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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越公其事》“幽芒”“幽塗”考

http://www.newdu.com 2018-05-29 武汉大学简帛网 滕勝霖 参加讨论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越公其事》簡16-17:“茲(使)(吾)弍邑之父兄子弟朝夕(粲)肰(然)爲犲(豺)狼,飤(食)於山林(幽)芒(荒)。”
    
    整理者第三章注〔八〕:“芒,讀爲‘草莽’。《國語·晉語二》記載梁由靡告於秦穆公曰:‘天降禍於晉國,讒言繁興,延及寡君之紹續昆裔,隱悼播越,託在草莽,未有所依。’《左傳》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1]
    網友“厚予”:“‘山林芒’當讀爲‘山林幽冥’。例見《越絕書·計倪內經》‘山林幽冥,不知利害所在’。芒爲明母陽部字,冥爲明母耕部字,聲母相同,韻母對轉。”[2]
    謹按:“厚予”結合《越絕書》記載讀爲“幽冥”很具有啟發性。其將“”讀爲“幽”是正確的,“”字應分析爲從“艸”“幽”聲,可以理解爲“幽”字的異體。若讀爲“草”,“草”清紐幽部,“幽”影紐幽部,雖然齒音與喉音有一定聯繫,如從“公”得聲的“忩”“𨑪”“鬆”屬清紐,“翁”“瓮”屬影紐;從“匀”得聲的“笉”屬清紐,“旬”“𧥺”屬匣紐等。[3]但分析以“艸”部件的字多不以之爲聲符,且楚系文字中多用“屮”“卉”來表示{草}這一義項。禤健聰認爲“用‘卉’表示{草}當是楚文字的用字習慣”。[4]
    第二字“芒”當讀爲“荒”。“芒”與“冥”雖然音近,但在文獻中相通少見。“芒”與“荒”相通在簡帛中很常見:[5]
    (1)《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國次》:“是胃(謂)□逆以芒(荒),國危破亡。”
    (2)《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國次》:“陽竊(察)者天奪【其光】,【陰察】者土地芒(荒)。”
    (3)《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六分》:“主失立(位)則國芒(荒),臣失處則令不行。”
    (4)《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六分》:“主暴臣亂,命曰大芒(荒),外戎內戎,天將降央(殃)。”
    (5)《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六分》:“驅騁馳獵而不禽芒(荒),飲食喜樂而不面(湎)康。”
    (6)《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六分》:“驅騁馳獵則禽芒(荒),飲食喜樂則面(湎)康。”
    (7)《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經法·六分》:“單(戰)朕(勝)而令不□□□失□□□□□□□空□與天□□則國貧而民芒(荒)。”
    (8)《馬王堆漢墓帛書[壹]·十六經·觀》:“陰敝者土芒(荒),陽察者奪光,人執(設)者摐兵。”
    (9)《馬王堆漢墓帛書[叁]·春秋事語·燕大夫章》:“樂則芒(荒),芒(荒)則□□□憂□□□爲起民之暨也。”
    (10)《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國法之荒》:“〼者,以其國法之芒(荒),正(政)之壞,塞之屚(漏),俗之失,令之相傷、教之相害、物衡失、【禁失】。”
    (11)《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國法之荒》:“何以知法之芒(荒)?國之所以利民之道少,民之所苦於國者多,乃【法之荒也】。”
    (12)《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富國》:“〼隨(惰)其身,芒(荒)其地者,後適(敵)人,兵元備□〼。”
    (13)《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占書》:“无故而自田其城下,是胃(謂)窮德,乃有芒(荒)野,四競(境)不通。”
    (14)《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周馴》:“爲人君者,不可以大〓酒〓(大酒,大酒)則大芒(荒),主大芒(荒)而臣不芒(荒)者,國非其國已。”
    而若如整理者將“芒”讀爲“莽”,亦有一例:
    《阜陽漢簡·萬物》:“殺魚者以芒(莽)草也。”
    雖然“草莽”一詞在傳世文獻中習見,但我們應尊重簡帛中的用字習慣,而且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亦發現於楚地,可見“芒”通“荒”在楚系語言中是比較常見的。雖然我們目前未發現楚簡中有“芒”通“荒”的例子,但本篇簡21有“𤜪(荒)弃”一詞,可輔證“亡”可與“荒”相通。
    “幽荒”即“荒远之地”,《尚書大傳》:“堯南撫交阯,于《禹貢》荊州之南垂,幽荒之外,故越也。”《抱樸子·詰鮑》:“鮑生曰:王者欽想奇瑞,引誘幽荒”。我們知道古文字中在原有字形的基礎上附加相關意符是很常見的,近年來學者們結合花東甲骨中的“幽”字字形對“幽”字本從“山”作過很多討論,[6]因此在“幽”字之上附加與山中之物有關的“艸”是可以理解的。
    古文字常於較孤立突兀處增添飾筆,如:“𠂤”訛寫作“𡴎”,[7]”字所從“𢆶”頂端突兀處加“艸”與“茲”字極爲相似,故有人懷疑此字從“茲”。[8]西周晚期馭簋中有一“”字即從“茲”,但這種從“茲”的較爲少見。[9]“茲”字在石鼓文《車工》中作“”,[10]郭店楚簡《緇衣》中作“”,《璽彙》1508作“[11]。“”字仍應分析爲從艸從幽的結構更符合情理,一是符合正常分析漢字結構的理據,二是其上“艸”字大小正與下面“幽”字相搭配,若與“𢆶”字相搭配,其大小應適當減小,可參考前面所舉石鼓文和郭店簡中的“茲”字字形。
    
    

    《越公其事》簡27-28:“緃(總)經遊民[12],不爯(稱)(力)[13](役)(幽)塗、泃(溝)(塘)(功)。”
    《越公其事》簡30:“王親涉泃(溝)淳(幽)塗。”
    
    整理者第四章注〔一一〕:“泑塗溝塘之功,指各種水利工程。,疑讀爲‘泑’。《說文》:‘泑澤。在昆侖下。’簡文泛指澤塘。塗,《說文》:‘泥也。’泃,《集韻》音溝。溝,水瀆。泑、塗、溝、塘皆爲溝塘沼澤之類。此句大意是不耗費民力興建水利工程。”第五章注〔三〕:“泑塗或即鹽堿灘塗。”[14]
    謹按:“泑塗”一詞在句中解釋與我們的看法不同,文獻多“泑澤”“泑水”等,很少能與“塗”搭配。這裏的“”字可以理解是“幽”字異體,其加“水”爲偏旁是受簡文中“塗”“泃”“淳”等字同化的影響。出土文獻中“”作爲“幽”字異體的例子,如:《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集成[肆]·老子甲本·道篇》欄133:“𣾧呵鳴呵,中有請吔。”[15]宋·范應元《老子道德經古本集註》第二十一章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其中“𣾧”字從水,聲。“𣾧”字右邊部件的“”與“幽”字在出土文獻中可通,如:《上博五·鬼神之明》簡2“及桀、紂、(幽)、厲” [16],郭店簡《窮達以時》簡15“(幽)明不再”[17],上博八《蘭賦》簡1“宅在(幽)中”[18]等;“”又可與“幼”相通,中山王鼎“寡人(幼)童”,郭店簡《成之聞之》簡34“君子簟席之上讓而爰(援)(幼)”[19],新蔡葛陵楚簡甲三392“(坳)城一豢”[20],清華六《鄭文公問於太伯(甲)》簡1“不榖(幼)弱”[21]等。
    簡28“塗”即“幽塗”,意思爲“幽隱的道路”,與文獻常見的“坦塗”相對。“塗”在文獻中訓爲道路義常見,如:《論語·陽貨》:“道聽而塗說”;《莊子·秋水》:“明乎坦塗”等。簡帛文獻中“塗”字有道路之意的例子如:[22]
    (1)《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三)·周易·睽》:“上九:楑(睽)𠇗(孤),見豕(負)𡌆(塗),載〼。”
    (2)《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妄稽》:“必殺周春,請要於涂(塗)”。
    (3)《銀雀山漢墓竹簡[壹]·五教法》:“〼壘塗(途)道,使三軍之士皆見死而不見生。”
    從簡文與傳世文獻可知,吳返越王之地面積百里,[23]且多爲丘陵與鹽堿地(見附圖),[24]這樣的地帶多“幽塗”是可以講得通的。“幽塗”與“泃(溝)(塘)”分別指道路和溝塘。簡文意思是“不使百姓從事修築道路與溝塘的工事”,古代修路、築城、筑塘等是國家重要的工事活動,春秋時期各國之間的道路是國家間外交、戰爭等活動的重要基礎。西周時期修築有統一的“周道”,所以周王可以數次遠征淮南夷等反叛勢力。[25]到了春秋時期各國“車途異軌”,加之戰爭頻繁,所以修路也是重要的工事。晉國曾要求戰敗的齊國改變其田壟的朝向,以實現其作戰方便的目的,見《左傳·成公二年》:“必以蕭同叔子爲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由此可見,越王不使百姓修築山路與溝塘是爲了節省人力從事農業發展。簡文30“泃(溝)淳”與“(泑)塗”是相對的,在簡文中具體是指山路,意思是“越王親自走到鹽堿地和山地”,這與簡34“【得】于越邦陵陸。陵稼,水則爲稻,乃無有閒艸”可相互對照。
    
    附記:張顯成師、劉國勝先生對文章提出很多寶貴建議,特此感謝。
    
    

    附圖[26]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中西書局,2017年,頁123。
    [2] 簡帛論壇《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38樓,2017年4月26日。
    [3] 沈兼士主編《廣韻聲系》,中華書局,1985年9月。
    [4] 禤健聰《戰國楚系簡帛用字習慣研究》上編“戰國楚系簡帛用字習慣例釋”,科學出版社,2017年3月,頁54。
    [5] 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12月,頁1024。
    [6] 可參看郭靜雲《幽玄之謎:商周時期表達青色的字彙及其意義》,《歷史研究》第二期,2010年,頁17;楊軍會《談花園莊東地甲骨文字的原始性》,《中國文字研究》第十五輯,大象出版社,2011年,頁218-222;陳美蘭《說“幽”——兼談〈蘭賦〉“幽中”》,《中國文字》新三十七期,台灣:藝文印書館,2011年12月,頁13-22。
    [7] 李守奎、肖攀《清華簡〈繫年〉文字考釋與構形研究》,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頁120。另外,此書亦討論過“幺”“玄”“糸”“𢆶”“絲”等字的關係,參看頁179-191。
    [8] 參看“心包”的評論,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42樓,2017年4月26日。
    [9] 關於馭簋這一字形材料受陳劍先生《古文字形體源流研究》課程提示加入,重慶北碚,漢語言文獻研究所,2018年5月23日。
    [10] 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1115。
    [11] 羅福頤主編《古璽彙編》,文物出版社,1981年,頁159
    [12] 整理者將“緃”讀爲“縱”;“經”讀爲“輕”。此處應理解爲“役使遊民”而非“輕緩遊民”,可參看季旭昇《〈清華柒·越公其事〉第四章“不稱貸”“無好”句考釋》,“上古音與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國際研討會會議論文集,澳門: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香港: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2017年7月15-17日,頁12;駱珍伊《〈清華柒·越公其事〉補釋》,台灣:第29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年5月18-19日,頁523-533。
    [13] 整理者隸定作“貣”,讀爲“貸”。從字形上看,戰國文字中“弋”字下部作一短橫,且短橫較平的情況是“弋”字羨符,這與“弋”下部作一撇筆爲“戈”的情況區別明顯。可參看李家浩《戰國布考》,《古文字研究》第三輯,中華書局,1980年11月,頁160-165,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頁160-166。單育辰先生根據《晉文公入於晉》“貣”從“戈”爲“貣”之訛形,讀爲“飾”或“飭”的情況,將此字讀爲“力役”可從,可參看武漢大學簡帛論壇《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176樓,2017年5月15日。
    [14]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中西書局,2017年,頁128、頁131。
    [15]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集成[肆]》,中華書局,2012年,頁41。
    [16]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頁152。
    [17]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一)》,文物出版社,2011年,頁43-46。
    [18]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八)》曹錦炎先生釋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頁258。
    [19]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一)》,文物出版社,2011年,頁75-80。
    [20] 見宋華強《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整理釋文,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頁452。
    [2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頁119。
    [22] 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12月,頁288-291。
    [23] 見簡18“【吳】人還越百里”,關於簡18簡序問題可參看陳劍《〈越公其事〉殘簡18的位置及相關的簡序調整問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44,2017年5月14日。
    [24] 由簡34“【得】于越邦陵陸。陵稼,水則爲稻,乃無有閒艸”可推測越百里之內多山陵。相關記載又見於《吳越春秋·勾踐歸國外傳》:“越王策馬飛輿,遂復宮闕。吳封地百里於越,東至炭瀆,西止周宗,南造於山,北薄於海。”
    [25] 參看雷晉豪《“周道”:封建時代的官道》,台灣:國立成功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
    [26] 附圖採自黃鳴《春秋列國地理圖志》,文物出版社,2017年。圓圈處爲“吳復越百里”之地。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5月28日20:3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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