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本文标题所提的问题,笔者觉得可以从2017年诺贝尔奖经济学的颁奖讲起。该奖公布之后,学界和媒体都稍感意外,因为得奖者理查德·塞勒(亦译泰勒,Richard Thaler),虽然在著名的芝加哥大学商学院任教多年,但并非“正宗”的经济学家。如果读者有便读一下塞勒与人合作的《助推》这一本著作,一定也会产生这样的印象:这本书实在不太像常见的经济学著作,因为它不但语言生动,而且处理的问题如同书的副题所示,是《事关健康、财富和快乐的最佳选择》,更像一个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应该处理的课题。当然,如果塞勒因其研究不够正宗而成为“黑马”,那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2009年成为史上唯一的女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似乎更让人跌破眼镜,因为奥斯特罗姆主要是一位政治学家。 奥斯特罗姆和塞勒的得奖,其实正好反映了当代经济学、乃至当代学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倾向,那就是跨学科研究已经成为各个学科发展的主要趋势,而且成果喜人。塞勒的研究领域,称为行为经济学,需要采用心理学等学科的方法。而要想理解为什么塞勒的研究会受到诺贝尔奖委员会的青睐,我们还得从近代学术的渊源谈起。众所周知,近代西方之所以在18世纪之后称霸全球,其原因之一就是启蒙思想家提倡的理性主义思维,为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而亚当·斯密(1723——1790)的《国富论》则不但是近代经济学的经典之作,其阐述的观点也为近代国家和社会所普遍接受。简而言之,亚当·斯密的理论出发点是,承认自私自利为人的本性。但与大多数传统文明的教诲相反,他不主张要求人牺牲自我、“克己复礼”,抑制利己的欲望。斯密认为人的自私,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而这种理性的行为,是市场经济良性竞争的基石。换言之,人的利己性行为,将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亚当·斯密的理论,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仍有深远的影响。但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已经对斯密所谓的“理性的人”及其理性的经济行为,做了一系列的修正。比如许多经济学家指出,斯密所称的“理性”,仍然有所限制,因此提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概念。塞勒写作《助推》,体现了一个最新的努力。用一些简单的比方来解释亚当·斯密“理性的人”的经济行为就是:买东西的人都希望买尽量便宜和好的东西,甚至是不花钱得到;卖东西的人则都希望东西卖得价钱高一些。不过,不但经济学家而且普通人也会发现,有时候,人的经济行为并不完全受制于理性。比如虽然一般人购物都会注意性价比,但也有人追求品牌,愿意出钱买性价比低的商品。这一追求品牌、炫富显耀的欲望,就是一种心理和情感的行为。相反,有的人虽然收入颇丰,但却自奉甚俭,其做法常常反映了道德追求、家庭教育和个人偏好,与理性考量没有太多联系。事实上,现代社会的税制,至少以西方国家而言,是希望人们按酬、合理消费——挣的多也花的多——由此来促进经济发展。同理,一个人如果挣得少,那么也应该节制消费,以免破产之后增加社会的负担。这一税制的建立,大致是理性考量的结果,但在实际操作的层面,显然并不如其所愿,因为许多人的消费习惯,常常感情用事(西方国家中每年申请破产的人不计其数),不完全受到理性思维的控制。 塞勒在其《助推》的书中,举了不少的例子,说明人的情感、心理等非理性的层面,往往对一个人的经济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比如塞勒说了一个他自己做过多次的实验:把一个印着校徽的咖啡杯,送给这个大学一个班级学生中的一半人,然后让他们写上在什么价格上他们愿意卖掉这个咖啡杯,而又让另一半没有咖啡杯的人写上他们愿意出什么价格买他们同学的咖啡杯。实验的结果总是:卖咖啡杯的让价往往两倍于买咖啡杯的出价。塞勒指出,这个实验证明,人一旦有了什么东西,就不愿再失去;由此类推,许多股票投资者买了股票之后,即使股票价值下跌,回升无望,他们也不愿出售。另外,他还举例说道,人还有从众的行为,别人买了什么,即使自己并不需要,也还是会跟风去买。这些例子说明,人的行为并不完全受控于理性。比如人怕失去的行为,既表现为一种心理(占有欲),也反映出一种情感(恋物、怀旧等等),两者之间很难做绝对的区分。 塞勒等经济学家研究的是当代人的行为,那么在过往的时代,人的行为是否有类似的地方呢?这就是当今情感史研究想要处理的主题。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承认历史由人来创造,那么这一创造是否也受到情感等非理性层面因素的影响?情感史研究的学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他们还认为,近代史学对这方面的关注,实在是太欠缺了。芭芭拉·罗森宛恩(Barbara Rosenwein)是美国情感史研究的一位先驱者。她在一篇文章的开始写道:“作为一个学术分支,历史学最早研究政治的变迁。尽管社会史和文化史已经开展了有一代之久,但历史研究仍然专注硬邦邦的、理性的东西。对于历史研究而言,情感是无关重要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另外两位美国学者苏珊·麦特(Susan Matt)和彼得·斯特恩斯(Peter Steams)则指出:对情感的研究“改变了历史书写的话语一不再专注于理性角色的构造”,而情感研究已有的成果已经让史家看到,“不但情感塑造了历史,而且情感本身也有历史”。 罗森宛恩等人的观察,颇为犀利,不过也有偏颇的地方。他们所指的历史研究,主要是近代史学。作为一个中世纪史的专家,罗森宛恩应该清楚,在近代之前,史书的写作常常记录人的情感行为,如喜、怒、哀、乐、恐惧、妒忌、爱慕、敬畏等的表现。在古代,一些史家还让天上的神也具有这些情感、情绪。比如西方的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就有所谓的“神嫉说”,认为世上的一个人如果很成功,或许会由于神的嫉妒而遭到惩罚。中国传统史家相信天人感应,所以也在史书中常举“天谴”的事例来告诫世人。西方中世纪的史家,则更加突出人对上帝及其在世上的代表——教会——的敬畏和服从。同时,教皇、国王或皇帝的情感波动(爱恨情仇等),如何影响了历史的过程,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常常成为解释历史变动的重要原因。 但近代史学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兴起,逐渐将这些非理性的因素从历史书写中剔除了,其重要原因就是理性主义的伸扬。这一取径,有助史家在书写中去除神迹和迷信,从科学的角度来审视历史的演化。18世纪启蒙思想家在这方面有开创之功,影响深远。他们受到17世纪科学革命的激励,力求在人类历史中发现、阐释其中的规律,而他们所发现和坚信的历史规律,就是历史将不断进步,而其进步的原因就是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的不断扩展。启蒙思想家号召解放思想,其宗旨就是希望人们充分运用理性思维,对一切事物进行科学的探索和解释。如此做法,便能摆脱上帝或其他超自然神灵主导历史进程的传统观念。18世纪以降,欧洲出现了不少著名的历史哲学家,如黑格尔、孔德、马克思等。他们的理论构建自然有许多不同,但他们著述的宗旨,都在指出和阐释历史演化的因果规律。如黑格尔认为历史的动因,在于精神(理性)的延伸和壮大,尽管在这一过程中,精神需要与热情交相互动,但精神始终占据着主导的地位,由此而推动历史向前、向上发展。 黑格尔对人类历史演进的勾勒,有点天马行空,主要在抽象、理论的层面,由此而受到他的同胞、德国和近代欧洲科学史学之父利奥波德·兰克的批评。其实黑格尔与兰克也有相似的地方——哲学家的黑格尔也想举例说明精神如何通过历史上出现的机制,来展现它的扩展和壮大。黑格尔写道:“我们在前面提出了两个因素:第一,自由的观念是绝对的、最后的目的;第二,实现‘自由’的手段,就是知识和意志的主观方面,以及‘自由’的生动、运动和活动。我们于是认为‘国家’是道德的‘全体’和‘自由’的‘现实’,同时也就是这两个因素客观的统一。”而在另一处,黑格尔又说道:“主观的意志——热情——是推动人们行动的东西,促成实现的东西。‘观念’是内在的东西,国家是存在的、现实的道德的生活。”简言之,黑格尔认为理性让人们获得自由,但需要通过热情,而国家是理性和热情、客观和主观的有机统一。 对近代国家的重视,让黑格尔与兰克的历史观获得了一致(由此两人都被视为是德国历史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兰克治史的主要特点和成就,就是从民族国家的角度来考察历史的变动。与黑格尔(乃至与亚当·斯密也有点相似)类似,兰克认为近代国家的兴起和相互之间的竞争,是勾勒近现代历史的主线。而在另一个方面,兰克史学也与黑格尔历史哲学有相近的地方——黑格尔认为“热情”这一感性的因素,推动了人们的行动,但理性才是历史演进的最终动因。换句话说,黑格尔认为理性有其“狡计”,那就是利用了“热情”来加以施展自己的作用。同样,兰克的史学以标榜客观治史、使用严肃的档案史料著称,也就是注重罗森宛恩所谓的“硬邦邦的、理性的东西”。兰克史学不但强调史家在写作史书的时候,剔除个人的情感因素,保持一种“超然的”立场,而且在处理、解释历史人物和事件中,也同样去除其情感等非理性的作用。 说到这里,笔者想说明一下,历史书写注重从理性的层面分析历史的因果关系,本身体现了近代历史编纂学的一种进步,并无疑问。譬如清代官方史家编写、迟至18世纪完稿的《明史》中,我们还可以见到那些现在看来荒唐无稽的描写。《明史·太祖本纪》这样来描述朱元璋(1328——1398)的出生:“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讳元璋,字国瑞,姓朱氏。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钟离。生四子,太祖其季也。母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 相似的例子,在欧洲中世纪史书中,也比比皆是。兰克史学之所以自19世纪以来,对世界各地的历史书写有着如此重大的影响,也主要因为它强调史料的严格考订和写作中以可信的事实为据。受到那时科学研究的影响,所谓“可信的事实”也就是能被证实、检验而又符合常理的历史记录。比如以兰克史学为模式的现代民族史学,也常常以那些开国的民族英雄为写作重点,其中也会讲述一些他们略有些“异常”的故事(比如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幼时误砍樱桃树,然后向家人坦诚交代的故事),以突出他们之出众超群,但不会有出生时“红光满室”的描写,因为太有悖于常理,更无法证实。 那么,情感史的研究,是否要重新恢复前近代史学写作的路径呢?显然不是。以朱元璋为例,情感史的研究者不会相信朱出生时的奇异现象,但他们会研究如果这些即使不能证实的奇异现象,为朱元璋后来的造反事业发生了某种影响,譬如当时有一些人相信了他“命里为天子”而跟随他起义等的行为。换言之,情感史的研究者不会仅仅从理性的层面研究朱元璋的起义,比如他自小生活艰辛,看到反抗元朝的起义能让他获得生机等因素。而是会注重探讨另外两个方面。一个可以是朱元璋从小被父母送去佛寺,在那里形成了自己童年所具有的或许异于常人的心理、性格特征,然后这些特征又如何影响了他的反元斗争及其建立明朝之后的作为。另一个更大的可能是研究朱元璋的起义活动中,其领导者和参加者的反元情绪和汉人情结,如何发挥了某种程度的作用。 在对朱元璋的研究中,为什么情感史的研究有可能会探究以上两个方面,我们需要简单回顾一下情感史的兴起及其与近现代史学发展的关系。兰克认为民族国家的兴起引导了世界历史的发展,由此倡导民族国家史学,也就是国别史。也就在几乎同时,欧洲兴起的民族国家也陆续建立了国家档案馆。法国的国家档案馆在近代世界中最早,于1790年建立,而兰克出生于1795年。民族史学的写作以使用政府档案为主,两者所以有相辅相成的联系。现在已经有大量的历史研究指出,民族国家史学的写作和出版,是推动近代民族主义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至今仍然如此。从这一方面考虑,民族国家史学就是民族主义史学,有着浓厚的意识形态因素。所以兰克史学标榜客观治史,显然站不住脚,因为政府档案必然含有注重政治人物的偏见,而且以民族国家为单位考察历史,本身也代表了一种片面的立场。 民族国家与民族史学之间互融、互补的关系,使得后者成为了近代史学的主流。举例而言,至今美国图书馆的编目,仍然以国别史为单位,比如D和E为历史书籍,而所有的美国历史的书,其书号都以E开头,而其他国家的历史书,则归在D类,譬如英国史的书号以DA开头,法国史以DB开头等,以此类推。其他国家的图书编目,大致也依照类似的模式。的确,追随兰克的榜样,近代史家(包括非西方地区的史家)写作了大量以民族国家为视角考察历史变动的史书。但与兰克本人的著作有所不同的是,由于政府档案资料日益丰富,兰克的追随者所写的史书,均以史料为据,“有一分史料说一分话”,主题几乎无一例外都有关政治、外交和军事的事件和人物。这种单一的写作模式、详尽的史料铺陈,让历史书写变得干燥无味,局外人更是望而却步。所以兰克史学模式的流行,一方面有助历史研究的职业化,提高了它的科学研究水准,另一方面则导致历史研究和书写与大众、社会严重脱节,削弱乃至丧失了其原有的社会功用和影响力。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炮火硝烟中,近代史学那种高高在上、埋首于“象牙塔”中沾沾自喜的行为,受到了许多思想界人士的批评。19、20世纪之交,心理学、人类学、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兴起或更新,也使得不少史家觉得有走出兰克史学模式的必要。1929年法国史学界《年鉴》杂志的创办和“年鉴学派”的崛起,就是一个显例。目睹了希特勒上台、纳粹主义在德国和欧洲其他地方的兴盛,年鉴学派的第一代史家吕西安·费弗尔提倡研究“心态史”,其中也包括研究大众情感,因为希特勒的成功上台,与他操弄大众情感、调动大众情绪,显然有不小的关系。与兰克学派的后人注重铺陈史料、描述历史上的个别事件相反,年鉴学派的史家,特别是第二代的费尔南·布罗代尔和第三代的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均提倡扩大历史研究的视野,从各个方面探究历史的动因、抑或不动因,希图展现一种“全体史”(histoire totale)。 既然要揭集历史的各个方面,“全体史”从道理上来说也会包括人的情感,因为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历史的变动、甚或不变,必然掺杂了情感的因素。而这种对历史整体变动分析、考察的兴趣,是20世纪史学发展的主要趋向。在20世纪上半叶,史家比较倾向认为思想史的研究能揭示历史的动因,而在二次大战之后,更多的人认为社会史是最佳的选择。研究、分析社会的整体演进,史家的视角触及了妇女、家庭和儿童及其他原来名不见经传(更确切地说是“名不见史传”)的群体。所以妇女史、性别史、家庭史和儿童史等新兴史学流派的兴起,均与情感史的研究相关。至少从美国史学界的情况而言,情感史的研究与社会史的兴盛,关系颇大。社会史家注意考察人的行为模式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变化,他们也发现人的情感的表现,也同样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由此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不一。于是,情感表现的“历史性”,也即“情感有没有历史”的问题,首先为他们所提出并做了正面的回答。另外,情感史研究关注和致力于强调的,则是情感等感性层面的因素,如何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和历史的进程。这样,笔者也会回到本文一开始所提出的现象和问题。 考虑读者可能的兴趣,下面我以两位美国华裔史家的著作为例,对情感史研究的以上两个方面,略作解释和说明。这两部著作不但由华裔学者所写、都在2007年出版,而且也都以中国近代史为主题。第一部书由现在任教于斯坦福大学东亚系的李海燕所写,题目为《心灵的革命:中国的爱情系谱,1900——1950》。如同标题所示,此书的主题是爱情(love),而这个标题还显示,作者不把爱情看作是一种普遍的、超历史的情感,而是希望勾勒爱情在现代中国的变化。的确,虽然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在人类历史中一直存在,但其实每个历史时期的表现,常常是相当不同的。李海燕将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处理明清小说中讲到的“情”,她称之为“儒家结构中的感情”。第二部分讨论五四运动时期的爱情,名为“启蒙运动结构中的感情”。第三部分“革命结构中的感情”,自然是有关共产主义革命中的爱情。选择这段时期讨论中国文化、历史中的爱情,应该说匠心独具,毫无疑问,正是在这段时期,爱情开始进入并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当然,爱情并不完全是近代化的产物,因为在明清小说中,有关“情”的描写十分丰富;李海燕甚至提出,那个时期有一种“情的狂热”(cult of qing)。不过这个“情”主要在伦理和思想的层面,而在第二时期,“情”则变成了浪漫和心理的概念。当中国进入反清革命和五四运动的时期,中国人也进入了一个情感解放的时期——革命者不但思想激烈,行为同样激进。到了第三时期,情感和爱情被要求服从于“大我”,也即革命事业的需要。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在这里无法细细讲述该书的许多内容,但以上的简述,已经可以看出《心灵的革命》一书,用中国近代史的例子(虽然作者主要用的是文学作品),充分论证了情感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的种种变化。 第二部书题目为《公众激情:施剑翘案和同情在民国时期的兴起》,作者为现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的林郁沁。此书围绕1935年施剑翘(原名施谷兰,1905——1979)刺杀军阀孙传芳(1885——1935)、为父报仇,引起全国轰动的事件展开。有关这个事件,已有一些研究,比较重视施的所作所为是纯粹个人行为,还是与国民党政府、甚至军统有着某种关系。施剑翘刺杀成功之后,立即向警察自首,审判的时候也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直言就是为了替父报仇。她的理由是,其父施从云在与孙传芳交战时被俘,孙将其斩首示众,有违公理。林郁沁则从情感史的取径,讨论“公众同情”(public sympathy)如何由此案激起,不但影响了此案最后的审判结果(施本应判重刑但只判入狱十年,之后又为国民党政府大赦,恢复了自由),而且还在近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颇为重要的角色。换言之,情感、特别是公众层面情感的激发和波动,影响了历史的进程。 林郁沁的书不但揭示情感——同情——如何影响了历史事件的进程,而且也讨论情感的历史性:施剑翘为父报仇,被人视为展现了中国传统孝道的美德,公众为此案激起的同情而影响案情的进展和结果,又显示了中国社会的近代性。同样,李海燕的书不但讨论了爱情在现代中国的变迁,而且也展示爱情这一情感表现和行为,如何嵌入和改变了现代中国人的生活。这两本书都清晰地揭示,在中国走向近现代的过程中,情感不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著名的五四运动就是中国人民族主义情感的爆发所致),而且情感本身也经历了重要的变化,值得我们探究。 作为本文的结论,我想从以下四个方面简单讲述一下情感史研究与当代史学发展的紧密关系。第一,在很大程度上,情感史研究的开展是战后世界范围学术发展总体趋向的一个表现——本文以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开始,便想说明这一点。第二,情感史的研究又是战后国际史学界变化的产物,与社会史、文化史、妇女史、家庭史、儿童史乃至最新的培养动物(人类如何培养动物、与之共存又对之付出情感)研究,均有水乳交融的关系。第三,情感史并不否定理性主义分析,而是想扩大历史研究的领域,在理性和感性的双重层面对历史事件和人物加以深入的分析。第四,情感史的研究需要而且采用了跨学科的方法(心理学、神经医学、社会学等),展现了当今史学不但与社会科学结盟,也与相关自然科学联手的崭新趋势。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美国新泽西州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原文载《史学月刊》2018年第4期,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