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历史来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推行的把北京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运动这个运动对于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建立和推行,对于文体改革和文字拼音化,都有一定的贡献。事实上,很多讲方言的人对国语、普通话、华语的定义都不是很清晰。很多人常把国语、普通话、北京话互相等义使用,另外又会认为华语等于中文或某种汉语。 普通话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 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就普通话的方言基础产生了激烈争论,最后,大会决定采用投票办法,从覆盖汉语区的15种主要方言中,选出一个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当时的投票结果是:北京官话(以北京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话(以西南官话为基础方言,以成都语音为标准音)获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孙山;第三名是吴语(以吴语为基础方言,以苏州或上海语音为标准音),获46票;粤语(以粤语为基础方言,以广州语音为标准音)获25票,名列第四。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普通话的重要性 普通话是每个人都应该会说的,是一种以北京语言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一种通用的语言形式。 普通话是我们学习说话的第一步,也是做一个文明人的第一步,要是一个人连最基本的普通话都不会说,他还怎么去和别人交流呢? 普通话已深入到我们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无论我们在干什么,普通话都回荡在我们周围的每一个角落。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要说普通话呢?”因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根据著名的语言学家周光有先生讲,我国56个民族工有80多种彼此不同的语言和地区方言,而我们每一个人又不可能一辈子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固步自封,不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吧,所以一旦我们身处异乡,便会遇到语言方面的障碍,不能与人沟通、交流。这时,如果我们都会说一种共同的语言——普通话,那么,就不用再为语言不通而急得满头大汗、不知所措了。 说普通话,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方便。从大的方面而言,说普通话,可以增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沟通,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