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一支由德国和印度尼西亚联合组成的水下勘察公司在雅加达以北150公里的印坦油田海域25米处发现了一艘10世纪的沉船。该船长约30米,宽约10米,因沉船所在位置毗邻印坦油田,该船被命名为“印坦沉船”。 考古学家根据沉船遗物推断这是一艘920—960年(即中国五代十国时期)的沉船。该沉船的发现揭开了五代十国时期,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南汉国海外贸易的神秘面纱。鲜有史料详细记录的五代十国海外贸易,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 “广州通海夷道”形成 珠玑、象牙、犀角、宝石等海外舶来品是唐代宫廷的固定消费品。据文献记载:“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至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随着唐代航海技术日臻成熟,“广州通海夷道”形成,广州成为岭南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重要的海外贸易港口。唐开元年间,政府已开始向广州派遣市舶使。据统计,可考的唐朝市舶使有10名,集中于唐中后期,主要派驻地是广州。 市舶使只是皇帝派出管理海外贸易的代表,市舶管理大权,实际上始终由岭南地方长官掌管,他们更熟悉市舶管理的方针政策。具体而言,蕃舶抵达港口后,先由地方政府向朝廷奏报,地方长官上船“检阅”(即例行检查),然后款待蕃商,举办“阅货宴”。蕃舶管理的真正核心是所谓的“舶脚、收市、进奉”。此外,地方长官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管理规程,解决中外贸易中出现的新问题。但各种史料显示,不少地方长官利用这些规程漏洞,“作法”兴利,或损公肥私,或敲诈勒索,无疑影响了对外贸易的繁荣发展。 通过这种制度,唐王朝控制着海外贸易,直至大中四年(850),这是目前已知记载中最晚一次派遣市舶使。随着唐末割据势力崛起,海外贸易的市舶管理权逐渐由地方势力掌握。 利用海贸之利稳固政治势力 五代时期,以刘隐、刘岩兄弟为代表的岭南武装势力掌握了外贸管理、市舶之利等地方大权。尽管史书中并没有详尽描述南汉如何进行海外贸易,但根据零散史料和近年来的考古发现足以证实,南汉利用海贸之利,稳固其政治势力。 唐天祐元年(904)前后,作为南汉国的奠基者,刘隐已逐步控制了岭南地区。在奉中原为正朔时,他通过输送贡物讨好权臣朱温,以助其更好掌控局面。天祐元年,刘隐遣使者入朝贿赂梁王朱全忠,朱全忠称帝时,刘隐又“遣使进奇宝名药”,又在冬十月“奏进助军钱二十万,及龙脑、腰带、珍珠枕、玳瑁、香药诸物”。十一月又“进龙形通犀腰带、金托里含稜、玳瑁器百余副,及香药、珍巧”。开平四年(910),“贡犀玉,复献舶上蔷薇水”。 刘隐死后,刘岩继任清海军节度使,继续向后梁入贡。乾化元年(911),“贡犀、象、奇珍及金银等于梁,值数千万”。乾化二年,又遣使贡金银、犀角、象牙、杂宝货等于梁,价凡数十万。其中很大部分进贡物品来自海外。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庆新表示,刘氏进献贡物之多,诸国一时无与比拟,可见,对外贸易是刘氏立国的重要财源之一。《旧五代史》曾记载刘氏:“广聚南海珠玑,西通黔、蜀,得其珍玩,穷奢极侈,娱僭一方,与岭北诸藩岁时交聘。”据史书记载,南汉皇帝均是奢靡、残暴之君,但生活奢靡的另一面印证了海外贸易确为南汉带来了巨额财富。南汉大兴土木,兴建宫殿、离宫别苑,其中昭阳殿“以金为仰阳,银为地面,榱桷皆饰以银;下摄水渠,浸以真珠;琢水晶、琥珀为明,分列东西楼上”,且其余宫室、殿宇悉同之。在广州考古发现的南汉王宫、南汉帝陵出土的玻璃器、蓝釉大瓶等,也是海外之物。 南汉向海外大力拓展势力,积极经略海洋。乾亨二年秋,高祖派大将梁克贞、李守鄘攻交州,破之,缚静海节度使曲承美而归。尽管后来南汉没有实际控制交州地区,但交州与南汉保持了藩属关系。当年十月,刘岩又派梁克贞统率舰队远航占城,“胁以兵威,载宝以还”,使南汉在南中国海地区声威大震,“海外皆慑服”。 据史料记载,在南汉后主迎奉文偃真身入王宫供奉之时,“许群僚士庶,四海蕃商,俱入内廷,各得观瞻”。有学者认为,这是外国商民在南汉首都兴王府居、贸易自由的体现。而广州城西的蕃坊,自唐代以来聚居着众多外国侨民,虽受战乱影响,但蕃坊与当地官府仍保持着和睦关系。 种种文献记录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南汉国与海外贸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印坦沉船的出水遗物则直接见证了南汉海外贸易的盛况。 存在“特殊通货区” 根据船上“乾亨重宝”铅钱及刻有“桂阳监”等铭文的银锭,历史学家判断印坦沉船大约在公元920年至960年。沉船装载了大量货物,包括少量金饰,百余个规格一致的铜块、锡块,中国的铜镜,东南亚的青铜镜、青铜佛像等青铜器,中国定窑、繁昌窑、越窑以及广窑的瓷器,97枚银锭(每枚重约50两,共约5000两),145枚南汉“乾亨重宝”铅钱等物品。其中爪哇铜器、瓷器和刻有“桂阳监”、“盐税银”、“盐务银”等字样的银锭和南汉铅钱对沉船断代发挥了关键作用。 印坦沉船上共出水97枚银锭,大部分以银箔封套包裹。当代历史学家杜希德、思鉴认为,从那些可辨读的铭文来看,这批银锭约5000两重,价值高昂,来源于盐利专卖系统的分支机构,可能暗示着这批银锭是南汉国库支出款项,由负责贸易的官员用来购买政府或君主所需的东南亚商品。通过研究,杜希德、思鉴认为,南汉国“不但恢复了与南海国家的跨海交流,而且沿用了唐代政府的舶来品管理交易系统”。 李庆新表示,印坦沉船的发现更加印证了在唐五代时期,在岭南地区存在以金银为货币的“特殊通货区”的事实。而从货币史角度来看,唐代岭南银本位制度在事实上已经形成,并在五代南汉国时期继续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