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史分期的讨论至今已有70年了。这70年古史分期研究史可以分为两大阶段,前50年数以百计的学者发表了800篇(部)以上论著,形成了西周封建论、战国封建论、魏晋封建论和春秋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西汉封建说、东汉封建说、东晋封建说八派观点。1978年长春会议和林甘泉等人合著的《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一书对"三论五说"和前50年研究史进行了全面检阅和总结。后20年虽然仍有几十篇讨论古史分期的文章问世,但都没有超出三论五说的范围。三论五说是前50年古史分期研究所取得的最高成就,既然它们不可能统一,那么只有突破它们的束缚才能取得新的进展。所以近20年来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在探索这一问题。他们所做的工作可以分为反思和重构两个方面。 一、反思与重构 古史分期问题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五朵金花之一,可是50年过去了,经那么多学者众手栽培浇灌却始终只开花不结果。反思这50年走过的路,大家意识到问题不在对古史的解读上,而是出在这个问题本身:中国有没有欧洲式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倒底存在不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分期的问题? 学者们普遍认识到根据西欧历史提出来的五种社会形态顺序发展的理论(以下简称五形态论)并不是任何地区任何社会必经的普遍规律。有的学者考证了五形态论并非马克思的本意,而是源出于苏联理论界[1]或斯大林[2];有的学者论证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更替理论只是一种科学假说,只有单个社会形态的特殊发展规律而无社会形态演进的普遍规律[3]。亚细亚形态重新又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但它不再象以前那样被塞进了五形态论的框架之内,肯定亚细亚形态是一条独立的社会发展道路和否定五形态论是社会发展普遍规律成了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4]。一元多线史观也被引进中国,用来取代五形态论的单线发展图式[5]。这"一元"其实就是根据马克思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6]发掘出来的三形态论,即原始生产力与采集狩猎经济、农业生产力与自然经济、工业生产力与商品经济这三大生产力与经济形态。三形态论认为生产力发展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可以用来取代生产关系的五形态论[7]。然而既然社会发展是多线的,那末中国完全可以摆脱五形态论束缚而按自己的社会发展特点来重新分期。张广志为此作了持久不懈的努力,他从理论和民族史两个方面力证奴隶社会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他认为商周时代都存在奴隶制,但都不是奴隶社会而是封建社会[8]。他的观点得到沈长云[9] 和晁福林[10]等学者的支持。 在反思旧论的同时,学者们也在重构新说。 已经问世的22大本《中国通史》审慎地避开了古史分期问题,而代之以只有时间意义的"上古时代"和"中古时代"。白寿彝先生在题记中说:"从历史发展顺序上看,这约略相当于一般历史著述中所说的奴隶制时代。但在这个时代,奴隶制并不是唯一的社会形态。我们用'上古时代'的提法,可能更妥当些。""所谓中古时代,是指以封建制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同时还有别种生产方式存在的时代。"[11]而在编的《中国大通史》则明确打出"不再套用斯大林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单线演变模式作为裁断中国历史分期的标准"的旗号,并且"避免笼统使用涵义不清的封建制度的概念,"该书把夏商周三代称作"宗法集耕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把秦汉至清中期称作"专制个体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12]。晁福林在他的论著中论证了夏商两代是氏族封建社会,西周春秋是宗法封建社会,战国以后是地主封建社会[13]。田昌五近年来也在五形态论之外构筑了一套新的中国古代史体系,他把五帝和夏商周称为族邦时代,战国直至清朝灭亡为封建帝制时代[14]。苏秉琦根据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大量新发现的资料提出了"古文化古城古国"的新概念,这里的"古国"是指"高于氏族部落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15]李学勤则将其称之为"早期国家。"[16]严文明将其见解阐发为:"龙山时代──古国,夏商周──王国,从秦到清──帝国"的国家形态三段说[17],台湾学者许倬云的见解略同,只是提法不一样[18]。近年新出的几部篇幅较小的通史著作提法各有千秋[19]。我们把这些观点表列如下: 时代作者五帝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至清白寿彝上古时代中古时代曹大为宗法集耕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专制个体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苏秉琦古国方国帝国严文明古国王国帝国许倬云复杂社会初期国家正式国家帝国田昌五万邦族邦封建帝制晁福林氏族封建宗法封建地主封建樊树志文明开端封建时代中华帝国李定一中华民族文化形成时期中华世界之创始与发展 二、几点共识 从上表可以看出,摆脱了五形态论的束缚以后古史分期问题已不再是三论五说"八花齐放"了,而是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尽管分期的断限和命名各不相同,但仍可以看出已经达成了如下几点共识。 1、传统的观点都把夏朝看作中国国家的起点和文明的开端,现在考古发现的新资料表明,在夏王朝诞生之前的1000年间已经出现了介于氏族部落和国家之间的社会组织,所谓的"古国"、"复杂社会"、"早期国家"就是已被国内史学界广泛接受的新概念──酋邦(而非部落联盟)。在新的中国通史中应该加入这一新篇章。 2、在各种分期的新说中都已不见"奴隶制"或"奴隶社会"的字样,说明奴隶制不等于奴隶社会、奴隶社会不是必经阶段、三代不是奴隶社会等观点已被普遍接受。 3、春秋战国是一个新旧体制过渡的时期,这一点实际上已得到公认,剩下的问题只在于分期时是把它归入前段、还是后段、还是切开各归一段?笔者认为,既然不再有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困扰,不如将其看作一个独立的社会转型时期。 4、夏商周三代和秦汉至清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一点实际上也无大异议。这两个阶段的内涵都十分丰富,如夏商周三代的内涵就包含"父权家族、贵族、平民、农村公社(井田制)、神权、王权、宗法制、礼制和分封制。"[20]而秦汉以后的社会内涵更丰富,关键是如何找出最有代表性的特征来命名它,从现有的各种不同表述法来看,有的按时间顺序、有的按国家形式、有的按经济形态、有的按政治制度、有的按社会结构、有的按文化特征、也有的面面俱到。应该选择一个合适的分期标志,而且应该是前后一致的标志,这是需要大家讨论的。 三、关于分期问题的思考 如果上述几点共识归纳得不错,那末说明诸家学者对中国古代史的解读并无本质性区别,断限与命名的歧义更多的是涉及到方法与观念的问题,而不是对古代社会内涵的理解不同与理论分歧。对此笔者不揣谫陋,提出一些想法,与学界师友共同探讨。 1、网状历史与线性思维 在接受五形态论之前,史学家们把历史看成是一条由诸多王朝连续而成的线;在接受五形态论之后,史学家们又把历史看成是五种社会形态首尾相接而成的线。这种线性思维方式使我们只能隔着门缝去看历史,严重阻碍了我们对历史真实的认识。 线性思维是一种初级的思维方式。当我们只认识正数、负数、有理数、无理数的时候,所有的数都在直线上,但是当我们认识了虚数以后,数就从实数轴扩大到了复数平面。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数几乎都是实数,很少用到虚数,更不用说三维空间中的数了,所以线性思维已成为人们的常识。 人类社会是一个比数要复杂得多的大系统。一元多线史观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社会发展模式是多样性的,没有普遍适用的统一模式;第二层意思是,就一个社会而言,其发展模式在生产关系、经济结构、政治制度、社会组织、文化面貌等各方面也呈现出多样性。 以中国古代史而言,随着时间纵轴的推移,在时空平面上呈现出国土疆域的变迁,人口的迁徙流动,古老部族的消失,外来民族的融入;在社会立面上呈现出生产力从粗放农业到精细农业的变化,经营方式有村社制、个体制、租佃制、庄园制和奴隶制的交织,交换方式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混和,国家形式从林立万邦并为领土国家再并为大一统帝国,政治体制从贵族分权走向皇帝独裁,政治制度由封建制度变为郡县制、间有"一国两制",宗族组织贯穿始终,血缘纽带和地缘组织、职(业)缘集团牢牢地纠缠在一起……这些错综复杂的线索编织成一张立体的网络。因此,我们应该摆脱线性思维的习惯,拓宽视野,改用网络的眼光立体地去看历史,这样就容易把分期时出现的一些分歧理顺了。 2、发展不平衡与镶嵌进化现象 在世界不同地区的社会中相同线索的演进速度不同,从而使世界历史的发展呈现出不平衡和多样性;一个社会的各条线索演进速度也不同,从而使社会各部分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和多样性。例如直立人阶段的人类,四肢进化速度快于头颅进化速度,于是表现出"四肢发达、大脑简单"的体质特征,直立人就好象是在现代人的身体上长着象猿似的脑袋。这种在一个个体身上同时存在着进步性质和古老性质的现象,叫作镶嵌进化现象。 镶嵌进化现象同样存在于历史时期的人类社会中。 氏族组织是原始社会中的社会组织。西欧社会在形成国家的时候是以氏族解体和割断血缘纽带为前提的。可是在中国这一初生时代的脐带却一直被带到文明社会,并被发展成为精致的宗法制度和宗族组织。国和家融为一体而为"国家",政府和家族融为一体而为"家天下",君和父融为一体而为"君父",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忠和孝被视为一理,"家国同构"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组织的特征。这种独特的国家形态是无法用欧洲式的城邦和封建王国的标尺来度量的。 中国的封建制是指"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封邦建国是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结合的产物,并不是"按地区划分国民"。没有人反对中国的国家是从夏朝开始的,然而真正的"按地区划分国民"却是到春秋时代才出现的郡县制。 生产工具与冶金技术的发展也同样显示出不平衡。中国的青铜冶铸技术比西方出现晚,但钢铁冶炼技术却比西方出现得早。摩尔根把青铜器和铁器视作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标志物,在中国却全然不是如此。再说,生产力包含三个要素,除了生产工具以外,第一要素是人,它由人的数量与质量所构成,在古代首先取决于人口的数量;第三要素是劳动对象,它主要由自然资源所构成,在中国首先取决于土地资源。衡量生产力水平应该综合这三个要素,如果只有先进的工具和众多的人口却缺乏足够的土地资源,生产力水平也提不高的。 奴隶制是一种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古老的生产关系。在中国历史上不仅商周时代存在,而且秦汉时代奴隶数量更多,它和生产力的演进明显不同步。 镶嵌进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如果我们把参差不齐的线索搓成一根绳再来进行分段,必定会顾此失彼。从某种意义上说,三论五说的分歧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3、多种形态并存与定性定量 社会立面的不同线索发展不平衡呈现出镶嵌进化现象,而在其中的一条线索上则存在着多种形态并存的现象。 封邦建国的封建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其性质是地方分权、贵族分权,而郡县制的性质却是中央集权、皇帝独裁。无论从理论上(秦始皇时李斯和王绾、淳于越关于封建与郡县之争)还是实践上(西汉吴楚七国之乱和西晋八王之乱)看,两者都是对立的,然而汉代以降却长期实行郡国并行的"一国两制"。当然汉景帝以后封建的内涵有所变易,但是两者并非前后相替关系,也并非水火不相容。 奴隶制和租佃制相比,前者要比后者更古老、更落后,可是两者完全可以兼容并存,尤其是在汉晋时期两者和谐地共处于地主庄园中,地主兼为奴隶主亦是平常之事。 在西欧氏族组织和地域组织是对立的,而在中国宗法制和分封制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到实行郡县制以后人们被按地区编制在乡、里、什、伍之中,但聚族而居的习俗使乡里什伍仍旧带上了浓厚的血缘色彩。以致直到今天,乡村仍以"张家村"、"李家庄"命名,"乡亲"一词仍透露出地缘与血缘的紧密结合。 农业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经济部门。秦汉以后农业生产的经营一直以地主租佃经营方式和自耕农个体经营方式并存为主,而以地主庄园经营方式为辅。这三种经营方式不能以"封建经济"一言以蔽之,也难以比出它们之间哪个更进步、哪个更落后。三者既非前后替代关系,更无法依据它们来划分社会阶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