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淵問於孔子》簡13云: …… ![]() ![]() ![]() 今按: ![]() ![]() ![]() ![]() ![]() ![]() ![]() ![]() ![]() ![]() ![]() ![]() ![]() ![]() 干,在簡文中應當讀為“簡”,干、簡皆屬見紐元部,雙聲疊韻,當可通用。[7]“簡行而信,先處忠也”,謂行事簡易就會使他人信從,這是因為自己早先為人忠誠。類似的表述見於《論語·雍也》:“仲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簡文“簡行而信,先處忠也”,其實應是“處忠簡行而信”的倒裝,這就與《論語·雍也》“居敬而行簡”的表述非常接近。典籍中還有如下用例: 夫道不簡則不行,不行則不樂。(《大戴禮記·小辨》) 是故立功之人,簡於行而謹於時。(《淮南子·齊俗訓》) 夫政不簡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歸之。徐廣曰:“一本云:‘政不簡不行,不行不樂,不樂則不平易,平易近民,民必歸之’。”(《史記·魯周公世家》) 又郭店《五行》簡21—22云: 不惪(直)不 ![]() ![]() 簡37—38云: 不東<柬>(簡),不行。不匿,不 ![]() 上博二《容成氏》簡8亦云: 與之言正(政),敚(悅)柬(簡)以行。 又簡19云: 乃因迩㠯(以)智(知)遠,迲 ![]() 以上均論述了行事簡易的重要性,其“柬(簡)”與“行”的組合,為“干行”讀為“簡行”提供了重要佐證。 需要說明的是,簡文作“干(簡)行”,而非“行柬(簡)”,除了用字稍有不同外(這在楚簡中比較常見),還應是出於和下文“安貧”對稱的考慮,這也反映了古人在行文時有一定的靈活性,應該給予足夠的關注。 《從政》簡甲8—甲9云: ![]() ![]() ![]() ![]() ![]() ![]() ![]() ![]() ![]() 獄則興,陳劍先生認為“頗難索解”,懷疑簡文有所脫漏。[11]周鳳五先生讀為“獄則營”,為政者如果以刑獄為統治的工具,就會造成官員營私舞弊。[12]王中江先生懷疑“興”下應有脫漏。[13]陳美蘭先生讀為“桷則凌”,在上位者苛刻,則人民就會相互欺凌。[14]單周堯、黎廣基先生讀為“獄則釁”,如果統治者大興刑獄,便會導致其與臣下及百姓之間萌生嫌隙。[15] 其中,原釋為“興”的字作: ![]() 今按:楚簡中“興”、“舉”二字因字形相似,常有訛混的現象,如郭店《窮達以時》簡5“ ![]() ![]() ![]() ![]() ![]() 筆者之所以不將“ ![]() 夫子曰:“內与(與) ![]() ![]() ![]() ![]() “与”字簡文作“ ![]() 值得注意的是,《史蒥問於夫子》中孔子列舉了八項過失,“与(舉)獄訟”是其中之一,而《從政》中則列舉了從政的七項危機(實際只列舉了六項),“獄則 ![]() ![]() ![]() ![]() 綜上可知,《從政》“獄則舉”的含義並不隱晦,可能是學者們求之過深,所以多作他解,甚至懷疑簡文有所脫漏,這應當引起大家的思考。 [1] 凥,整理者讀為“居”,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5月,第156頁。復旦吉大讀書會讀為“處”,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顏淵問於孔子>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2011年7月17日。下“凥”字同。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第156頁。 [3] 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顏淵問於孔子>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2011年7月17日。 [4] 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顏淵問於孔子>校讀》文後跟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2011年7月17日。 [5] 黃人二、趙思木:《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顏淵問於孔子>書後》,簡帛網2011年7月26日。 [6] 陳劍:《<上博八·顏淵問於孔子>補釋兩則》,《簡帛》第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0月,第40—42頁。 [7] 相關例證可以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干與間”、“干與澗”、“奸與間”條,齊魯書社1989年7月,第183—184頁。 [8] ![]() [9] 型,整理者缺釋,陳偉先生釋為“型”,讀為“刑”,見陳偉:《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從政>校讀》,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0日。又《<從政>校讀》,《新出楚簡研讀》,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第152頁。 [10] ![]() [11] 陳劍:《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拼合與編聯問題小議》,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8日。又《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竹簡拼合與編聯問題小議》,《文物》2003年第5期,第64頁。 [12] 周鳳五:《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劄記》,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0日。又《讀上博褚竹書<從政>甲篇劄記》,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第185頁。 [13] 王中江:《<從政>重編校注》,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6日。 [14] 陳美蘭:《<從政>譯釋》,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臺灣)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第74頁。 [15] 單周堯、黎廣基:《上博楚竹書(二)<從政>甲篇“獄則興”試釋》,《簡帛》第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0月,第79—80頁。 [16]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第87頁。 [1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268頁。 [18] 內与 ![]() ![]() [19] ![]() ![]() [20] 區 ![]() ![]() ![]() ![]() ![]() ![]() ![]() [21] 此,整理者釋為“易”,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第281頁。何有祖先生改釋為“此”,見何有祖:《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劄記》,簡帛網2013年1月6日。 [22] 以上數句的標點,整理者斷作“區(驅) ![]() ![]() ![]() [23] 高佑仁:《<上博九>初讀》,簡帛網2013年1月8日。 [24] 何有祖:《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劄記》,簡帛網2013年1月6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3月31日23:4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