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开罗宣言》与战后日本的履行 《开罗宣言》(Cairo Declaration),是美国总统罗斯福,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的194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后,在1943年12月1日所发表的对日作战宣言。宣示了协同对日作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战的宗旨,承诺了处置日本侵略者的安排。 《开罗宣言》核心要点: ■ 《开罗宣言》等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包括:永远不容许日本再发动战争;不准日本拥有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日本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别国领土;对与日有争议岛屿的处理;对其战争罪犯的惩戒。 ■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一直企图否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果,特别是否定《开罗宣言》等有关国际条法对其的惩戒条款,妄图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其行为包括:否定侵略罪行;修改和平宪法;增加军费,扩军备战等。 ■ 与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的特点,显然单靠中国一国力量会有所不足,应当加快推进和形成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国际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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