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死,陈炯明时居香港,亲撰挽联(陈炯明幼读旧学,毕业广东法政学堂,后为广东咨议局议员,亦曾办报,诗古文辞均佳,函电文牍向所亲拟,不假人手),其文曰: 惟英雄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 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这哪里是挽联,但见一腔怨气喷薄而出。上联说孙中山不能“杀”他,历史会对他有正确评价,下联所说故交,似非指孙中山,却因孙之故而与之“一战再战”,结果落得如此,亦是怨词。如解释为与中山战,公仇二字难通。陈炯明与章太炎为知交,两人因联省自治主张而结合,同与孙不睦。章曾为陈《中国统一刍议》题辞,谓陈之议,“多中肯处”,是“根本之论也”。于《定威将军陈君墓志铭》中章更历数陈之功绩,而痛斥中山。章亦借孙死寄挽联以泄愤,其情其词都超过陈炯明的挽联,直是痛骂与诅咒,附引如下: 举国尽苏联,赤化不如陈独秀。 满朝皆义子,碧云应继魏忠贤。 考察陈炯明一生,早岁参加同盟会,黄花岗之役为先锋(敢死)队第四队队长,以后谋炸广东水师提督李未中,武昌起义后,率师进占惠州,广东独立,为副都督,等等,皆其革命表现,勿庸置论。在广东的治绩,兴办实业,禁烟禁赌,提倡地方自治,以“模范起信”为号召,大兴教育,请陈独秀入粤,为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这些也是成绩所在。陈炯明被称为军阀,其实他是注重文事的,他本人就长于文事,虽掌军而反对军治。民国时期,军阀为了保住立足和占有的地盘(四川谓之为防区制),注意建设,兴办文事,也是有的,不足为怪。陈炯明的不同,在于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对军治、党制,提倡民治,举办地方自治,民选县长,这就未必为国民党人以至孙中山所同意。以后,他提出“联省自治”主张,反对武力北伐,甚至以为选举大总统非其时,请孙下野,必然逐步地和孙中山发生矛盾。孙中山规定中华革命党党员须向领袖宣誓效忠,绝对服从,还要打手模指印,陈以为有损人格,拒绝执行(反对宣誓和打手模指印的党员甚多,非只陈)。孙中山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当选非常大总统,也曾表示:“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此项谈话,其精神和陈炯明“联省自治”的主张并不相悖,亦可见孙中山当时并不主张武力北伐,很快,形势变化,孙的主张变了,孙提出武力北伐案,一九二一年十月八日经非常国会通过,陈则认为战事甫息,宜休养生息,当以“模范起信”“联省自治”为先,建设两广,联络西南,再图中原。这样,孙和陈的矛盾也激化了。对各路军阀,孙对奉直皖各系的政策主张,亦为陈炯明所不许。联省自治的根基在西南各省,尤其云南唐继尧。孙之对外政策,联俄(借俄以自重),陈极反对。早在一九一五年,陈炯明时居新加坡,与在海外的黄兴、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共同发表宣言,表明绝不倚赖外力干预中国内政,谓“至言假借外力,尤为荒诞。兴等固不肖,然亦安至国家大义蒙无所知。窃览世界诸邦,莫不以民族立国。一族以内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殷鉴未远,即在平南。”(转见《陈炯明传》)这种主张亦为陈后来所执行。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苏俄代表路博到漳州访陈炯明,表示愿意资助陈完成统一,但要中国放弃外蒙,为陈所拒。孙中山联络外国许以利益之议,陈素所不赞成,二人离合之因,此亦未必无关。 孙中山作为革命领袖,要求党员和部属须绝对服从,政见不同,已所不满,公开发表主张,与领袖异,并起而行,各执其异,是为孙中山所绝对不许,且心怀耿耿,积久不忘。孙认为陈是他“卵翼”下的人,“卵翼”下的人叛变了他,何能忍受?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八日,孙在上海发表“告党员书”,报告陈炯明叛变,有言:“此役则敌人已为我所屈,所代敌人而兴者,乃为十余年卵翼之陈炯明,且其阴毒凶狠,凡敌人不忍为者,皆为之无恤,此不但国之不幸,抑亦人心世道之忧也。”(李剑农前揭书)痛心之情,溢于言表,两人的矛盾冲突已不可解了。陈军公开叛变,炮轰观音山总统府,孙中山广州蒙难,躲避永丰舰,是最严重的事端,陈炯明也因此最受指责。政见冲突,可以谅解,公然叛变,诉诸武力,是为国人所不能容。《陈炯明传》解释说,武装叛变,炮轰总统府之时,陈炯明已经解除兵权谪居惠州,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是他的部下洪兆麟发动的。这一解释,诿过部下,是传统的习见手法,也乏佐证,不足服人。孙中山曾说,广州蒙难事件,“首事者洪兆麟所统之第二师,指挥者叶举,主谋者陈炯明也”。陈炯明只承认他要求孙中山下野离粤,炮轰之事与他无关。此案乃成悬案。其间,或许身当其事的蒋介石、许崇智、胡汉民(陈胡素不睦)起过什么作用,不得而知。反之,陈炯明对孙中山亦多疑,屡说孙打击他,以至于说“南宁劳军之日,即欲演烹狗之剧。事后闻之,毛骨俱竦”(《陈炯明答吴敬恒书》)。也是事无佐证。大约,两造相忌既深,积怨难除,便致多疑。 其实,孙中山是很欣赏陈炯明的。曾说:“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香港工商报)据国民党元老莫纪彭回忆,孙中山与陈炯明一次闲谈,曾以“狼、大、快”三字喻陈的革命作风,“盖粤语常以‘狼’字喻勇猛进取也”。自然,主要还是陈炯明的治军治政的能力让孙中山不能忘。决裂之后,孙中山未尝没有想到陈炯明。北伐遇阻,乃思良将,陈军此时也还有实力。于是,经汪精卫、吴稚晖等为陈缓颊,劝孙与陈再度合作,孙同意了。但坚持一条,要陈炯明写悔过书。这是以高居人上的领袖地位对待部属不可更改的立场。早在两年以前,蒋介石《孙大总统广州蒙难日记》透露,“五日,钟煌可复为陈炯明求和。总统以无诚意,且言陈炯明对我,只可言悔过自首,不能言和,故不允所请。”吴稚晖是陈炯明知交,现在与汪精卫对孙重提此事。吴稚晖、汪精卫分别于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致书陈旧部黄居素(按,黄居素曾任广东农民部长,粤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及首任中山县长,为陈亲信),劝陈与孙中山和解。吴稚晖致黄信,说孙将出师江西,请劝陈军“最好亦攻闽”。并托黄转交他的信与陈。汪信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示黄劝陈悔过。吴稚晖在其同月二十九日所写一万字的致陈炯明长信中,以其素有的滑稽突梯之文,上天下地天南海北纵横驰骋,无非说孙陈不能分离,谆劝老友和解,共陈十条献计,表示“根本观念,既已相同,一切少少牺牲,自然双方不败,即个人平昔憾恨,尽可不必调和”。结语云:“俟国事大定,永不交谈可也,拔刀决斗亦可。”汪、吴三信,相差两三天,不得孙中山默许,不能同时发信。五月十三日,陈炯明复书吴稚晖,论昔日与孙之恩怨,述自己一生抱负,含蓄表示无和解可能。其事乃寝。汪、吴、陈三信,经《陈炯明传》作者康白石于一九七五年在美觅得,载《陈炯明传》中,是可贵的史料。 不知经过如何的转还,月余以后,六月二十五日,黄居素邀孙中山代表汪精卫、廖仲恺与陈炯明代表马育航、邓伯伟会晤香港,举行谈判。廖传达孙意,坚持陈炯明写悔过书为唯一条件。马电陈请示,陈复电拒绝,便无结果。又过三月,吴稚晖忽由香港搭小轮访陈于汕尾,同行者莫纪彭,但吴以后说,邹鲁亦与。陈候之江边,后来谈至深夜。据《陈炯明传》记述,陈吴获得协议是,大军沿江西线前进,陈军攻福建。北伐至长江后,问题自然解决。且拟好两封通电,经陈签字,吴带回广州,经孙裁可后,双方同时发出。孙陈合作北伐,看来得到协议。舟返香港途中,吴稚晖对莫纪彭说:“一生拿人家的金钱,做自己愿意做的事业,最钜量就像陈竞存交过他港币五万元,拿到了这五万元到了巴黎办起里昂大学。万不料到两年后,大家闹到这田地哩。”(陈传载莫纪彭回忆《海丰之行》) 悔过书呢,《陈传》说陈吴之会没有提起。但是,孙中山没有忘记。据《陈传》引英国国家档案局于一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公布的外交文件(M340 R0114)所述:“吴从汕尾回来,即日上广州。这时国父已经北上督师韶关,吴先生又赶到韶关,到后在国父跟前呈阅两封通电,并陈述陈氏已经悔过,其言至诚。国父向吴先生索取悔过书,吴先生答以悔过书仍未携来。这话才出口,将身跪在国父面前,再说一句:‘我吴敬恒代陈炯明悔过。’国父自然把吴先生扶起。”孙陈合作之事终于破灭。九月二十八日,孙返广州,段祺瑞派代表许世英见孙,也力劝与陈合作,联合讨伐曹馄、吴佩孚,孙拒绝。一纸悔过书的周折,带来历史的曲折。翌年(一九二五年)孙中山北上北京,继之病逝协和医院。陈炯明倾诉积愤的挽联已如上述。陈军与蒋介石率领的北伐军屡战,至一九二五年十月八日起,蒋军猛攻惠州城,于十月十四日攻陷,陈军最后据点瓦解,陈炯明从此倒掉了。陈本人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息影香港,著书立说,生活拮据凄凉,然仍关心政事,谋在海外发展中国致公党党务,并曾数次北上京津,晤段祺瑞以商联络,与章太炎等商国是。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逝世,得年五十九岁。晚年穷固,三餐亦有所不济,身后更是萧条之至。 陈炯明之死,吴稚晖挽以联曰: 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 十年前所索悔过书,黄泉送达,定邀师弟如初。 吴稚晖在联内重提旧事,谓与孙中山地下相见,送上悔过书,关系当恢复了。恐怕,这只是他个人善良的愿望而已。以孙陈之各执己见,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吴在挽联中附有跋文,文颇长,述孙陈之再度合作所以不成,乃出于“陈为部下所持,遂未成”。是为陈开脱之言。但吴也不胜惋惜悔过书事,谓为“惜此一纸书竟未成也”,暗示了陈的坚执,孙的固执。 文写竟,也许还是不明所以。想像陈炯明其人,二十年代大呼“老百姓不出,奈民治何”!其排斥党权、军权而倡民权之所为,人谓陈曰新军阀,如此军阀,亦难得矣。 二○○○年七月六日 来源:书屋 转自思与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