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溪县委 泸溪县人民政府 泸溪历史文化悠久,境内保存着大量的民族文物、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截至目前,全县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1处。全县分布有各个时期各类文物点13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共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个,馆藏文物515件(套),其中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9件(套)。 湘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平 到下湾遗址发掘工地考察 泸溪文物资源丰富,文物历史脉络清晰。从旧石器时代半山坪遗址,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下湾遗址、黄家桥遗址和姚家湾遗址,再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楠木洲遗址。从早商时期的五里洲遗址,到战国至汉代时期的桐木垅古墓,再到唐宋、明清时期的浦市古建筑群、岩门古堡寨。这些文物是极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十分宝贵的文化旅游资源。 县委书记杜晓勇(右2)到考古现场看望考古工作人员 近年来,泸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文物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泸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向恒林(左)、副县长尚远道(右)察看出土文物 建机制、强保障,权责明晰出实招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泸溪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县直单位为小组成员。建立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六纳入”机制(即把文物保护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同时,以文物普查、文化下乡等具体工作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电视宣传以及举办文物普查培训班等方式,向居民宣传文物保护知识,自上而下地形成了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依法保护文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建立将文物保护经费增长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经费随财政收入增长而稳步增加。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郭伟民(右)与考古领队尹检顺正在研究下湾出土文物 精管理、严执法,文物保护见实效 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狠抓文物保护和管理。一是对县内重要文物保护点划定保护范围,建立档案和保护组织,竖立文保标志,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并明确保护单位和个人。二是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针对全县文物分布广的特点,在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充实完善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文物保护点文物保护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常态性看护,并圆满完成了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三是坚持联合整治常态化,组织民宗文旅、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积极开展文物保护联合整治行动,对非法侵挖、毁坏文物保护点、墓葬盗探盗挖和贩卖文物等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四是不定时开展文物巡查,对发现有地下墓葬及文物,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积极配合进行考古发掘。 现场绘图 重保护、善利用,融合发展迈新步 坚持走文物保护与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子。2013年,针对浦市古镇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的良好资源禀赋,县委、县政府启动了浦市古镇保护开发工作。五年来,围绕“保护与开发并重”这一主题脉络,累计投入资金近3.5亿元,修缮打造了万寿宫、万荷园、河堤城墙、吉家祠堂等一批重要景点;实施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商铺、古民居修缮等一系列工程;着力实施了三条主街道管网改造、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浦市古镇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工作走出了新路子、实现了新发展。今年3月1日,泸溪县首部地方性法规《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步入法制轨道。 遗物清理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既是法律责任,也是历史使命。下一步,泸溪县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要求,加大保护与利用,加强文旅融合发展,着眼创新推进,在“抓牢文物意识、抓紧挖掘修缮、抓快提质升级、抓好人才培育”四个方面下功夫,真正让泸溪文物“活”起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