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簡(壹)和(貳)相繼出版,引起了學界的廣泛關注。[1]我們想就其中的車及相關器物進行討論。 衡一。〼 角弢二。〼 厄二。〼8-361 □一。 輪二。 張一司。 □□〼 二〼 鞪四〼 8-95 《校釋》:“張,通‘帳’,帳幕。……也可能讀爲‘韔’,即弓袋。……,駕車馬的革帶。……鞪,兜鍪、頭盔。”[2] 何有祖先生認爲這兩枚簡可以綴合。[3] 伊強先生指出:“從簡文所記的衡、厄(軶)、輪、等(‘角弢’、‘張’的確切意思尚不明,姑且不論)皆爲車部件來看,‘鞪’似也當與車有關。《說文·革部》:‘鞪,車軸束也。’段玉裁注:‘與木部楘音同義近。楘謂輈束,鞪謂軸束,分析易明。’因此,簡文中的‘鞪’當即《說文》所說的‘車軸束’,也就是捆扎加固車轅的皮帶。”[4]伊先生對於“鞪”的解釋是對的,而最後說“鞪”是“捆扎加固車轅的皮帶”,則是將“軸”誤認爲“輈”。《說文》車部:“軸,持輪也。”[5]《釋名·釋車》:“軸,抽也。入轂中可抽出也。”[6] “角弢”,我們懷疑,是套在車衡兩端的角質帽。《說文》角部:“角,獸角也。”[7]傳世文獻中,“弢”本指“弓衣”,從其形旁也可以看出。《說文》弓部:“弢,弓衣也。”[8]《周禮·春官·巾車》:“木車,蒲蔽,犬尾櫜,疏飾,小服皆疏。”鄭玄注:“犬,白犬皮,既以皮爲覆笭,又以其尾爲戈戟之弢。”孫詒讓正義:“弢,與韜同。”[9] 里耶簡中的“弢”,可能就是楚簡中的“較”。望山簡2-6記有“衡、軛,骨珓”;簡2-18記有“黄生角之交”;簡2-19記有“白金之交”。[10]望山簡整理者認爲:“此墓18號簡又有‘黄生角之交’,19號簡又有‘白金之交’。‘交’當是器物上的一種飾物或附件。”[11]何琳儀師認爲,“交”讀“骹”,據《說文》骨部訓爲“物之末端”。[12]劉國勝老師懷疑,“珓”(簡6)和“交”(簡18、19)都讀爲“骹”;簡文中的“骨骹”,可能是指“套在車衡和車軛端頭的箍帽”,形狀“如腿脛,上粗下細”;據《方言》卷九認爲“骹、鐏都是一類套在杆狀器端頭的納杆構件”;並指出,包山2號墓出土的衡、軛端頭都有箍帽。[13]我們讚同劉老師的意見。包山2號墓出土車衡(標本2:268)兩端“套束腰有箍銅帽”。[14]里耶簡中的“角弢”,正可與望山簡中的“黄生角之交”相印證,當指車衡兩端有角質箍帽。 〼□敢言之:令曰上見辒輬軺乘車及 8-175 《校釋》:“輼輬,車名,或以爲兩種車。……軺車,輕便車。……乘車,一種輕便車。”[15]我們懷疑,以上三種車均屬安車類。 取車衡榦大八寸、袤七尺者二枚。8-548 “大”和“袤”,應指“車衡榦”的周長和長度。《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經死》“權大一圍,袤三尺”,整理者:“圍,度量圓周的估量單位,即以兩手合拱的粗細。”[16]《中國科學技術史·度量衡卷》指出:“迄今未見秦國測長工具出土,從商鞅方升實測實測數據中可以精確地推算出一尺的量值約合23.3釐米。但考慮到方升已歷時2000多年,今所測數據儘管精確,也並非能代表當時之真值。爲保持數據的一貫性,故沿用每尺爲23.1釐米的數值。”[17]據此,“大八寸”,指“車衡榦”的周長爲八寸,約合18.48釐米。“車衡榦”的直徑約爲5.89釐米。“袤七尺”,指“車衡榦”的長度爲七尺,約合161.7釐米。 出銅八兩爲靳負環四。元年五月辛丑朔庚戌,庫平、佐狐、工衷出爲負環。 9-89+9-739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指出:“靳,游環。《廣雅·釋器》云:‘弸轅謂之靳。’錢大昭疏義:‘《小戎》:游環脅驅。傳:游環,靳環也。沈重曰:靳者言無常處,游在驂馬背,以驂馬外轡貫之,以止驂之出。’《釋名》:‘游環在服馬背上。驂馬之外轡貫之,游移前卻無常處也。’負,訓‘背’。《國語·齊語》‘負、任、擔、荷’韋昭注:‘背曰負。’《釋名·釋車》:‘負,在背上之言也。’靳負環、負環,或即游環。”[18] 《詩·秦風·小戎》:“游環脅驅,陰靷鋈續。”毛傳:“游環,靷環也,游在背上,所以禦出也。”[19]揚之水先生指出:“套繩名靳,是驂馬套繩的專指。靳在驂馬的背上接出一截短短的帶子,帶端繫一環,驂馬的外轡正從環中間穿過,這環,便是游環。毛傳釋游環爲‘靳環’,靷,《釋文》引沈重說‘舊本皆作靳,靳者,言無常處,游在驂馬背上,以驂馬外轡貫之,以止驂馬之出’,以實物按之,舊本作靳是對的。”[20]因此,簡文中的“靳負環”和“負環”當指“游環”。從簡文來看,“靳負環”和“負環”的質地都應該是“銅”。 環二尺一環=去棧高尺以紺繒爲蓋縵裹〼 祠器┐䰍櫺車以木爲棧廣四尺9-731 “裏”,整理者釋爲“裹”。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改釋爲“裏”。[21]“以紺繒爲蓋縵裹”,指明了車蓋是以“紺繒”製作,並以“縵”爲裡層。《說文》糸部:“紺,帛深青揚赤色。”[22]《續漢書志·輿服下》:“公、卿、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夫人,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爲簪珥。”[23]“縵”,《說文》糸部:“繒無文也。《漢律》曰:‘賜衣者,縵表白裏。’”[24] “櫺”疑讀爲“䡼”,即“軨”。《說文》車部:“軨,車轖間橫木。从車令聲。䡼,軨或从霝。司馬相如說。”[25]段玉裁注引戴震云:“軨者,軾、較下縱橫木總名。”[26]孫機先生指出:“車廂周圍有欄杆,名車軨。”[27]《玉篇》桼部:“䰍,桼赤黑色。”[28]《集韻·尤韻》:“䰍,一曰赤多黑少之色。”[29]“䰍櫺車”,疑指欄杆爲赤黑色的車。 “棧”,《說文》木部:“棚也。”[30]“以木爲棧廣四尺”,指明了車棚的質地和寬度。 蓋轂四〼 輪十三兩一□〼 蓋上札□ 〼 蓋下札四 〼9-1625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指出:“轂,爲車輪的部件。《詩·秦風·小戎》:‘文茵暢轂,駕我騏馵。’朱熹集傳:‘轂者,車輪之中,外持輻内受軸者也。’”[31]《說文》車部:“轂,輻所湊也。”[32]從《說文》對於“轂”的訓釋來看,簡文中的“蓋轂”,可能指的是車蓋的蓋斗。《周禮·考工記·輪人》“輪人爲蓋,達常圍三寸”,鄭司農云:“達常,蓋斗柄下入杠中也。”[33]孫機先生指出:“環斗鑿出榫眼以裝轑即蓋弓。”[34]所謂“蓋轂”,疑指蓋弓“所湊”。 牛革一枚以車二乘之轅寇=厄麗衡付其車計前一斤五兩 9-2058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指出:“,原釋文作‘’。枚,原釋文作‘牧’。,似是包裹、装飾一類意思。轅,車前駕牛馬用的直木。軛,牛馬拉車時駕在脖子上的器具。衡,車轅前的橫木。‘轅寇寇軛麗衡’六字具體斷讀和解釋,待考。”[35]“”,當從“矛”得聲,疑讀爲“氂”。“矛”,幽部明紐;“毛”,宵部明紐。二者音近可通。[36]《漢書·郊祀志上》:“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棗脯之屬,殺一氂牛以爲俎豆牢具。”顏師古注:“西南夷長尾髦之牛也。一音茅。”[37]《詩·秦風·小戎》:“小戎俴收,五楘梁輈。”毛傳:“五,五束也。楘,歷錄也。……一輈五束,束有歷錄。”[38]揚之水先生指出“五楘的意思,便是用革帶在曲轅上宛轉纏繞,一爲加固,二爲悅目”。[39]簡文疑與“五楘梁輈”有關。“”,也可能讀爲“楘”。 出銅八斤十二兩爲舝二兩 元年五月辛丑朔丁未庫平佐狐工衷出爲舝〼9-2232 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指出:“,原釋文作‘’,下同。按:此字上從夅,下從禹,與裘錫圭先生文章中所提及的《說文·舛部》‘舝’的篆形作‘’(四部叢刊本《說文解字繫傳》的影抄本、馮桂芬翻刻的宋本《說文解字均譜》),爲一字异寫(本簡所從夅,寫在禹的上部,而後者(即‘’),‘夅’被‘禹’隔開成上下兩部分),讀作‘轄’,指車軸兩頭用以擋住車輪的金屬鍵。《左傳》哀公三年:‘校人乘馬,巾車脂轄。’”[40] 附記:蒙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賜書,謹致謝忱!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貳)》,文物出版社2017年。 [2]陳偉主編:《里耶秦簡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61頁。按:本文中一律簡稱爲《校釋》。 [3]何有祖:《里耶秦簡綴合(二)》,簡帛網2012年5月14日。 [4]伊強:《〈里耶秦簡〉(壹)字詞考釋三則》,簡帛網2012年9月26日。 [5]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301頁。 [6]劉熙撰,畢沅疏證,王先謙補:《釋名疏證補》,中華書局2008年,第258頁。 [7]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93頁。 [8]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270頁。 [9]孫詒讓撰,王文錦、陳玉霞點校:《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第2170—2171、2173頁。 [1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第107、109頁。 [1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中華書局1995年,第117頁。 [12]何琳儀:《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296頁。 [13]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100頁。 [14]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26頁。 [15]陳偉主編:《里耶秦簡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05頁。 [16]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8—159頁。 [17]丘光明等著:《中國科學技術史·度量衡卷》,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168頁。 [18]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貳)〉綴合補(一)》,簡帛網2018年5月15日。 [19]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第370頁。 [20]揚之水:《詩經名物新證》,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57頁。按:我們曾認爲:“從毛傳的解釋來看,‘游環’指的是‘靷環’,其實就是‘靳’。”這是錯誤的。羅小華:《戰國簡冊中的車馬器物及制度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104頁。 [21]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貳)〉校讀(二)》,簡帛網2018年5月23日。 [22]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274頁。 [23]司馬彪撰,劉昭注補:《續漢書志》,中華書局1965年,第3677頁。 [24]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273頁。 [25]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301頁。 [26]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23頁。 [27]孫機:《中國古獨輈馬車的結構》,《文物》1985年第8期。 [28]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中華書局1987年,第72頁。 [29]丁度等編:《宋刻集韻》,中華書局1989年,第74頁。 [30]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123頁。 [31]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貳)〉校讀(一)》,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 [32]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1963年,第302頁。 [33]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第909頁。 [34]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109頁。 [35]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貳)〉校讀(一)》,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 [36]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11頁。 [37]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1230頁。 [38]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第370頁。 [39]揚之水:《詩經名物新證》,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56頁。 [40]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里耶秦簡(貳)〉校讀(一)》,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5月28日19: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