。清教徒们、尤其是民主党人在寻找君主制的代替物时预见了现代代议制政府体制。然而,代议制政府作为民主必要且可欲的组成部分直至一个世纪后才真正被接受。即使是自由主义之父洛克,尽管他同意代议制政府的合法性,在《政府二论》中他也对代议制也是甚少提及。 有趣的是,代议制最初并非作为一项民主制度而产生。相反,它是中世纪欧洲君主和贵族的发明。如达尔所言,代议制政府的渊源\"可追溯到英国和瑞典国王以及贵族们为了解决国家重要问题如税收、战争、王位继承等所召集的议事会议。通常,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组成不同的议会并代表不同阶层利益。随着时间的流逝,各阶层渐渐分化为两股力量:贵族与平民,并由两个不同的议院所代表。\"17 到了十八世纪,政治哲学家及政治家们开始关注英国民主党人先前的主张:通过代议制政府和民主的结合,一个国家可以突破\"民主制在规模上的局限性,后者一直是反民主力量指责民主的重点...... 这样,代议民主制成为既可靠又可行的政府体制,即使在漫长的时间和广大的疆域跨度下依然可以保持稳定。\" 换言之,\"代议的自由民主制理论从根本上改变了民主思维的方式。\" 在1820年,詹姆斯.穆勒(约翰.穆勒之父)指出,代议制政府体制是\"现代一个极为重大的发现\",在其中\"包括构思和实践方面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案。\"18 美国宪法的主要缔造者之一詹姆斯.麦迪逊认为,代议制度是克服派系斗争问题的最佳工具。在麦迪逊看来,一个派系是指\"一定数量的公民(不论相对整体而言为多数还是少数)拥有共同的情感或利益,团结在一起并威胁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长远的、整体的利益。\" 很显然,如果一个派系仅是民主社会的少数派,问题就不会存在,因为公平投票的民主程序可以保证多数人击败少数派系的\"危险观点\"。然而,如果一个派系占据多数,问题就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的政治方式就会容许多数派系\"牺牲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的权利来实现自己的统治野心和私利。\"这一问题常被称为\"多数的暴政\"。 要解决\"多数的暴政\"问题,麦迪逊认为必须有一种特殊的宪政安排,其核心是代议政府体制和一个庞大的选民群体。代议制的一个优点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将公众的观点通过一个选举出来的公民代表团体来提炼及补充。公民代表的优点在于他们代表了国家的真正利益,他们的爱国心和正义感使其最大程度上地避免采纳短期的、具有派别偏见的意见。通过公民代表的阐述,公众的意见比人们自己直接的表达更接近公共利益。\" 然而,代议制政府也可能产生自己的问题。公民代表本身可能成为一个顽固的派系并站在公共利益的对立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麦迪逊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方案(与传统对民主的理解相对):一个庞大的选民群体。大共和国与小共和国相比有以下几个优点。首先,大国更易于找到适合公共管理的代表人选,因为大国潜在的候选人更多,而\"这两种情况下所需代表数目与选民数目不成比例:在大国中这一比例更小\"。其次,\"由于在大国中每个代表需由比小国更多的选民选出,就减少了大国中不合格代表通过非正当手段被选上的机会,民众更加自由的选票也就更能集中于那些拥有最好道德和个性的候选人。\"19 熟悉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 麦迪逊的代议制度和庞大的选民群体虽然有助于解决\"多数的暴政\"问题,但仅仅靠它们还不能解决所有的该类问题。 一个典型的\"多数的暴政\"问题是美国长期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问题。 虽然美国的代议制民主已有二百多年历史,公开的种族隔离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还屡见不鲜。 直到现在, 形形色色的、非公开的种族歧视在美国还是一个令人头痛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美国的经验表明, 要解决\"多数的暴政\"问题,处了代议制民主和一个庞大的选民群体外, 还需要一整套其它的自由宪政制度, 包括独立的司法体制、 言论和结社自由、保护基本人权的宪制和文化以及其他少数人发动社会运动的机会和能力。 如果说麦迪逊主要关注的是派系斗争问题的话,比他晚两代的英国思想家约翰穆勒无疑更为重视普通公民的经验匮乏和不稳定性。在《对代议制政府的思考》一书中,穆勒这位\"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现代自由民主理论思路\"(赫尔德语)的思想家指出,代议民主制是唯一能一举两得的制度:它一方面提供政府管理所需的专业化和有特长的人才,另一方面又保证政府对人民负责。对穆勒而言,古希腊直接民主的理想对现代民族国家而言是行不通的,因为宏大的规模使人民直接参与日复一日的国家管理不现实。代议制政府体制,加上自由言论、自由出版和民选的议会,具有特别的优势:它提供了大众对政府的控制机制,同时不破坏有效政府所必需的职业官员和领导才能。 穆勒认为在控制政府和管理政府之间有极大的差别。在民主国家中,普通选民拥有对政府的最终控制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众应直接管理政府。政府的实际管理工作应由具有必要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来承担。如果普通民众不进入具体的政府管理领域,不仅政府效率会提高,政府决策也会更优化。很重要也很幸运的是,民主的正当性不要求普通选民直接参与政府管理。穆勒认为,民主的正当性的一个主要来源是它提供了一种道德的自我发展机制和个人能力的\"最高、最和谐\"的发展。这一正当性可以在人民选举自己代表的过程中来实现。当普通选民被卷入政府的实际运作中时,自我发展的收益会被政府低效率、混乱和责任涣散的高昂代价所淹没。 值得注意的是,穆勒对选民及当选官员的判断能力没有多少信心。虽然穆勒支持多元的选举制度,遗憾的是他也赞成不平等选举权:他认为那些较为明智、较有能力的人应拥有更多选票。穆勒对普通民众的情感和判断力的不信任是导致他倡议代议制政府 ── 在其中重要的公共决策由合资格的、富于知识、才能和智慧的领袖作出 ── 的重要原因。 到了二十世纪初,代议制政府理念已被民主主义者作为不证自明的真理。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任何一个有经验主义取向的观察者都不可能在定义民主时不提到代议政府体制。而事实上熊彼特本人走得更远。在他的经典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中,熊彼特为\"民主方法\"作了如下定义:(民主方法)是\"一些个人通过竞争人民选票来获得(公共)决策权的制度安排\"(第269页)。熊彼特接着批评了古典民主观:\"民主不是、也不能意味着任何明显意义上的\'人民的统治\'。 民主仅仅意味着人民有机会接受或拒绝将统治他们的人。但由于人民也可以用完全不民主的方式来决定谁做领导人,我们必须再加上另一个标准以收窄我们对民主的定义,即侯选人自由竞争人民的选票。\"从这一定义可以清楚看到,对熊彼特来说,除了代议制,民主没有别的合理的组织方式。 代议制政府理论有何历史意义?正如达尔和赫尔德已经指出的,代议的自由民主体制将民主思想带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民主不再只适合于小城市国家。达尔指出,这个崭新阶段标志着人类政治生活的第二个大变革。他认为,古希腊和古罗马从\"少数人统治\"发展到\"多数人统治\"是人类政治史上的第一次大变革。城市国家是这一大变革的载体。与此相对照,第二次民主化大变革的标志是政治生活从小城市国家向大民族国家的转移。使这一转变成为可能的思想和制度创新是代议民主的理论和实践。除此之外,随着代议制政府的引入,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直接、广泛参与国家管理的传统观点过时了。古代的公民议会被高度复杂的政府体系所取代。事实上,\"代议民主政体在很大程度上使政府远离民众的直接接触范围,以至于有的批评者质疑这一新体制还能否被冠以民主这一令人崇敬的称号。\"20 显然,\"控制政府\"与\"管理政府\"的分离也可能产生问题,其中之一是制造一个牢固不破的、有可能滥用权力和牟取私利的社会和政治精英阶层。为解决这一问题,代议民主制需要自由主义:以一系列的自由主义制度来保证真正的政治竞争、权力制衡、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如果代议制政府不受制衡会导致集权的话,那么,自由主义就代表着其对立面:包括宪政国家和制衡机制的自由宪政体制将政治权力分散到不同利益群体和全社会中。\"传统观点认为派系斗争和冲突是具破坏性的,而新的理念则认为政治冲突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甚至是民主秩序的可欲组成部分。结果是,认为公民应追求公共福利而不是自己私人目标的古代观念变得很难维持,甚至不可能维持,因为\'公共福利\'已经分散到个人及各种团体利益中\"(达尔,1989,第30页)。另外,为了防止产生一个牢固的、为自己服务的精英阶层,代议民主制还需要建立各种平等机制来确保(在适当的范围内)每个人有与别人平等的起点和平等的机会,同时保证社会各阶层之间有足够的流动性。 代议民主的另一潜在问题是许多\"小民\"因似乎无法影响公共政策而产生的疏□和异化感。在这里,代议民主再次需要自由主义制度:自由结社、独立于政府外的公民社会和充分的政治动员和个人参与空间。\"旧一元民主论认为政治结社自由是不必要和不合法的,这一观点现已被多元政治论所取代。在后者中自由结社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大规模民主的必要成分\"(达尔,1989,第30页)。 总而言之,代议制政府的理论和实践改变了人们对民主的理解以及民主的组织方式。代议制政府使民主从小城市国家发展到大民族国家,同时被认为是解决既要使政府具有效率,又要使其对人民负责任这一两难的可欲途径。代议民主制的诞生也要求有一整套自由主义体制以使民主不至于偏离轨道。这一点也许可以解释代议民主思想与自由主义理念同时出现于十七世纪这一历史巧合。 四. 平等与民主 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第四个渊源是政治平等逻辑。本节将探究平等、尤其是政治平等与民主的关系。 几乎所有的思想家,无论左翼或右翼,都强调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和尼采是例外,因为他们不认同平等)。然而,自由和平等对不同思想家有不同意义。例如,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平等仅仅意味着道德平等,这在对平等的各种理解中是最基本的。大部分民主理论家都要求更多的平等。 大致说来,左翼思想家强调平等,而右翼思想家则青睐自由。尼采是一个极右翼的哲学家,他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不认为平等有价值。相反,尼采认为民主式的平等是人类卓越性的障碍,因为它建立了\"乌合之众的道德\",打击能人,而且许诺的远比人们应得的少。尼采说道,为了自由地发展和展示人类的卓越性,必须除去一切平等所加的限制:高贵的心灵不应因平等的缘故而和卑微的心灵相提并论。权力应通过自由竞争来进行分配;自然地,高贵的人会赢得胜利并成为人类社会的统治者。 相反,左翼思想家痛恨不平等,卢梭和马克思就是其中两个典型。左翼思想家一般给自由一种理想化的、积极的定义。对他们来说,自由意味着能够认识和实现某种高级的理想(比如平等和积极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免于异化等)。为了让每个人都有能力和机会去追求更高的理想,社会必须提供一定的条件。其中关键一点,如卢梭和马克思所说,是平等。 卢梭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理论之父。他写了三本关于道德哲学和政治学的著作。在第一本著作<<论科学和艺术>>中卢梭对社会和科学进步提出质疑,认为它们导致道德失落并带来罪恶、异化、嫉妒和虚荣。卢梭的第二本著作<<论不平等的起源>>分析了不平等的起源,认为不平等是所有人类堕落的根源。他认为不平等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自然不平等(例如才能、外表、体力等方面的不同)。 第二种不平等是道德不平等(例如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不平等有一个从自然不平等向道德不平等演化的过程。 在卢梭看来,人类社会有三个发展阶段。 在第一阶段,人类尚未无语言,并生活在一个与动物无异的状态中。到了第二阶段,简单的语言和家庭生活开始出现,小族群之间的\"独立交往\"也有所发展。现代社会出现在第三阶段。卢梭认为,在这三个阶段中第二阶段是最好的。在第二阶段,家庭和小型社区已经出现,人们生活简单、独立、单纯而快乐。但永远停留在第二阶段是不可能的。人们之间的嫉妒、虚荣、相互竞争导致第二阶段的崩溃和第三阶段──堕落阶段的到来。体力、才能和外表的自然不平等最终导致在财富、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方面的道德不平等。卢梭写道,在第三阶段中人们是不快乐的:人不再是真实的自我,人被异化了。在第三阶段,人们虚荣、嫉妒,并被自己的低级欲望和他人的观点所左右。 卢梭为第三阶段的问题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由个人心理治疗入手,即依靠家庭教育和培养。然而,正如批评者指出的那样,家庭力量毕竟有限。于是卢梭提出了第二个方案,即政治的方案。这一方案依靠社会契约,也就是依靠集体力量,来解决异化问题。这一政治解决方案就是卢梭第三本著作──《社会契约论》的主题。 卢梭与洛克的差异在于他们对社会契约的本质属性有不同认识。洛克认为社会契约是完全自愿的(人们自愿订立契约,建立社会和国家来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卢梭则不同意这一点。卢梭认为社会契约不仅具有自愿的一面,而且也有非自愿的、塑造性的一面。在他看来,人们应被社会契约所改造,这样他们才能认识和理解\"公意\" ── 它代表一种理想社会应力争的、更高层次的追求。 换言之,人们应被社会契约\"强迫至自由\"。社会契约的塑造性、甚至强制性是理解卢梭政治理论的关键一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