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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古兄弟的改革

http://www.newdu.com 2018-01-09 学习时报 2016-04-25 陈良 参加讨论
格拉古兄弟,是指提比略·格拉古和盖约·格拉古两兄弟,他们是古罗马共和国著名的政治家、平民派领袖,先后担任过保民官。在风华正茂之年,他们果断地推行一场改革运动,尽管两人为此付出年轻的生命,但对当时与后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罗马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
    时代背景
    自公元前168年取得皮德纳战役胜利之后,罗马共和国进入一个颇为平静的繁荣时期。国家疆域横跨三大洲,声望与日俱增,人才和财富都流向意大利,首都罗马更是令人心驰神往。
    表面上看,形势一片大好。实际上,局势不容乐观。社会各阶层在利益和观点上都存在重大分歧与冲突,元老院贵族、骑士阶层、城市平民、农民都有各自的诉求,未能实现各得其所的发展,潜伏着种种隐患。由于对外征服与掠夺,使得富者越来越富有,贫穷者越来越穷困。富人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公有土地,这些公有田地原本由贫穷的农民使用,但圈地行为使他们的小农场无以为继,最终被驱逐出去。在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地区,许多穷人的农场被并入大农庄。与此同时,奴隶的劳动取代自由劳动,这使以偶尔在大农庄打工为生的自由农生活更加困难。此外,七年以上的法定兵役也是农民的难以承受之重;当他们服役期满回到家乡的时候,可能会发现田园已经荒芜,甚至落入肆无忌惮的权贵之手。
    改革先锋
    公元前134年12月10日,提比略·格拉古正式就任保民官。保民官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尽管在地位上低于执政官,但有权不经元老院的批准向公民大会提议立法,有权也有义务向任何因为行政官的行为而受害的平民提供救助,还有权否决元老院的决议和其他行政官的所作所为。上任伊始,提比略就毫不迟疑地进行改革,致力于推出一项土地法案。法案规定,每位罗马公民占有土地最高限额为500犹格,如果有两个儿子,则每个儿子可以再占有250犹格,但是每户占地总数不得超过1000犹格,作为补偿,土地可以世袭并且免租。超占部分收归国有,分给无地农民,缴纳少量租金,世袭使用,不得出卖和转让。
    提比略的土地法案能让贫民获得土地,使他们有资格参加罗马军团,可促进无业游民就业与社会平衡,但是这一法案却遭到元老院的强烈反对,因为它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自由派贵族也感到不安,担心他们的土地被没收。保守派元老在贵族的指使下,让另一位保民官屋大维乌斯使用否决权阻止法案通过。为了法案顺利出台,提比略向屋大维乌斯提议,他们两人必须有一人离职,至于谁被罢免,交由民众表决。结果在公民大会上,屋大维乌斯当场被罢免。土地法案在一片欢呼声中获得通过。
    土地法案的实施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元老院拒不提供经费,监督法案执行的资金非常少。土地法只谈到把土地给予贫民,并没有规定给他们一些钱来置办农具、购买种子等等。如果贫民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料,全部改革便悬于半空。
    公元前133年夏天,罗马盟友帕加玛国王阿塔洛斯三世病逝,遗嘱将整个王国赠给罗马人民。提比略为此制定法案,将阿塔洛斯的家财分配给获得土地的农民,使得他们能够购买牲口和农具;至于帕加玛的疆域和城镇如何处理,他认为应由人民大会而非元老院决定。此举与一向把持外交大权的元老院发生了严重冲突,元老院表示强烈反对,因担心提比略再一次利用平民威胁元老院,最终还是批准了这一法案。尽管这一法案获得通过,但是却违反了罗马共和国的体制,因为按照惯例,外交权和财政事务是专属元老院的。提比略与元老院对抗,使自己在上层更加孤立无援,也积累更多的仇怨。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进一步推进改革,提比略决定竞选下一年保民官。但罗马法律规定保民官只能任期一年,不能连选连任。因为受到人民的拥护,提比略对元老院的异议视而不见,坚持参与竞选。这种破坏罗马法律和传统的做法彻底激怒了元老院,他们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土地改革的问题,而是谁要统治罗马的问题,关系到共和制的存亡。选举前夕,元老院在信义神庙集会,有人对提比略发出猛烈的抨击,在人声鼎沸之中,提比略举手指前额,向大家表示他有生命的危险;反对派就说他要人民为他加冕,拥戴他登基称王。权贵派领袖纳西卡当即要求执政官惩治“僭主”提比略,被执政官婉言拒绝;于是纳西卡号召他的同党携带棍棒,跟随他冲向提比略。提比略及其支持者事先没有准备,最终与三百余人一同死于棍棒之下。
    提比略虽然殉难,但改革运动并没有停止。
    前赴后继
    公元前123年,提比略之弟盖约·格拉古当选为保民官。
    相对而言,盖约的改革内容更为广泛。也许是受到兄长遭遇的启发,盖约首先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他颁布了一项法案,规定非经法庭审理不得判处公民死刑。为了打破元老院对法庭的垄断,他制定了审判法,骑士与元老院平分审判权。为了争取骑士支持改革,他推行亚细亚行省包税法,规定该省采取包税方式征收什一税、关税和牧场税,由监察官把包税权拍卖给骑士,这无疑损害了元老贵族的经济利益。
    在经济和社会改革方面,他恢复了提比略的土地法案,加大罗马公有地的分配。由于公有土地已近枯竭,他提出殖民地法作为土地法的补充,在南意大利建立了两个殖民地,甚至设想在海外建立罗马殖民地以输出人口。为了迁移人口,他制定了筑路法,不仅改善了交通运输,也缓解了无业游民的就业问题。此外,他提出授予所有意大利人以罗马公民权,把拉丁人以前享有的权利授予意大利盟邦的人,但这个提议遭到元老院和首都群众的联合反对,改革阵营内也有人并不认可,故而未获得通过。
    公元前121年,盖约竞选第三任保民官失败,并不是他没有得到足够的选票,而是有人在开票记录上做了手脚。盖约卸任后,执政官欧庇缪斯对迦太基殖民地的重建提出质疑,并扬言要否决盖约已经颁布的几项法案,其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他采取不正当的行动,从而获得借口置盖约于死地。盖约开始尽量容忍,最后听了朋友的唆使,决定率领成群结队的支持者,与执政官对抗。议案提交人民大会,等到表决的日子,两派人马在卡庇多神殿集会;执政官完成祭神仪式,有人故意羞辱盖约的朋友,盖约支持者便动手打人,闹出了人命。这样正中执政官的下怀。次日,执政官召集元老院会议,通过了武力镇压的敕令。盖约及其3000名支持者惨遭杀害,他们的尸体被投入第伯河。
    与兄长提比略一样,盖约牺牲了年轻的生命,他所主导的改革也骤然夭折。但是,作为伟大的改革者,格拉古兄弟赢得了罗马民众的尊敬与景仰。若干年后,人民大会下令将他们的雕像树立在显眼的地方;他们遇害的地点成为圣地,很多人带着虔诚之心前往祭拜,如同祭祀庙宇的神明。
    经验教训
    格拉古兄弟推行改革以整治时弊,最终得不到法律与正义的庇护,不免使人感到疑虑:格拉古兄弟何以摆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毫无疑问,权贵保守势力是导致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改革不仅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而且削弱了他们的原有权力,所以他们想方设法阻止改革,并不惜使用暴力杀害对手。
    格拉古兄弟改革之所以失败,也有其自身的原因。首先是他们缺乏足够的权威,难以得心应手推动改革。他们的最高职位均为保民官,虽然拥有较大的立法权,但受多方面制约,只有采用非常手段,才能有所作为。为推动土地法案的通过,提比略发动公民大会罢免另一位保民官并使他受到人身攻击,这不仅遭到贵族的指责,也引起不少公民的反感。保民官的职位,在罗马人心目中不仅神圣而且不容侵犯。提比略采用非常手段罢免保民官,在元老院看来违反了罗马宪政,是对共和体制的破坏。谋求连任保民官在当时也不合法,故而招致元老院的强烈反对。
    其次是他们为改革而越权,造成了“僭主”的负面形象。格拉古兄弟不仅削弱了元老院的司法和监察权,而且把原本属于元老院的行政权、外交权和范围极广的公事都揽到自己的手里,主观上为了推进改革,客观上给人以“僭越”的感觉。对于习惯于共和政治的贵族来说,是不能容忍出现“僭主”独裁的。所以,当他们被扣上“僭主”帽子的时候,就容易成为被合法讨伐的众矢之的。
    再次是他们缺乏适当的策略,欲速则不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与策略,只有通过积极稳妥的博弈,使各方达成共识,才能有效地推进改革。格拉古兄弟登上政治舞台之际,正处于血气方刚的而立之年,在与保守势力博弈的过程中,往往是激化矛盾,而缺少必要的妥协,当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他们就成了暴力冲突的牺牲品,从而葬送改革事业。
    格拉古兄弟之死,开创了罗马共和国有史以来公开以暴力方式解决统治阶级之间分歧的先例。传统的合法斗争形式一旦被打破,直接的暴力斗争便取代了谈判和妥协,罗马的政治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正常运作。保守势力虽然战胜格拉古兄弟,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矛盾,后来终于爆发了斯巴达克斯领导的奴隶起义,使罗马共和国元气大伤。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暴力方式的引入,可怕的政治谋杀、放逐、叛乱和战争连绵不断,以至于出现寡头统治和独裁统治,罗马共和国终究被罗马帝国替代。元老院尽管还存在,实际权力却大为削弱,历史悠久的贵族世家也因自相残杀而所剩无几,从这个意义上看,权贵保守派与格拉古兄弟一样,也是输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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