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8世纪对英国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因为它解决了社会从革命向和平发展过渡的权力再分配问题,以及大众如何被和平地纳入新的体制的问题。能顺利解决这一社会转型的前提在于:发展的机遇是存在的,社会的多元化生存是可能的。政治资源不直接与自己的生存资源挂钩使社会冲突的烈度得以降低,统治精英没有把民众往暴民的方向挤压,也是一种明智之举,这样形成的一种“有话好好说”的格局最终使英国度过了一个有若干变数存在的社会与政治转型的阶段。 狄金森先生(Harry.T.Dickinson)是英国史学界著名的学者,主攻方向是18世纪的英国史,他的新作《十八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汇集了他对英国18世纪研究的思想精髓,其学术价值自不待言,我在这里没有必要去重复国外学界对此书已经一再重复的美誉,只是想谈谈作为一个同样处于社会大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学者的一些体会。 从革命到改革的政治转轨 ——由《十八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引发的思考 20世纪以来,世纪的政治潮流中,民主无疑是一个令人瞩目的主旋律。它在西方各国和一些个别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进展。然而,人们也发现,并非所有的国家,引进民主制度后,都能产生预期的愿景。更多的时候,是这种制度安排造成了社会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并使所在的国家动荡不已。这不仅在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非洲的很多地区和国家是如此,就是在近来的中东地区,极端组织的出现,与空降而来的民主体制也有相当密切的关系。最早对这种现象进行解释的是大名鼎鼎的塞缪尔·亨廷顿,他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指出在不成熟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民主未必是社会发展的第一选择,缺乏政治上的共同体和有效能的、有权威的合法的政府才是最头痛的事情。所以,他引用沃尔特·李普曼的话说,“我确实知道,对同居于一国或一地的人群来说,最大的必需品莫过于被统治,如有可能便实行自治;如蒙天赐,便受廉明政府统辖;但无论如何,非被统治不可。”因此,建立政治秩序是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的首要实务。 但他20年后在另一本专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中,却又似乎忘记了他以前的逻辑,开始站在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浪潮,他认为,他写《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时相信政治秩序是一件好事。但现在认为民主也是一个好东西。因此,他在书中有五个地方,放弃了社会科学家的角色,而担当了政治顾问的角色。认为民主的世界对于美国人具有特别的意义,并指出自由、平等、和平的未来以及美国的未来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民主的未来。并为美国的强盛及其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对苏联集团的优势,为世界历史进入了民主运动的第三波而振臂高呼。然而,有趣的是,当美国以各种方式在自己势力可能达到的范围内大规模推广民主之后,所产生的乱局居然与他半个世纪之前的分析如此雷同,却不能不令人深思了。于是,所有对民主怀有强烈诉求的人们,都被迫再次考虑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为何民主在各国结出的果实总是不一致?为何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浪潮中,在经济方面很有作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政治状况与亨廷顿半个世纪前所说的依然没有根本的差别?与此同时,人们对那些长期保持稳定,享受民主带来社会发展红利的国家,也在艳羡的同时,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为何一些国家能够产生优质的民主,而另一些国家则只能造成“民主式”的混乱?难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桔”? 这就使更多希望厘清自己思路的人们将目光重新转向了那些已经成功构建了民主运行架构的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其中,由于“美国例外论”的影响以及美国独特的区位与历史社会优势,很少有人真正把美国作为自己效仿的蓝本,反倒是英国这样的一个岛国,从近代初期一路走来,其政治发展进程有太多令人玩味之处。尽管直到今天,英国还有王室,但英国政治或社会都很难产生极端主义的思潮,这一点甚至比美国还要“绅士”,因此,英国在这样一种局势中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就不觉为奇了。 客观地看,英国能吸引人们关注的主要特点是其政治发展的平稳性和延续性。从17世纪的内战在光荣革命划上句号后,英国在几百年的时期内基本上没有发生暴力革命的剧烈冲突,政治发展也是缓慢但却稳步地向前推进,最终在20世纪初让所有的英国公民都拥有了选举权。不过在一般的史书中,学者们关注的时段有一些差别,大多数学者的重点集中在19世纪的英国政治变革,主要是三次议会改革,因为这几次改革一步一步地扩大了选举权的范围,最终推动英国成为真正的民主国家。相比19世纪各种波澜壮阔的政治斗争场面,18世纪则显得过于平淡,难以让人留下深刻印象。 然而,在阅读了狄金森教授的大作后,我觉得18世纪似乎更为关键,因为它在一种不温不火的状态中,解决了一个很多国家都容易忽略的问题:即社会从革命向和平发展过渡的权力再分配问题,以及大众如何被和平地纳入新的体制的问题。换言之,一个社会如何从革命向改革平稳地过渡,狄金森教授的专著从历史经验的角度提供了一种令人信服的解答。 18世纪的英国,在解决这一“转型”问题时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不仅保证了光荣革命的成果得以开花结果,而且还为19世纪的大众民主政治的进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光荣革命之后的英国依然是一个精英统治的国家,议会与国王对权力的争夺最终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终,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民众也就此直接获得了参政的权利,这依然是一个精英统治的时代。当然,精英统治的时代并非是可有可无的阶段,英国的统治精英,对英国能够从革命的状态转向平稳的大众政治参与时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拥有选举权的人不到人口的5%,应该说与真正的民主相去甚远。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人数不多的政治“贵族”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创造出了一系列现代的政治游戏规则:权力的分散与制衡、内阁制、首相制、政党政治、合法反对党、言论自由、出版与结社的自由等等,使英国的民主从理念到现实逐步地充实起来,并在民众中形成了一整套民主的程序与惯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与公开制度相对应的政治文化,其重要性绝不低于实际的民主制度。于是,在18世纪提供的厚实的基础之上,英国在19世纪扩大选举权的过程中,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的派别,都有某种民主的“共识”,议会制度的改革尽管有争议和斗争却几乎没有什么反复,社会十分平稳地过渡到了现代的大众民主形式。而法国由于这一过程的相对短促甚至几乎没有,结果是一次又一次的激进势力以革命的名义将民主的幼苗扼杀,魏玛德国则更为糟糕,由于未能让这些民主的“软件”与硬件配套成龙,最后是让希特勒以民主的形式彻底地断送了民主的政体。 由此可见,18世纪这样的一个历史时期,对英国社会的平稳发展是何等的重要。在这样的认知基础上,再来理解亨廷顿“现代性意味着稳定,而现代化则意味着动乱”的论点,就会发觉,不仅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如此,就是现有的发达国家,在相同的阶段也基本如此。而英国在这一阶段能够没有引发大规模的动乱,应该是一个值得学者们反复探索的现象。 正因如此,狄金森教授这本书所做的研究就尤为珍贵了。正如他自己所说,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历史学家们已就十八世纪英国政治提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而每种解释又为我们理解这一课题添加了一些重要的内容。与此同时,这些解释为我们对于统治精英和非精英的政治文化提供了更好的理解—最重要的是关于这两者的关系。尽管如此,我们对于精英政治和大众政治彼此对话的方式、影响和互动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而他的这本书就是对十八世纪英国大众政治文化中最重要的一些方面的研究,但它又是一次展示政治文化如何与政治精英相联系的尝试。因此,这本书的价值自不待言。 亨廷顿曾转述托克维尔的话说,“在统治人类社会的法则中,有一条最明确清晰的法则:如果人们想保持其文明或希望变得文明的话,他们必须提高并改善处理相互关系的艺术,而这种提高和改善的速度必须和提高地位平等的速度相同。”这句话对理解18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能够平稳发展是十分贴切的,那就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英国社会各阶层之间学会并提高了处理相互关系的艺术。 在这一各个阶层在变动的社会条件下学习处理相互关系的历史过程中,英国的精英阶层无疑起着主导的作用。英国的好处是精英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构成和边界具有一定的交织和重叠。狄金森指出,“要想进入贵族统治阶层并非易事,但是这些人并没有形成一个明显的封建或军事的社会阶级,而且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拥有财产的人过从甚密,关系多样。金融家为他们提供贷款和抵押;富民是他们的佃户和邻居;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商人和工场主满足他们对于丰富产品的需求。当他们想要开发封地上的矿产资源,他们通常会寻求一些拥有相同商业利益的盟友。他们自己都非常确信他们生活在一个商业社会,而这一点为他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好处和利益。18世纪的政府严重依赖于由金融利益产生的贷款,议会针对为商业社会创造出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的征收日益增加。英国进行的战争基本上就是为了殖民地和商业利益。议会通过的立法中一大部分都是关注财产权、商业贸易和促进商贸经济、发展城市社会的。除去对其封地的喜爱,这些拥有大量地产的精英们通常在伦敦从事大部分政治活动,然后在温泉和当地集镇上消磨一些闲暇时光。”或许在18世纪的英国,五个家庭中就有一个依靠贸易和分配为生,他们是那些从国内和国外的贸易中获取利润的农夫和制造业者中最突出的一个社会群体。同样重要的是,这些与贸易有关的人比一般的英国人更需要政府。国内的贸易商,即便是小贩,也十分依赖一个好的社会秩序以保证商业和信贷能够安全便利地流通。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则要求国家的海军在危险的航线上保卫自己的安全,尤其是在战争时期。同时,所有这些卷入贸易活动的人,都从英国无情地追逐殖民市场以及断断续续的与另一个大陆国家法国的对抗中获益。 当然,尽管有着这种较为广泛的联系,人们并不能否认贵族精英在英国社会中的统治地位。这些贵族精英阶层也十分了解他们天生拥有的统治社会下层的权力,而穷人是不能被给予统治权的信任的。他们确信民主本来就是不稳定的,所以会不可避免的退化到无政府的状态。为了维持秩序并保护财产,他们认同国家需要一个绝对不可抗拒的专制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坚持认为应当把这种权威置于“王在议会”的形式下,而不是在单一君主的掌握中。在他们看来,不能指望有资产的人们(尽管他们获得了财富)把他们的财产交由一个专制的君主摆布,只能把它们置于一个由有财产的富人组成的温和议会的最终控制之下。他们仍然相信更多的自由就是所有人享有对他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他们并不承认所有人都有积极主动参政的权利,但他们确实相信所有人都应享有一定的公民自由,这包括行动自由的权利,良知自由的权利,表述自由的权利,个体和私有财产的权利,以及享有他们的企业和劳动成果的权利。他们自己尽力限制王权,废除特权法庭,建立独立的司法组织,让法律视所有国民平等,并结束了残酷专断的关押制度。良知和信仰的自由,在18世纪逐渐扩展到了所有对国家不构成威胁的人身上,即便有的人因为不属于国教而不能成为完全的公民。所有国民都被允许为纠正不公向国王和议会请愿,同时出版自由日益被普遍地当作是对英国式自由最有力的保障之一。 换言之,英国的政治精英知道自己的权利边界,了解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关系,也承认一般民众所享有的自由权利。应该说,相互尊重对方的权利,哪怕是不平等的权利,都是一种社会进步。这一点对英国能够在18世纪不温不火地由革命转入“和平建设”阶段至关重要,也是社会上层与社会其他阶层能够有效协调相互关系的至关重要的政治前提。 此外,在这一和平变动的过程中,宗教的因素也不可忽略。英国革命的起因就与宗教有关,因之它在英国学界也被称之为“清教革命”。所以,如何处理宗教纷争也是英国社会是否能够平稳发展的另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狄金森指出,解决得好,宗教也可能被用于维持权威和对权力者的服从和归顺,而宗教少数派别可能被圣公会否定其完整的公民权。另一方面,汉诺威王朝的政府渴望避免宗教冲突,没有显示出任何想要介入普通人精神世界的愿望。以大陆的标准看,英国的宗教自由程度很高。理论上宗教法庭保留了相当大的权力,但事实证明,它们越来越难以行使这些权力。英国国教会可能还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但1717年后,宗教集会停止扮演任何主动角色,《赔偿法令》和偶尔顺从的举动削弱了通过《合作法》加诸异教徒的限制,除非在极端的政治危机下,否则即便是针对天主教的法律也很少实施。理论上,英国国教会是统治集团有力的支柱,但它经常觉察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18世纪早期,对来自异教威胁的恐惧逐渐升级。在18世纪二三十年代它又因为各种异教的成长而陷入恐慌,包括阿里乌斯教,自然神论,共济会,甚至还有无神论。18世纪中期,英国国教的教士为卫理公会殉道宗的复兴而担忧,而在18世纪晚期他们又要担心理性宗派的活动,他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穷人不来他们的教堂了。尽管是英国国教,英格兰教会内部一直都是分裂的,从来都未曾拥有所有英格兰国民的忠诚。用宗教术语来说,18世纪的英国已经是一个多元论的社会了。而社会的多元,对社会的各个集团学习如何处理相互的关系显然是必要的。 一个社会如何从精英政治向大众民主体制过渡,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要求政治参与的热情只会越来越高。将大众政治民主参与引发的现代化动荡转化为稳定的社会政治进步,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个实践问题而非单纯的理论问题。就此而言,狄金森这本书的价值是无可替代的—因为他描述的是一个过程,一个18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是如何平稳发展的历史过程,一个不同社会阶层为自身利益的诉求而相互角力的过程,一个以合法的形式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政治文化逐步形成的过程,也正是这样一种丰富多彩的历史过程,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进展奠定了实践的基础和社会的基础:有地产的精英阶层与其他有产人士的关系;他们对法律规则的接受、议会的更加广泛作用和所有国民享有的公民自由;接受宗教宽容,即便不够强硬,却也是态度诚恳的;经济中商业部门的重要性;一般秩序的普及;还有城镇和其欣欣向荣的城市文化的发展。所有这些英国社会的特点都营造了一个有活力的政治文化,让许多非贵族的精英参与其中,有意识地左右着对大众整体产生影响的、并塑造许多人所处政治环境的决策。 其实,狄金森教授的大作,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十分生动地再现了18世纪英国的大众政治发展的历史过程,而这一过程的丰富多彩,波澜壮阔,是人们没有仔细阅读之前很难想象的。可以说,如果细细地咀嚼其中的很多处理社会矛盾和政治冲突的过程,人们会从历史中感悟到很多其他种类的专著中难以把握的人类闪光的智慧。因此,我们不妨简要地点评一下书中的精髓。毕竟,历史是一个过程,剥离了这些过程,我们对现实政治的理解就会出现偏差。 就其主要内容而言,这本专著的 [第一章] 着眼于人民在议会选举中扮演的角色,并展示了有产的精英阶层如何仅仅通过花费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来尝试影响选举者投票,以达到控制下院成员人选的目的。这为我们了解政治精英们如何更为老练地行使政治权力提供了生动的例证,远比一般的政治抽象理论更有说服力。 [第二章] 陈述了一个观点,即议会不仅仅是一个为政府征税,或为了精英统治阶层的利益而通过法律的机构,它还是一个各种压力集团在急于提升那些对立法并不直接产生影响的人的收益和福利水平的时候可以利用或诉求的机构。换言之,政府不是一个简单的镇压机构,无论谁控制着它,它在现代社会同时也担负着许多公共职能,其中协同各方诉求和矛盾是其日常运作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第三章] 的重点从议会和国家事务转移到了18世纪英国地方政府和城市社团的政治。在正在发展的英格兰城镇中,各种商业或专业的中产阶级开创了他们独有的风格鲜明的政治文化,并可以与有产的精英阶层在控制这些社团方面分庭抗礼。在处理与城镇的穷人的关系方面,城市精英寻求一种协商妥协的管理方法,而非对抗与冲突。换言之,对多元化利益的默认使英国社会避免了再次产生激烈冲突的困境。 [第四章] 研究了社会中穷人的作用。他们参加了上百次的暴乱、大众游行和群众骚动,这都是18世纪英国城市生活中引人瞩目的特征。在回应如此多的民众抗议中,精英统治者们很少为了镇压骚乱、}恢复社会秩序诉诸暴力。他们既没有足够的警力,也不愿意承认军队太多的独立权威(这种权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很小,但极有可能在一次抗议的浪潮中过分伸张),精英统治者们相信仲裁与安抚而非镇压是应对穷人不满的最好解决办法。正是对社会民众抗议运动的理智的认识,使英国的统治精英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和解决社会矛盾的策略。而这种温和的方式,最终取得了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第六章] 探讨了激进思想的发展。从光荣革命到18世纪60年代早期,虽然政党对立和寡头政治发展显然是最重要、最具意义的政治发展,但一些学者强调应当重视这样一群人的努力—他们抵制寡头政治的发展,并为18世纪60年代后期激进运动的快速兴起奠定了基础。研究表明在18世纪早期,激进思想已生根发芽,批判寡头统治集团的政治纲领已建立,争取大众支持激进变革的方式开始得到发展并被充分利用。尽管大规模、持续的激进运动并没有出现,但在18世纪早期肯定可以发现这类政治运动的基本要素一一意识形态、政治纲领、组织运作和大众支持。然而当时,这些要素的潜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并且不同的要素直到18世纪晚期才得以有效整合。一种强调普遍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的激进思想在17世纪晚期就已出现,但直到好几十年后,这种对自然权利的支持才转化为对政治权利的积极追求。事实上,大多数辉格党人认为,让贫苦的劳工阶层在国家决策中拥有发言权的想法是危险和荒唐的。穷人可以享受法治和有限王权的好处,但必须剥夺他们的积极权力,如选择自己的统治者、监督掌权者的所作所为。因此,完整而积极的公民权只限于拥有财产的男子。只有具有公民道德的人才能被授予行政权和司法权。而培养这些道德所需的教育、闲暇和经济独立只有有产阶级才具备。只是在一个很长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洛克思想得以广泛传播的情况下,普通民众才开始对政治参与有了更高的热情。了解这些思想的发展过程,我们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英国社会得以平稳发展的精髓。 [第七章] 探讨了激进运动的进展以及它在当时英国政坛的影响,激进分子真正获得重要成功的地方还是在基层,他们在那里学习如何获得社会中间阶层的支持。地方激进分子在很多大城镇向地方精英发起挑战,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有效地利用了报刊进行宣传。1760年以前,俱乐部和压力集团已然存在,但它们从未如此明确地致力于公开的(Overtly)政治目标。虽然在18世纪早期就已出现了请愿运动和“教育”运动(Instruction),但它们很少得到如此广泛的传播、获得如此充分的支持并独立于议会精英。群众示威也是18世纪英国的一个常见特征,但在威尔克斯时代之前,集体示威还很少被运用在挑战贵族精英权力的院外运动中。此前的政治从没有像18世纪这样,看起来如此地激动人心、如此地富有启发性,且涉及到如此众多的统治阶级以外的群众。 通过研究18世纪晚期的改革者、激进分子和其它试图影响统治精英决策的团体,便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何种程度上改变了院外政治。例如,新教协会(Protestant Association)拥有一个颇具号召力的领袖,他们在全国建立分会、组织公共集会、群众示威并向议会递交大规模请愿。18世纪晚期,一系列经济和道德压力集团通过它们的活动展示了他们从激进分子那里学来了不少东西。西米德兰(West Midlands)的铁匠、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的陶工、曼彻斯特的棉农、要求废除《宗教考察法》和《市镇团体法》的非国教徒,特别是那些争取废除奴隶贸易的人,都采用了激进分子在试图影响议会过程中所发展和运用的大部分方法。也许,意味尤为深长的是,那些致力于捍卫现存政治体制的院外团体某种程度上采用了与那些试图挑战它的团体相似的策略。那些希望保护宪法免受殖民地叛乱者、法国革命者或国内激进分子破坏的政府支持者们也经常利用媒体、支持请愿、成立地方政治同盟并组织至少和他们的激进对手一样有效的群众示威。院外政治并不局限于寻求宪政改革的不满分子,它也包括了人数上甚至更为众多的主张捍卫现有政策的政府支持者。正是这些激进分子成功地使院外政治成为18世纪晚期英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章] 则谈到了大众保守主义与效忠主义问题,社会中下层不仅知道保守主义思想;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也接受甚至按照保守主义原则行事。一项对大众政治态度的调查显示了大众爱国主义和效忠主义的影响广泛且深远,他们对现存制度和传统的价值普遍持支持态度。由于大众保守主义和激进效忠主义的思想理论大多是在当权者的要求下写作并宣传,其活动也往往得到地位显赫人士的激励和认可,因而它们从没像大众激进主义那般独立自主。然而,大众保守主义和激进效忠主义的确也建立了一些政治组织并发展了一整套政治运作技巧,这些技巧同它们的激进主义对手相比甚至更为有效。此外,尽管经常需要政府领导,大众保守主义和激进效忠派绝不仅仅是统治精英的创造。保守主义鼓动家们加深并利用了早已经存在的成见,这些成见偶尔也会脱离政府控制甚至会用自发独立的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一旦他们珍视的制度和传统价值受到国内激进主义者和外国革命者的严重威胁,大部分的中下层群众就会自愿地站到统治者一边,通过组织有力、成功的运动给予反击。 [最后一章] 揭示了众多英国普通国民的政治态度和政治活动,他们都希望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受到威胁时保卫它。然而,他们的政治观念不受上层社会所左右,他们不会只因为精英统治阶层的唆使或命令就行动,而是时刻准备着为维护他们坚信会为他们和整个国家带来多重利益和福社的社会政治体系而独立行动。 换言之,英国大众并非“愚民”,任何一个试图让他们成为“愚民”的团体,都会使自己成为“愚民”。能产生这样的民众,与英国的社会发展程度是相关的。这样的一种社会发展程度,要实现需要很多条件,不过,我认为最重要的一条,应该是维基•兰德尔和罗宾•西奥博尔德的解释,那就是摆脱了“把政治看成是人类社会分配稀缺资源的一种方式”的困境后才有可能。而摆脱这种观念,既需要启蒙,也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经济基础。因此,18世纪英国大众政治能够平稳发展,与英国社会相对丰裕的财富增长显然有密切的关系。同时,英国财富的增长并非是单一阶级的增长,而是惠及到大部分的社会阶层。尽管每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发财机遇并不相同,但社会的大环境基本上是有利于个人发展的,这样,政治就与人们争取基本的生存资源没有太多的直接联系。尽管出身和继承的地位仍然是很重要的资本,财富则可以通过野心、能力、决心、残忍和运气获得。然后财富可以变成财产和教育,也可以用来作为自我展示和竞争社会殊荣的手段。换言之,发展的机遇是存在的,社会的多元化生存是可能的,英国大众没有第三世界国家那种常见的暴戾之气,与这种政治资源不直接与自己的生存资源挂钩,有很大的关系。在此形势下,无论是谁,都有提出自己诉求的权利,也都得有话好好说。结果是,尽管也有不时出现的骚乱或群体性事件,但相互的对话、沟通和妥协,依然是18世纪英国大众政治发展最显著的特色。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说,英国精英阶层的明智之举,对于英国大众政治的平稳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他们至少没有做一件蠢事,那就是把民众往暴民的方向挤压,而是合理引导,顺势而为,最终使英国度过了一个有若干变数存在的社会与政治转型的阶段。 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时,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比以前更加集中地显露出来。如何平稳地过渡到社会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我想,阅读狄金森教授的这本书无疑会有所助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