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返贫率低的“造血式”扶贫模式。我国民族地区多处偏远山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但自然风光秀美,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因此,在民族地区实施旅游扶贫要用好“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两大资源,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聚力突破点,通过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找准切入点:充分利用生态资源禀赋和民族文化优势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要以充分利用自身生态资源禀赋和民族文化优势为切入点,因地制宜地实施旅游扶贫战略,着力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村寨。 第一,要摸清“家底”,筛选优质旅游资源,促进民族地区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针对一些民族地区存在的管理部门职责交叉重叠和责任边界模糊,以及资源整合困难、旅游产品同质化等问题,要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扶贫部门的牵头下,对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科学分类,促进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的综合协调利用。 第二,要在“特”字上做文章,在“精”字上下功夫,实施精准旅游扶贫。民族地区旅游扶贫不能“一刀切”,要结合生态环境、区位特点和文化底蕴,以城市近郊、景区周边、山水牧区和传统农区为重点,在农家乐、民俗村、休闲农庄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特色各异的旅游项目。要改变景区门票经济扶贫模式,深挖高原文化、草原文化、沙漠文化等文化内涵,将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旅游开发全过程。要根据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实际,使之与旅游的具体业态精准匹配,点面结合,因户因人施策,让每个贫困户在旅游产业链的各环节中得以就业创业。 第三,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民族文化产业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通过完善立法,加大对景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守住生态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扶贫助推旅游扶贫。加大植树造林、山水保护、生态修复,对景区景点、公路沿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环保督查问责。 二、抓住关键点: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多分布于交通条件较差、信息相对闭塞的边远地区,其发展旅游业面临诸多制约因素。民族地区旅游扶贫要抓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这个关键点,持续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努力补齐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的短板。 第一,构建“快进”“慢游”的综合旅游交通网络,突破旅游扶贫的交通瓶颈。一方面,要提高旅游目的地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建立全域旅游交通集散体系,将点状分布的景区聚合,以国省道为主、县乡道为辅,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及其毗邻区域公路建设,形成旅游环线;另一方面,建设满足旅游体验的“慢游”交通网络,重点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小镇等旅游目的地的公路建设。结合沿线景观风貌,打造具有游憩、健身、文化等复合功能的线路,根据游客需求增设自行车道、步道等设施及游船、观光车等高收益设施。 第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旅游服务设施。要拓宽旅游扶贫的融资渠道,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和景区建设,逐步完善酒店、游客服务中心、购物场所、医疗救护室等硬件设施。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动农厕改造升级,在村域范围内配备垃圾投放点和卫生排污系统,对环境污染进行专门的监管和治理。 第三,加强旅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要以智慧旅游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为重点,推动旅游信息互动终端设备体系建设,在车站、码头、宾馆等主要游客集散场所提供PC、平板、SOS电话等互动终端,使游客更方便地接入并使用信息服务网络。此外,还应加强乡村旅游人流密集区域的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将旅游服务、客流疏导、安全监管纳入互联网范畴。 三、聚力突破点: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性和全社会力量 民族地区基层财力普遍薄弱,发展乡村旅游面临着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等困境。因而,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性,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助推旅游产业振兴,是当前民族地区旅游扶贫的突破点。 第一,要赋予贫困户知情权、参与权、实施权和管理权,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旅游扶贫。对因资金困难等客观条件限制而难以参与到旅游一线接待中的贫困户,可以通过技术培训、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予以支持。 第二,要以旅游供给侧改革为驱动,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民族地区应积极争取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温饱基金、贴息贷款、以工代赈等外援性资源来发展旅游。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旅游市场,通过分期回购、优惠的土地价格出让、特许经营权授予等方式,返还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的投入,以拓宽旅游开发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创办旅游合作社,探索“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户以资源、扶贫资金等形式入股,实现稳定增收。 第三,要构建乡村旅游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发挥民族地区乡村村支两委的“头雁”效应,搭建有效沟通平台,协调化解因旅游开发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旅游增收、环境改善、乡风和谐、治理有序联动发展。激发致富能手、创业精英参与旅游扶贫和乡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民宿、农家乐等项目,使其直接或间接分享旅游红利。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将个体经济单薄和知识能力不足的贫困户组织起来,筹集更多的旅游发展资金。结合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鼓励旅游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创业就业,形成共同推动旅游扶贫的社会合力。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适应能力再造研究:基于可持续生计视角”(项目编号:71603074)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