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民主能够适应政治现实并被确立为民主的可行的实现形式,是与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一定特性密切相关的。这些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代议制民主并没有彻底否定公民的直接参与政治,它包含了体现公民意愿的选举式民主。萨托利指出:“至于选举式民主同代议制民主的关系,只需指出前者虽不是后者的充分条件,却是他的必要条件就够了。也就是说,代议制民主的概念包含着选举式民主,但反过来说则是错误的。”2[p119] 代议制民主必须包含选举式民主才能够算是真正的民主。选举就是公民选择自己代表的过程。在选举过程中,有两个因素是至关重要的,一是选举必须是竞争性的,它保证了选举的民主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二是多数规则的作用,它保证了选举能够最大限度地代表多数公民的意愿 其次,代议制民主接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尊重个人权利与自由。这一点与现代宪政制度直接相关,在宪政制度下,通过分权制衡、司法独立、违宪审查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对代议制政府进行严格规范,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代表人民的利益。代议制民主能够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为个人提供自由发展的机会。特别是在防止多数暴政问题上,代议制民主承认并保护少数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持不同政见、组织反对党和参与公职竞选等。 再次,代议制民主强调程序化,能够具体明确地体现对法治的遵循。代议制民主的这一特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权力——代议制政府在产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选举制度规定的程序,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体现选民的意愿。在这一过程中,代表选举产生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如设立选举机构、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初选、正式投票的具体程序、公布选举结果等等。二是代议制政府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权力界限,如立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集会、开会、听证、公开表决、质询等制度以及议案提出、审议、表决及公布等程序。行政机关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能对社会领域、市场领域进行过度的甚至无节制的干预。从这一意义上说,代议制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针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体系。 最后,代议制民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强调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的均衡与妥协。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存在着不同层次的利益团体,在他们之间存在各自不同或者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他们往往通过院外游说或者政党组织来影响公共政策,参与政治管理,力图在政治上体现本利益团体的价值。因此,现代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多元政治,民主是一种“多重少数人的统治”。不同的政治派别可以通过代议民主的途径实现政治权力的和平轮替,这不仅有效解决政治现实中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也避免了政权替换过程中暴力与流血冲突。 但是,代议制民主也并非纯粹理想的民主形式,它自身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代议制民主容易生成精英政治。精英政治理论认为,政治权力永远掌握在少数政治精英手中,整个政治史历来就是少数精英统治多数人的历史,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寡头铁律”。民主的作用只不过在于产生一个政府,选出少数政治精英来治理国家。熊彼特为民主下的定义是:“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也不能意味着人民真正在统治……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清楚地理解这句话所含的意义是极端重要的。” [8] 戴伊认为,精英政治主要是指这样一种政治现象,社会分为有权的少数和无权的多数,国家政策不是由民众制定的,而主要是反映了少数政治精英的价值观,这些精英基于根本利益的一致很少有意见分歧的问题,“治理美国的是精英,在工业发达科学昌盛的核时代,民主国家的生活和极权社会一样,也是由一小撮人决定的。” [9][p1] 第二,代议制民主的生成有赖于选举,决定选举胜负的唯一标准是多数规则,在多数这个唯一标准下,在精英选择的问题上,人们对数量的关注逐步侵蚀了质的重要性。在唯多数规律下,愚拙的人也可能有机会进入精英政治的高层,占据政治领导的地位。密尔在1861年就提出了对于代议制民主的担心,他把代议制民主的缺陷和危险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尽管密尔论述这个问题时是基于特定的出发点,但他的担心也并非多余的。 第三,代议制民主具有导致民众意志异化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当选的代表也是经济人,他们也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在具体的政治治理过程中,他们基于自身或者本利益集团利益的考虑会脱离或者违背了竞选时对于民众的承诺,尽管代议制民主有着严格、完备的监督和制约体系。“国家政策与其说是反映人民的要求不如说是反映精英的志趣与价值观的意思。”9[p5] 第四,代议制民主容易生成政治冷漠症。普通民众由于感觉到自己距离政治如此之远,自己对于实际政治过程的影响力是如此软弱无力,政治精英的政治决策往往并不能够直接有利于自身的利益,而且自己选出的政治精英有时候还回违背自己的意愿而滥用手中的权力,滋生出许多的政治腐败。于是他们对代议制民主逐渐失去了兴趣,产生了一种政治冷漠症。现代西方国家民主选举过程中持续出现的低投票率的现实,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尽管代议制民主存在上述程度不同的弱点,但是就民主的可能的实现形式来说,在目前,它却是人们必然的现实选择。在这一选择下,应该尽可能扬长避短,发挥代议制民主的积极功能,同时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来克服它的消极影响。 三 以上我们讨论了两种不同形式的民主制度:理想民主——直接民主和现实民主——代议制民主。直接民主由于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在现实政治中已经基本不具有现实可行性,但是它并没有完全退出政治领域,直接民主在公民选择自己的代表问题以及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直接民主在当代政治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代议制民主是现代民主国家的现实政治选择,但是它也存在一些限制自身优越性的负面因素,但是这些因素绝不是以直接民主代替间接民主的理由。综观古今中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也无非是这样。尽管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不是同一事物的两个分支,但是二者也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在现实政治中,是存在把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结合起来的可能性的。首先,代议制民主的确立是以直接民主为前提的。就公民选择自己的代表来说,作为直接民主的一种形式,直接选举是不可逾越的,只有真正的直接选举才能够使得代议制民主具有根本的政治合法性。其次,在代议制民主已经确立的地方,也是可以补充一些直接民主的成分的。在这一结合的框架中,全民公决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形式,它即顾及到了公民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的决定权,又以把自己限制在法治的范围之内而消除了直接民主的可怕弊端。所以,就民主政治而言,在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中,还是存在把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结合起来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的。但是就二者的相互关系而言,我们应该仅仅把直接民主作为代议制民主的一个前提或者是有益补充,而不能够把它看作是代议制民主的替代品,否则,就会本末倒置。这一点应该是我们高度重视的。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 电 话:68929345(办) 68450934(家) E-mail: mbcxl@hotmail.com mbcxl@nsa.gov.cn [1] [收稿日期] 2003-6- [作者简介] 马宝成(1967—),男,山东新泰人,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中国农村问题研究 -------------------------------------------------------------------------------- [参考文献] [1] 顾准. 顾准文集[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2] [美]萨托利. 民主新论[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3] [英]赫尔德. 民主的模式[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06. [4] 李强. 贡斯当与现代自由主义[A]. 自由与社群[M]. 北京:三联书店,1998. 294. [5] [美]汉密尔顿. 联邦党人文集[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5. [6] 何包钢. 直接民主理论、直接民主诸形式和全民公决[A]. 直接民主有间接民主[M]. 北京:三联书店,1998. [7] [英]约翰·密尔. 代议制政府[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7. [8] [美]熊彼特.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15. [9] [美]戴伊. 民主的嘲讽[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