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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传承广州城市文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文化遗产保护成就概述

http://www.newdu.com 2018-06-13 中国文化报 newdu 参加讨论

    “扬帆通海两千年 丝路花语最广州”。6月9日至10日,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在广东省广州市成功举办。广州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成为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的一大亮点,这与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着力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广州,地处珠江入海口,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性交通枢纽,拥有四五千年的人类活动历史和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长期以来都是岭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发祥地,也是近现代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广州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20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090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历史文化名村6个,历史文化街区26片、历史风貌区19片,历史建筑721处、传统村落90个。全市行政区域内共有博物馆61座(含省属博物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上报文物176439件(套)。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40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52人。14家省级、33家市级非遗传承保护示范基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加强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不断推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城市考古和考古遗产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掀开了广州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不断加强法制建设
    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保障
    上世纪90年代,广州就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1994年、1999年相继制定公布的《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国内最早的一批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性法规。
    2013年以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继公布实施,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起到了重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在国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落实政府的文物保护责任。广州市政府每年安排6000万元作为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自2014年以来,广州市级财政已安排落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6亿元。番禺、黄埔等区也已安排落实相应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2.2014年,国内首次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进行常态化补助,全力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工作。目前,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已对618个文物保护修缮、保养项目进行了补助,补助经费共1.85亿元。其中,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项目412个,补助经费近1亿元。
    3.由政府出资,将考古调查、勘探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有效地缓解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明确: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出让该地块前,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属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其中,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以及在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发现文物,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考古调查、勘探费用由市人民政府承担。
    4.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及时发现和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保障文物安全。自2014年以来,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每年安排近1000万元,用于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目前,全市共招募文物保护监督员1000余名,建立了覆盖全市、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罚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极大地改善了广州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环境。
    5.明确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和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广州市博物馆规定》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和除利用或主要利用本级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博物馆以外的其他国有博物馆;利用或主要利用本级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博物馆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予以绩效奖励。
    大力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
    (一)切实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
    1.启动《广州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广州市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基础和现状,提出未来10年广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方面的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策略、路径和保障措施。
    2.开展文化遗产普查。自2014年1月起,在广州第四次文物普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的文化遗产普查,摸清全市文化遗产家底。
    3.扎实推进文物“四有”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两线划定,第八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划定成果也已上报广东省政府。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电子化整理工作同步开展。
    4.组织开展专题文物史迹调查与研究。开展广州传统建筑壁画调查与研究、广州古代城防遗存等专题调查研究,深入挖掘文物内涵,提高研究和保护水平。
    (二)大力推动不可移动文物规划编制和修缮保护。
    1.积极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沙面建筑群等7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已获批实施;南越文王墓、怀圣寺光塔等2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立项、编制和审核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2.重点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充分利用市、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年均补助100多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六榕寺塔、广东省农民协会旧址等一批重要史迹得到及时修缮保护。
    3.加快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协议书签订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启动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协议书签订工作。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超过2/3,将于今年内全面完成。
    4.加强红色革命史迹保护利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革命史迹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保护与利用3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红色革命史迹保护利用。以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广州起义纪念馆等为依托,开办“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文化核心价值。
    (三)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和利用。
    1.开展“最广州”历史文化品牌项目策划研究。以越秀、荔湾、海珠等老城区为重点,挖掘和整合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对“最广州”历史文化品牌的分析研究,建设历史文化旅游步径。
    2.启动广州市不可移动文物宣传导览项目。利用信息技术,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安装二维码,促进文物宣传。
    3.鼓励文物活化利用。制定《广州市文物活化利用试行办法》,引导文物合理利用;依托五仙门电厂旧址、庐江书院等建设华侨博物馆、金融博物馆。
    (四)不断加强文物信息化建设。
    为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化水平,利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完成广州市文化遗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综合地理信息数据、文物数据及保护、管理、传播等需求,建设广州市文物数据管理与信息应用平台。2016年,一期项目启动建设,预计今年内将建成使用;基于政府间信息共享需求,多部门共建“多规合一”平台。
    积极开展城市考古
    探索传承广州文脉
    5年来,广州文物考古工作蓬勃开展。实施考古项目近500个,完成勘探面积约600万平方米,发掘项目40个,面积近2万平方米,发掘古墓葬1600余座,出土重要文物标本8000余件(套)。
    首先,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成果丰硕。
    先秦时期考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化横岭、萝岗来峰岗、黄埔榄园岭、增城墨依山等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战国时期遗址的发掘,为探索岭南地区先秦文明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资料。
    广州古城考古工作不断有新的收获:越秀区盘福路发掘的宋明时期城墙遗址,确立了宋明清时期广州城西北界。越秀北路清理的宋代城墙角台基址和唐末五代包边砖墙遗存,确认了宋代广州城东城的东北角,修正了文献中的相关记载。
    历史时期墓葬考古工作收获颇丰:在越秀区走马岗、横枝岗、淘金坑等地发掘的汉到明清时期墓葬近250座;在海珠和荔湾发现了汉唐时期墓葬群。在增城龙井山和松仔岗清理晋南朝墓地19座,是增城地区考古发现的最大规模的六朝墓群。
    此外,对番禺南村北宋沙边窑遗址和唐代曾边窑遗址也进行了发掘。
    其次,积极主动开展专题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在对流溪河上游地区的考古调查中,发现各期遗址260余处;在对增江流域的全面考古调查中,复查和新发现先秦两汉时期遗址400余处;完成番禺和花都等区的地下文物资源考古调查。
    同时,对考古遗产进行分类保护。对重要的考古遗址分别采取原址回填、原址展示、异地迁移等方式进行保护。
    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申遗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之间经济贸易、技术传播、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的海上大通道,开辟于秦汉,繁荣于唐宋,鼎盛于明清。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上持续2000多年的重要港口和商业都会,占有重要地位。
    现存以南越国宫署遗址、南越文王墓、光孝寺、南海神庙、怀圣寺光塔和清真先贤古墓为代表的海上丝绸之路广州史迹,涵盖秦汉、唐宋和明清时期,分别属于祭海和港口码头遗迹、宗教文化史迹等不同类型,真实性、完整性较强,价值突出。
    2007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启动海上丝绸之路广州史迹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4年进入第二阶段,制定方案,组建机构,在资料整理研究、法规建设、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得到广泛好评。
    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在广州组织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与会城市推举广州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申遗的牵头城市。
    2017年9月,制定《广州市关于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动态的、开放的原则,组建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协同开展联合申遗相关工作,得到各兄弟城市的积极响应。
    今年1月,广州牵头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第一次联席会议预备会议。4月3日,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州正式召开,24城共同签署联盟章程,将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联合申遗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广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强烈的文化担当,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展示利用,奋力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助力广州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续写新的辉煌篇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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