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文化和社会现象,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特定时期的思维和认识水平,又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有着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以多神教为特征的古希腊宗教正是形成希腊民族文化精神的滥觞。 希腊多神教从本质上看是自然宗教。它的产生是因为早期人类的认知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比较低下,对于一些自然现象和人类自身的认识比较模糊,只能借助于想像力来解释世界和自身。所以,他们对自然界客体的认识就产生了一种“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 古希腊人在对神的信仰上有着较大的自由度。在希腊本土以及各个殖民地流行着各种不同的民间信仰。这些不同地域的神祗信仰经过交汇融合,最终形成了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匹斯诸神神系,这是希腊宗教的主体。以宙斯为首的新一代神遵循民主原则而宽容并存。 “宗教在本质上是不同民族精神文化的象征性、神话性和寓意性表示,它不能脱离民族文化的内容。同时,宗教也给民族文化以重要的影响。”古希腊多神教首先从整体上影响着民族文化精神。古希腊民族是一个理性的民族,他们喜欢探究一切事物,对待所有的问题都加以理性的思考。他们不囿于已有的知识,总是试图找寻更多的答案。这种自由探究的精神是古希腊人所独有的。理性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使希腊人能够自由地思考有关人类和社会的各种问题。正是这种精神上自由、宽容的气氛才使得古希腊能创造出空前灿烂的文化,产生了灿若星斗的艺术家。希腊人的神只是大写的人,他们和诸神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平等交换的关系。希腊人的宗教没有多少功利色彩,他们祈祷和献祭的目的,是指望诸神能对他们表示好意。古希腊没有一个专门的祭司阶层,他们拒绝让祭司解释教条或统治知识领域,也不让祭司控制道德领域。对于古希腊人来说,思想永远凌驾于信仰之上。 其次,古希腊多神教从内容到形式上影响着民族文化。在古希腊,宗教生活与世俗性的文化活动是融为一体的。奥林匹克竞技会、戏剧表演以及其他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同时也就是盛大的宗教集会,因而宗教渗透到城邦生活的每一方面。古希腊文化活动的中心就是神庙,许多特殊的行业都是从宗教祭祀活动中演化而来。例如医生便是在崇拜医神埃斯科拉庇俄斯的活动中成长起来的,而演员则是源于对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崇拜。希腊人为了纪念酒神狄俄尼索斯,每年都要举行酒神节。希腊人在酒神节里举行群众性的化装歌舞会,人们披上山羊皮,戴上各色各样的面具,载歌载舞,放声歌唱。伴随着浓浓的醉意,歌颂神,歌颂英雄,歌颂酒神狄俄尼索斯。悲剧在这种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艺术活动中诞生了。 多神信仰给希腊人的生活注入了一种精神自由的因素,这种因素不仅对希腊人的个人精神素质产生创造性、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最终影响着古希腊的社会发展和文化走向。决定一个社会文化是否繁盛的关键是一个时代的个人精神素质,光辉灿烂的古希腊文化无疑是古希腊社会普遍弥漫的自由精神和宽容气氛的结果。 古希腊多神教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本质特征是它的感性主义。希腊人的神是感性的神,希腊人的宗教是感性主义的宗教。这种感性主义与现实生活的融合就形成了希腊民族特有的生活观,即对美的事物的不懈追求,对现实生活的珍视以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对美的事物的热爱是希腊神话的灵魂。著名的金苹果之争,帕里斯在财富、智慧和美这三者中最终选择了美,这是典型的希腊式的选择。将美凌驾于财富与智慧之上,显露出了希腊人强烈的爱美意识。他们在日常生活,如竞技、造型艺术、戏剧等方面将这种唯美意识发展到了极致。希腊人比较重感觉,对肉体的崇拜更甚于对精神的关怀。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匹斯诸神并不是一些枯燥泛味的道德偶像,而是一大群相貌俊美,体魄健壮的有血有肉的神灵。诸神在精神或道德方面并没有超人之处,只是在肉体上比人更强壮、更健美,而且能够长生不死。这些极具感性色彩的神成为希腊人的生活理想。对人的自然形体之美的崇拜使希腊出现了特有的运动形式裸体竞技。希腊人为了取悦宙斯每四年在伯罗奔尼撒半岛西部的奥林匹克附近举行一次竞技会,参赛的每个运动员均须裸体出场。人们丝毫不以裸体为耻,相反倒是以拥有一副矫健的体魄而感到无上的荣耀。这就使得奥林匹克竞技会成为力与美的展示,得胜归来的运动员被当成英雄加以崇拜。裸体竞技使雕塑家得以观察人体在各种自然形式和姿态中的情况,于是体育和宗教的结合产生了造型艺术的美。通常雕塑家关注的是人物外在形象是否健美,试图通过对美的形体的描绘表现出人物的内在意韵之美。如米隆的“掷铁饼者”和波里克波利特的“持矛者”。即或是取自宗教题材的神像雕刻,雕刻家仍然追求外在形体之美。在希腊人观念中,美的心灵是寄托于美的肉体之中,健美的身躯应当包容着智慧、善良、美德。这种万物一体的观念是希腊精神中较为典型的特性。 对美的不懈追求使希腊人对现实生活的关注更甚于对彼岸世界的向往。荷马史诗《奥德修记》中描述了远征归来的特洛伊英雄奥德修途经地府遇见已死的阿喀琉斯的一段对话。阿喀琉斯说:“我宁愿活在世上作人家的奴隶,侍候一个没有多少财产的主人,那样也比统率所有死人的魂灵要好。”阿喀琉斯对生命的留恋反映了古希腊奥林匹斯宗教的世俗精神,是希腊人生命观的体现。希腊人热爱生活但也不惧怕死亡。古希腊人相信人死后另有一个世界,人的死亡只是由生界到该世界的变迁,而非人体的消失。他们相信人死后魂灵同肉体共同幽居于地下墓中。苏格拉底就曾经说过,倘使死是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而那另一个地方又是奥尔弗斯、赫西阿德、荷马所居住的,那么我将乐于在那里。由于这些死去的英雄都有一个很好的归宿,因此希腊人能以平常之心对待死亡,进而使他们有勇气直面生命中的悲剧。古希腊民族具有浓烈的悲剧意识,对生命独特的理解使他们选择悲剧的艺术形式来观照生命本能世界。从《荷马史诗》中的命运难测到俄狄浦斯对命运的反抗,希腊人的命运观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这一变化是希腊人对人的价值的再次肯定。人的生命是一个和谐的整体,然而在其深处,人的理性和自然感性生命永远处于对立冲突之中,由此造成命运难测。而索福克勒斯则通过俄狄浦斯对命运的反抗试图表明,人类不甘心于此,宁愿以生命为代价抗争命运,揭开人生和社会之谜。俄狄浦斯精神实质上就是希腊人勇于接受挑战,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这是希腊民族精神之魂。希腊人创造了这种精神,而正是这种精神成为不断地推动希腊人乃至西方人创造新的世界和新的人的精神源泉。 在世界各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宗教与文化息息相关,共同发展。文化是本质的,宗教是文化的一种形式。宗教与文化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民族基本的精神特征。深入研究古希腊宗教,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古希腊人在长期的宗教熏陶中所形成的自由、唯美、乐观,积极进取的精神已成为古希腊民族文化现象中最基本的精神特征。正是这种蕴含在古希腊文化中的基本精神特征,成为推动古希腊民族文化取得辉煌成就的强大的精神动力,进而也推动和影响着西方文化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