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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国主义复燃:《开罗宣言》与战后日本的履行(8)

http://www.newdu.com 2017-08-2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日本永远放弃发动战争和以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能拥有进攻性军事力量,而被称为和平宪法。这是日本当年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也是日本回归国际社会的基础,它奠定了战后几十年日本和平发展的基础。但日本右翼势力一直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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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宪法,突破对日本拥兵和出兵的限制,企图将自卫队变为国防军,为发展成为军事和政治大国做好法律准备。
     增加军费,扩军备战。《波茨坦公告》明确禁止日本保持能再次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1976年三木内阁为了确保日本和平发展作出决定,日本的军费预算不得超过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而1987年,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废除这一限额,使日本军
     费开支急剧上升,2014财年国防预算高达48848亿日元。安倍还在军事政策上动作频频:修改《防卫计划大纲》,删除了“建设有节度的防卫力”的表述,明确提出要“提升日本军事能力”;推出《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不断提高自卫队的机动
     性和进攻性;今年又提出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大幅放宽日本对外输出武器和军事技术;而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则使日本几乎可以把军事行动扩大到全球范围。
     1. 不是宣言:新闻公报有“满洲、台湾、澎湖归还中华民国”字样。但新闻公报的标题只是新闻公报不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要实施的是开罗宣言不是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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