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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选编》反映拜占庭社会生活

http://www.newdu.com 2018-02-27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 李继荣 参加讨论

    《法律选编》(Ecloga)旧译《埃克洛伽》,是拜占庭帝国伊苏里亚王朝皇帝利奥三世与其儿子君士坦丁五世于741年联合颁布的一部法典。该法典以民法为主,刑法为辅,主要调整帝国内部民事关系,既摘选和改造了《民法大全》,也吸收了周边民族的习惯法,是研究8世纪拜占庭帝国社会生活和历史变迁的重要文献。
    适时编纂新法典
    古罗马时期,立法来源具有多样性,皇帝的敕令、元老院的法令、执政官的律令等,都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君士坦丁大帝统一帝国至查士丁尼大帝收复失地期间,随着皇权不断加强,皇帝敕令逐渐成为法律的主要来源,由此产生了早期拜占庭帝国的两部重要拉丁语法典,即《狄奥多西法典》和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然而,查士丁尼去世后不久,拜占庭帝国又陷入征战与内乱中。717年伊苏里亚王朝建立时,人口、疆域、社会等都出现了大规模衰减,所剩疆域多为希腊化程度较深的地区,基督教也已成为百姓待人纳物的价值标准。因此,颁布一部反映希腊文化、体现基督教原则、促进经济恢复和确保社会安定的法典,便成为伊苏里亚王朝的重要使命。在此背景下,741年,皇帝利奥三世和君士坦丁五世父子共同颁布了《法律选编》。
    《法律选编》是拜占庭历史上第一部基督教化的希腊语法典。序言主要阐述了法典是皇帝秉承“君权神授”、“公平正义”和“彰显仁爱”三大原则编纂而成的;正文由18章组成,按法律关系形成的内在逻辑和调整对象的不同,1—16章为人法(婚姻、监护和继承等)和物法(抵押、合同和借贷等),第17章为刑法,第18章为公法;附录则对法学理论和宗教事务处理原则做出了专门规定。
    《法律选编》在内容上以家庭婚姻法为主,倡导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原则,鼓励结婚、限制离婚,保护女性和儿童的权益与地位;刑法处罚则以“残肢”代替死刑,凸显其“仁爱”理念;法律条文则去繁就简,关注民众的实际生活。它有效地提高了司法效率,为各机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抄本助其广为流传
    利奥三世于726年发起“破坏圣像运动”,君士坦丁五世统治时期达到顶峰。842年,随着皇帝赛奥菲鲁斯去世,该运动才告以终结,几乎贯穿整个伊苏里亚王朝。843年,皇帝迈克尔三世的皇太后狄奥多拉摄政时,宣布恢复圣像供奉,大批破坏圣像者被处死。伊苏里亚王朝的法令、宗教法规和神学论著等文献被付之一炬,《法律选编》原始文本也未躲过劫难。不过,伊苏里亚王朝曾向各地发行了诸多抄本,这些抄本又被诸多法律工作者抄写。因此,原始文本被焚毁,并未阻碍《法律选编》广为流传。
    16世纪中期,在文艺复兴思潮影响下,欧洲各国王公贵族开始附庸风雅,搜集古代稿本,西班牙王室的教会改革大臣卡迪奈尔最早发现了《法律选编》的零散稿本,现藏于梵蒂冈博物馆。第二个稿本是威尼斯贵族安东尼发现的,后献给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现藏于法国国家博物馆。第三个稿本是英国伯爵托马斯收集所得的零散文本,现藏于牛津大学图书馆。第四个稿本由神圣罗马帝国藏书家伦克莱维乌斯游历君士坦丁堡时所得,并将其校勘出版,附有拉丁文译文。第五个稿本是1889年希腊学者孟菲拉图斯在伊庇鲁斯一座修道院中发现的,现藏于希腊国家图书馆。
    除此之外,《法律选编》还有英国学者弗雷菲尔德的英译本、法国学者斯普尔贝尔的法文本和德国学者伯格曼的德文译本。其他国家的立法文件,例如保加利亚的《审判法》和罗斯的《罗斯法典》等,也保留了其部分内容。
    拉开希腊化立法序幕
    《法律选编》的很多条款和术语源于《民法大全》,继承了其立法思想。但是,无论从内容还是结构安排上,它都不是对《民法大全》的简单复制,而是进行了去繁求简的改造。这是符合伊苏里亚王朝社会发展特征的:一方面,帝国疆域缩小,管理体制得以精简,帝国不像其他时期那样拥有复杂的司法体制。将法条内容简化、取缔繁杂程序,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另一方面,该法典关乎百姓生活,将编排体系简化,有利于律师和百姓寻求法律依据,而不必诉诸浩瀚的法律文献。
    因此,《法律选编》在史学和法学方面的价值是不可否认的。史学方面,在8世纪拜占庭史料极为匮乏的情形下,它作为当时唯一的官方法律文献,为后人提供了关于这一时期社会生活的重要资料。法学方面,它上承《民法大全》,拉开了拜占庭希腊化立法的序幕;下启后世《法学手册》《序言》等重要法典,其所确立的基督教化、希腊化、仁爱等立法原则和思想被后世法典继承并发扬。
    当希腊—罗马法在西欧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时,《法律选编》在东欧却一直保存至今,成为巴尔干半岛很多国家的立法基础。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比萨拉比亚公国被割让给罗马尼亚时,《法律选编》的一些内容仍在使用,并推行至1928年6月;希腊独立后,国王奥托也下令将《法学六书》和《法律选编》的相关内容集结为法典而继续使用。
    可见,《法律选编》是拜占庭帝国及其文化辐射范围内法律史链条的重要一环。作为拜占庭帝国第一部希腊语法典和基督教化法典,《法律选编》当之无愧地可被称为拜占庭“黑暗时代”后的一缕晨曦。
    (本文系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基于《法律选编》的拜占庭婚姻与家庭研究”(2016社科博[4]号)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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