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 强 上海三唐美术馆 关于这片甲骨的形制,发掘简报认为“本版刻辞是在废弃的卜骨上刻写而成”[1],张惟捷先生认为“何先生认为此骨是重新取用的废弃卜骨,这是非常可信的;不过推测这块肩胛骨在刻辞之前已残,似有商榷余地,正面界格“不一定”从骨扇到骨臼垂直延伸最合理。[2]”。我们认为这片甲骨不是在废弃的卜骨上刻写的,而是在一块完整的牛肩胛骨上刻写的,只不过由于其他种种原因断裂了,才形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这个可以由甲骨断茬处所残留的笔画,可以和甲骨上的文字有联系得出,如正面第七条卜辞“若之……,根据反面的卜辞,若前当补“作”字;正面第十条卜辞中的“子宋”和反面第六条中的“子宋”,都是同一人,根据残辞互补,反面第四条卜辞“败子……”,当释“败子宋”;反面第一条卜辞“ 有司令”,令后面根据残存的笔画,当补“大”字;反面第四条卜辞“兹。每火败子”,兹前面根据根据残存的笔画,当补“令”字,这个张惟捷先生已经指出。 关于这片甲骨的内容和性质,发掘简报认为“未见卜辞常用的干支、卜、贞、占等字,刻写顺序也与一般的骨臼朝下的牛骨卜辞不同,其性质当非卜辞,而属习刻刻辞(冯时:《殷代占卜书契制度研究》,见《探古求原—考古杂志社成立十周年纪念学术文集》,科学出版社,2007年)。所记内容似乎与战争有关。”张惟捷先生认为“刻辞所记内容不仅与军事有关,亦与农、牧、祭祀活动存在一定关系,刻手练习书写当有所本,也就是说刻手应该取用了某类现成的文字材料作为母本,从残存内容上来推测,这个母本应该还是卜辞的可能性大些,刻手取用废弃卜骨作为习刻载体,这表示了他当下身边必定存在一定数量已用毕的甲骨,武丁时期殷墟甲骨有字的比例不低,刻手即采取眼前现有材料进行练习,显然顺理成章。并且,我们可以清楚发觉他的契刻乃有意识地回避了常用字,例如干支、贞、卜、占、祸等,这迹象足以作为本版属于习刻的旁证。正或许是由于此原因,刻手在书写时更进一步对文本多予省略,一些文句中的介词、连接词以及常见名词可能受到了略去,只留下原辞中刻手想要练习的文字,这遂造成本版文辞难以通读,原因在此。”我们认为这片甲骨属于卜辞,由于断裂才未见卜辞常用的干支、卜、贞、占等字,也给理解这片甲骨的内容造成一定的困难,但是由残存下来的卜辞,我们明显可以看出这是卜辞而不是习刻练字或者什么记事刻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片甲骨的反面有两个钻凿。这片甲骨的内容,我们同意简报认为和战争有关系,看不出来与农、牧有关系。 甲骨正面第十条卜辞“□之 山散子宋□”中的散,我们在《说安阳殷墟大司空村出土牛骨刻辞的“散子宋”》[3]一文中,把散训为杀。这里我们再提出一个关于散的训释,许多研究者指出,三体石经和金文中读为捷的字,很可能是以散作为声符的。谢明文先生认为 是“彤沙”之“沙”初文,沙是山母歌部字,古文字中,“沙”省声之字常可与元部字相通。“散”,心母元部。“沙”、“散”声母同属齿音,韵部则系阴阳对转,两者当音近可通。古文“捷”左上既然能变形声化为“ (散)”,那它与“沙”大概也能相通,甲骨文中的“ ”应是假借为“捷”[4]。所以我们认为这里的“散子宋”也应当理解成“捷子宋”,与甲骨反面第四条卜辞“□兹悔,山败子宋”,联系起来看,大意是说山这个人打败了子宋。由此就说明这片甲骨的内容确实是关于战争的。 正面第四条卜辞“乞(迄)女(毋)往 。兹行 ”中的“ ”,简报释“ㄅ(伏)”。张惟捷先生认为细审字形,似象人字上抬手臂之貌,重见于第八行。考虑第八行“卒”前缀否定副词“弗”,这种词组一般后加狩、归、入等动词,“ ”也有可能是某种与出行相关的活动,这与本条末句“兹行”也有较好的联系。此条刻辞疑表达“…最终不要前去从事‘ ’活动,此路途…”这样的概念。我们认为 伏,可能与战争有关,关于卜辞中的伏击战,大家可以参看王子扬先生的文章[5]。 反面第三条卜辞“之。二人曰:罙每。亦”,罙,张惟捷先生认为甲骨文中两种型态均存在,读为“探”或“深”,具体可参蔡哲茂分析。“每”,卜辞中大多读为“悔”,“弗悔∕其悔”是习语。整体来看,由于“罙”有用作人∕氏族名的例子,如《合》8278:“乎视于罙 。二月”、《明续》S0665“贞:令从 罙”、《合》13747“贞:罙其ㄓ疾”等,此行似表示有某两人说道,关于“罙”的悔吝之事,后面“亦”字带出下一分句,可惜细节已不可考。我们认为这里的“罙”,可以和下面卜辞中的“罙”相联系:
《合集》6357的“罙”,黄天树先生在上引文中说到:这是战争卜辞,“罙”字犹《商颂·殷武》“罙入其阻”之“罙”。《国语·晋语》:“秦寇深矣。”韦昭注:“深,入境深也。”[6] 综上,由“捷子宋”,“败子宋”,“伏”,“罙”,这些都与战争有关的动词来看我们认为这片甲骨属于战争卜辞。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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