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盐业规模庞大 如前所述,商朝“东土”以今山东为主,包含鲁北和沧州沿海的渤海南岸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物产,其中尤以“鱼盐”驰名。相对于渔业资源来说,盐更具有战略性价值。食盐不仅为人类身体正常运转提供不可或缺的矿物成分,而且用盐腌制鱼肉和蔬菜类,也是古人保存动物蛋白质和蔬菜的主要方法。因此,自古以来,食盐始终是国家专卖的战略物资,历代政府对私贩食盐采取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最新考古研究表明,商朝东扩与渤海南岸地区的盐业资源也有重要联系。 考古学家在东至昌邑、西至广饶、北至河北盐山、海兴滨海平原的250余公里范围内,发现了昌邑东利渔,潍坊央子,寿光巨淀湖、双王城、大荒北央、王家庄子,广饶东赵、东北坞、南河崖、坡家庄,东营刘集、刘庄,利津洋江,沾化杨家等近20处规模宏大的晚商时期制盐作坊群。每个作坊群包含数十处制盐作坊,总数超过500余处。考古发掘表明,每个制盐作坊占地面积在4000—6500平方米之间,包含地下卤水坑井、沉淀池、蒸发池、巨型盐灶、大型灶棚、工作间、储卤坑等结构;每个盐灶的面积在30—40平方米,煮盐盔形器数量约150—200个,一次举火煮盐的产量约一千斤。据初步推算,整个渤海南岸地区盐年产量超过50万斤以上,直接参与盐业生产的工人总数达五六千人。 环绕制盐作坊群内侧咸、淡水系——古济水、古黄河、漯水、徒骇河的两侧及内陆腹地,出现了同时期的殷商文化聚落,数量达400处以上。大约每七八处聚落围绕一个中心或高等级聚落,多有壕沟环绕,并有随葬青铜礼器的墓葬。目前,已发现高等级聚落近40处。从聚落规模、墓葬规格、随葬铜容器及其他特殊遗存等来看,还有如苏埠屯、惠民大郭等凌驾于这些中心聚落之上的更大、更高的区域高等级聚落。这些聚落分布在晚商时期各阶段,说明它们是稳定、连续发展的。 研究表明,咸、淡水两侧的聚落,既是盐工冬夏二季的定居地,也是生产制盐工具的场所;而内陆地区的一般聚落的功能主要是为盐工提供生活(粮食)和生产物资(制盐器具等),并承担盐制品向内陆运输的工作。出土青铜礼器的高等级聚落则负责盐业生产的管理,以及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调配与运输。位于滨海平原地区的制盐作坊群、咸淡水分界线两侧的盐工定居聚落群,与环绕它们的内陆腹地的聚落群同时出现、同时发展,在产业、生业和社会组织上有明显的分工,这些不同聚落群在经济、社会组织与管理上的相互依存,是有计划、有组织、统一规制的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