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着重论述了“国家是怎样靠部分地改造氏族制度的机关,部分地用设置新机关来排挤掉它们,并且最后全部以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取代它们而发展起来”的“经济内容”,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欧洲最早的国家——雅典、罗马、德意志——产生的三种形式。他说:“雅典是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最后,在战胜了罗马帝国的德意志人中间,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5—166页。后来,恩格斯对他的学说作了重要补充,他说:“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是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最初是把重点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页。国家从氏族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经济原因和它采取的表现形式是研究和理解国家理论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前者也许是各民族政治与文化中的共性,后者则是其个性;前者是国家产生的经济背景,后者则是其文化的背景。但是由于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片面理解,若干年来我们研究国家的形成及其政治行为时往往只强调它的共性而忽视其个性,只强调它的经济、阶级根源而忽视其文化根源,因此未能准确解释中国古代国家政治行为的独特表现形式。那么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采取了哪种形式?它对后世的政治发生过什么影响? 一 在世界各民族中,国家产生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无论它有多少式样,从氏族社会到国家的出现都需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必须在普通氏族成员中产生出一个或几个军事首长来,它是血缘组织以外公设的权力机关的代表,然后才能由这些军事首长渐次攘夺公共权力取代氏族组织。恩格斯指出,文明国家专制君主的前身就是史前部落的军事首领,他们在雅典叫做“巴赛勒斯”,在罗马叫做“勒克斯”,这时候社会已经在氏族、胞族、部落基础上联合成为一些“小民族”,而且产生了公设的权力机关“议事会”、“人民大会”和军事首长。军事首长或者是由人民选举的,或者是由议事会或人民大会认可的,他们“完全是按才能来选举的,与世系无关。他们的权力很小,必须以自己的榜样来影响别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40页。中国传说自黄帝至尧舜禹大约与希腊的英雄时代处于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间担任部落首领和联盟其他公职的有颛顼、帝喾、少■、四岳、稷(弃)、契、夔、伯益、皋陶等,但是除了“禅让”(选举)以外,我们很少知道这些部落首领是怎样被人民推戴拥立的。根据战国人的记载,他们最初是通过施舍赠财团结起民众从而成为首领的。《大戴礼记·五帝德》说帝喾“博施利物,不于其身……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文选·劝进表》注引《尹文子》说“尧德化布于四海,仁惠被于苍生”,《尸子·君治》说“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俱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窦,俭(险)则为猎者表虎,故有光若日月,天下归之若父母。”《孟子·万章》说尧传舜“历年多,施泽于民久”,而禹传益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益相禹“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周人在公刘时代尚处在氏族社会阶段,《诗·大雅·公刘》说公刘初迁至豳,设酒食团聚族党曰“食之饮之,君之宗之”。有些论者认为战国诸子述史前传说取舍各不相同,不过是借以宣扬各家的主张,但是我们如果再看看世界各地生活在氏族制度之下的初民的政治,很多现象与古代中国传说若合符节。 道格拉斯·奥列弗报道说,所罗门群岛西瓦伊人的头人叫做“穆米”。西瓦伊青年一生的野心就是能成为穆米。起初,他必须比别人加倍努力地劳动,加倍努力地抑制自己对物质享受的欲望,以此来生产和积蓄财富。他依靠妻子和近亲的帮助,倾其财举办一次“赠财宴会”,邀请同村甚至邻村的人尽情享受。如果第一次宴会成功,获得“慷慨施舍”的名声,他就会得到一些人的尊敬和支持。以后,他又建立起男子俱乐部,长期供男性追随者休息并无偿地给他们足够的食物。想做穆米而举行赠财宴会的人不可避免要遇到一些竞争者的挑战。当地挑战者如果有力量举办规模更大的宴会,而接受挑战的人无力举办一次起码同样豪奢的宴会作为回报,他就会名声堕地而失去做穆米的资格。所以一个立志要做穆米的人,必然终生辛劳,忍饥挨饿,并时时须注意追随者的感情倾向。一个在竞争中屡战屡胜的人最后得到的报偿就是逐步取得对追随者的指使,从而由普通氏族成员一跃而为部落的豪酋。这种终生辛劳、忍饥挨饿的穆米难道不正是“博施利物,不于其身,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 由于文化上的种种差异,新几内亚的特罗布里恩德人也盛行“赠财宴会”,但他们赖以举办宴会的食物来源却与西瓦伊人不同。特罗布里恩德实行甥舅同居制,即男性青年婚后带着新娘住在舅父的家中,共同在丈夫母系亲属土地上劳动。收获时节,为了表示对母系承袭的认可,兄弟们应将母系土地出产品之一部分送给姐妹。特罗布里恩德人如果娶了兄弟人数较多的女子为妻,便能获得比别人较多的财物,加之该地又实行多妻制,娶妻越多,妻子兄弟越多,便越有能力举办赠财宴会,并确立他“大施舍者”的地位。在这种情形下,社会像西瓦伊一样赞美乐施好舍,但却不一定提倡他的头人具有勤劳节俭的品质。 居住在美国田纳西州的切诺基人作为再分配形式的施舍财物采取了类似中国古代“义仓”的方式。切诺基人的首领称为“米科”,据威廉·巴特拉姆的报道,每到收获季节,每块地里都竖起被称为“米科的谷仓”的大围栏,各家各户按照力所能及的原则出一定数量的产品放在围栏之内,每逢收成不好的年头,米科就以施舍者的身份分散这些谷物,赈济贫困的人家,亦可用来招待异乡人的旅行者。这显然是次生形态的施舍方式,但由此可以断定,第一个米科肯定是利用施舍的方法获得酋长头衔的。《文化的起源》,第64—80页,华夏出版社,1988年。 恩格斯在氏族社会里也看到这种情形,他说:“有一种制度促进了王权的产生,这就是扈从队制度。我们在美洲红种人中间就已经看到,与氏族制度并行,还形成了一种独立自主地进行战争的私人团体。这种私人团体,在德意志人中间,已经成为经常性的团体了。博得了声誉的军事首领,在自己周围集合一队贪图掠夺品的青年人,他们对他个人必须效忠,而他对他们亦然。首领养活他们,奖赏他们,并且按等级制来组织他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41页。其实这种在尚武习战民族中的扈从队就是上面讲到的部落首领的追随者,它是人类最初的政治组织。 施舍赠财是一种产品的分配或再分配形式,史前时代的中国人是采取“赠财宴会”还是“米科的谷仓”,或兼而有之,已经很难推断了,但是他们是通过施舍建立社会最早的政治组织却是不容置疑的。《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什么叫“德”?《左传》襄公七年“恤民为德”是其正解,郑玄说“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三国志·三少帝纪》高贵乡公问:“太上立德,其次务施报,为治何由而教化各异?”博士马昭对曰:“太上立德,谓三皇五帝之世以德化民;其次施报,谓三王之世以礼为治也。”帝曰:“二者致化薄厚不同,将主有优劣邪?时使之然乎?”昭对曰:“诚由时有朴文,故化有薄厚也。”所谓“太上贵德”就是穆米地位尚未确立,必须无休止地施舍感召民众(所谓以德化民)博取名声的时代,“其次务施报”就是穆米地位已经确立,有权支配追随者,责其报答的时代。 依靠施舍获得成功的穆米或军事首长进一步成为国王以后,他与追随者虽然已变成统治与被统治者,然而他仍然无法从施舍者的重负中解脱出来,否则人民就会抛弃他而寻找别的施舍者,所以早期中国的君主还必须保持乐施好舍的作风。《诗·大雅·文王》说:“■■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左传》昭公十年引此诗曰:“陈锡载周,能施也。”《周语》芮良夫亦引此诗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二书都认为周所以统治数百年王业不坠,惟赖文王布德施惠。《说苑·君道》说“周公践天子之位,布德施惠,远而逾明。”到东周时,每逢国家处于政治危机之中时,各国君主仍然用这种手段解除危机。《左传》僖公十五年晋秦韩之战后,晋惠公被俘,晋人在危难中拥立子圉,为了取得国人对新君的支持,以“作爰田”渡过难关,“作爰田”就是一种施惠方法;文公二年,晋秦崤之战后,秦人想挽回败局,于是“孟明增修国政,重施于民”;宣公十二年晋楚城濮之战,楚军败绩,整顿内政,“举不失德,赏不失劳,老有加惠,旅有施舍”;成公二年楚庄王卒,共王幼弱,子重为政,于是“大户,已责(债)、逮鳏,救乏”;昭公十三年,鲁南蒯据费邑而叛季氏,季氏以重兵围费不克,于是改变策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供)其困乏”,结果费人叛南蒯复归季氏;哀公元年说越王勾践败于夫差,勾践“亲而务施,施不失人”,《越语》说“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也,无不■也……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于是卒败吴国。 不仅在政治危机中可以通过施舍稳定政权,春秋时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公子也往往以施舍取得民众支持做了诸侯。《左传》文公十四年说齐“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齐昭公卒,世子舍即位,未过数月,公子商人杀舍自立为齐懿公;文公十六年说“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宋襄夫人欲通公子鲍,又“助之施”,结果国人皆奉公子鲍为君以代宋昭公;成公十八年,晋栾盈杀厉公而迎孙周(晋悼公)回国即位。尽管悼公本人并非谋夺政权的当事人,但毕竟是没有合法继承权的公孙。为了巩固他的地位,他一上台就“施舍己债”、“匡困乏”、“薄赋敛”,晋国才得以转危为安。以上数人生非同时而居非一国,却都用同样的方法取得政权,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于施舍赠财本来就是历久形成的政治传统,他们的政策适应了中国的国情。 由于施舍赠财自史前时代起就是怀有政治图谋的人成功的秘诀,文明时代的君主都深知大臣施惠拉拢国人是对君权极大的威胁,因此制礼明确规定“家施不及国”,即大夫之家不得滥施恩惠于国人。但是到了春秋末年,各国心怀异志的卿大夫便用偷梁换柱的办法变相施舍,与诸侯争夺民心。在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是齐陈氏和晋六卿。《左传》昭公三年晏婴与叔向论齐晋季世已是家喻户晓的事情,晏婴说:“齐旧四量,豆、区、釜、■。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陈氏三量,皆登一焉,■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所以人民“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陈氏以数十年坚持不懈的施舍取得国人支持,终于代姜氏而享有齐国政权。晋六卿何以专政,韩、魏、赵何以三分晋国,山东银雀山出土的汉简《吴问》说六卿分别改百步一亩为百六十、百八十、二百,乃至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这样一来,亩已大而税不加,实质上与施舍赠财无异。 至此我们仅仅讨论了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第一步,即我国氏族时代的部落首领主要地是靠操纵分配和再分配产生的。那么部落首领又是怎样转化为专制君主的?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历史既不同于希腊的雅典,也不同于罗马和德意志,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部落联盟虽然未遭到来自外部的暴力干涉,却遭到了来自内部的暴力干涉。中国史学家通常把夏看作阶级社会的开端,众所周知,禹在他的晚年本来要按照氏族制度的惯例推荐益担任联盟的后继领袖,但是当禹死后,禹子启却与他的扈从者杀益而自立,《竹书纪年》说:“益干启位,启杀之”启本无位,“益干启位”显然是古代史家为启回护之辩。;《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战国策·燕策》说:“禹授益,而以启人为吏,及老……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这三段记载相互补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时历史的大概。由于启破坏了军事首长由联盟民主选举或由前任推荐的传统而将这一公职变为家族世袭的特权,于是引起了进一步的暴力事件,有扈氏不服,与启大战于甘(见《尚书·甘誓》),最后以启的胜利迫使人们容忍了这种特权。启用暴力践踏了氏族社会的原则,改变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因为启原本就是姒姓家族中的一个继承人,当他取益而代之,摇身一变而为凌驾社会之上的专制君主时,他就用家族的制度和原则代替了氏族旧有的制度,在此后的历史中,我们虽然还能看到一些原始民主制度的残余,如《周礼·小司寇》掌致万民而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以及传记上朝国人等等记载,但毕竟未见到启以后国家政权中设立过如希腊那样由人民大会发展而来的选区,因为在家庭世袭制下不再需要人民的选票了;我们虽然在诸如《礼记·明堂位》之类文献上见到天子朝诸侯的记载,但它毕竟不是希腊那样由氏族首长议事会发展而来的元老院。这时候,“国”这个代表政治权力的机关不过是“家”的扩大而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